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姜米仍然在床上沉沉地熟睡,在宾馆的冷气中把身子裹进被子里,缩成小小的一团。冯斯前一天刚打了半场篮球赛,其后又始终脑子里乱糟糟的无法入睡,原本已经很困倦了。但现在,他的睡意完全被驱散了。
他一边阅读着詹莹整理出的文档,一边思索着这个古怪的故事。乍看起来,这个神神叨叨的故事似乎和自己所遭遇的那些完全不搭界,但是细细地去对比之后,他觉得,自己隐隐地抓到了一点模糊的方向。
首先是那群所谓会各种神奇道术的道士。“驱策风雷水火,驯服异兽”,这些东西常人难以理解,他却很快能联想到他所见过的那群拥有附脑的人。假如那些道士并不是用障眼法装神弄鬼的话,附脑可能就是唯一的解释了。
也就是说,这些牛逼哄哄的道士,可能是一个以附脑为共同点聚集起来的组织,有些类似于他所认识的那些守卫人家族。不同的是他们并不依靠血缘关系来凝聚,而似乎走的是靠能力说话的路子。讲述这个故事的陆小石,或许就是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这才被道士们看中带回去。不过似乎他的附脑作用并不明显,至少直到道观整体消失,他也没有显露出什么特殊的能力。
而玄化道院的消失则是故事的核心。这种离奇的消失听在旁人耳里,大概真的会想到飞升之类的传说,但冯斯却有一些别的想法。像这样偌大一座建筑物凭空消失,能够令他联想到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那就是蠹痕。
夏天的时候,他曾经去往贵州的边远山区,在那里第一次和魔仆与守卫人有了接触,也第一次见识到了这种奇妙的异度空间。利用附脑的力量,人们可以暂时改变某一区域的空间内的物理法则,创造出一个全然不同的独特领域。
——玄化道院难道也是陷入了蠹痕之中,这才从正常的空间里消失掉的?
他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但仔细推敲,这个蠹痕的规模和能量恐怕远远超越了他之前所见过的。在此之前,他见过的蠹痕无非只是能对很有限的一小片空间起作用,而且随着体积的扩大,单位体积内的能量也会缩减,所以施放者当遇到强敌时,还不得不缩小蠹痕所占据的空间,以换取更大的杀伤力。
而能让一座规模不小的道观在几分钟内消失无踪的蠹痕,他难以想象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另一方面,蠹痕的发动对人体消耗很大,即便是他所见到的那几个守卫人中的精英分子,也不可能维持太久。但这座道观,从清朝初年开始,已经消失了三四百年了。
一群聚集在一起修炼的道士……一样令所有道士都十分振奋的重大发现……道观消失……冯斯努力拼凑着这些碎片,另外一个大胆的想法产生了。
的确,很难想像一个人的附脑所制造的蠹痕能让一座道观消失——但如果是很多人呢?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是几百个道士合力完成的!他们的附脑,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可以像电脑网络一样联通!
冯斯兴奋地放下电脑,在小小的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着,努力在头脑里形成一个较为明晰的概念。是的,一定是这样的,那群道士发现了将附脑的力量汇聚起来的方法,然后……
难道是他们在无意间合力创造出了一个永不消失的蠹痕,把自己关进去了?那样的话,那就不是蠹“痕”,而是一个近乎永久的蛀洞了。
不管怎么样,眼下毫无证据,只是凭空猜测,还需要更多的信息。而另一方面,自己的照片竟然会出现在盒子里,也是一个让他难以放下的谜团。冯斯想要继续看下去,尤其想要看看哈德利教授去实地调查后找到了些什么,却发现其他的文档全部被加密了,没有密码无法打开阅读。虽然按照姜米的说法,很多重要信息被别人抢先删除了,但既然文档在那里,里面总归还是应该有一些内容的。
他本想等到姜米起床之后再看,但此刻头脑处于兴奋状态,实在不想再等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残忍地推醒了姜米。姜米揉着眼睛,嘴里嘟嘟囔囔地听完冯斯说话,忽然间睁开了眼睛,依旧睡意朦胧的双目里流露出一丝狡黠。
“后面的都被我加密了。而且我不会把密码告诉你。”姜米冲冯斯挤了挤眼睛。
“为什么不让我看?”冯斯很是困惑。
姜米撑起身来,对着冯斯龇牙一乐:“因为这件事,我必须要亲身参与。如果全都告诉了你,我对你就没有用了,你会借机甩开我的。”
“我怎么可能那么做?”冯斯叫屈。
“你当然会那么做,你们男人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把女人当成累赘……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就不让你看!”姜米做了个鬼脸。
“好吧,算你狠……”冯斯无奈地叹了口气,“一切听从你的差遣,女王大人。”
“孺子可教。”姜米满意地点点头,并且真的像对待“孺子”一样,伸手胡噜了一下冯斯的脑袋。
“行了,快点补觉吧,天亮以后有得忙呢。你愿意睡床上我也不介意。”她大大咧咧地挥了挥手,让出半边床来,重新裹紧被子,很快再次进入梦乡。
冯斯坐在床边,愣了好一会儿,头皮上似乎还残留着姜米柔嫩的手掌所留下的滑腻触感。最后他摇了摇头:“红颜祸水……”
他没有听姜米的话睡在床上,而是抱起被子枕头,把房间里的两个单人沙发拼在一起,蜷缩着躺了下去。一阵阵困意汹涌袭来,他也很快睡着了。
睡梦中,他来到了川东,来到了那座玄化道院之中。他看到一个个面目模糊不清的道士,身上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不同色彩不同大小的蠹痕在道观里碰撞交错。
在雷电的轰鸣声中,道士们围城了一个圈,彼此的蠹痕慢慢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加巨大的光圈,把整个道观都笼罩在其中。
“喂,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冯斯大声喊叫着。但是没有一个道士搭理他,那一个个看不清面孔的头颅都高高仰起,面朝天空。他也禁不住抬起头来,这一抬头吓了他一大跳。
——天空中赫然飘浮着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不是真的吧?这是……天宫?”冯斯呆呆地看着这座云中的奇景。
道士们发出了兴奋的呼喊声,蠹痕的光芒越来越亮,道观也开始地震一般地摇动起来,渐渐地脱离地基,一点一点漂浮起来。这种兴奋的情感甚至感染了冯斯,他也忍不住想要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难道这座道观和道观里的一切事物真的可以飞升而起、从此位列仙班?
