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南方。某座小城。
在黑夜里看起来,这间废弃的医院充满了阴森的氛围,夜风吹过,流动的空气透过破损的门窗在大楼内部盘旋啸叫,有如鬼魅的歌唱。院区里的树木在风中摇摆,像是一只只摇晃着手爪的不安分的妖魔。
一身黑衣的路晗衣走进了手术楼。黑暗之中,他本人也像是一个轻飘飘的影子,幽灵般穿过布满积灰的走廊,脚下踩过那些脱落下来的墙皮,发出轻微的声响。这座大楼废弃已久,早已断水断电,更加没有医护人员或病人留驻其间,但在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环境中,如果一个神经稍微脆弱一点的人置身其中,一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幻听:滴滴答答的水龙头,碰撞的手术刀,悉悉索索的脚步声,隐约的哭泣和呻吟声,似乎从地底深处传来的轻微的狞笑……这是医院所独有的恐怖氛围,仿佛那些逝去的灵魂都还舍不得离开,依旧盘旋在他们生命中最后的处所。
但路晗衣显然不是一个胆怯的人。虽然和老对手范量宇那令人惊惧的外表相比,路晗衣看起来完全是一个相貌俊美的纤弱少年,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的心狠手辣一点也不次于那个双头怪人。
此刻他缓步行走在鬼影幢幢的医院里,嘴角带着微笑,似乎还很享受这种阴暗瘆人的气氛。但他的内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轻松自如,因为假如仔细看的话,可以看见,在他的身畔,隐隐闪烁着一层比夜色稍微淡一点的异界——那是他的蠹痕。
从走进医院大门开始,路晗衣就一直不惜耗费体力用蠹痕保护着自己。
他到底在防范着些什么?
他走到了手术楼一楼的尽头,前方是一道玻璃窗已经尽碎的大门。他推开大门,顺着黑黢黢的楼梯走向地下。他的双瞳似乎可以在黑暗中视物,一路上准确地绕过了各种各样挡路的杂物,连一张废纸片都没有踩到。
最后,他进入了地下底层,站到了那扇曾经被锁住的太平间门前。由于门锁已经被范量宇家族的调查员破坏,他毫不费力地推开了门。日光灯惨白刺眼的光亮立即包围了他。
路晗衣在太平间里转了一圈。和冯斯曾在手机视频里所看到过的不同,这里此刻显得凌乱不堪,所有的停尸柜都被打开,甚至地面也有被挖掘过的痕迹。看来在调查员失踪后,范量宇的家族已经把这里从里到外翻过一次了。
“你们找到什么了吗?”路晗衣禁不住轻声自言自语,“多半什么都发现不了吧。那群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留下破绽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丝不苟地把太平间搜查了个遍,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检测是否存在隐藏着的蠹痕,如他所料,什么都没有发现。他转身走向楼道,重新回到了手术楼的一层。
正要走出手术楼的时候,他忽然停住脚步,目光微微向上,似乎是听到二楼传来了一点不一般的响动。他站立在楼门口,侧耳倾听了几秒钟之后,摇了摇头,继续开步向外走。
他走得很快,几步就走到了大楼外的阶梯前,看起来就要大踏步地走下去。但突然之间,笼罩在他身上的蠹痕微微闪动了一下,而他的身体也一下子腾空而起,仿佛身上带有羽翼一样,一下子挣脱地心引力的束缚,向着高处飞跃而去。
——他的目标是手术楼二楼的窗户!
砰地一声,路晗衣撞塌了早已没有玻璃的窗框,身体已经跳进了这间办公室。他双足稳稳地落在地面上,双手交叉护在心口,蠹痕的范围已经急速扩大,充满了这间空空荡荡的办公室。这个办公室装修还不错,估计里面曾经有过的办公用具都还能再利用,所以当医院搬离时,把这间办公室里的东西全都搬走了,并不像其他地方还有一些扔掉的旧桌椅或文件柜。现在这间黑暗的房屋里一目了然,除了灰尘和蛛网之外,什么都没有。
但是随着路晗衣蠹痕的侵入,这一片虚无中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仿佛是无形的空气被撕裂了一样,房间的中央渐渐地有一样东西现形了,就像平静如镜面的水面突然被飞鱼划破。
那是一个茧。一个血红色的茧。这个茧大约有两米高,呈站立的椭圆形,茧壳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有规律地蠕动。
“有趣,是故意留下来示威的么?”路晗衣看着这个茧,“那就试试吧。”
感受到路晗衣的蠹痕的刺激后,茧的表面也迅速出现了一道淡红色的蠹痕,并且颜色不断加深,像是在和路晗衣相抗衡。
但路晗衣的力量站了压倒性的优势。他的蠹痕渐渐收缩,把茧牢牢包裹在其中;而茧身上的蠹痕也不得不越缩越小,勉力抗衡。当这层防线被打破的时候,整片空间就将听由路晗衣支配。
路晗衣不断发力,蚕食着对方的生存空间。茧壳内的不明生物显然也察觉到了危机的临近,蠕动的速度明显加快,乍一看就像是一颗正在跳动的巨型心脏。渐渐地,血红的茧壳由于这种剧烈的跳动而出现了裂缝,裂缝越变越大。
一声巨响,茧壳炸裂了。粘糊糊的红色碎片四下飞溅,伴随着这些碎片的,是从茧壳的中心部位弹出来的一样东西。
一个血红色的怪物。
和茧的巨大体型相比,这个怪物显得很小,大约只有一米高。它的外形有些近似于一只猴子,虽然沾满了肮脏的血污,但还是可以看出浑身覆盖着深绿色的鳞甲。它的脸上并不像猴子那样长满长毛,而是光秃秃皱巴巴的,更加接近人脸,一对赤红的小眼睛放射着邪恶凶残的光芒。它嘴里发出喑哑刺耳的叫声,向后跳出了路晗衣蠹痕的范围,蹲在地上,恶恨恨地死盯着路晗衣。
路晗衣静静观察了它一会儿,摇了摇头:“看来我还是来早了一些,进化不够完全啊,还是个废品——不过方向不错。”
怪物好像并不能听懂路晗衣在说什么,但却能判断出对方不是好惹的。它好几次半欠起身来,似乎是想要暴起攻击,却又始终忌惮着那一层蠹痕。那就像是它的本能,可以对蠹痕的存在做出判断。
双方僵持着,谁也没有轻举妄动,不过路晗衣的表情什么时候都显得那么悠然自得,怪物却紧张不安,喉咙里不断发出威胁式的低吼声,两只爪子不停在地上划拉着。它的手爪上长着长而锋利的指甲,竟然能将地面的瓷砖划出深深的抓痕。
就在这时候,窗户那边的地上传来一声清脆的金属声,那是先前被撞塌的窗框上残留的一根螺丝钉掉了下去。路晗衣微微分神,侧头看了一眼,怪物已经抓住他这一瞬间的疏忽,骤然暴起,向他猛扑过来。
怪物体型虽小,动作却迅猛异常,但路晗衣并没有动弹。他的蠹痕拥有让一切生命飞速老化的能力,对这只怪物而言,当它扑到路晗衣跟前的时候,大概就已经失去活动能力了。
然而意外出现了,当怪物冲入路晗衣的蠹痕后,它身上绿色的鳞甲突然变色,化为了和路晗衣的蠹痕一样的淡淡的黑色,而它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减慢!
