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心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七章 人心

    一、

    “李校长,这次你有点儿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声音还是那么亲切,听在李济的耳朵里却有如一根根尖锐的钢针,“除了杀了几个人,留下了一堆白骨供警察去头疼,你好像什么也没有做成。”

    “我也没有想到那个姓冯的小子的血会让花朵枯萎啊,”李济辩解说,“我本来打算找到合适的机会就去抢夺那朵花的,可是根本就没能等到那个机会。原本我悄悄杀了那些人,让他有机会进入道观的幻境内,一切都已经在我的算计中了……那是个意外。”

    “我不喜欢听借口,借口不好玩。”女人说,“我关心的只有结果。结果不行,任何借口都无效。”

    “我明白了,”李济喃喃地说,“也就是说,我死定了是不是?”

    “我本来是那么想的,不过,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女人说。

    李济的手微微颤抖:“是吗?什么机会?”

    “这个机会不掌握在你手里,而是在姓冯的手里,”女人说,“虽然这朵花枯萎了,但他总算得到了一个几百年前的木盒,不算完全白费工夫。从那个木盒入手,或许仍然有机会找到新的线索。”

    “你的意思是说,我还得继续……悄悄盯着这小子?”李济的话音里充满了犹豫。

    “你不会还念念不忘学校里的工作吧?你什么时候那么敬业了?”女人讥嘲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已经退休了!”李济连忙说,“只是不管留在川东还是继续盯梢姓冯的这个小子去其他地方,我的进化……太不方便了。在北京好歹我有一间公寓……”

    “既然我在当地安排了人,就只管找他们想办法给你弄房子就行了,就说是我说的,你需要单独的住所。”女人冷冷地说,“这么点儿小事还用我教?”

    “我知道了……”李济长叹一声,“那我就先留在川东吧。”

    川东。医院里。

    冯斯的左掌和右臂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正躺在病床上发呆。他并没有其他的伤痛,蠹痕消失后头疼也没了,只需要慢慢养这两道外伤就行了。但此刻他一脸的萎靡不振,显得情绪低落。在他的床头,放着那个从几百年前穿越到现在的木头盒子。

    黑色花朵意外枯萎消失之后,冯斯沮丧了一段时间。但他生来不是容易绝望的人,很快就想到,即便没有了那朵古怪的花,木盒依然存在,何况盒子里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他一样可以想办法寻找别的线索。

    不过在此之前,他首先得应付警察的盘问。这本来是个极大的难题,走下摩天路的一刹那,他甚至觉得,假如最后只是因为牵涉进严重治安事件而被学校开除,都可能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因为泥水里躺着的那十多具白骨实在是太恐怖。这样的恶性事件别说在这座小城里,就算放在全国范围里也极其罕见。假如警察顺着他的档案一路追查,就会发现他还和半年前的另外一宗集体凶杀案相关,那就更加牵扯不清了。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而这些秘密,就算决心说出去,恐怕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或许反而会让他被当成疯子。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被押上警车的时候,冯斯愤懑地想着。那一瞬间他又体会到了当初发现母亲池莲还活着时的心情:心脏都懒得跳动了。

    但他没有料到,一个意外的人拯救了他——那就是曾被他用刀逼着操控摩天轮的工作人员。此人也是那个血腥现场中除了摩天轮上的三人外,唯一的一个幸存者。据他自供,当时雨势太大,他什么也没看清,当听到远处的惨叫声后,就立即逃跑了。

    这位工作人员作证说,冯斯、姜米和季华这三人,是被追杀没有办法,才求他帮忙躲进摩天轮的,和现场发生的凶杀案半点关系也没有。十分凑巧,当时他正在操控室里摆弄新买来的手机,碰巧在试验摄像功能,所以尽管现场的摄像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全部失效,他的手机正好记录下了冯斯等人前来求助的画面。当然,由于现场风雨交加雷声大作,手机录像里根本没法录下清晰可分析的声音,只有图像。

    现场也确实找不到三人行凶的证据,反倒是不少人证实当晚冯斯和姜米悠闲地在山庄里闲逛,看了电影,打了保龄球,吃了晚餐,一看就是一对来此旅游休闲的情侣;而季华明显是受到本地黑帮胁迫,出于无奈才和他们混在一起的。所以冯斯等人最后并没有被列入犯罪嫌疑人的行列,被盘查一番后就没事了,可以在医院里安心休养。

    但冯斯很清楚,那段录像肯定被做了手脚,否则的话,上面应该能录下他持刀威胁的场面,那可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这个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谁的人,竟然会用这样的方法来为他脱罪。

    而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正在本地办案的老朋友曾炜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并没有跳出来落井下石,无疑还是为了留下冯斯一条小命,以便撬出冯斯嘴里保守着的秘密。

    反正习惯了,冯斯自嘲地想,老子无论走到哪里,总有“贵人”相助。

    至于季华,按照她的交代,在儿子杨谨被杀后,这帮川东的黑社会分子主动联系她,说是能提供杨谨被杀的线索,但要她把杨谨的一些研究资料带过来。她把这些资料带来后,就被黑社会分子半强迫地带到温泉山庄,根据资料的解读来到了摩天轮处。她并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想要找什么,但可以肯定,后来突然出现的那三个人,和这些人不是一伙的。

    “但他们的目的似乎都一样,”季华说,“我听到他们争吵的时候,一直在提道观,大概都是想要找到这座消失的道观。后来他们就打起来了,幸好这位冯同学拉着我躲进了摩天轮。”

    她并没有提及自己曾见过冯斯和姜米,并没有描述那对正常人而言显然不大对劲的蠹痕的异象,更加没有透露冯斯曾用不可思议的方式硬生生从那些几百年前的虚像里抓出了一个木盒。

    应付完了警察的审讯后,三人才好容易有了时间可以在冯斯的病房里聚在一起私下里谈谈。冯斯不敢把真相告诉季华,却又不忍心欺骗这个刚刚失去了亲生儿子的老妇人,反倒是季华看出了他的犹豫:“如果有什么事情不方便说,你可以不说,我能理解。还是那句话,虽然你的身上有很多秘密,但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孩子,我也不想逼迫你。但希望有一天你想通了,能告诉我一些事情……我想找到杀我儿子的真凶。”