道观飞了起来。就像是那个年代还不存在的宇宙飞船一样,它带着近乎癫狂的人群直飞天际,慢慢接近了那座宏伟的空中楼宇。
仙界……飞升……成仙……长生……冯斯心里充满了憧憬。我也会成为一名仙人么?那可真是应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老话了。
道观已经被漫卷的云气所吞没,天界越来越近,冯斯只觉得自己连心跳都加快了。但突然之间,头顶那座壮丽堂皇的天宫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如同被风吹散的沙粒,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黑洞,黑洞里有一根根巨大而顶端尖锐的白色圆柱,还有一大块蠕动着的血红色的东西。在黑洞的两旁,两个硕大的光斑闪动着黄色的光芒,充满了邪恶的意味。
冯斯忽然意识到了这是什么:这是一条巨蟒!身躯比山还庞大的巨蟒!道观正在飞向巨蟒的嘴里!
仓皇中他想要夺路而逃,却马上意识到:哪儿还有什么路?道观正飞在天空中,上天虽有路,下地却无门。在一片惊恐万状的氛围里,玄化道院被巨蟒吸进了它的血盆大口。整个世界暗了下来,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味儿迎面扑来……
冯斯猛然睁开眼睛,像险些溺水的人终于钻出水面一样,近乎惊厥地长吸了一口气。他感到自己的心脏还在疯狂地跳动着,就像是刚刚跑了三千米一样,而且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毫无疑问是被这个噩梦惊吓之后冒出来的冷汗。
回想起刚才那个恐怖而又逼真的梦境,冯斯仍然觉得心有余悸。他并不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拼凑出这么一个奇怪的梦,因为“道士被巨蟒吞噬”这样一个奇特的情节,来自于他读过的一篇奇幻小说。那篇小说很短,只有几千字,却塑造出了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清冷氛围。在那个故事里,也有那么一群道士,擅长练习飞天之术,练到一定的层级之后,就可以高高飞起,没入云端,升仙而去。
但一直到故事的结尾,人们才发现,原来所谓的飞升,只是一个自己骗自己的悲剧。在那座道观上方的高崖顶端,盘踞着一条巨蟒,飞起来的道士,其实都是被这条巨蟒用大嘴吸气吸上去的——他们自然成为了巨蟒的腹中美餐。
所谓的梦境,本来就是植根于人在清醒时的所见所闻所感,某些相近的元素完全可能在梦中混淆结合,所以出现这样的串线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此时此刻,当他把两件事情拼凑成一个梦之后,他却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好像是这个梦给他带来了一些极其不祥、极其危险的联想,但这种联想还只是留驻在脑海深处,留驻在不确定的潜意识里,让他无法抓到一鳞半爪。只有感觉,不可捉摸、无法解释的感觉一直存在,让他仿佛还能在鼻端闻到梦里那股巨蟒嘴里的可怕腥臭味……
等等!好像并不是幻觉,好像……真的闻到了气味,很浓烈而古怪的臭味。冯斯费力地从两张拼起的沙发上支撑起身体,抬头一看,天色早已大亮,姜米已经穿戴停当,手里正捧着一个装饮料的一次性塑料杯,那股臭味就是从塑料杯里传出来的。
“老北京豆汁,我还给你也要了一杯。”姜米指了指房间里的茶几,茶几托盘上果然放着一个还没有开封的塑料杯,还有一个塑料袋,里面放着几个焦圈。
“这种黑暗料理也亏你能喝得一脸享受……”冯斯伸了个懒腰,“不用跟我客气,两杯都归你了,这玩意儿我欣赏无能。不过焦圈儿可以给我来几个。”
“那可不行,焦圈儿豆汁是配套的,”姜米把头摇得好似拨浪鼓,“不喝豆汁就没有焦圈儿吃。”
“那我宁可不吃。”冯斯翻了翻白眼。
“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姜米也跟着翻翻白眼。
“您这个比喻好像用错了吧!”
最后冯斯还是在姜米的揶揄中就着开水吃下了几个焦圈,而姜米则毫不客气地真的喝完了两杯豆汁。
“别忘了刷牙。”冯斯说。
“要你管!”姜米撅起嘴,但还是乖乖走进了洗漱间,显然还没有特立独行到能带着一身豆汁味出门乱逛。当她洗漱完毕走出来后,冯斯问她:“你昨晚说,今天有得忙。到底你打算做什么,总不能把我当驴子一样前面吊根胡萝卜引着走吧?”
“当然不是了,你今天的任务很重要,”姜米一本正经地说,“我需要你带路。今天我们要去找一个很要紧的人,但是北京我不熟,非得靠你。”
“说到底我还是那只驴子……”冯斯仰天长叹。
二、
宁章闻最后一次检查了一遍行李,确定各种应该带的东西全部带齐了,甚至为了以防万一,连已经好几个月都没吃过的抗抑郁药物也带了一瓶。不过他的表情始终有些犹豫不决。
“要不然……就先缓缓,过段时间再走?”他吞吞吐吐地问文潇岚,“我可以先把票退了……”
“不行!绝对不行!”文潇岚大摇其头,“计划早就定好了,小樱也很期待这次旅行,你可不能事到临头打退堂鼓!”
“我……我不是打退堂鼓。主要是想到小冯,他刚出了那种事,这几天肯定心情不太好……”
他还没说完,就被文潇岚打断了:“他又不是豆腐做的,这点小事就能打垮他的话,这几个月他早就自杀了几百次了。我会看着他的。”
“就是你看着我才不放心……”宁章闻低声嘟囔。但看到文潇岚瞪起眼睛,他也不敢多说什么。
“放心去吧,”文潇岚拍拍他的肩膀,“这是你第一次出远门,也是小樱第一次正经的旅行,意义重大,不要扫了她的兴。家里我会替你看好的。”
宁章闻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忽然多了几分笑意,文潇岚微微一怔,随即满脸通红,轻轻踹了他一脚:“想什么呢?我当然会一个人过来!倒是你,好好把握机会啊,旅行是最容易促进感情的。”
宁章闻微微摇了摇头:“她……她还是更合适做我的妹妹。我不配。”
文潇岚愣了愣,本想开解他几句,但想到宁章闻毕竟脸皮薄,这种事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只能轻叹一声:“别想多了,顺其自然吧。赶紧先出门,一会儿赶不上车了。小樱!准备好了吗?”
关雪樱背着一个文潇岚送给她的色彩鲜艳的旅行背包袋,笑嘻嘻地从房间里钻出来,脸上充满了兴奋和期待。临出门,她又回过头,对着文潇岚比划了两下。
“我知道我知道,”文潇岚一连串地点头,“我会替你喂你的宝贝鸽子的!”