这一层能变色的鳞片,似乎有抵御蠹痕的能力。
转瞬间,怪物已经扑到了路晗衣身前,它挥出尖锐的爪子,狠狠向路晗衣当头抓了下去。路晗衣侧身一闪,怪物一头撞到了墙上,然后掉在地上,痛得叫出了声。
“原来是这样,能通过外壳来模拟蠹痕,”路晗衣微微一笑,“可惜运动能力太弱了,这样都能撞到墙上去。”
他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火光:“你们以为几大家族的人只会玩弄蠹痕么?”
他猛地向前跨出一大步,右手探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速一把将怪物揪了起来,左手已经抓住了怪物的脖子。在他闪电般的速度面前,怪物徒劳的挣扎就像是电视画面里的慢镜头。
喀喇一声,怪物的脖子已经被看似纤弱的路晗衣用左手轻松地拧断。它不再挣扎,被拧断脖子的头颅垂了下去,身上的鳞甲重新变成绿色。而到了这时候,路晗衣的蠹痕才开始发挥作用,它的身体迅速苍老,刚刚恢复绿色的鳞甲转而变得苍白黯淡。
路晗衣扔掉怪物失去生命的躯体,静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话:“如果你再不出来,我保证你会比这只猴子死得更难看。”
房间另一头的黑暗角落里传来一个轻柔的回音:“你不会杀死我的。我好歹也是你的未婚妻呢。”
路晗衣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看着那一片黑暗中慢慢出现了银色的光亮,从光亮中走出一个窈窕的女子。
那是冯斯曾经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之一,也是第一个向冯斯展示了附脑的不可思议之处、以至于直接摧毁掉他的世界观的人——林静橦。
但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从来没有向冯斯提到过两人之间的婚约。
“好久不见了。”林静橦说。
路晗衣似乎并没有意思要寒暄,直截了当地问:“你移植了附脑?”
“我们那么久没见,你连问句好都不行么?”林静橦的话语里有些幽怨。
“先回答我的问题。”路晗衣的语气生硬而冷酷。相比之下,他和冯斯这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都要温柔和气得多。
“那还用问吗?”林静橦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靠移植新的附脑,我怎么可能在你面前藏匿那么久才被发现。”
“为什么要冒这个险?”路晗衣问。
“我们家族也需要话语权,”林静橦说,“天选者的出现,让各大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甚至于消失的那一支也有可能再出现。没有实力,什么都是空谈。”
“你以为我们两个家族联姻是为了什么?”路晗衣冷冷地说,“依附于路家,自然就会得到我们的庇护。除非你们另有所图。”
“你这是什么意思?”林静橦的身体微微一颤。
“一切联姻本来就是赤裸裸的交易,不需要披上什么友谊与和平的外衣,”路晗衣抄着手来到窗前,好像在欣赏月光,“既然是交易,就要遵守条件。我们几个家族,似乎并没有后天移植的传统,你选择了这条路,婚约就有可能解除,你应该也想到了这一点。”
林静橦默然低头,没有回答。路晗衣摇摇头:“你更应该明白,一个家族的实力,是世代累积的结果,即便你冒着丢掉小命的风险提升了你自己,你的家族依然处于弱势。但你还是这么做了,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唯一的结论……”
林静橦紧咬着嘴唇,还是没有说话,路晗衣继续说下去:“数百年前背叛家族的那个分支,又回来了,对不对?你们仍然不愿意暴露家族所苦苦固守的那个秘密,不愿意向我求助,而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对不对?”
“我……我不必否认,”林静橦终于开口,“在你面前,我也没有能力否认。你永远是那么聪明,那么高高在上,能看穿别人的心。”
“所以我早说了,我哥的死害苦了我,”路晗衣依旧背对着她,“他那种心软而无能的人才最适合娶你,现在却不得不让我来背上这个负担。”
“我不许你这样说他!”一直轻声细语的林静橦的声调突然提高,隐隐有些怒意。
“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不许’?”路晗衣嗤之以鼻,“从我记事时开始,就是我姐姐一个人苦苦操持着家业,而我哥哥,作为一个男人,简直……”
“你闭嘴!”林静橦突然间暴怒起来。她的身上闪现出银子般的亮眼光辉,蠹痕开始扩张,银光所到之处房间里细碎的金属全都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飞到半空中聚集在一起,像遭遇高温熔炼一般融化,重组成了一根细长的钢锥,悬浮在空气里。钢锥的锥尖泛着寒光,指向路晗衣。
“你以前似乎并不是这种性子啊,”路晗衣终于转过身来,嘴角带着嘲弄的笑意,“看来附脑不只给了你力量,也对你的性情有所影响,代价不小呢。”
“不许你胡说!”林静橦尖叫起来。在附脑的作用下,这一声尖叫如同声波炸弹一样威力十足,让整个房间都产生了轻微的震动。她手一抬,钢锥像离弦的利箭一样直射向路晗衣,发出刺耳的啸叫声。不过她出手还是有所克制,钢锥并没有对准路晗衣的要害,只是刺向了他的左臂。
路晗衣并没有躲闪。当钢锥射到面前时,他猛然抬起左手,准确地一把握住了钢锥。几秒种后,鲜血从他的指缝里涌出,顺着被握住的钢锥一滴滴落在地上。
“能够伤到我,已经算不错了,”路晗衣平静地说,“但你下手还是不够狠。我原本指望刚才你能对准我的心脏,可惜你没有。空有力量,没有一颗谁挡我我就杀谁的冷酷的心,是没有用的。”
他松开手,钢锥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不再多说,从窗口一跃而出。林静橦看着窗外墨一样的黑暗,忽然间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她捂着嘴,无法自已地抽泣起来。
蠹痕散去,钢锥立即四散分解,变成一粒粒细小的钢珠在地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响。
二、
周宇玮移动到三分线附近,和正在运球的己方控球后卫做了一个挡拆配合。对方来不及换位防守,周宇玮轻松地顺下,接到控卫的击地传球后,上篮得手。球场四周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上半场还剩8秒钟时间,对方仓促地发球,快速推进到前场,小前锋接到球后,虽然已经被对位防守人盯住,还是只能强行出手三分。球砸到篮筐上弹出。上半场就此结束。
看一看场边的手动记分牌,中场比分是30:18,周宇玮所在的系已经领先12分。在这30分中,周宇玮一个人就拿下了11分。
“你男朋友打得真不错啊,我不太懂篮球,都能看出他打得很好,又能得分又能抢篮板。”正在这个露天球场边观战的宁章闻对文潇岚说。