    我算什么狗屁好人!冯斯心里一阵愧疚。

    他旁敲侧击地向季华询问了杨谨手里的资料内容,发现最主要就是提供了玄化道院的准确地址,却并没有其他多余的阐释,看来当年哈德利教授并没有把真正的核心地址告诉杨谨。也就是说,即便杨谨没有死,也不可能给他提供更多的信息。冷血一点说,杨谨的死促成了他的川东之行,让他亲眼见到了玄化道院鬼影的真容并且得到了木盒,反倒是因祸得福了。

    遗憾的是,木盒里最为重要的那朵花,因为他的一个意外失误而消失了,他只能从木盒本身来寻找线索了。反正躺在病床上也无事可做,正好动动脑子。

    这个木盒古色古香,上面有一些精细的雕刻,雕刻的内容是古人正在养蚕和捕鱼。他在网上搜索过,这个雕刻,应该指的是古蜀国的两位君王:蚕丛和鱼凫。据说蚕丛教会了古蜀国人民养蚕,而鱼凫教会了人们结网捕鱼。

    也就是说,这个木盒或许是四川本地的工匠制作的,但这个发现基本没有意义。如今重庆在行政区划上离开了四川,成为直辖市,但在过去,巴蜀总是被并列在一起,整个四川境内都可能出现这样的木盒。

    然而,木盒里装着的东西却似乎有点价值。那里面有一枚古钱币,上面有大顺通宝的字样。同样是网上搜索告诉冯斯,大顺通宝是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他在攻克成都建立了大西政权之后,发行了这种货币。那大约是公元1644年左右。

    而玄化道院的失踪,正是在十七世纪后半段,相差大概也就是十多年到几十年之间。这二者有什么特殊的联系吗?

    除了这枚古钱币之外,木盒里还有另外一样更加奇怪的东西:一个彩色的小面人。确切地说,这是一只“面猴”,火眼金睛,屁股红彤彤的,正在翘着长长的尾巴作乞食状,看来有三分活泼、三分可爱、三分狡黠,却还有一分无赖,实在是栩栩如生,生动非常。

    这可是三百多年前的手艺啊,冯斯想。那个年代的面人,如果用常规方法,肯定不可能如此色泽鲜艳地保存到今天,但玄化道院就像是被生生从时光中割裂了一样,硬是把这些几百年前的东西以近乎“保鲜”的手法带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

    除此之外,木盒里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一朵性质不明的黑色花朵,一枚农民起义领袖铸造的古钱币,一个看来出自民间艺人之手的彩色面人。这三样东西汇聚在盒子里,到底想要说明什么呢?

    他正在绞尽脑汁地思索着,病房的门被推开,姜米走了进来。她的手里提着几个装在塑料袋里的盒饭,食物的香气传了出来。

    “外面馆子里炒的,给你改善改善伙食。”姜米说。

    “你可真是人民的救星,”冯斯迫不及待地接过塑料袋,“医院食堂是全宇宙的反人类中心。”

    一面吃着盐煎肉和肝腰合炒,冯斯一面发问:“把你奶奶送上车了?”

    “现在差不多该到重庆了,今晚的飞机。”姜米说,“还有,我送的不是我奶奶,是季阿姨。上车之前,季阿姨再三嘱咐我,一定要鼓励你,你具体在做什么事情她并不想知道,但她希望你无论如何不要放弃,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

    “季阿姨真是个好人,可惜到最后你还是没告诉她……”冯斯摇摇头,“你恨的是你爹,又不是她。我觉得这个老太太挺不错的,除了教子无方之外。”

    姜米坐在病床边,叹了口气:“你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没法开口。她的生活已经够烦躁的了,我不想再给她添乱。”

    “死了一个儿子,得到一个孙女,我可不觉得这是添乱。”冯斯说,“你不过就是胆怯而已,但我能理解你,就像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多想我爸的事情一样。大家同病相怜。”

    “是啊,同病相怜……”姜米低声说。

    二、

    挂着“杂物间”标牌的门打开了,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走了出来。他摘下口罩和手套,认真地洗着手。王璐站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这里看样子是一间私人诊所,整洁干净,不过现在大门紧闭,门口贴着“暂停营业”。而这个所谓的杂物间,从门外看进去,可以看到手术台和各种现代化的手术器械。

    “我就喜欢你这副羔羊医生的扮相,潘叔。”王璐吃吃笑着,“要是哪天从这里找出十七八具残缺的女尸,我是一点也不会意外的。”

    “你爹以前也那么说,”被称为潘叔的男人说,“他觉得那些港片里的变态医生都没有我长得像。可惜我真的当了医生,而不是去做演员,不然现在也是个金牌老戏骨了,干上三四十年还能在颁奖晚会上领个终身成就奖、滴两滴马尿什么的。”

    “老戏骨,从那个家伙的脑子里发现了什么?”王璐问。

    “的确是后天移植的附脑,不过手术方法有些不同寻常,”潘叔说,“在过去,那些猴子家族虽然也使用移植附脑,选择的部位会比较谨慎,尽量避开大脑,以免人的自控能力被附脑侵蚀。而那个袭击你的人,附脑和大脑几乎粘连在一起了。”

    “那天我居然把他当成路晗衣了,虽然立马发现不对,但那一瞬间的错觉……还是说明他的附脑力量相当强大。”王璐说,“事实上后来我解决他还费了不少工夫。他的能力虽然不如我们四个人,却也差得不算太远了。如果这样的人再多一些……恐怕会很麻烦。”

    潘叔一脸凝重:“附脑对大脑的侵蚀越厉害,蠹痕的力量就会越强,相应带来的后果是:个人意志受到干扰、甚至完全湮没的几率大大增加。假如是有人在有意识地制造这样的人群,我实在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要知道这些人发起疯来甚至可能反过来攻击他们的主人。你查清楚了么,这批人背后的主使者到底是谁?”