这时候已经是这一天的傍晚了。两人走下楼去之后,文潇岚坐在房间里发了一会儿呆,掏出手机打开聊天工具。她已经给冯斯留了若干条留言,但从前一天下午球赛结束后直到今天,冯斯却始终没有回音,这让她略有些担心。虽然在宁章闻面前说得满不在乎,但在她的心里,其实还是不能完全放心。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次,聊天工具上有了回音。
“我没事儿,放心吧,正给美女拎包呢。”冯斯的回答虽然简短,倒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胡扯八道,文潇岚想,不过这倒是说明这厮现在的状态比较正常,果然不需要她担心太多。于是她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今晚有空吗?”她对着电话那一头的周宇玮说,“去看电影吧。”
“今晚的电影……好像没有你爱看的吧?”周宇玮说。
“你爱看就行,”文潇岚说,“陪你看。”
这所学校附近的电影院凭学生证可以优惠,所以总能吸引不少学生观众。今晚放映的是一部有名的怪兽片,并不是文潇岚喜欢的类型,但男人们却似乎总对奥特曼打怪兽的故事有着无穷的兴趣。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除了出双入对的情侣,剩下基本全是男性。此类怪兽片基本都依循着一定的范式,影片前半截怪兽基本没露过正脸,总是偶尔亮一下尾巴,偶尔露出几枚锋利的牙齿,就好似看情色片,看到美女脱衣服的时候,镜头突然拉远了,总能让人遗憾地叹口气;而到了后半段,电影渐入高潮,怪兽开始频频正面出镜,以庞大的身躯毁灭着城市,就像是之前遮遮掩掩的美女终于为了艺术而献身,人们也终于可以发出满足的尖叫。
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大概会嗤笑一下这些长不大的男孩子,但此时此刻,看着电脑动画做出来的怪兽,她却走神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冯斯给她讲过的那些妖兽。银幕上的怪兽是电脑特技做出来的,冯斯所见到的妖兽,却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的。它们的利爪能够轻松撕开人的肌体,它们的牙齿可以把钢铁咬断。在其他的同龄人还在电影院里看着假怪兽欢呼惊叫的时候,这个总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家伙却在被真怪兽揍得头破血流。
而且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假如能像电影里那样拥有各种魔法、道术、超能力倒也罢了,但他真的就只是个普通人,普通到还得靠网游打钱来维持生计,普通到一场篮球赛都无法带领球队获胜。他别无选择,只能用自己脆弱的躯体去抵挡一切。他东颠西跑,疲于奔命,随时可能陷入无法预料的危险。
但这个人却从不逃避。尽管嘴里骂骂咧咧抱怨不休,他还是承担了命运赋予他的一切。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并不像是个所谓的英雄,倒像是个混不吝的牛二,身上还带着一些死犟的骄傲,只有被杨志一刀拉了才能让他停下来。
想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一阵莫名的心酸,眼眶也微微有点湿润。她想起冯斯从贵州和东北回来之后,两人在夜里的那一次谈话。冯斯很轻松地告诉她,他们俩之间,不管关系怎么亲近,似乎都没有办法产生真正的爱情,所以建议她接受周宇玮的表白。
然而就在此事之后,冯斯却始终在回避着她,昨天打向周宇玮的那一拳,更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些什么。这一拳,让她坚定地下了决心。
她出神地想着心事,没有留意到电影已经来到了结尾处。庞大的怪兽再怎么威武霸气,总也敌不过人类,终于还是被干掉了。看着那具山一样的巨大身躯在地上徒劳地最后挣扎,超重低音模拟出来的怪兽心脏渐渐停跳,文潇岚禁不住想:倘若世事都能像电影那样,无论怎么危急,都能由编剧开挂来解决一切难题,该有多好。
电影散场了。夜色已深。
文潇岚和周宇玮随着人流一起离开电影院。文潇岚看了周宇玮一眼,欲言又止,但对方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有话要说?”
“我们先走走吧。”文潇岚说。
两人慢慢走回学校,却并没有走进那片最适合情侣约会的小树林,而是拐出另一个校门,走到一条相对偏僻的小街上,在深夜时分已经几乎看不到人影了。在此过程中,文潇岚一直沉默着,周宇玮终于有些忍不住了:“现在,你可以说了么?”
两人停下脚步,在一个街边广告牌下站定。文潇岚一直紧咬着嘴唇,似乎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开口,最后还是周宇玮先说话:“没必要这样的。分手这种事,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该说就说吧。”
他的话语显得很平静,眼神里却仍然有着一种抹不去的落寞。文潇岚更加不忍,但还是咬了咬牙:“你肯定是在猜,我是为了冯斯,才想要……这么做的,是么?”
“难道不是么?”周宇玮反问。
“也对,也不对,”文潇岚低声说,“我并不喜欢他,我不会做他的女朋友,但是,我也暂时不想再和别人在一起了。”
“我有点不太明白,”周宇玮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也知道他很可怜,从小没了妈,现在完全成了孤儿。可是,好像也用不着你照顾他到这样的地步吧。”
“和孤儿什么的其实没关系,”文潇岚斟酌着词句,“有些事情,没办法和你说明,但是……你怎么了?”
她发现周宇玮的面孔突然间变得扭曲,牙关紧咬,太阳穴青筋暴起,像是在经受着极大的痛苦。没等她反应过来,周宇玮身子一软,竟然倒在了地上,整个身体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完全不再动弹了。
文潇岚大吃一惊,连忙蹲下身子,在心里回忆着曾学过的急救方法。就在这时候,她的身边传来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不用担心。他没病。”
文潇岚急忙起身,只见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站着一个奇怪的人影,一看到这个人影,她就赶忙伸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尖叫出声。事实上,一般人如果看到这样一个人,恐怕会立即吓晕过去。而文潇岚虽然也被惊吓得够呛,总算没有晕过去,那是因为她对这个人好歹有点心理准备。冯斯曾经多次提到过这个人,对他有着各种添油加醋的形容。
“那家伙是个怪物,一个真正的怪物,”冯斯说,“我宁可看见妖兽也不愿意见到他。”
当时文潇岚听到冯斯的说法后,还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现在亲眼见到这个人之后,她算是相信了。这个人除了怪异的外表之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气场,能让任何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夏末的夜晚感受到严冬般的刺骨寒意。
“对不起,我一下子忘了你的名字,不过我知道你是谁。”文潇岚的声音有些颤抖。
“哦,我叫范量宇,”站在路灯下的双头怪人说,“初次见面,文小姐。”
是的,这就是双头人范量宇,四大守卫人家族中力量最强、性情最凶残暴虐的。文潇岚之前听冯斯说到这些人时,留下的不过是语言描述的印象,而眼下亲眼见到真人时,她才能意识到范量宇到底有多可怕。
“你……是来找我的吗?”文潇岚努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伸手指了指仍然倒在地上周宇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
“他大概会昏迷几天,不过应该没有后遗症。”范量宇淡淡地回答。但不知怎么的,他说起话来似乎有点中气不足,甚至能听到压制不住的喘息声。
“‘大概’会昏迷几天……‘应该’没有后遗症……”文潇岚琢磨着,“这可不太符合冯斯对你的形容。他曾说过,你对力量的控制十分精确。”
“受重伤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精确了。”范量宇说着,又喘了一口气。
文潇岚有些疑惑:“受重伤?居然还有人能让你受伤?那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简单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受重伤,所以一向习惯性地单独行动,现在附近没人能帮我了,但我必须立刻找一个地方休养,还不能被别人发现。”范量宇说。
文潇岚明白过来了:“啊,你知道宁哥的房子是空着的。可是,我连你是敌是友都还判断不清楚,为什么要帮你?”