“啊,还可以。”文潇岚有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冲着正在场边喝水的周宇玮鼓了鼓掌,目光却更多地在对手的休息区游离着。冯斯就站在那里,听着队长的中场部署。他也注意到了文潇岚的眼光,冲她微微笑了笑,然后继续把视线移到队长的脸上。
“上半场篮板保护得不错,防守没办法,他们的火力就是那么猛,大家已经尽力了,”队长说,“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进攻没有打出来,跑出机会了都投不进空位,太紧张了。尤其是你,裴彪,八中一,这个命中率有点不像话。”
名叫裴彪的小前锋擦着汗:“昨天吃坏肚子了,拉了一天,今天实在有点儿手脚发软。”
队长想了想:“要不然下半场你先休息休息。冯斯,你顶小前锋,多绕掩护,有机会就出手。不过防守得卖点力气,别吊儿郎当的。”
“我会的。”冯斯简洁地回答。
此时这所大学已经开学了。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年一度的以系为单位的篮球联赛。这一场是整个赛季的第一场比赛,周宇玮所在的系对上了冯斯所在的系。周宇玮是球队绝对主力,而刚升上大二的冯斯只是个替补,上半场并未出场。
“菜鸟一般都是坐板凳的,很难有上场机会,你们真的不用来。”赛前冯斯对宁章闻和关雪樱说。
“能上一分钟也好,”宁章闻说,“我在这所学校呆了快三十年,一场正经的篮球赛都没看过呢。”
关雪樱也表示出对她从未看过的篮球赛的浓烈好奇心。冯斯拗不过两人,把比赛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他们。他没想到上场机会来得那么快,下半场刚开始就得披挂上阵,而且是在己队大比分落后的时候。
但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紧张。己方中锋跳球取胜,他快步跑到底角三分位置,接到传球后一记稳稳的跳投,球刷筐而入。分差缩小为9分。
在同系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冯斯一边回防一边暗暗纳闷:怎么我的手就这么稳呢?
此后的比赛中,虽然对手的实力还是略占优势,但冯斯表现得相当活跃,除了拿手的中远投之外,防守也很卖力。这个系队菜鸟的积极表现也点燃了全队的斗志,下半场进行到十分钟时,双方分差已经缩小到了5分,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从父亲去世后,冯斯打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他发现自己在赛场上的心态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他在篮球场上,要么就是满不在乎过于放松,要么就是不小心被激起了火气、导致心态失衡;而现在,他能始终保持足够的专注度和兴奋度,既不紧张,也不懈怠,而且在攻防两端无论和对手发生什么样的肢体接触,都一点不觉得生气。论实力,他其实仍然比不上队里首发的学长们,尤其防守经验不足,但良好的心态让他有了出色的发挥,俨然成了下半场的奇兵。
对方叫暂停的时候,他才有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心绪。他意识到,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改变了许多。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边缘的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能控制那些乖戾暴躁的负面情绪。而在过去,哪怕是观众中有人冲着他喝一句倒彩,他都会有扑上去干一架的冲动。
人终究还是会长大的,冯斯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欣慰还是怅然。
“打得好!继续这么干他们!”学长们拍着他的肩背鼓励着他。
暂停过后,球赛继续。对方的防守策略起了变化,之前在防守冯斯时表现不佳的小前锋被换了下去,换上了一个身材更高一些的球员。但这名球员并不负责防冯斯,而是去盯冯斯这边的大前锋。
负责防守冯斯的换成了对方的大前锋:周宇玮。
冯斯的心微微一沉。他发现,当看着周宇玮的脸时,那种久违了的阴暗情绪似乎又开始在心里发芽了。
事实上周宇玮并没有做错什么——冯斯和文潇岚在名义上始终只是好朋友,从来没有确立过关系,向一个单身女生表白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同文潇岚一再强调的,周宇玮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向文潇岚告白成功后,每次见到冯斯,他的表现都很得体,既没有那种“你看你喜欢的姑娘被我撬走了”的骄傲,也没有那种故做出来的带有怜悯的热情。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阻止过文潇岚去宁章闻家聚会,虽然他应该清楚,冯斯多半会在哪里。
但是这样理性的分析还是无法约束情感上的波动。看到周宇玮,他就是会觉得不爽,觉得烦躁不安,觉得有一种无名邪火在悄悄上升。
偏偏周宇玮对他的对位防守很见成效。冯斯个头不小,但周宇玮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双臂颀长,反应也快,对于主要靠跳投得分的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周宇玮对上后,他三次出手都没有中,两次在周宇玮长臂的干扰下投偏了,一次直接被赏了个脆生生的大帽。
对方的士气又起来了,连得分能力并不强的肉盾型中锋都在篮下强吃得手,分差重新回到12分,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对于这种业余级别的篮球赛来说,五分钟追回12分是相当困难的。球员们都有些沮丧,队长叫了暂停,除了说几句“不要放弃”之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在战术上也做不出新的调整了。
暂停回来,全队都显得很焦急。得分后卫在外线仓促出手三分,球根本没有碰到篮圈,直接撞到篮板反弹回来,双方内线球员谁也没有拿到这个长篮板,球正好落到了冯斯手里。他一咬牙,不再选择跳投,而是运球直扑篮下,三步上篮。
这个非常规的选择让周宇玮也没有预料到,补防的时候节奏已经慢了半拍。情急之下,他挥出的手臂没有碰到篮球,而是正打在冯斯的手臂上,紧跟着,高壮的躯体也撞在了冯斯身上。两人在半空中失去平衡,同时摔在了地上。球场四周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裁判的哨声立刻响起,判了周宇玮一个违体犯规。周宇玮顾不得自己的手臂在水泥地上擦出了血,连忙把冯斯扶起来。
“真对不起,”他一连声地说,“我一下子没有收住。你没事儿吧?”