    王璐缓缓摇头:“暂时没有找到。这些四大家族之外的黑暗家族,过去原本不成气候,最近两年却逐渐开始冒头,近半年来更是频频出没,毫无疑问和天选者的出现有关。我现在感觉到,那个幕后主使可能知道怎么利用天选者的力量——至少比我们知道得更多。如果有可能因此造成风险的话,我倒是宁可现在就要了天选者的命——哪怕为此要和梁野他们翻脸干一架。”

    她脸上还是带着天真未凿的笑容,说话语气也很和缓,但那种凶残而冰冷的杀意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不过我有些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一定要选那家废弃的医院作为据点?”潘叔说,“那个地方虽然荒凉,毕竟是位于城市里,还偶尔会吸引一些猎奇探险的人,怎么也不会比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更安全。”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弄明白的,”王璐说,“现在他们的行踪已经败露,而且不止一个家族盯上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断有人回到这所医院,一定是医院里还藏了些什么,可是我始终没有找到。”

    王璐看来十分苦恼。潘叔拍拍她的肩膀:“璐璐,你现在越来越有当家人的范儿了。在过去,你可是一向只图自己快活,从来不去担忧太多的。”

    “人总是会长大的。”王璐淡淡地回答,“论实力,我比起梁野和路晗衣都要略逊一筹,更不用提范量宇那个半人半鬼的家伙了。”

    潘叔笑了笑,正想说话,忽然间笑容僵住了。王璐知道不对,急忙回头,看见刚才已经被关上的杂物间的门再次被打开,一个蜷缩的身影慢慢爬了出来。

    这是一个人,却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的头盖骨被掀开了。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潘叔用无懈可击的手术技巧打开了他的头盖骨,令坚硬颅骨保护下的内容全部显现出来。现在这个人趴在地上,从站立的角度俯瞰,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那些红色和白色的乱糟糟的物体。

    这个人,曾在几天前在那座小城的废弃医院里偷袭王璐,然后被王璐杀死。王璐敏感地意识到此人非同寻常,果断把他的尸体带走,找到家族里距离那座小城最近的医学专家:潘叔。潘叔顺利地进行了脑部解剖,却没有想到,几分钟之后,这具尸体活了过来。

    在头颅打开、大脑外露的状态下活了过来。

    潘叔有些紧张,顺手抄起了一个灭火器,但王璐微笑着冲他摆了摆手,他又把灭火器放下了。

    “我可真是老糊涂了……”潘叔自嘲地笑了笑,“有你在呢,哪儿还需要我这把老骨头去卖力气。不过这可有些奇怪呢,大脑明明已经死亡了,怎么还能控制身体的行动呢?看他这爬行的姿态动作,绝不是单纯的肌肉反射。”

    “当然不是,大脑的确死了,但现在控制他的,并不是大脑。”王璐盯着正在地上爬行的死者。他目光呆滞,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恍恍惚惚,却又似乎带着一点愉悦。他爬行的姿态十分僵硬,四肢就像提线木偶一样,嘴里呼哧呼哧不停喘息。

    “不是大脑?难道你的意思是说……”潘叔脸色一变,“你是说在大脑死亡之后,附脑还活着?这种事在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啊。”

    “所以我才觉得有意思嘛!”王璐说着,稍微向旁边走了两步,躲开了似乎正在漫无目的乱爬的死者,就想躲开一条猫狗。但很快地,当死者又爬行了一会儿之后,两人都能看出来,他的动作比先前协调柔和一些了,眼神也稍微有了一点生气。

    “也就是说,他的附脑不但没有随着大脑一起死亡,反而控制了他的身体,而且契合度越来越高。这个附脑……已经有了独立性了。”潘叔思考着,“这是怎么做到的?而且让附脑具备这样的独立性,是很危险的,这么做的人究竟想要干什么?”

    “我能够猜到他们想要干什么,”王璐说,“他们应该是在试验,能否创造出完全不需要大脑、只通过附脑进行支配的奴仆。”

    “那样的话,活人不就变成了……行尸走肉了吗?”潘叔很是惊讶,“而且附脑的力量极难控制啊!那么多年来,我们的这些家族里,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的人没有死于战斗,而是死于被附脑控制后的发疯发狂。”

    “也许他们要的就是发疯呢?”王璐皱着眉头。在她的身前,那个被打开颅腔的活死人还在地上一圈一圈地爬着,不时重重撞到墙上或者桌椅上,撞得脸上伤痕累累,却恍然不知任何疼痛。他的爬行姿态越来越舒展,就像是运动员通过热身运动把肢体活动开了一样。

    然后他就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站立不稳,但很快地,和先前爬行一样,这个活死人的步履也渐渐稳健,懂得通过双手的摆动来帮助平衡。而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他的目光越来越亮,开始学会判断身前的障碍物并做出躲避的动作。尽管他的行走还是漫无目的,依然只是在这间小诊所里绕来绕去,但单从步伐而言,已经接近于一个正常人了。

    “他在学习。”潘叔缓缓地说。

    王璐点了点头:“没错,附脑在调整和学习。它在一点点尝试怎么由自己来完全控制一具人类的躯体——在大脑已经完全没用了的情况下,这可真是有意思。”

    “事实上并不只是大脑,小脑和脑干都已经整体死亡。也就是说,附脑现在同时起到了大脑、小脑和脑干的作用,既控制生理功能与反射中枢,也控制自主行为。只有他有没有思想,这就不得而知了。”潘叔说。

    王璐思考了一阵子:“潘叔,你能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弄到一辆冷藏车吗?”

    “两小时以内。”潘叔简短地回答。

    “很好!”王璐猛一拍手,“先麻醉他。等冷藏车来了,把他装进去。”

    “你是想要把他带回大城市甚至于家族的秘密地点、技术力量足够的地方去好好研究吗?”潘叔反应很快。

    “这样一个完全由附脑掌控的活死人,实在是很难得,”王璐说,“也许能从中发现些什么,尤其是这种技术。”

    “你不会……也想利用这种技术吧?”潘叔微微一凛,“那可是家族不允许的……”

    “我可没那么说,”王璐诡秘地一笑,“研究研究嘛,你突然摆出一张严肃脸很恐怖的哎。”

    “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啊,璐璐!”潘叔没有理会王璐的玩笑,“人脑和附脑的界限,不只是家族禁忌,也是全体守卫人的底线。这件事我需要向家里人汇报一声,保证他们能接收到这具尸体。”

    “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吧?”王璐依旧带着笑容。

    潘叔摇摇头:“不,很有必要,你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有些失控了。不只是你对附脑的兴趣,你还要挟了那个姓李的校长,要他紧盯着天选者,毫无疑问是对道观的秘密产生了兴趣,那个秘密可比眼前这具行尸更加危险。对于我们守卫人来说,有些界线是不能越过的,不过我管不了你,只能让家族里能说话的人来管你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走向办公室,看来是真的要去打电话。王璐默不作声地看着他,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落寞的神色。