“我当然是敌人了,这还用说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虽然我受了重伤,要杀掉你们两个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现在就是在赤裸裸地威胁你啊,听不出来么?”
“也就是说,我不答应都不行了?”文潇岚喃喃地说,“那就跟我走吧。可是他该怎么办?”
“我说了,他不会有大事,”范量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会儿自然会有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躺几天就行了。”
躺几天就行了,说得倒是真轻松,文潇岚想,反正对你这样的怪物来说,不死都不是大事——或许死了都算不上大事。但是眼下,的确没有别的选择了,这个怪物能留下周宇玮一条命,就算是足够仁慈了,他不可能还有耐性容忍自己拨打110等待救护车到来什么的。
欢迎来到非人的世界,文潇岚对自己说。
十多分钟后,两人走进了宁章闻的家门。范量宇穿着一身带帽兜的套头衫,一路上用宽大的帽兜遮住他那一大一小两颗醒目的头颅,再加上此时已经是深夜,路人稀少,倒也没有引人注目。
文潇岚一路上都在想着,一会儿范量宇进门之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她之前只见识过大个子俞翰发狂的样子,但俞翰在守卫人中只能算是低等级的,他的附脑甚至还无法产生蠹痕,只是让他的体魄异常强壮而已。尽管如此,当附脑失控的时候,他们还是拿俞翰毫无办法。而范量宇,是精英中的精英,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对付他。哪怕这会儿有人给她一把手枪,估计也派不上用场。
唯一可以用来安慰自己的在于,范量宇虽然不是冯斯的朋友,或者用冯斯的话来说,“那个死变态就是看不起我”,但至少有一点:冯斯可能对他有用。所以他对冯斯以及冯斯身边的人,总还会稍微手下留情那么一点点。
正在胡思乱想,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她的预计之外——她刚刚回身关上门,就听到背后传来一身沉闷的钝响。她急忙扭过头,只见范量宇已经以一种难看的姿势脸冲下倒在了地上,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好半天,先把门锁牢,然后壮着胆子走到范量宇身边蹲下,费力地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范量宇的套头衫卷了起来,露出了腰部,文潇岚无意中瞥了一眼,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范量宇的腹部有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几乎是横贯过整个腰际,甚至可以通过这道伤口看到内脏。文潇岚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能在活人身上看到如此骇人的伤口,她一阵恶心,忍不住冲到卫生间一阵呕吐。
冯斯平时所见到的,都是这样的场面么?文潇岚想。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重新回到门厅,强忍着恐惧和恶心,查看范量宇的伤口。很奇怪,一般人身上有一道这样深的伤口,恐怕血早就流干了,但范量宇却并没有怎么出血,这大概是出于附脑赋予的特殊体质。但另一方面,按照冯斯的说法,范量宇在被妖兽伤害后,身上的伤很快就愈合了,这道伤口却没有半点愈合的迹象,或者说,愈合速度慢到用肉眼分辨不出来。
说明这次的对手与众不同,拥有比妖兽更强的特殊力量或者毒性,以至于范量宇的体质都驾驭不住,文潇岚猜测着。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帮他包扎伤口、救他一命吗?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等着他死掉,然后报警。这个暴虐危险的家伙,现在暂时不对冯斯出手不过是因为冯斯“还可能有点用”,一旦确认冯斯没用了,第一个杀人灭口的搞不好就是他。现在让他死去,可以永绝祸患。
但她却有些犹豫。这倒并非是因为该如何向警察解释范量宇的来历这样的细节问题,而是因为冯斯曾说过的话。
“这个人虽然很讨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恨他,反而有些同情他,”冯斯说,“有些时候,我觉得,他和我有点像。”
文潇岚的视线滑过范量宇的脸,这是一张丑陋而狰狞的面庞,脖子上那个小一点的头颅更是怪异恐怖,即便是在昏迷中,也能让人感到巨大的威胁,就像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巨型毒蜘蛛。她忍不住摇了摇头:“你们俩到底像在哪儿?”
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决定先搜一搜范量宇的身,看看他身上带了些什么再说。一番搜身后,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个怪物身上也有钱,也有汽车钥匙,也有一只手机,不过有锁屏密码打不开。看起来,似乎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在搜找的过程中,她摸到范量宇的胸前有一块硬硬的东西,那是一根项链上挂着的金属吊坠。
这样一个怪物也会戴项链?文潇岚有些好奇地拽出这块吊坠,那是一枚银色的项坠,看得出来是便宜货,不少地方都开始掉色,链子上也磨掉了许多色彩,就像一连串的斑秃一样,但范量宇却把这样一根近乎丑陋的项链带在身上。
文潇岚想了想,拿起挂坠,想要把翻盖打开,但这个挂坠似乎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咬合得很紧。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的选择多半是“打不开就算了”,但此时此刻,不知怎么的,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就是想要打开挂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她用尽浑身的力气去掰着挂坠的盖子,连指甲被劈了都没有发现,终于,翻盖还是被她硬生生掰开了。
她喘了口气,把挂坠迎向灯光,看清楚了里面放着的东西。那样东西让她一下子愣住了。
挂坠里藏着一张早已泛黄的寸照。照片上是一个美丽而清纯的长发少女,正在对着镜头羞涩地微笑着,有若一朵淡雅秀逸的百合花。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竟然贴身收藏着这样一张照片。
三、
眼前的这座小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这里无论地段、建筑质量、绿化都做得无懈可击,而小区内出出入入的车辆也都是名车。
“我想起了一段相声,”冯斯说,“以后我如果要死的话,就到这个小区门口来等着,看到一辆宾利就赶紧迎上去。这辈子死也要死在宾利的轮胎下。”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高档社区,不好办哪。”姜米皱起了眉头。
“什么不好办?”