冯斯没事儿。虽然看起来摔得很重,但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他在摔下去的一瞬间就收好四肢,倒地后就势滚了几滚,抵消冲力。尽管肩背摔得很疼,但并没有任何部位伤到,事实上,只需要休息一两分钟缓一缓,他就能继续比赛。
冯斯晃晃脑袋,慢慢站直身体。他的目光扫过球场旁边,文潇岚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关切,似乎还有一点内疚。显然她是在内疚自己的男朋友伤到了冯斯,这种与她原本并无关系的内疚,不知怎么的,就像是一瓢沸腾的油,浇到了他的心上。
那股邪火再也压制不住,凶猛地燃烧起来,烧掉了所有的克制和理性。冯斯猛地挥起拳头,重重打在了周宇玮的脸上。
夜里十点。
冯斯躺在床上,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白天发生的一切仍然像电影画面一样,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反复播放。观众们惊愕的脸……裁判“驱逐出场”的坚决手势……队长愤怒到扭曲的面孔和“你他妈傻逼啊!”的狂吼……队友们无奈的表情……宁章闻的摇头苦笑……关雪樱捂住嘴害怕的样子……
还有文潇岚隐隐含着泪水的双眼。还有周宇玮从地上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沫,摆了摆手:“我没事儿,不用换人。”
最终系队以20分的分差惨败。对冯斯的追加处罚决定暂时还没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这个赛季他还有参赛的机会,队长也绝不会让他出场了。他多半会被直接开除出队。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篮球对于冯斯一向只是一种有趣的游戏,而不是非要拼死拼活竞争的信念,不能打就不能打呗。但他怎么也想不通,当时自己是怎么脑子一热冲着周宇玮拔拳相向的。
周宇玮那个动作确实有些危险,但冯斯能确定,他是无意的,那只是业余篮球手无法精确控制防守动作的结果。更何况两人一起摔倒后,周宇玮不顾胳膊还流着血,就抢过来扶自己,也算是很有诚意了。而自己这一拳挥出去……完全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万众鄙视的浑蛋,简直比浑蛋还浑蛋。
被别人当成浑蛋浑球倒也罢了,一想到文潇岚会如何去想,他就觉得心底像被钢针刺过一样一下一下的疼。在文潇岚面前,他最不希望流露出的就是这种近乎心胸狭窄的表现,为此他甚至好长时间不和对方见面,就是担心自己尖锐的毒舌不小心说出些让人不愉快的话。但是现在,他似乎是把最丑陋的一面都暴露出去了。
真他妈丢脸!冯斯狠狠在自己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他开始体会到了那种恨不能地球裂开一条缝、自己好钻进去把自己人道毁灭掉的感觉。
正在胡思乱想着,宿舍里的呼叫系统响起来了:“冯斯!冯斯!到一楼来,有人找!”
冯斯有些奇怪,如果是文潇岚等熟人,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他还给不会说话的关雪樱买了个便宜手机,教会了她发短信。会用呼叫系统来找自己的,一般应当是陌生人。可是哪个陌生人会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来拜访自己呢?
难道是周宇玮的兄弟来找茬?冯斯苦笑一声,那样倒也好。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做错了,正在心里憋得难受呢,假如能让周宇玮出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翻出长裤长衫穿在身上,走下楼去。
来到宿舍一楼的门厅,四处晃了一晃,却并没有看到想象中那一群摩拳擦掌的彪形大汉,正在纳闷,背后有人拍他肩膀,一个清脆的声音说:“你就是冯斯吧?”
冯斯回过头来,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装扮有些古怪的姑娘,看样子应该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大学生。她长得挺漂亮,五官精致,尤其高挺的鼻梁有些异域的色彩,个子虽然不算太高,身材却很匀称。按理这样的天生美女应当更在意衣饰的搭配,但她现在却穿着一身运动服一样的肥大的中学生校服。
没错,真的是中学生校服,胸口还绣着这所大学附属中学的校徽。难道是这年头中学生发育得格外成熟?冯斯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还是回答:“是我。你是?”
“我叫姜米。”对方简短地回答。
“姜米?”冯斯愣了愣,“八宝姜米鸭的那个姜米?”
“没错,也是姜米莲菜的姜米。”
“名字不错……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妈认识你。”
“等等!你难道是……”
“是的,我妈的名字叫詹莹。”
九月初的北京,夏日的热度还未曾完全退去,所以校内的冷淡杯小店还在抓紧最后的时间赚钱。姜米对这种中国式的消夏方式甚为感兴趣,刚一坐下就把各种小吃要了个遍。
“您也不用那么着急展示吃货的风采吧……”冯斯喃喃地说,“你的中文相当流利啊,和我见过的一些华裔不太一样。”
“我爸和我妈本来就都是从国内去到美国的,又不是那种中文都不会说的ABC,”姜米说,“他们挺注重培养我的中文能力的,我还会说贯口呐——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
“行了行了!我知道您多才多艺了!”冯斯连忙打断她,“还有你这身超凡脱俗的校服是从哪儿偷来的?”
“谁偷啦?这是我买来的!”姜米往玻璃杯里咕嘟咕嘟倒着啤酒。。
“买来的?”冯斯一愣。
“是啊,下午我在这学校附近转悠的时候,正巧遇到这所大学附中的学生放学,就拦着他们商量让他们卖一套校服给我,”姜米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满脸都是惬意,“我拦了好几十个人,才遇到一个愿意卖给我的。”
“你还真执着……话说你买这玩意儿干什么?”冯斯啼笑皆非。
“好玩啊,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没有穿过这种校服,”姜米把校服宽大的袖子卷上去,露出白皙的小臂,“我妈跟我说,得穿一次这样的衣服,才能体会到中国式青春。”
“你说起你妈妈的时候……好像并不难过?”冯斯看着姜米的脸。这张青春靓丽的面庞上此刻正带着快乐的笑容,的确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悲伤。
“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姜米毫不躲闪地和冯斯对视着,“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
冯斯愣了愣:“这个……当然不行。”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哭丧着脸?”姜米一摊手。
“话虽这么说……算了!”冯斯也抓起啤酒杯,一饮而尽,“不说这些了。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还用问吗?当然是想找你帮忙,查清楚我妈的死因、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了。”姜米说。
“你这话简直说得像让我带你逛逛北京城吃吃小吃那么轻松,”冯斯搔搔头皮,“可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妈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尤其是从事考古工作,最担心重要资料丢失,所以平时有备份的习惯。而我破解了她的icloud密码,在那里面找到了她的日记和一些资料,包含了她这次来中国的全部原因。”姜米说。
“你是一个黑客?”冯斯很是意外。
“黑客谈不上,兴趣来了的时候学过一点而已,”姜米并没有显得骄傲,反而充满了懊恼,“但我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在我侵入的时候,另外有一个未知的敌人也同时侵入,导致了资料受到损坏。唉,还是学艺不精……”
“未知的敌人?”冯斯眉头一皱,“那最后存留下来多少?”