    突然之间,就好像是一段完整连贯的视频被抽帧了一样,那具正在漫无目的到处乱走的行尸竟然一下子从原来的站立方位消失了,在一瞬间整整位移了足有七八米,站在了潘叔的身前。而潘叔的身体陡然一震,脸上现出了痛苦的表情。

    行尸仍然没有表现出拥有任何的智慧,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他似乎把潘叔视作了一个不小心撞上的障碍物,漠然地转身走开。这时候才能看清楚,潘叔的左胸处赫然露出了一截手术刀的刀柄,刀身已经深深地插入了他的体内。由于刀还插在体内,流出的血并不多,但显然,这个受伤部位是致命的。

    潘叔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把椅子,手捂着伤口,脸上的表情显得难以置信。在临死的时刻,他也明白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王璐具有将在她蠹痕范围内的物体任意移动的能力,她无疑是趁着潘叔不备,悄悄发动了蠹痕,先把手术室里的手术刀移动出来,塞进了行尸的手里;然后把行尸移到潘叔的身前,借用行尸向前行走时的手臂带动,把锋利的手术刀刺入潘叔的心口。

    “行尸受到附脑的操控,忽然暴起,抢过手术刀杀死了你。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一切。”王璐冷冷地说。她慢慢走到潘叔身前单膝跪下,眼眶里忽然有了泪花。

    “我还记得小时候你抱着我去附近山上看野花的时候呢,”她轻声说,“你为什么不能像那时候那样,一直保护我、顺着我呢?”

    潘叔无力地咳嗽几声,嘴里涌出了红色的血液,嘴唇瓮动着,已经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一个瘫坐着,一个单膝跪地,都一动也不动,恍如两尊静默的雕像。在他们身旁,行尸仍然在绕着圈乱走,咽喉里发出呜咽般的奇怪呼吸声。

    三、

    冯斯把医院的诊断报告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拍照发给了文潇岚,由文潇岚代他转交给学院,得到了一段额外的假期,这让他觉得自己被玻璃划这几下还是有价值的。

    养伤这段时间,他也把木盒、硬币、面人都拍成照片发给了宁章闻,连同姜米抢拍的黑色花朵的照片一同发送过去。尽管拍照时那朵花已经开始枯萎了,基本的形状还是在的,剩下的就看宁章闻的检索能力了。

    关雪樱也背着宁章闻和他联系了几次,告诉他这些日子她十分小心,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状。冯斯除了叮嘱几句也给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但他很清楚,以关雪樱的本领,没什么发现是很正常的,对方一定还在暗中监视着她。

    等待康复的日子里,姜米时常陪着他在医院里到处走动。虽然她言笑晏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但冯斯还是能看出来,她的心境远未平复。

    “其实你当时还是应该和你奶奶相认的,”冯斯说,“季阿姨和你生父不一样,她是一个好人。如果你对她说明真相的话,我觉得她一定会好好对你。也许以后你还能接她到美国,陪她安度晚年什么的。遗产什么的太俗了,我就不提了。”

    “你已经提了,财迷!”姜米瞪了他一眼,“其实我也觉得老太太很不错,但是……算了吧。我们的人生原本不同,就不要搅和到一起了。”

    “你果然和我一样死犟。”冯斯叹了口气,不再多说。这些日子里,她也偶尔见到过姜米的父亲给她打电话,两人说话的语气冷淡而礼貌,更像是邻居之间不咸不淡的问候。他禁不住想,如果姜米真的能和季华相认,她应该会幸福得多吧。

    但是没办法,她就是和自己一样,驴子一般的死犟。

    除此之外,他又有一次似乎在不经意间见到了上次在温泉山庄里见到过的那个隐隐眼熟的背影。但这次只是一闪而过,他不敢确定是否是自己眼花了。但他有一种模糊的判断,这个奇怪的背影,或许就是在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夜里杀害了那么多人的真凶,而且也极有可能就是杀害姜米的生父杨谨的真凶。

    那些毫无血肉的白森森的骨架……冯斯每次想到这一幕场景都会觉得不寒而栗。这个家伙的凶戾程度绝对不一般,或许是现在在这座小山城里对他最大的威胁。但对方不现身,他也没有办法,只有无奈而被动地干等着。

    “你再仔细想想!”姜米说,“既然你觉得可能是在学校里见过,那就想一想呗,你认识的老师、官员甚至于食堂大师傅,一个个排除嘛。”

    “其实我就不怎么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冯斯惭愧地搔搔头皮,“我平时就很少去上课,上课也不怎么听讲,都是自己看书或者玩手机或者补觉。至于官员什么的,我连学校正校长长什么样都忘了……”

    “无可救药。”姜米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说起来,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北京了?要住院的话,北京医院的条件也更好。”

    “回北京干什么?”冯斯反问,“回北京还能找到点什么新东西吗?你隐藏起来的那些文档里还有和北京有关的线索?”

    “倒是……确实是……没有了。”姜米有些吞吞吐吐。

    冯斯看着她:“你这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可以直接上教科书了,你铁定有什么事瞒着我。”

    姜米的脸有点发红:“算了,是祸躲不过……我招了吧,其实我手里留存下来的资料,比你想象的要少,那个黑客太厉害了,删得飞快,我根本来不及保存。”

    “你的意思是说,当时你告诉我说,你不把那些资料给我,是为了防止我甩掉你,其实是……”

    “其实是假的。”姜米像被老师批评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低垂着头,“其实那些加密文档都是空的,我根本没有多余的资料可以给你了。但我不敢告诉你,怕你失去信心就不愿意帮助我了。我全招了,真的再也没有别的瞒你了,你要想揍我一顿我也认了……”

    冯斯叹了口气:“算啦,我不打女人也不打不还手的人。再说了,这一趟总算也货真价实见识到了玄化道院的真容,还抢到了点东西,不算白来。不过,我还是觉得继续在这边留着比较好。玄化道院毕竟是关键中的关键,既然回北京无济于事,不如在这儿碰碰运气,兴许那位一直偷偷跟着我的朋友会现身呢。”

    “你的意思是说……用你自己来做诱饵?”姜米问。

    “在宁哥帮我查出那个面人的线索之前,只能这样了,不然还能有别的办法吗?”冯斯一摊手,随即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当然了,鉴于你的欺骗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我将向你进行索赔。”