“有钱人胆子都小,未必愿意见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姜米解释说。
冯斯看着小区每栋楼外站着的保安,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咱们到这儿来,到底是找谁啊?”
“按照我妈的日记里所说,哈德利教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年前、曾有另外一位中国学者也曾调查过那座失踪的道观。那位学者的名字叫袁川江,是一个神话学家。”姜米说。
“哦,我们是来找袁川江的?”
姜米摇摇头:“不,袁川江早就死了,得有好几十年了。但是他的研究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一个名叫袁志何的人,子承父业也在研究中国古代神话,哈德利教授主要接触的就是他。”
“这种偏门的学问……应该买不起这种高档小区的房子吧?”冯斯有些疑惑,“在中国,最不值钱的大概就是知识。”
“这个么,我倒是在网上查过了,”姜米说,“这位大爷多年前就放弃公职下海经商了,现在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出版过不少畅销书。你在微博上那些七拼八凑的心灵鸡汤,搞不好就有出自他们公司的畅销书的。”
“那我倒是应该向他隆重致谢,”冯斯嘿嘿一乐,“说起来,他可真是比他爹聪明多了,赚钱才是硬道理。”
两人说笑着,来到了袁志何所住的那栋楼。向楼门前虎踞着的保安表明来意后,保安的脸上露出了惊诧的表情:“袁志何?你们是他的什么人?”
“我们是出版社的实习生,和他们公司有合作,约好了来给他送资料。”冯斯回答。他知道两人面相年轻,要冒充正式员工不太容易,所以使用了实习生的幌子。
“难怪不得你们不知道呢,”保安打量了两人一会儿,“袁志何死啦。”
“死了?”姜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冯斯却相对镇定一点,这样的事情,他已经隐隐有所预料。
“嗯,你们回去吧。有什么事情,直接找他公司的人问。”这个保安看来是经过了物业叮嘱的,口风极严,无论怎么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两人只能无奈地离开小区。姜米一脸不甘心:“要不然我们偷偷溜进去看看?”
“您这是看多了贵国的影视剧了吧?”冯斯说,“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呢?”
“其实没什么难的嘛,我又不是没干过……”姜米嘟哝着。
“好啦,不用秀你的光荣史了,”冯斯说,“要弄明白袁志何死的具体状况其实很容易,我打个电话就行了。”
“你认识警察?”姜米有些惊诧。
“警察倒是认识,不过不是能帮上忙的,”冯斯苦笑一声,“我是要找一个网络公关公司的人,那个人是我在微博上的营销伙伴。他专门帮助图书公司炒作畅销书,和出版圈子里的人都很熟,肯定听说过什么。”
“还真是猫有猫道呢……”姜米的话语里虽然有些讥刺,却也不乏佩服。
冯斯走到一旁,很快打完了电话,走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凝重:“袁志何真的死了。而且,不只死了他一个。”
“不只死了一个?”
“他和他老婆、儿子,还有一个保姆,一共四口人。全死了。死因是煤气中毒。他儿子好像也就是我们俩这个年纪。”
姜米紧皱着眉头,过了好久才说:“这种有钱人家里的煤气炉灶,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泄露?”
“我也觉得不对,”冯斯说,“那个公关碰巧打听到了一些细节。他说,不只是煤气炉灶的质量完全没问题,袁志何的厨房里还装了煤气报警器。没那么巧煤气泄漏和报警器坏掉赶在一起。但是除此之外,家里没有找到别人闯入的痕迹,也没有丢东西。”
“就是说,这应该是一场高明的谋杀了,”姜米思忖着,“按照你的形容,那帮自称守卫人的家伙一个个能力超人,估计警方也很难找到犯罪的证据。”
“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冯斯很确定地说。
两人有些愁眉不展地走在街边。这一天是周末,北京城的街头人山人海,被汽车限号憋得够呛的人们发泄式地把车都开到了路上,于是形成了平时堵早晚高峰、周末堵全天的景观。但人们还是兴致勃勃,还是精力十足,因为这是他们的生活。
“你怎么了?”姜米侧头看着冯斯,“怎么看得那么出神的样子?街上有很多美女吗?”
“有很多,不过最漂亮的那个站我旁边呢。”冯斯不动声色地随口拍马屁。但他的视线仍然流连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流连在那些接踵摩肩的红男绿女、街边小食摊的锅里升腾起来的烟雾、不停排放的汽车尾气、扔得遍地都是的小传单上,仿佛那些东西里真的蕴藏有什么能吸引他的美好。
“那你也没顾得上看她……你是不是想到了些什么?”姜米又问,“看着你这会儿的眼神,我一下子想起那些在海里漂了两年刚刚上岸的水手。”
“说得你真的见过那些水手一样……”冯斯笑了笑,“我就是很羡慕这些人罢了。多好啊,上学,工作,赚钱,恋爱,结婚,养孩子,慢慢活到老死。”
“慢慢活到老死……”姜米咀嚼着这句话,“说真的,我还没问过你呢。你一下子就跳进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是不是很烦躁很不爽?”
“不是一般的不爽啊,”冯斯说,“那种感觉,打个比方,就像是你本来在好好地洗着澡,喷头里出来的洗澡水突然变成了油,沾的你滑溜溜油腻腻的一身,你说你烦不烦?”
“是挺烦的。”姜米同情地点点头。
“而且这个世界还很危险啊,打另外一个比方,就像是被突然扔进了一锅正在开着小火烧的凉水里。虽然一时半会儿水温还低,但还是会逐渐升高,最后难逃被煮死的命运。”
“所以你看着这些人,其实是在……羡慕?”姜米问。
“我就是在羡慕,”冯斯冲着街上一挥手,“做个普通人是最值得羡慕的。我他妈的羡慕他们,羡慕死了,羡慕到现在就想找人痛痛快快打一场群架,被打到鼻青脸肿躺在地上骂街再被警察叔叔铐到局子里去。”
后来冯斯也觉得很奇怪。这一番话他没有对文潇岚说过,没有对宁章闻说过,没有对关雪樱说过,也没有对那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们说过,却偏偏对着认识还不到一天的姜米脱口而出。他只能猜测,或许是比起其他的朋友与敌人,姜米身上有一些和他更加接近的地方。
但说都说了,也无可挽回。他只能借口到路边去买饮料,好稍微稳定一下情绪。等到把饮料买回来,姜米正在若有所思地发着呆。
“怎么了?”冯斯把姜米要的橙汁递给她。
“其实……除了这个袁志何,倒也有另外一个人可以找。我本来、本来不想找他的。”姜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和她之前神采飞扬的二货德行完全不一样。
冯斯很是奇怪:“你咬着舌头了?还没见你这样说过话呢。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想找?”