“这么说吧,前因基本清楚,但后续进展却有很多日记被对方提前删除,”姜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自己再去调查一次的原因。”
“好吧,有前因也足够重要了,那你赶紧给我讲一讲詹教授来中国的原因。”冯斯有些迫不及待。这个谜团已经困扰了他很久了,他确实十分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位考古学专家究竟为了什么了不起的要紧事而赶回中国,而且一定要找到他。虽然可以肯定此事一定与魔王有关,但有趣的是,从两个人的对话中,冯斯发现詹莹其实对魔王、附脑、家族等等概念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她并不知道冯斯“天选者”的身份,纯粹是从另外一个方向找到自己的。
难道那会是一些有助于解开魔王身份之谜的重大线索吗?
姜米正用筷子夹起一颗福寿螺,研究着怎么把螺肉从壳里弄出来,最后她终于发现了牙签的妙用。她一边兴致勃勃地剔着螺肉,一边说:“没问题,但你也得答应我,把你的一切秘密都告诉我。”
“我的一切秘密?”冯斯一怔,“你具体指的是?”
姜米盯着冯斯的眼睛:“你父亲的死,你在东北和西南的奔波,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神秘人士,还有……那座被烧掉的栖云观的秘密。我只得到了一些只言片语,还无法拼凑出整个真相。”
冯斯下意识地霍然站起,动作太大,把身后的椅子也撞翻在地。周围的人都侧头看过来,他连忙扶起椅子重新坐下。眼前这个套在中学生校服里的美丽女孩,在他眼里忽然变得像妖兽一样狰狞可怖。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知道再要装傻充愣肯定不行了,压低了嗓子发问说。
“没什么,就是随便侵入一下计算机系统,随便翻了一下网络聊天记录而已。”姜米说得轻描淡写。
“这不可能,我一直很谨慎,从来不留下任何聊天记录。”冯斯说。
“你是很小心,但是你的前女友就没那么小心了,”姜米悠悠地说,“我都忍不住想要帮她好好清理一下电脑了,要是被别人侵入,会以为天底下的女孩子都是电脑白痴的。”
“显然不是,看看你就知道了……”冯斯叹了口气,“不过她不是我的前女友。还有,你好像把我调查得挺细致,你在美国是学什么的?”
“和学什么没关系,”姜米说,“拼凑线索是我擅长做的事情。我最喜欢玩解谜游戏。”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又开了一瓶啤酒,一口气往肚子里倒了半瓶。放下酒瓶,他的脸上因为酒精而泛起了红光,胆气也似乎壮了一些。
“好吧,那我们就交换吧,”冯斯邪恶地一笑,“我把一切都说出来,但你有50%的可能性会以为我是在编故事——剩下50%你会觉得我就是个疯子。”
“我相信我的判断力。”姜米简洁地说。
“不过我们得换个没人的地方。”冯斯站了起来,招呼老板结账,姜米拦住了他。
“我妈说过,中国人有抢着付账的习惯,挺好玩的,”她笑嘻嘻地说,“这我也得试试。”
“您这真像是出国旅行团见什么都要尝鲜的作派……”冯斯摇摇头。
姜米付完了钱,按照冯斯的提醒“我们不流行给小费”,有些遗憾地收过店主的找零。她问冯斯:“什么地方算是没人?”
冯斯想了想:“你应该是住在宾馆的吧?我们可以去宾馆,那里比较安全点。”
姜米脸上浮现出一丝坏笑:“第一次见面就要上宾馆,这也是现在中国年轻人的作派吗?”
“喂!!!”
两个小时后。
冯斯坐在宾馆房间的扶手椅上,玩着手机。姜米则坐在床上,膝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不断地敲击着鼠标键盘,乍一看很像是在玩即时战略游戏。但实际上,她是在网上不停地搜索着各种各样的资料。从听完冯斯的讲述后,她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将近一个小时。冯斯也不好打搅她,只能玩手机了。
“什么都搜不出来,”最后她合上了笔记本,疲惫地揉着眼睛,“附脑、魔王、守卫人、魔仆、妖兽……最多能搜出一堆不相干的玄幻小说,真的找不到丝毫和你所说的相契合的东西。”
“守卫人们最注重的就是保守秘密,即便网上有什么痕迹,也会被他们尽快抹去。”冯斯说。
“但你不是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吗?能让他们在我面前演示一下吗?”姜米问。
“那些家伙,除非他们主动来找我,否则我是不大可能找得到他们的,”冯斯摇摇头,“更何况,虽然他们一直监视我、肯定会注意到你的存在,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守住詹教授的秘密。我和他们,可能有一些共同的利益,但绝对不能算作同伴。只要有必要,他们会把我一片片地切开扔进涮锅里。”
“那么,魔王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想要干什么?”姜米问。
冯斯摇摇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切谜题的核心,不只困扰了我一个人,那些家族都被困扰了几百上千年了。在离开贵州山区的时候,我也和梁野还有路晗衣交流过,他们一直想要解开这个谜,却一直不能如愿。”
“你说魔王是想要灭绝地球上的生物吗?不像,因为如果它想要这么做,它早就有无数机会可以下手,从前寒武纪就可以轻松办到,但它没有,任由地球生物进化出现在的智慧人类。你说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生物进化吗?前半截还真有点像,我也在科幻小说里读到过这种更高级生物对地球进行进化干预的题材,但到了人类产生之后,还是不对,因为它也在屠杀人类,却又做得并不决绝。”
“守卫人们都在猜测,涿鹿之战是解开魔王之谜的关键,那一场战争中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让魔王从此失踪。但这也只是猜测,完全不得要领。所以现在,我倒是很有些期待能从詹教授那里发现一些新的线索。科学家的视线毕竟和常人不同,也许能找到一些非同一般的细节。”
姜米皱着眉头,许久没有说话。冯斯站起来:“能说的我已经全部说了,你好好考虑吧。我先回去了。”
“等等!”姜米叫住了他。她也放下笔记本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动了几圈,嘴唇紧咬。最后她哼了一声:“赌一把吧!”
“你相信我了?”冯斯很意外。
“我别无选择,”姜米说,“宁可变成疯子,也不能空手而回。我一定要弄清楚妈妈的死因,不弄明白绝不回美国。”
她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但眼神里却在一瞬间闪现过汹涌的怒火,这怒火让这个之前一直笑容满面的女孩仿佛突然间变了一个人。冯斯点点头:“现在你看起来很像詹教授的女儿了。”
姜米微微一笑,重新打开电脑:“现在就让詹教授的女儿告诉你,她在詹教授的日记里到底发现了什么。虽然很不完整,也没有你的故事那么惊悚离奇,倒也足够有趣了。”
三、
接到电话的时候,詹莹以为对方在开玩笑。
“会不会是弄错了?”詹莹问,“我根本就不认识一个叫伯纳德?卡莱尔的人,更不用提是我的亲人了。我和我丈夫都生在中国,不可能有叫这种名字的亲人。”
“但是他的确准确地说出了您的名字和身份,女士,而且重复了两遍,”电话那头的人说,“他一定要我们联系您。他的情况很不好,这是十多年来他第一次醒来,也许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了。”
“十多年……”詹莹沉吟了一下,忽然间身子一震,不知不觉提高了声调,“这个人是怎么昏迷那么长时间的?是不是911?是不是911?”