    “只要把孩子判给我,别的什么我都答应你!”姜米可怜巴巴地看着冯斯。

    最后两人坐进了当地一家日本料理店。按理说在川东应该吃火锅或是当地川菜,但冯斯看着姜米一面说“咱们吃川菜吧”一面满脸的英勇就义状,实在有些不忍心,最终选择了只有芥末才有辣味的日料。

    这种小地方的日料店,无论装修还是服务员都让人感觉怪异,不过食材还算不错,各类海鲜都还算比较新鲜。此外还有经过本土改良的一些河鲜类刺身,看上去不伦不类最炫民族风,吃进嘴里居然风味独特。

    不过总体而言,日本料理并不是太合当地人的口味,除了少量的年轻情侣在这里约会之外,店里的顾客并不多,即便是在饭点也显得相当冷清。服务员无所事事地站着,不时伸长了脖子闲聊一会儿。

    一对青年情侣结账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正好和一个刚刚走进来的食客撞到了一起。这是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和大部分中国土豪一样,袖口的商标没有剪掉,手腕上露出一只硕大的金表。他嘟囔了两句,倒也没有发难,径直走进了店里,在和冯斯隔着一张桌子的座位坐了下来。

    一个人来吃日料,倒是挺罕见,冯斯想,中国人一般都是成群结队来这种地方的。不过事不关己,他也就是随便一想,继续把筷子伸向他最爱的北极贝。突然之间,隔桌传来的话语声让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筷子都掉到了桌子上。身边的姜米也是一脸震惊,和他对望了一眼。

    那是那个中年男人正在打电话。他手里拿着一个屏幕硕大的手机,对着听筒毫不掩饰自己的音量:“对,就是那个美国老头,考古学家,叫什么哈德利教授的……对,哈德利,就是他……好了我知道了!”

    这个人竟然提到了哈德利教授!美国考古学家哈德利教授!

    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冯斯更是立刻就站了起来,但并没有走过去,而是飞快地在脑海里考虑着措辞。不过还没等他想清楚,那个中年男人居然自己站起身来,走向了两人,并且把手里的手机屏幕冲着两人晃了晃。冯斯和姜米都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屏幕一片漆黑,并没有处于通话状态。

    “我刚才只是故意说出哈德利教授的名字,然后观察一下二位的反应而已,”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因为我隐约猜到一点二位的来路,却又不敢确定,所以采用这个方法来试一试,见谅见谅。”

    他嘴里说着见谅,语气却显得狡诈油滑,虽然人到中年,倒像一个轻浮的小青年。姜米显然很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眉头皱了起来,冯斯却想到了些什么,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对方递过来的名片。

    “何少衡……贸易公司经理……神秘学研究会会长……周易协会理事长……爱国书院院长……好长的一串头衔!”冯斯带点儿轻蔑地笑了笑,“不过这张名片上,是不是漏掉了最重要的一个头衔呢?”

    “哦?什么头衔?”何少衡笑容不变。

    “川东元和观的观主,”冯斯慢慢地说,“曾经和哈德利教授会面、并且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卖给他的那个道士。”

    他随手把名片扔在桌上:“或许我应该称呼你的另外一个名字:广生子。”

    何少衡、或者说广生子,是姜米相当讨厌的那种人。这个人举止轻佻、油腔滑调,视线老是瞟向她的胸口,再加上那一身典型的暴发户扮相,很难让人不产生厌恶感。但另一方面,她也能看出,这个人的这种轻浮表现,其实是有点儿扮猪吃老虎的刻意为之,目的是让别人轻视他,他事实上相当精明,而且这种精明只指向一个方向:金钱。

    “我早已经不是道士了,”何少衡说,“这些年的宗教管理越来越规范,捞钱越来越难,而我之前赚得也足够了,索性还俗出去,好好享受享受。”

    “你倒真像是个会享受的人。”冯斯讥嘲地看着他西服袖口上的博百利商标,“说说吧,你是怎么想到我们俩和哈德利教授有关的。”

    “这大概是属于一种商业敏感吧,”何少衡得意地一笑,“那天的新闻出来之后,我马上就想到了,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去寻找玄化道院的旧址,说不定又是一个哈德利式的人物。于是我托朋友弄到了一点你们俩的简单资料,让我感兴趣的是这位姜小姐:来自美国,母亲是知名考古学家,而且她恰恰曾经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不相信这只是一种巧合。”

    “当然了,我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所以我跟踪你们到了这儿,故意用哈德利教授的名字来试探你们的反应。很显然,这个反应证明了我的猜想。”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都有些无话可说。冯斯想了想,发问说:“那你为什么找我们?当初那些东西不是全都卖给哈德利了吗?”

    何少衡的回答让他浑身一震:“我又找出了一些新东西。”

    “什么新东西?哪儿来的?你当时难道故意瞒着哈德利教授没有给全资料么?”姜米忍不住插嘴。

    何少衡有些委屈地摇摇头:“小姐,你说这话真让我伤心。我虽然爱财如命,但从来取之有道,做生意讲究的是信誉第一童叟无欺。我既然和哈德利教授达成了协议,自然会把当时我手里所有的东西都给他了,半片纸也没有留。”

    “当时你手里所有的东西……”冯斯琢磨着他说的话,“也就是说,你想要卖给我们的新玩意儿,是后来发现的对吗?”

    “没错,是有点儿新发现。我本来想卖给哈德利教授,但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也没有主动找过我,我只好寻求别的机会。正好你们俩在新闻里出现了,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你们。我已经说过了,你们骗得了别人,骗不过我。”

    “”你先说说是什么发现。“冯斯说。

    “那是我当观主的最后一年,想要利用翻修道观的机会再稍微捞点钱,”何少衡毫不避讳地说,“结果在当年老观主曾经住过的一间旧房子的地下,挖出了一口棺材,棺材里装着一具尸骨。棺材里除了这具尸骨之外,什么其他东西都没有,不过我却发现,棺材的板壁上和棺材盖的下部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写着字?什么字?”冯斯忙问。

    “和玄化道院有关的一些字,大概是那个死人临死之前刻的——我猜想他是被活埋的,但我们运气不错,他身上还带着一柄小刀,不够撬开棺材,刻字留遗言是够了。”何少衡又露出了他招牌式的狡黠笑容,“这些字远比当初老观主眼里所见的更重要。因为老观主见到的是表象,那些字所刻画的,却是实质。就看你们对这些实质感不感兴趣了。”

    何少衡无疑有着狐狸般的奸诈。他遮遮掩掩地透露出一些东西,却隐去了最关键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为了伸手要钱。但冯斯知道,这样的意外机会实在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村儿再也没这店儿了,这一刀免不了,无论如何也得伸出头去狠狠地挨一下。

    他只能无奈地开口:“你要多少?”