“我的生父。”姜米咬咬牙,还是说出来了。
“生父?哦,詹教授离过婚?”冯斯问。
“不是,他们压根没结婚,”姜米的表情看来很烦躁,“他和我妈妈是在美国读博士的时候认识和恋爱的,但是我妈妈怀孕后,那个男人……他甩了我妈妈。他们俩都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
冯斯略一思索,已经想明白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虽然后来詹教授没有再跟着哈德利教授了,但你的生父却还和他在一块儿。难道当时他也回中国了?”
“当时他本来就在中国,”姜米说,“他在美国生活得很不习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国。哈德利到中国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行事不太方便,曾经请他担任临时助手。所以理论上来说,他对哈德利的调查应该了解一些,但他当助手的时间段是什么、具体跟进到了哪一步,我也不知道,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冯斯盯着姜米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其实一开始,你并不打算去找他,是听我发了那几句牢骚之后,才改变主意的吧?”
“我可不是为了你,”姜米把脸转开,“就算我再讨厌他,为了我妈妈,我还是得去试试。”
“知道啦,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冯斯说。
“好啦,别废话了,快走吧!”姜米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这一次出租车来到的是一套陈旧的老式小区,每一栋楼的外墙都在脱皮剥落,和先前的富豪区形成鲜明的对照。坐在门口传达室的老头随口问了两句,放两人进去了。
“看到这样的小区我就觉得很亲切,”冯斯说,“我爹发财之前,住的就是这样的旧楼房,连看门老头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生父是一个奇葩,”姜米撇撇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只是看到过照片,然后听我妈说起过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说实在的,我不想见他。”
“到底奇葩在何处?”冯斯禁不住有些好奇。
“斤斤计较,比娘们儿还喜欢算计,极度自私,外加胆小如鼠,”姜米说,“这倒也罢了。我妈最恨他的就是不敢承担责任。当初她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告诉我生父,他居然死活不承认,差点闹到要去做亲子鉴定的程度。所以我妈妈也寒心啦,任由他离开了。”
“如此极品,你妈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呢?”冯斯问。
“因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能做得道貌岸然,”姜米说,“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发现他的缺点。人类不都是这么擅长掩饰自己的么?”
“说得也是,要不然你就别去了,”冯斯说,“我很清楚这种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想见的亲人的痛苦。我直接去找他就好了。”
“不,我们还是一起去,”姜米坚定地说,“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我也想亲眼见见他。”
“他现在是干什么的?”
“听说曾经在大学教书,后来离职去了个什么研究所,但始终混得不如意,不然也不会住在这么破的小区——这里连新自行车都找不出几辆。”
两人一同来到姜米的生父所住的那栋楼,爬上五楼,敲响了房门。防盗门打开了,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白净斯文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打量了一下两人:“你们找谁?”
“请问您是杨谨先生吗?”冯斯问。就这么一个照面,他相信了姜米所说的话:这个人确实看上去道貌岸然,一副知识分子的形象。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是杨谨,你们是?”
冯斯正想说话,姜米忽然插嘴:“我叫姜米。”
杨谨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冯斯能敏锐地捕捉到,杨谨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极度厌恶的光芒,这样的厌恶让他心里突然感受到某种冰山一样的尖锐和寒冷。
“你来找我干什么?”杨谨问。他的语调变得硬梆梆的,既包含着抗拒,也包含着反感。
姜米不可能感受不出这种情绪。她看着杨瑾,紧咬着嘴唇,眼圈忽然有点红。
“你别误会,”姜米用同样生硬的语气说,“我只是有些过去的事情想要问你,无关我妈妈,只是和哈德利教授有关。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通路人。”
杨谨冷冷地哼了一声:“路人?那我没有义务回答任何一个路人的问题。你去找别人吧。”
他退回到门里,真的想要关门,姜米一把按住铁门:“我妈死了!”
杨谨的身子微微一震,停住了手:“她……詹莹她死了?”
“就在几天前,就在北京,被人谋杀了!”姜米大声说,“而这件事和哈德利教授在中国的经历有关。所以你必须告诉我当年的事情,必须!”
杨谨半天没有吭声,有一个瞬间,冯斯觉得自己似乎在杨谨的眼睛里捕捉到了那么一丁点泪光。这个抛弃女友也抛弃了女儿的男人,似乎表现出了某种忏悔的意味。
杨谨推着门的手一点点松开,冯斯以为他会让自己和姜米进屋了,但没想到,杨谨突然间大吼一声:“别来烦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他猛地手上用力,重重地做出关门的动作。姜米情急之下,伸手拦在门缝里,防盗门狠狠地夹住了她的手。她疼得脸都在抽搐,却强忍着既没有叫出声来,也死活不肯收回已经被蹭破了一层皮的手腕。
但是她的脸上,已经流下了眼泪。
冯斯铁青着脸,用力把防盗门重新掰开。杨谨这样文弱的人自然力气不及他,眼睁睁看着门被拉开,嘴里惊慌地警告着:“你想要干什么?我警告你快放手,不然我打110报……”
最后那个“警”字还没有说出口,冯斯已经硬把铁门拉开。他瞪着杨谨,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报你妈!”
他一把拽过杨谨,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杨谨哪儿经得起这么一拳,被打得仰面倒下,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冯斯在他面前蹲下:“姓杨的,你听着,姜米是个有身份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个爱打架的混混。你今天要是不把她想要的给她,我会每天阴魂不散地缠着你,缠得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杨谨的脸肿得老高,哼哼唧唧了老半天,最后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快点滚!”
冯斯冷冷地打量了他一阵子,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站起身来,拉住姜米的手腕:“别搭理这个王八蛋了。我们走。”
姜米想要抗拒,但力气远不如冯斯,被冯斯生拽着下了楼。刚一走出单元门,她就一把狠狠甩开冯斯的手腕:“你什么毛病?几秒钟前还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威胁人呢,怎么一转眼就放弃了?我不管,我今天非得问到答案不可。”
她正准备上楼,冯斯拦住了她:“别上去!你没有搞明白状况!”
姜米莫名其妙:“搞明白状况?什么状况?”
冯斯把她拉到一边,贴着单元门一楼的楼道站立,似乎是在躲避某种视线。他压低声调,轻声在姜米耳边说:“屋子里有其他人。”
“其他人?”
