天凉了,读杜甫吧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潘向黎 本章:天凉了,读杜甫吧

    夏天应该读王维以消暑气以求清凉,天凉了,就读杜甫吧!瑟瑟秋风中暖一暖心肺。

    当然,杜甫的大部分诗是要到中年之后才能读懂的。比如“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比如“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还有那首千古绝唱、七律第一的《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纵是悲苦,也这样开阔,纵是沉重,也这样浑厚。催下来的泪,也是滚烫的英雄泪。

    不,不是杜甫,简直就是我们自己,亲历了那温暖人心又五味杂陈的一幕——二十年不见的老朋友蓦然相见,不免感慨:你说人这一辈子,怎么动不动就像参星和商星那样不得相见呢?今天是什么日子啊,能让同一片灯烛光照着!可都不年轻喽,彼此都白了头发。再叙起老朋友,竟然死了一半,不由得失声惊呼心里火烧似的疼;没想到二十年了,我们还能活着在这里见面。再想起分别以来的变化有多大啊,当年你还没结婚呢,如今都儿女成行了。这些孩子又懂事又可爱,对父亲的朋友这么亲切有礼,围着我问从哪儿来。你打断了我和孩子的问答,催孩子们去备酒。吃的自然是倾你所有,冒着夜雨剪来的春韭肥嫩鲜香,还有刚煮出来的掺了黄粱米的饭格外可口。你说见一面实在不容易,自己先喝,而且一喝就是十大杯。十大杯仍然不醉,这就是故人之情啊!今晚就好好共饮吧,明天就要再分别,世事难料,命运如何,便两不相知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不明白为什么中学课本不选这首?这不仅能让少年人亲近杜甫,而且对那些沉湎电脑的青少年也是人情美、人性美的绝好熏陶。

    这样的家常情景,这样的故人之情,对经历战乱动荡、颠沛流离的人,无异于上苍的怜惜。那种短暂的温暖和片刻的安宁,如杀戮血水中的一朵白莲,如滚滚尘埃中的一粒珍珠,越是洁白朴素,越是光彩夺目,动人心魄。

    过去一说到杜甫,第一个反应是微微皱眉。这要归罪于课本选的杜诗一味强调“人民性”、“战斗性”,弄得一提杜甫就是“三吏三别”,就是“车辚辚马萧萧”,就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再没有别的。最初的这个形象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后来知道李白比杜甫大十一岁时我非常惊奇,怎么,老气横秋的杜甫竟然比意气飞扬的李白,年轻了那么多?即使这样,这个“诗圣”在我心目中,还是一个整日忧国忧民、愁眉苦脸的夫子,一个从做人到作诗都过分严谨、一板一眼、无趣、沉闷的人。这样的人,应该尊敬,但是无法亲近。

    初秋是个微妙的季节。从暑热中挣脱出来,怀着喘息刚定的喜悦,却发现西风漫漫,吹来了预示一年由盛转衰的缕缕秋凉,带来了一种苍茫。

    这首诗像一杯陈酿,滋味醇美,一饮即醉,却忍不住一饮再饮。读这首诗,才知道什么叫“沧桑”,什么叫“古道”,什么叫“热肠”!难得全诗写来只是家常话,质朴自然。

    昨天在街口,迎着秋天的第一阵风,涌上我心的是这两句诗: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才知道,一直以为不那么喜欢的杜甫,早就潜伏在我的血液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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