    何少衡摇了摇手指:“当初我卖给哈德利教授的秘密是十万美元。按理说这些年物价指数翻了那么多,我应该好好涨涨价的,不过看你们年纪还轻,要多了你们也拿不出来。所以我就要个整数就行了——一百万人民币吧。”

    姜米闭上眼睛,默默地算计了一下,然后说:“那得是十多万美元呢,我凑不出那么多钱。”

    “这我就管不了了,”何少衡胸有成竹,“要么一百万,要么免谈。”

    “你留在手里,也没法变成钱,只有我们会要它。”姜米说。

    “那可不一定,我不相信天底下只有你们对它感兴趣,不然那天晚上死了那么多人是怎么回事?”何少衡嘿嘿笑起来,“我做生意的风格,一向是特别沉得住气。当年遇到哈德利教授之前,我至少和七八个鬼佬搭讪过,他们开不出满意的价格我就绝不放手。我等得起。但你们呢,你们等得起吗?”

    冯斯和姜米面面相觑,都无可奈何。眼前的这个无赖,的确是精准地把握住了两人的心理,让他们明知眼前是个大火坑,也不得不往下跳。

    “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我再想想办法?”姜米咬了咬牙。

    “一星期。我等你们一星期。”何少衡很干脆。

    “不,不用一星期。”冯斯忽然说,“现在银行已经关门了,网银和提款机转不了一百万那么大的数额。明天早上九点,我们在医院对门的那家工商银行门口碰面,一手转账,一手交货。”

    何少衡很是意外,姜米更是完全愣住了。不过何少衡反应很快:“好。就这么说定了。早上九点,过时不候。”

    他站起身来:“这真是一笔愉快的生意,为表谢意,今天我买单。”

    何少衡离开了。冯斯和姜米默默地坐了一会儿,谁都没有说话。服务员送上了果盘,姜米拿起一块西瓜,咬了几口之后,忽然说:“你如果不愿意告诉我你为什么有那么多钱,我可以理解。”

    “其实没什么不能说的,”冯斯说,“走吧,我送你回宾馆,路上说。”

    回到宾馆门口的时候,冯斯也正好把他和父亲冯琦州之间的纠葛讲清楚了。姜米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闹了半天,你不是个穷光蛋,而是个……有钱人?”

    “算是吧,除了这些钱我不想用之外,”冯斯耷拉着脑袋,“我忘不了我爸临死前舍命保护我,但我也实在不知道他当年收养我到底是怀着怎样的用心,所以这笔钱,我暂时不愿意去动。今天是特殊情况,这个线索很关键,无论如何也要拼一把。”

    “其实如果只是你自己,你也不会愿意拿出这一百万的,对不对?”姜米忽然转过身来,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两人靠得很近,姜米身上淡淡的清香钻进冯斯的鼻端,让他不自禁地有那么一点慌乱。

    “这个……”冯斯嗫嚅着,想要否认,却又说不出口。

    “你是为了我才那么做的,对吧?”姜米继续追问。

    “不能这么说……”冯斯咕哝着。他很清楚姜米说的是事实。当何少衡开出一百万的高价时,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姜米怎么能变出那么多钱来”,但是看着姜米咬住嘴唇、又是失望又是焦急的神情,不知怎么的,他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一个控制不住情绪的人,冯斯想,当初关雪樱求我把她带出大山,明知道那是一件很麻烦很艰难的事情,但我还是答应了。而现在,姜米甚至压根没有向我求助,我却自己忍不住了。

    “如果我说,我想为了这一百万抱你一下,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俗气?”姜米问。

    冯斯笑了笑,张开手臂:“不会。我们都是俗人。”

    姜米轻轻抱住冯斯,把脸贴在他的胸口,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衫。冯斯感受着她温暖而柔软的身躯,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想:算了,不用说什么的。他又想:这一刻……感觉还真是好,姜米身上很香,就像盛夏的野花一样。

    “明天见。”姜米松开手臂,却忽然仰起头,在冯斯的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她挥挥手,走进了宾馆大门。冯斯站在原地,愣了很久。

    好久没被姑娘亲吻过了,还他妈有点不习惯呢,冯斯下意识地摸了摸似乎还在发热的面颊,突然就很希望刚才的那一幕还能重演一次。

    心里痒痒的。

    回到医院后,冯斯开始收拾东西,因为按计划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等到把杂物收拾停当,他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老是想着姜米的那个吻。虽然只是轻轻地用嘴唇在脸上触碰了一下,但这样和女孩子的亲密接触,自从上高三那年和最后一任女朋友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真想好好谈一场恋爱啊,冯斯想着。他甚至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幅古怪的画面,他开着一辆兰博基尼来到校门口,姜米和文潇岚都从学校里走出来,在万众艳羡嫉妒的目光中一左一右地上了车。跑车发动,绝尘而去,留下一段风中的传说……

    瞎扯淡!他晃晃脑袋,又换了一幅画面。他骑着一辆每年校内车行专用来骗新生的劣质自行车,后座上搭着姜米,摇摇晃晃骑向校内的麻辣米线店。这幅画面似乎更符合现实,然而……后座上为什么坐着的是不属于这个学校的姜米呢?当臆想中的汽车能容纳两个人的时候,姜米和文潇岚的影像都出现了;而汽车换成了只能带一个人的自行车后,文潇岚的影子远去了,留下的,是姜米。

    这大概就属于幼儿园大班的女孩子犹豫着长大后该嫁吴彦祖还是古天乐吧?冯斯自嘲地想着。不过也挺好的,他又想,起码以后我不至于再去揍文潇岚的新男朋友了。

    他睡了几个小时,第二天凌晨早早起床办完出院手续,先把行李什么的扔到宾馆,然后和文潇岚一起来到银行门口。九点钟,银行门开了,顾客们陆陆续续地进去又出来。

    但等了大半个小时,何少衡依然没有现身。

    “这不大对,”冯斯说,“这个家伙虽然讨厌,但以他的性格,在涉及到赚钱的事情上,是绝对不会迟到的。”

