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里,沈云上午去借书间整理书册,中午,赶去杂货铺子帮忙。
和头一一样,永安副教使依然每给他提供早膳。但是,沈云觉得很奇怪,明明看着一样的馒头、白米粥和咸菜丝,然而,吃进肚里,再也没有那种热气蒸腾、四体舒泰之感。
难道是我的适应能力如此之强,好东西仅吃一次,身体便习惯了——他跟师父学过医,知道在医理里,有一个法叫做药物耐受性。即,反复使用一种药材时,病人对该药材的反应便要减弱,具体表现在,药效越来越差。一般来,人的适应能力越强,则表现得也越强烈。
这是由个人体质决定的。谁也无可奈何。而要想抵消耐受性,唯有不断的加大药材剂量……沈云满头黑线——他不可能象饿死投胎一样,每翻倍的用早膳吧!
好吧,只要能凝结出真气,出丑什么的,都是浮云。可是,他的胃就那么点大,真的一顿吃不下五六个大馒头,或者是更多的白米粥。
也罢,师父,凝结真气之事,讲究水到渠成,急不得。
如此一想,沈云很快便又释然了。
第三上午,他如期完成了永安副教使布置的任务。后者很是满意,奖励他在借书间,免费借阅一年的书。
铺子那边,正如余头事先预料的差不多,从第二起,生意明显差了一些。不过,还是有不少人过来采买。尤其是沈云根据第一的货物售出情况,有针对性的进了一大批热销货物。所以,铺子里出货依然很快。
到了第三晚上一盘账,余头他们惊喜的发现,不但捞回了本钱,而且赚了一笔!
鸿云武馆里,象他们这样的杂货铺子总共有六家。余头消息灵通。他很自豪的告诉大家,他们的铺子是生意最红火的,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回本赢利的一家。
“苏老三他们几个,明上午,要一起来我们铺子看看。”他红光满面的道,“看我们是怎么做买卖的,还要跟我们学呢。先生,你,我们要不要告诉他们?我们都听你的。”
沈云没有犹豫,笑道:“好啊。有财大家一起发,是好事。”
六院六个杂货铺子,大家各有各的客源,井水不犯河水。平时多来往,没坏处;
再,他看过省城的药商会做事。所有药铺联成一气,统一药价,能避免很多麻烦和内耗。他很认同这种同行联合起来的做法。同理,他从心底里认为六个杂货铺子也有必要联合起来;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他们以前都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他若反对的话,只怕余头他们几个心里会难受。他很欣赏和羡慕他们之间的这种“弟兄”义气,不忍破坏之。
果然,余头他们几个都明显松了一口气。
三招考过后,药院里的人陡然多了起来。沈云所在的那排屋子也住进了两个弟子。不过,这些,他清早出门,晚上回屋,不是在借书间,便是在铺子里。整个人忙得团团转。是以,一直没能和这两位邻居打照面。
次日,是药院正式开讲的头一。沈云按照院里的通知,早早的出门,去大礼堂集合。
不想,两位邻居也差不多同时出了屋子。
他们俩衣着光鲜,腰间挂的玉环、荷包皆非凡品,一高一矮。高的那个,大约十四五岁的样子。矮的则要一些,个头和沈云差不多,不过,年岁明显要大一些,应该有十二三岁了。
两人显然是熟识的。瞥了一眼沈云身上的棉布短衫,他们有有笑的打沈云面前走过,视之无物。
想着以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沈云本来想跟他们俩打个招呼。见状,他有点儿尴尬。
罢了。沈云耸耸肩,回身锁门走人。
药谷里大概住进了两百来个新弟子,尚有七成左右的空屋。此时,大家三三两两的往大礼堂方向走去。
有男有女,大多数看着是十二三岁的样子。那些年岁大些的,也顶多有十五六岁。他们大多衣着穿戴不凡,象是富贵人家里的孩子。只有极少数是和沈云一样,布衣布履,衣饰简朴。
大礼堂离药谷有一刻多钟的路程。
是礼堂,其实是一个圆形的露的大院子。正前方有一座精美的、很象戏台那样的长形亭子。
圆墙的周围,种了一圈金桂树。此时是秋,金桂盛开,整座院子都是香气怡人。
院子的正中央本来是空无一物。不过,此时,整整齐齐的摆了一地的圆形草蒲团。
沈云赶到时,大礼堂里人声鼎沸,地上坐了不下两百来个新弟子。
他随意的找了一个偏后的空蒲团,也坐了下来。
“咦,怎么是你!”这时,坐在左上方的那名少年转过身来,伸手指着他,叫道,“我前看到过你!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
刷刷刷!
周边的人都望了过来。
“你是杂役?”另一个少年从蒲团上跳了起来,尖声道,“这里只有弟子才能坐!”