“您怎么知道的?”对方非常吃惊,“卡莱尔的确是在911事件中受了重伤,全身烧伤,头部遭受重击,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的状态。今天是他第一次醒过来,但也极有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告诉我地址!我马上过去!马上!”詹莹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说“请”。
她很快驱车赶到了这家医院。皮肤上满是疤痕的伯纳德?卡莱尔躺在病床上,浑身插着几根导管,脸上罩着氧气面罩。他的眼睛原本紧闭着,听到詹莹的脚步声后,却忽然睁开了。他艰难地微微抬起小臂,用手指头做了个示意动作,护士犹豫了一下,摘下了他的氧气面罩。
“没时间了,请快点说,东西在哪儿。”詹莹开门见山,没有说半句废话。
卡莱尔的手指向了病房的墙角,那里放着一个陈旧的公文包。詹莹走过去,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找到一把钥匙。然后她走回到卡莱尔身前,俯下身去。卡莱尔告诉了她一个地址。
“你说什么?真的在那儿?”詹莹很吃惊。
卡莱尔用尽最后的力气点点头,随即头一歪,监控仪上的心率和血压骤然降到0。詹莹逆着乱纷纷跑来的医生和护士走出医院,手里把玩着这把古色古香的黄铜钥匙,喃喃自语:“保险柜的钥匙?教授,你可真会骗人啊……你是怕当时告诉我资料藏在北京,我就不肯答应吧?”
十三年前,詹莹曾在一个深夜接到她的导师霍奇?哈德利教授的电话。哈德利告诉她,他在中国寻找一座“消失的道观”,发现了一些“可能会改写人类历史”的惊人的发现,但却因此遭到了追杀,并且被陷害卷入了一场杀人案。在他的苦苦哀求下,詹莹勉强答应了接手他在中国找到的重要资料。
按照哈德利教授的指示,她于次日前往世贸中心准备和哈德利教授安排的接头人碰面。但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正当她已经距离世贸中心很近的时候,一场巨大的灾难发生了。911,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世贸中心双子楼很快倒塌,她终于没能见到那个接头人。
那以后的十来年里,始终没有任何人联系詹莹,她只能猜测接头人已经在恐怖袭击中丧生。没想到,这个接头人原来只是重伤,并且在临死前回光返照般地醒来,完成了他的任务。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哈德利教授耍了个花招。当年打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明,那些资料他根本没有带回美国来,竟然还存留在中国。这可不是转动汽车钥匙就能解决的问题。
这一天夜里,如同十年前接到哈德利教授电话的那夜一样,詹莹失眠了。她回顾着自己过去半生的时光,学业、事业、家庭、名誉……该有的似乎都有了,但却总显得缺了一些什么。事实上,当哈德利教授给她打来那一通莫名其妙的午夜电话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尽管其后勉强答应了接手那些资料,态度也相当勉强。
因为她害怕。害怕卷进麻烦,害怕遭遇变化,害怕触犯法律,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这一切。尽管哈德利教授的描述十分吸引人,令她意识到其后蕴藏着的学术价值之大足以令任何一位考古学家动心——那甚至可能是让人名垂青史的机会。然而,一想到此事背后隐藏着的巨大的邪恶力量,她就产生了畏惧感,不想去冒险。
但第二天,当目睹了双子楼顷刻间灰飞烟灭、无数无辜的生命瞬间消失之后,她的心境却起了很大的变化。正如她向冯斯所说的那样,世事无常,胆小谨慎也未必能躲得过灾祸,倒还不如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顺应本心。如今,“本心”驱使着她想要找到哈德利教授留下的资料,完成导师未竟的心愿。
正好此时从事电影工作的丈夫在外地参与某部新电影的拍摄,女儿也正在大学里读书。她下定了决心,准备尽快去中国。正好这时候,“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给她发来了邀请函。如果是在往常,詹莹自然会对这种山寨大会不屑一顾,但现在,这封邀请函正好替她省了事,也算是个掩盖真正出行目的的借口——倘若旁人不去深究该大会的真正性质的话。
来到中国的第一天晚上,尽管已经疲惫不堪,她还是在酒店草草梳洗了一番后,立即动身去往卡莱尔告诉她的地点——位于京郊的一间精神病院。
由于那里位于郊区,没有出租车愿意去,最后她以两倍高价叫了一辆黑车,在天黑时才辗转找到了那间精神病院。她这才发现,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其实只是一家民办的精神病人管理机构,收的都是附近郊区无钱进入正规精神病院治疗的穷人,早在数年前就因为没有医疗卫生机构资质——显然不可能有——而被管理部门叫停了。病人都被遣散回家,里面的医生、护工、看守也都纷纷离去,只剩下当初建立这间精神病院的人,还在固执地守在那里。
“那个人,他自己就是个疯子!”替她指路的村民说,“你最好别去招惹他!”
所以现在摆在詹莹面前的是一个荒芜的大院子和院子中央的一栋破旧的二层楼房。太阳已经落山,浓云遮蔽着天空,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呜咽般的风声。几里以外的村庄里的点点灯火,更加将这座荒芜的大院衬托得阴森可怖。
詹莹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作为考古学家,她也并不乏在潜伏着野兽的黑暗荒野里过夜的经历,但不知为什么,这座废弃的精神病院给她带来一种潜意识里的恐惧感。就像是有一只毛茸茸的蜘蛛趴在你的后背上,即便你还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也会瞬间背脊发凉。
但她还是走了进去。大院里虽然一片黑暗,但在二楼最深处的角落里,还有一点微弱的摇曳光亮,看来像是蜡烛。有蜡烛,自然就有点蜡烛的人。
打亮手电踏进楼里的时候,她微微有些惊奇。这座院子从外表看起来荒芜不堪,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灰扑扑的楼房也十分破败,墙皮大块大块地脱落,留下一个个惨白的瘢痕。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楼里却出乎意料地干净,电筒光照下的地面上近乎一尘不染,墙面也刷得洁白如新。楼道里虽然空旷,却看到任何多余的杂物。
难道是这位“院长”每天仍然在一丝不苟地打扫着这间只剩下他一个人的疯人院?