    “我也这么想。”姜米点点头。

    冯斯拿出何少衡的名片,开始按顺序拨打印在上面的三个手机号。前两个号码都无人应答,最后一个号码响了七八声之后终于通了。

    “喂,是何先生吗?啊,什么?真的?他死了?被人杀死了?”冯斯的声调都变了。

    四、

    本地新闻对何少衡的死描述得很简略,只是说他在自己居住的别墅里被锐器割断喉咙而死,

    其他一应细节都没有交代。幸好还有王欢辰这个帮手,他照例半句话也不问,听完冯斯的要求后就着手派人去打听,总算得到了一些详细的描述。

    当天夜里,何少衡大约夜间十一点过回到别墅,半夜两点半有人报警说他被杀了。警察和法医很快赶到,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一点左右。如同新闻里所说,何少衡是在卧室里被割喉而死的,鲜血流了一地,身上有搏斗痕迹。别墅大门是被撬开的,现场被翻得很凌乱,何少衡的钱包、手表、随身戴着的鸡油黄蜜蜡手串和碧玺手链、以及两个高档手机都被拿走了,第三个备用手机由于不值钱而幸免于难(也就是冯斯打通的那个);保险柜也被撬开,里面被洗劫一空,所以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此外,现场有放火的痕迹,但由于没有泼洒汽油之类的助燃物,火还没有烧起来,就被人扑灭了,地板上还扔着一个灭火器。这个灭火的人,也正是向警方报警的那个人——何少衡的一个情妇。该情妇住在何少衡给她购置的住所里,当天夜里和何少衡有约会,但何少衡迟迟不到,她以为何少衡爽约,一个人喝着闷酒,喝多了之后打上门想要骂何少衡一顿,结果在门外大叫大嚷了好久才发现门没有锁。

    她借着酒意走了进去,发现从何少衡的卧室里传出一股浓烟。

    她来不及多想,从走廊里取下灭火器进去把火扑灭了,这才发现了何少衡的尸体。这一下吓得不轻,她赶忙逃走了,回头想想这事儿要是不报警,肯定说不清楚,思前想后还是拨打了110。经过警方调查,她的到达时间的确在何少衡死后将近一个小时,杀人的并不是她,死者指甲里留下的凶手的血迹和皮屑比对确认了这一点。

    何少衡死了。虽然现场做得很像是抢劫杀人,但冯斯和姜米都很清楚,何少衡刚刚和他们接触,几小时后就被杀了,世间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这已经是因为这起事件而死去的第四个知情者了。从詹莹到袁志何,再到杨谨,再到何少衡,冯斯有四次机会弄明白真相,但四次都被人抢先一步。那种郁闷着实难以用语言形容。

    “他妈的,老子想花钱还花不出去了!”冯斯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两个人愁眉不展地坐在宾馆里,都觉得有些茫然。姜米叹了口气:“好家伙,我在万恶的美帝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死了四个人——这还不包括摩天轮下死的那一堆。”

    “不止四个,袁志何可是全家被杀。”冯斯说。

    “这个凶手下手也真是太狠了,”姜米摇着头,“而且花样百出,每一桩案子的死法都不一样。”

    “是啊,你妈妈是被冻在冰块里冻死的,袁志何是一家人煤气中毒而死,你的生父是变成了白骨——和摩天轮下那帮死者一样。”冯斯掰着手指头,“到了何少衡,就变成割喉了……”

    说到这一句,他忽然住了口,紧皱起眉头,目光闪烁不定。姜米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别说话!让我想想!”冯斯近乎粗鲁地吼了一声。姜米猛然醒悟,冯斯一定是想到了点什么,于是赶忙住口,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过了好几分钟,冯斯才长出了一口气:“我有一个猜测。”

    “什么猜测?”姜米忙问。

    冯斯抓过水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半杯,喘了口气说:“我觉得,杀你父母还有杀袁志何的人,和杀何少衡的,不是同一人。”

    “为什么?”姜米已经顾不上去在意“父母”这个用词了。

    “因为杀你父母和杀袁志何的,并没有刻意去掩饰他们的杀人目的。”冯斯说,“你妈是被封冻在冰块里冻死的,你生父是被啃噬干净血肉而死的,这两种死法对普通人来说根本闻所未闻,只能出现在恐怖电影里。而袁志何,表面看起来是一家人死于煤气中毒,但死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可以理解为杀人者小心地消除了犯罪证据,也可以理解为某种炫技。”

    “炫技……”姜米也陷入了沉思。

    “但杀何少衡就不一样了。”冯斯接着说,“这个杀手似乎是故意要做成抢劫杀人的模样,以此引开警方的视线,和北京那三起杀人案的公然炫技根本就是两回事,不太像是同一人所为。如果还是先前那个杀手,他才不屑于去伪装成抢劫杀人呢,而且撬锁、撬保险柜这种暴力手法,也不像他的风格,更别提何少衡还和他搏斗过了——要真是北京那位,杀人至于那么费劲么?”

    “说得有道理,”姜米点点头,“这下子可好,又冒出来一股势力。”

    “而且我还有一种想法,”冯斯说,“我不敢确定,但可以照着这个方向去猜一猜——那个凶犯并没有找到何少衡留下的资料。”

    “没有找到?”姜米精神一振。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细节,现场起了火,却没有泼洒汽油。这一点很重要,说明他放火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冯斯说,“如果是早就计划好了杀人后放火焚尸,肯定会事先准备好汽油的吧?”