“是的,其他人,敌人,可能会要命的敌人,”冯斯说,“也许你的生父的确对不起你母亲,他过去也的确是一个混蛋,但是刚才,他赶我们走千真万确是为了保护你。”
四、
伤口处涂上了紫药水,然后用绷带包扎起来,范量宇的呼吸渐渐平稳。他躺在沙发上,胸口均匀地起伏着,心跳还算有力。
文潇岚当然知道紫药水只对表浅伤口有作用,但此刻家里也找不到别的伤药,也不能把他送到医院。更何况,针对普通人的治疗手段未必对他有用。此时此刻,她只能期待这个怪物的特殊体质能够发挥出独特的效力,救他自己一命了。
安顿好了范量宇,她这才跑下楼,骑车回到先前周宇玮昏迷的地方,但周宇玮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猜测应该是被路人发现,然后送到了医院,于是连忙骑车去往附近的医院,辗转了两家医院,总算是找到了人。
周宇玮始终昏迷不醒,但各项生命体征都基本正常,脑部CT做完了也没有发现任何脑损伤。文潇岚松了口气,知道范量宇重伤之下总算还是控制好了力度,周宇玮应该如他所言,躺上一两天就能恢复。
她打电话通知了周宇玮的宿舍同学,重新回到宁章闻家,看着范量宇那两颗丑陋的脑袋发着呆:该怎么办呢?
她忽然间觉得自己能体会到冯斯那种掺杂着无奈和愤怒的纠结心态了。那就是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下子扰乱甚至撕碎后的应激反应。几个小时之前,她生活中最大的难题还只不过是和前任男友看场电影之后谈一谈分手,然后突然之间,自己要被迫去窝藏一个杀人如麻的大怪物。这个大怪物背后还有许多追杀他的人,不是警察,却比警察更加危险。比起这些,甩掉一百个男朋友只怕也算不了什么了。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文潇岚抱着脑袋想了许久,想到头都疼了,也没有想出任何办法。最后的结论只能是:顺其自然,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干等着。
于是她在干等中蜷缩在关雪樱的床上睡着了。前一天饱受折磨的不只是冯斯,她也被折腾了个够呛,始终没怎么好好睡,现在终于有些熬不住了。
这一觉醒来的时候,看看日头,已经是下午了。她猛然想起屋子里还藏着一个煞神,慌忙起身跑到客厅。
沙发上是空的。范量宇并没有躺在那里。
她心里一惊,正打算四处寻找,阳台那边传来范量宇的声音:“别找了,我在这儿。”
这声音听上去还是有些虚弱,而且很含糊,像是嘴里包了什么东西。她一回头,立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了起来。
范量宇正在咀嚼着什么东西,难怪不得说话含含混混的。他的嘴角正在流出红色的血,牙齿好像在嚼着什么硬梆梆的东西,发出嘎嘣的声响。而在他的身上和面颊上,还沾着几根或白或灰的羽毛。
“你在吃鸽子!”文潇岚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好像不属于自己了。
范量宇大口地嚼了几下,把嘴里的东西咽下肚子:“这鸽子不够肥,不过还是将就能填填肚子。”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变态!你!”文潇岚愤怒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这是小樱辛辛苦苦养的鸽子,是为了训练信鸽,不是拿来吃的!”
“只要是活物,就可以吃。”范量宇神色不变。
“你想要吃东西可以跟我说,我会给你买的!”文潇岚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尖叫,“可你为什么要吃鸽子!”
“我和你们不一样,”范量宇依旧平静地说,“我需要新鲜的血。”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
吃完鸽子后,范量宇随手抹了一把脸,又转向了厨房:“这屋里看来没什么别的活物了,但愿冰箱里还能有点生肉。”
啪的一声响,他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然后那个东西掉到了地上。扭头一看,地上是一个空的矿泉水瓶,他禁不住笑了起来:“你的手边就有瓷杯,比空塑料瓶重得多,也硬得多,你为什么偏偏要用塑料瓶扔我?”
文潇岚一时语塞,范量宇摇了摇他的大头:“这说明你虽然生气,仍然还没有生气到会为了这几只鸽子而伤人,更不必说杀人了,这就是你们普通人的怒火——软弱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能转化成报复的愤怒有什么用处吗?唯一的作用只能伤到你自己而已。”
文潇岚怔住了,范量宇摆摆手:“所以,等到你真心想要对我下手的时候,再去展现你的愤怒,否则的话,把它收在心里吧。”
他继续走进厨房,真的从冰箱里找出一块冻得硬邦邦的生猪肉,就那样放进嘴里,像咬冰棍一样咔嚓咔嚓大嚼起来。文潇岚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怪诞的一幕,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升腾的怒火却忽然减弱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范量宇所说的话吧:“如果你不能伤害到对方,愤怒又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虽然已经可以在屋内轻微活动了,但看来伤口状况仍然不是太好。吃完了鸽子和生猪肉,他重新躺回到沙发上,又不动了。但他的身畔开始出现了一圈淡淡的灰色光晕,和周围的透明空气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你们所说的……蠹痕吗?”文潇岚忽然问。
范量宇点点头:“你最好别靠近,这玩意儿你恐怕承受不住。”
“我听冯斯说过了,你好像特别喜欢拿他当肉垫玩。”文潇岚说。
“这小子屁本事没有,还总喜欢在脸上摆出一副‘我有志气我骨头很硬’的德行,我最烦的就是这种货色,”范量宇说,“骨气这种东西,是需要实力做底蕴的,不然的话,不分场合地充硬汉,无非就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而已。”
“你这种天生的强者,大概是没有办法理会弱者的心态的吧。”文潇岚耸耸肩。
“天生的强者?”范量宇扭过头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嘲弄。
“怎么了?我说错了吗?”文潇岚说。
“你认识我吗?你了解我吗?你怎么知道我是天生的强者?”范量宇翻着白眼。
文潇岚支支吾吾:“我……我猜的。”
“那我就告诉你,你猜错了,”范量宇淡淡地说,“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时候,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卖钱展览的时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饶管他们叫爷爷的时候……这些你都没有看到过。”
文潇岚愣住了。她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杀人无算的怪物会对她说起这些往事,而且是那么悲惨的往事。范量宇的神情淡然,说起这些话的时候也没有丝毫语调上的波折,一双眼睛空洞洞的没有任何情绪,但不知怎么的,越是这样的语气,越让她感到一种她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酸。
我在为了这个可怕的怪物而感到悲伤?文潇岚吓了一大跳。她有些慌乱地转过身,走回到关雪樱的房间里,匆匆关上门。
我这大概就算是所谓的滥好人吧?文潇岚想,见不得也听不得任何悲惨的事情,一听到就心软,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太阳落山之前,她出了一趟门,去小吃店买了点儿盒饭之类的食品,往回走的路上又拐了个弯,去到针对职工家属开设的小农贸市场。
回到宁章闻家里的时候,她手里拎着的除了熟食之外,还有一只拔掉了毛的生鸡和两条肥大的活鲤鱼。鲜活的鲤鱼在塑料袋里不停挣扎着,发出簌簌的声响。
“前几年闹过禽流感之后,北京对活禽买卖管理得很严,”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活鸡活兔什么的我实在没本事帮你找了,只有活鱼和生鸡,将就了吧。”
范量宇接过袋子,看着正在玩命蹦跳的鲤鱼,哑然失笑:“我这是要变猫了……谢谢。”
“你居然会说谢谢?”文潇岚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我经常也会对马上就要被我杀死的人说谢谢。”范量宇一本正经地说。
文潇岚心头一跳,不敢接茬,拎着自己的盒饭正准备回到房间,范量宇忽然叫住了她:“这里不是大学宿舍,有厨房,冰箱和厨房里有米有肉有蔬菜,你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吃?”