詹莹小心翼翼地走上二楼,沿着烛光找到了那个房间。房门上挂着“院长室”的标牌,此情此景下显得有些滑稽。
“有人在吗?”詹莹轻轻敲了一下门。
等了一会儿,门里传来一个含含混混的声音:“进来吧。”
詹莹推开门,走了进去。她发现这个房间里依然还是办公室一样的布置,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简单而整洁。不过电灯没有亮,只有办公桌上点着一支蜡烛。
另一样不太协调的是靠窗放着的一张钢丝床。床上此刻有一团模糊的黑影,那是一个裹在杯子里的人。现在正是夏末,气温颇高,但这个人却把全身都藏在被褥里,好像半点也不觉得热。
“请问,你就是魏崇义先生吗?”詹莹问。
“你是什么人?”对方反问。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就像是在用生锈的锯子锯木头。
“我是霍奇?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叫詹莹,”詹莹说,“是哈德利教授让我来找你的。”
“哦?霍老头的学生?”对方的声调里微微有些惊诧,“十多年了,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也许死了,也许活着,”詹莹说,“我是因为被某些事情耽误了,才会现在才来找你。”
她简单解释了一下为何卡莱尔直到十三年后才把资料的存放地点告诉她,魏崇义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倒是很合理,倒霉的美国人……不过,得有钥匙才能打开那个箱子,而且我必须先看到钥匙,才能把箱子给你。”
詹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钢丝床前,把那把中式的黄铜钥匙递给对方。魏崇义伸手接过钥匙时微微抬起了头,昏黄的烛光下,詹莹看到一张苍老憔悴的面容,鼻端更是闻到扑鼻而来的浓重中药气味。
就在这时候,从魏崇义的被窝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随即一个硕大的黑影突然闪电般地钻了出来,一下子撞到詹莹身上。她吓得大叫一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跤跌坐在地上。她也看清楚了,那个黑影原来是一只肥大的黑猫,浑身乱糟糟的杂毛,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上去甚为凶悍。
黑猫绕着惊魂未定的詹莹转了一圈,骄傲地走开了。过了好久,她才镇定下来,重新站了起来:“对不起,失礼了,我不是故意的。”
“应该是我说对不起,我有病,怕冷,这只猫是放在被窝里暖脚的,突然蹿出去谁都会害怕,”魏崇义说,“钥匙我检查过了,就是这把,你把箱子拿走吧。”
詹莹按照他的指点,在这个房间的墙角里掀开几块活动的瓷砖,从里面取出一个样式古旧的红漆木盒,这就是哈德利教授所说的“保险柜”。詹莹捧着木盒,心里不由生起诸多感慨,正想对魏崇义说些什么,魏崇义已经先开了口:“请不要问我和霍老头的关系。我已经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他的托付我也已经完成,那些往事,就不必再挖出来了。”
“我只是想说:谢谢你。”詹莹说。
当天夜里,詹莹在附近的农家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坐上短途绿皮火车回到市区。回到宾馆后,她顾不得洗澡,匆匆忙忙地锁好门窗,打开了木盒。木盒里放着厚厚一大摞资料,一部分是打印的,剩下一部分都是手写的,那是詹莹很熟悉的哈德利教授的字体。
她以水土不服为借口推掉了这天上午的会议,在房间里花了半天工夫,看完了所有的资料。她这才明白过来,哈德利当时所说的话,没有半分夸张。这的确是一个足以震撼世界的秘密,甚至和她在过去十来年间的各种想象都全然沾不上边。她甚至怀疑哈德利疯了,其实这一切的一切,是在魏崇义的那一间精神病院里完成的这种种狂想。但理智告诉他,哈德利没有疯,这些全都是真的。
“人类的历史……真的需要全部改写么?”她脸色苍白,自言自语着。
除了这些资料之外,还有另外一样让她惊骇的东西,那也是这份资料里唯一一样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的物件。
一张彩色照片。
这是一张孤零零的照片,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或提示,和资料里提及的任何信息都不搭边。詹莹一时间无法猜想出这张照片的用处,但是照片上的这个人的身份,却让她震惊莫名。
照片上是一个大概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正握着一个糖饼,带着一脸天真地笑容。但作为能一眼分辨出不同地质年代的地层特点的专家,她也一眼就把这个男孩和另外一张成年人的脸对上了号。
这赫然就是前一天在机场接机的那个名叫冯斯的大学生。
她仔细地看了两分钟,不会有错的,更何况照片后面也用模糊的字迹写着此人的姓名和住址。这个小孩子,也叫冯斯。而那个住址,是西南部的一座小城,大概是此人的老家。
“有缘千里来相会啊……”詹莹注视着照片上的这张笑脸,“你的照片为什么会在这个十三年前的盒子里?你和这件事到底是什么关系?”
四、
“这就是为什么詹教授专门要求组委会派我去帮她的忙了,”冯斯叹息一声,“不过她……真是个很不错的人。我有时候觉得她有点像我妈妈。”
姜米的眼圈微微一红,嘴唇动了动,但最终还是没有搭腔,继续用轻松的笑容掩盖过刚才的那一丝阴影。冯斯接着说:“那么,日记读完了,可以告诉我那位美国教授用生命保留下来的资料都是些什么内容了吗?”
“我困了,你自己看吧,”姜米把笔记本电脑递给冯斯,“我全都复制到本地硬盘了。你慢慢看,我睡会儿。明天起来,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你。”
她把被子一拉,倒头就睡,两分钟之后,她的鼻息变得缓慢均匀,居然真的睡着了。
“还真是无所顾忌……”冯斯摇摇头,抱着电脑坐在椅子上,开始翻看姜米复制下来的文档。相比起詹莹和姜米,他已经大致了解了魔王和人类的战争史,也亲眼见到过那些拥有附脑的异人们的力量,以及魔仆和妖兽的可怖,可以算是已经进入了这个独特的世界观。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哈德利教授整理出来的资料,却似乎和这个妖魔的世界没有太大的关系,好像是在讲述另外一个故事。
一个同样令人难以捉摸的诡异的故事。这个故事,比之詹莹所经历过的911,还早了七八年。
霍奇?哈德利教授受邀做访问学者来到中国后,过得十分快活。痴迷于中国文化的他犹如来到了天堂,连中文都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得比较通畅了。他就像民间俗称的那种“中国通”老头,对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没有丝毫兴趣,一有空就东西南北地满中国乱跑,流连于城市里曲里拐弯的古老巷陌中和乡村里泛着肥料味儿的田埂上,搜寻着各种民间奇趣,不亦乐乎。在此过程中,自然会遇到各种把他当成洋傻瓜而试图兜售假古玩的骗子,但尽管他并不是职业古董商人,考古学家的素养与专业知识胜似古董商,让他不会被任何人蒙蔽。
就在一年的访问交流即将期满的时候,他来到了川东长江边的一座小城,考察古代巴国文化。某一天,当一个奇怪的青年道士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又遇上了骗子。这个道士长得流里流气,穿着不太合身的宽大道袍,手上甚至拿着一个90年代初期在大陆价格还十分昂贵的大哥大,一看就像是个典型的打着道士旗号行风水算命之实的江湖骗子。
“您有什么事吗?”尽管如此,哈德利说话还是很客气。
道士轻笑一声:“教授,听你的口气就知道你把我当成了骗子。我也不必解释什么,给你一样东西,你先看一看。如果你觉得有兴趣,再打我的电话,这样公平吧?”