    “是啊,这说明……他事先可能并没有计划杀人!”姜米眼前一亮,“杀人放火,是不得已的选择。”

    “没错!他一开始根本没想杀人!”冯斯一挥拳头,“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其实是想用刀挟持何少衡,逼迫他交出那份棺材板里的资料,没想到何少衡激烈反抗,他不得已杀死了对方。人死了,东翻西找一阵后,东西也没找着,这时候何少衡的情妇在外面叫骂,他仓促间只好放了一把火然后匆匆逃离。”

    “也就是说,那样东西如果落在他手里固然好;要是他得不到,宁可一把火烧掉,也不留给……我们。”姜米推测着。

    “是的,他的根本目的不是自己得到它,而是让我们得不到。”冯斯点点头,“我倒是突然有了另外一种想法。”

    “我们自己去把那件东西找出来,对吗?”姜米望着他。

    “真是心有灵犀!”冯斯顺手捏捏她的鼻子,随即又觉得这个动作似乎过于亲昵——过去好像即便是对着文潇岚,他也最多只是胡噜一下脑袋。不知不觉中,姜米似乎成为了他身边最为亲近的女性。

    姜米却浑然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这可有点麻烦了,那个地方刚刚发生了凶案,警察肯定要监控现场,说不定我们要找的东西也可能夹杂在证物里被带走,那就糟糕了……”

    “那些资料可能不在别墅里。”冯斯忽然说。

    “什么?”姜米一愣,“为什么不在?”

    “想想看,第二天早上就是一笔一百万金额的大额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的能有心思去和情妇幽会么?”冯斯说。

    “这个……我可不知道男人是怎么想的,”姜米愣了愣,“那你说是为什么?”

    “照我看,这个何少衡成天在江湖上打滚,是个相当谨慎的人,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冯斯说,“何少衡给她买房子,大概目的就是利用那所房子藏一些东西。”

    “我明白了!你是说东西可能藏在那个情妇家里!”姜米大声说,“何少衡晚上去他家,其实就是为了取东西给我们!”

    “我不敢确定,如同你刚才说的,我也没当过这种腰缠万贯四处包二奶的有钱人。不过如果现在一定要碰碰运气的话,我会先去找那个情妇。但在此之前,我得先找王欢辰帮忙做点准备。”

    “行,听你的。”姜米说。

    两天后。

    张梓濛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任由坐在对面的胖女人聒噪不休。虽然她已经更改了自己“在外面用”的名字,但这个女人显然很清楚她身份证上那个不够小资不够清新的名字是什么。

    “这套房子是我老公的,房产证上写的不是你的名字,张雪梅!”女人怒吼着,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肥肉都在因此而颤动,“所以你必须得搬出去!法律是保护不到你这种贱货头上的!”

    “我并没有说过我不搬出去,”张梓濛低声说,“但是请你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收拾收拾东西。”

    “收拾个屁!”女人的声调足以把玻璃震裂,“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我老公的钱买的!算我发慈悲,你身上的衣服留下,别的什么都不许碰,赶紧滚蛋!”

    “有的,有一些随身物品是我带过来的,”张梓濛仍旧用恳求的语调说,“请给我十五分钟时间,让我收拾一下。别的东西我都不会碰。”

    “一分钟也不行!就算真有你的东西,我老公给了你那么多钱,早就抵回去几十倍了!”女人的双目圆睁,“老娘就是一分钟也不想再见到你站在我家的地板上,空气都被你弄臭了,快滚!滚!”

    她越说火气越大,站起身来,就想要揪住张梓濛把她直接推出门外。但手还没有碰到对方的衣角,她就立刻停住了动作,并且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那是因为张梓濛的手里握住了一把水果刀,抵在了她的咽喉上。她大概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到底是怎么死的,半分也不敢动弹了。

    “我只想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你都不给我。”张梓濛咬着牙,“既然这样,我干脆要了你的命,你也去阴间陪你丈夫好了!”

    “不要啊!”胖女人发出一阵阵杀猪般的叫唤。张梓濛的脸上时而痛苦时而迷惘,却始终紧紧握住刀,没有分毫放松。看上去,她的情绪波动很大,也许真的什么时候忍不住了就会手一抖抹了胖女人的脖子。

    “放过她吧,其实她也和你一样,无非是想找到点儿尊严而已。”门口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张梓濛转头看去,一对青年男女走了进来。

    “她也是个很可怜的人,”冯斯说,“你别看她在你面前好像很嚣张的样子,其实在家里,在何少衡的面前,她连大气也不敢出。她早就知道你和何少衡的关系,却从来不敢吱一声,一直只能忍气吞声。现在她来找你的麻烦,与其说是要向你泄愤,不如说是发泄对死去的丈夫的愤怒。丈夫活着的时候她不敢,只有丈夫死了,血流干了,她才能找到一点发泄的出口。”

    张梓濛默默地听完冯斯所说,缓缓地移开了水果刀。胖女人腿一软,坐在地上,突然开始嚎啕大哭。她再也没有了几分钟前的嚣张跋扈,此刻哭得肝肠寸断,似乎是真的被冯斯刚刚说出的那番话触动了心事。

    “这套房子,她一定会还给你们的,你丈夫留在这里的财产也是这样,”冯斯在她面前蹲下,温和地说,“就算是各自退一步,你给她一天的时间收拾,明天再来收回房子,可以吗?”

    胖女人抽抽搭搭地哭泣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点了点头。姜米费力地把她庞大的身躯扶起来,把她送了出去,重新走回来时,看见冯斯和张梓濛都已经坐在了沙发上。

    “你的纹身很有意思。”张梓濛指着冯斯的手臂。

    “贴纸印花的,几天时间就能洗掉。”冯斯微微一笑。他现在穿着一身街头小混混常穿的无袖牛仔衫,胳膊上露出醒目的骷髅纹身,头发打理得像愤怒的小鸟。这副扮相早上差点让姜米笑得断了气。

    “也就是说,你们今天来,本来是想好好吓唬我一顿?”张梓濛也忍不住笑了,“不过你文雅起来的时候的确像一个学生,但如果摆出一张狠脸,还真有点黑社会的感觉呢。”

    “因为我真的很能打架啊。会打架的人,气场是不一样的,那种狠劲不是虚张声势。”冯斯说。

    “好吧,会打架的人……既然你已经做好了假冒黑帮威胁我的准备,为什么到了这里又改变主意了?”张梓濛问。

    “因为我在外面听到了你说的话,”冯斯说,“我觉得,不管你的身份如何,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有做人的尊严。我希望能用同样有尊严的方式请求你帮忙。”

    “请求我帮忙……”张梓濛看着冯斯,两行眼泪慢慢地顺着面颊流了下来,“已经很久都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和我说话了。”

    冯斯果然是个聪明人,姜米站在门口悄悄地想,他真的是个很了解人心的家伙。怪不得能在微博上编段子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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