“对,你走开!”有好几个人附和。
沈云环视众人,不紧不慢的道:“我也是药院弟子,怎么不能坐在这里?”
“可是,我明明看到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左上方的少年涨红了脸。
“他的没错。我昨也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你就是杂役。贱民!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冒充弟子……”一个头戴珍珠冠的女弟子也站了起来。
沈云被他们吵得烦躁,学着师父生前的样子,翻起眼皮子,反问道:“药院有规定,弟子不能去杂货铺子里做事吗?”
当然没有。刚刚质疑他的那些新弟子立时哑了口。
“可是,你不该跟那些贱民一起做事,混在一起!”女弟子实在是太气愤了,以至于珠冠上的大珍珠晃动不已。
沈云冷笑:“他们不是贱民,都是良民。”本来,他还想质问这位大姐,她身上有哪一样,不是出自贱民之手。贱民怎么了?吃她家的饭了,还是挖了她家的祖坟?不过,想到世人心中根深蒂固的良贱之别,他咽下了后面的那些话。
“胡,良民怎么会做伙计?”
“打死我,也不会去做那种低贱的事。”
“你骗人!”
……
周边的新弟子们纷纷出声。
“教使大人到!”
“副教使大人到!”
“督教大人到!”
听到通传声,所有人都齐齐的闭上嘴巴,赶紧在蒲团上盘腿坐好。
沈云的耳根子终于清净了。
不过,他看得出来,周边的新弟子都很排斥他。他们尽量离他坐得远一些。
沈云经历了那么多,连死都不怕,还能怕几个毛孩子的疏远?
他在心里哼了一声。
今,教使是个面如冠玉的年青男子。他给新弟子们开讲,只了几句勉励的话,便起身走人。
接着,永安副教使给众人一条一条的宣布药院规章制度,以及日常安排。
全程,督教大人都是面无表情,大刀金马的坐在一旁。
当听到所有弟子以后每个月都要轮流在药院做三杂役时,众弟子“啊”声一片。
尤其是那个头载珠冠的女弟子,更是花容失色,坐在蒲团上,簌簌发抖。于是,她头上的大珍珠又左摇右摆的晃了起来。
“这位兄台,你是早早的知道了这条规定,才去杂货铺子里做事的吗?”训诫结束后,有人急急的拦住沈云问道。如果去杂货铺子里做事,能顶杂役,他也宁愿选前者。
看着他一脸煞白的样子,沈云恶心得很,懒得理睬,直接拂袖离去。
背后,新弟子们怨气冲:
“啊,连药田也要亲自打理!”
“以后只能梳道髻,不能戴头饰。不要啊,丑死了!”
“去膳堂买饭?我不会呢,怎么办?”
“早知道,我就不选药院了。”
……
因为刚才永安副教使了,散课后,弟子们去库房那边领取两身弟子服。从明起,弟子们在武馆里,一律只能穿弟子服。所以,沈云离开大礼堂后,径直去了库房那边。
这些新弟子中,绝大多数都是呼奴唤婢惯了的。一时之间,还没想到要去领衣服。他们依然留在大礼堂里议论规章制度。以至于沈云赶到库房时,还没有几个弟子过来领取弟子服。
他轻轻松松的领到了两身弟子服。
所谓的弟子服包括三件,即,一件青布及膝长袍、同色的长裤和一条一寸宽的青布腰带。其中,长袍在衣襟、袖口等处都镶了一道两指宽的黑布边。
不分男女。
“倒是耐脏……”沈云眼角直抽抽。就这样的布袍子和长裤,在市面上最多能卖几十个大钱。可是,变成弟子服后,它们身价大涨。两身共花费了他三两银子。
据,这还只是秋装。等到了冬,还有冬装弟子服,更贵。
捧着两身弟子服,他突然咧嘴笑了——可以想象,那个珠冠女弟子看到这样的弟子服,会是怎样一副样子?
唔,她头上的珠子怕是都要摇落了。
没有回药谷,他带着弟子服,直接去了杂货铺子。
此时,铺子里没有买卖。余头他们几个都空闲得很。
看到他进来,余头笑嘻嘻的迎了上来:“先生,刚才,苏老三他们才走。”
“哦。”沈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们都很佩服先生,也想跟我们一道,跟先生学识字和记账算数。本来,他们想留下来,拜见先生的。”余头看着他的脸,心翼翼的道,“他们要都来的话,有十几号人呢。我不敢替先生拿主意,叫他们先回去等信了。”
“没事。他们想学的话,晚上过来就是。”沈云答道。他无所谓。反正,四个人是教,十几号人也是教。
他和那些新弟子,根本就是话不投机。与之相比,他更喜欢跟余头他们在一起。后者好学、勤快,很合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