文潇岚脸一红:“我不会。”
范量宇嗯了一声,走到她身边。文潇岚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但范量宇手很快,已经把她手里的袋子抢了过去。
“牛肉炒饭……香肠炒饭……”范量宇吸溜着鼻子打开盒盖,“牛肉炒得太干,米饭太黏,香肠都快变质了,要不就是黑心猪肉灌出来的。这种垃圾你也能吃得下?”
“我呢,本来是有其他选择的,”文潇岚气鼓鼓地说,“但是家里藏着一颗定时炸弹,医院里还躺着一个因为我而无辜受难的人,我哪儿还有时间挑拣?不泡方便面就不错了。”
“这么说是我的错了?”范量宇叹了口气,“那我就补偿一下吧。”
说完,他一扬手,把两份炒饭都扔进了垃圾桶。他不由分说,把哭笑不得的文潇岚赶进了她的房间,然后走进厨房,关上房门。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后,香味开始传了出来。
几十分钟之后,餐桌上摆上了三个菜:两条红烧鲤鱼,一盆川味口水鸡,一盘香菇菜心。高压锅里的米饭也散发出阵阵清香。范量宇解下身上的围裙:“好久没做过熟菜了,将就吃吧。”
文潇岚只觉得自己吃惊得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她试着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送到嘴里,鱼肉鲜嫩,汤汁浓淡适宜。再尝尝口水鸡,鲜香麻辣,十分爽口。单从做菜的水准来看,范量宇似乎并不逊色于天生大厨关雪樱。
“我服了。人不可貌相。”文潇岚喃喃地说。
“快吃吧,”范量宇说,“不过我建议你不用去医院,他没事,差不多明天就能醒。你去看他,他也不会早醒一秒钟。”
“你不过来一起吃么?”文潇岚岔开话题,“你是只能吃生的,不能吃熟食?”
“其实吃倒是能吃,不过生的、尤其是生血对我的附脑更有益,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生吃了。”范量宇回答。
“吃熟的会有反作用吗?”文潇岚追问。
“那倒是不会有。”
“那就坐过来,一起吃。”文潇岚拍了拍身边的板凳。
范量宇侧头看着她,看得她一阵心虚:“喂,应该我看你的眼神比较像在看怪物吧?怎么倒过来了?”
“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范量宇耸耸肩,“我得有很多年没有和人同桌吃饭了。确切地说,是很多年没有安安稳稳坐在桌子上吃饭了。”
但他还是坐了下来。文潇岚替他盛了一碗饭,他捧着饭碗,有些愣神。
“当年还能和人坐在桌上吃饭的时候,每顿饭前,我们都会念叨点什么,”他说着,闭上了眼睛,嘴里用虔诚的语声开始祝祷,“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念完后,他又嘿嘿一笑:“不过念不念都是狗屁。”
“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你们那些家族用来警醒自己的话吗?”文潇岚问。
“差不多吧,”范量宇说,“都是一些可笑的废话。狗屁。”
“虽然你这么说,但你还是在为了阻止魔王觉醒而努力。”文潇岚说。
“别把我说的那么高尚,”范量宇说,“如果单凭我的意愿,我更情愿魔王醒来,去找他痛痛快快打一架,死了拉倒。我不过是在践约而已。”
“践约?什么人的约定?”
“与你无关。”范量宇硬邦邦地说。
文潇岚忽然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是那个吊坠里的相片上的女孩子吗?”
砰的一声,桌子一阵剧烈震动,连菜盘里的汤汁都溅了出来。那是范量宇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他忽然站起身来,一下子逼近到文潇岚身前,双目中流露出狼一样的凶光:“你偷看了我的项坠?”
文潇岚吓得浑身一哆嗦:“我……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
范量宇的身上带有一种恐怖的压迫感,让她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向后退,直到靠在了墙上退无可退为止。范量宇却也紧跟着逼到她面前,喉咙里发出一阵凶恶的咆哮声,整张丑陋的大脸都因为极度的愤怒而绷紧了,看上去仿佛真的会随时张口用牙齿把文潇岚撕得粉身碎骨。不知不觉中,他身上开始浮现出淡灰色的蠹痕,不受控制地向外扩散。
文潇岚的右手无意间触到了蠹痕的边缘。她立刻感到右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十分之一秒后,那种灼痛感又立即转化为千万根钢针的攒刺,接着是被重物锤击般的感觉、被钝刀割裂般的痛楚……她惨叫一声,一跤跌坐在地上,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范量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失控了,连忙把蠹痕收了起来。尽管如此,他仍然余怒未消,拖着残疾的腿歪歪斜斜地走回到沙发旁边,靠了上去,不再说话。
从蠹痕收回的一刹那开始,那些剧烈的痛感就消失了,但文潇岚仍然心有余悸。她不声不响地站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心里想着: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一提到她就会让范量宇凶性大发?
正在这时侯,手机响了。她连忙擦干净眼泪,拿起手机,一看,是关雪樱打来的。
关雪樱不会说话,但冯斯还是掏钱给她买了手机,毕竟发发短信还是很有用的。而有时候,关雪樱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及时联络的时候,就会先发一条短信,然后再拨打对方的电话,意思是提醒对方赶快看短信。
于是文潇岚直接按掉了这个电话,打开短信收件箱。里面果然有关雪樱刚刚发来的短信,点开之后,里面的内容立刻让她忘掉了几分钟前发生的一切。
“我们好像被人跟踪了,”关雪樱在短信里写道,“但是又好像有人在保护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