这番说辞倒是与众不同,哈德利想了想,收下了道士递给他的东西——一张奇怪的黑白照片。这张照片上所拍摄的,好像是一幕山野间自然闪电的场景,倒也算是不同凡响的瞬间抓拍。照片上的电光如同锯齿一样,撕裂了整个天空,气势十足,倘若拿到摄影比赛上去,搞不好还能拿到一个大奖。
但是这张照片和考古有什么关系?哈德利感到有些费解。但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个道士并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是他还是把照片带回了所住的招待所。到了夜里,他把照片放在灯光下,用放大镜仔细地研究。
这张照片的拍摄地点,是某一处荒山中的坡地,虽然四周的山势犬牙交错颇为险峻,但这块坡地还算相对平坦。但有些奇怪的是,坡地上光秃秃的,竟然没有长出任何植物,和四周从山体里伸展出的茂盛的树木枝叶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想要告诉我……这片坡地有问题?”哈德利自言自语着,重点观察着坡地上的图景。突然之间,他的视线被照片上某一处微小的细节吸引了。
那是在那道撕破天际的长长闪电的尽头,似乎有一些不太协调的东西出现在画面上。他睁大了眼睛,细细地分辨着,终于看清楚了那到底是什么。他下意识地站起身来,揉了揉眼睛,重新坐下,又看了一遍。不会有错的,确实如他所见的那样。
“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哈德利握着放大镜的手都禁不住颤抖起来。
出现在闪电尽头的那个东西,是一角屋檐,古代中式建筑的屋檐。没有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只有这一角屋檐,悬浮在被闪电照亮的夜空中。
哈德利沉思许久,摸出道士递给他的名片。
第二天上午,哈德利和这个道号广生子的道士在小城里的一家茶馆重新碰面了。哈德利开门见山:“为什么在一片空旷之中,会出现一角孤零零的屋檐?这照片是你合成的吗?”
广生子轻佻地摇晃着手指:“教授,你如果真的从这张照片里看出合成的痕迹,你就根本不会打电话约我见面了。”
“的确如此,”哈德利咕哝着,“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道教里所说的‘升仙’吗?”广生子反问。
“我知道,这是道教所追求的修炼的终极结果——摆脱凡人的肉体,成为长生不死的神仙。在中国古代的典籍里,记录过许多高人飞升的故事。”哈德利说。
“照片上你所看到的这片空地,原本并不是空旷的,”广生子说,“几百年前,那里曾经有过一座庞大的道观,据乡老传言,道观里的道士个个精通法术,能腾云驾雾,懂修仙之术。但这些道士一向自恃身份,从来不和平民往来,没有人知道道观里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所以在人们心目中充满了神秘色彩。”
“精通法术……修仙……”哈德利教授陷入了深思。他当然不是那种迷信神仙鬼怪的人,但却也不会贸然地把不合常理的一切都斥之为荒谬怪谈。他虽然并不相信成仙,也不相信道家的外丹内丹修炼能对人体起到作用——除了汞中毒和精神分裂——却始终认为,某些看似荒诞不经的说法,也许会暗合着某些科学规律。
他开口问道:“那么后来,那些道士最终成仙没有呢?”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成仙了没有,”广生子有些阴森森地笑了笑,“因为那座道观……后来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
“消失了?”
“是的,大概在十七世纪后半段的时候,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道观消失了,整座道观、和当时留在道观里的所有道士,全都消失了,”广生子的语气活像是电台的深夜鬼故事节目主持人,“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些什么,除了那一夜的雷电之外,附近的乡民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第二天一早,他们发现道观不见了,就像是一棵大树被整个连根拔起一样,道观里的所有建筑、树木、雕塑、物品,以及所有的道士,都消失了。唯一剩下的只有地面的大坑。”
“有烧焦的痕迹吗?”哈德利追问。
“没有,那时候是清朝初年,还不可能有现代战争中的高能燃烧剂或者核武器,何况即便是现代武器也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广生子说,“但是在当时乡民们发现的现场,什么多余的痕迹都没有。如果要打个比方的话,那里干净得简直就像一个被洗过的碗。”
“听起来的确是不同寻常,”哈德利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也就是说,这张照片上能看到的这一角屋檐,就是当年道观的遗迹?它是怎么出现的?”
“我不知道啊,但你乐意这么猜,我也不会去否定。”广生子狡黠地一笑。
“你和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来找我?”哈德利看着他。
“这个么,告诉你也无妨,”广生子说,“当年那个道观虽然消失得很彻底,但却还有一个观中的道士出于某些原因没有在观里,所以没有一起消失。后来他自立门户,在附近建了一座小道观,尽管和那座消失的道观并没有香火传承的关系,却把道观的秘密写在日记里记录了下来,然后几百年后,被某一代观主找到了……”
哈德利手一抖,茶杯里的水洒了出来:“你就是最新的继任观主!”
“没错,我就是川东元和观的现任观主,我的名片上印着的。”广生子说。
哈德利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油头粉面的青年道士,目光里有些疑惑:“那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想让我帮你调查当年道观失踪事件的真相么?老实说,光从你的描述,我不能得出任何结论,甚至不能确定这件事和考古学有什么关联。而且即便要找人研究,找中国本土的专家不是更方便吗?”
“可是他们没有钱啊。”广生子撇撇嘴。
“钱?”哈德利一怔。
“确切地说,他们有钱,但那些钱到不了我的腰包里。”广生子做了个数钱的动作。
哈德利想了想,恍然大悟,脸上不加掩饰地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广生子毫不在乎,反而笑得很得意。
“原来你根本就对真相不感兴趣,找我只是因为我是美国人,手里有钱,”哈德利说,“其实你就是想开个价把这个秘密卖给我而已。如果把它汇报给政府,那就没钱拿了。”
“就是这个意思,”广生子耸耸肩,“我不相信修仙长生,也对那座道观为什么消失不感兴趣。但我可以把重要的资料卖给对此感兴趣的人。”
“你确定我会对此感兴趣吗?”哈德利冷冷地说,“你是不是把考古学家都当成了拿着洛阳铲四处挖古董的盗墓贼?”
“我希望你是,”广生子站了起来,并没有招呼老板结账,而是学着香港电影的作派往茶杯下压了一张百元大钞,“和我昨天说的话一样,你有兴趣,就打我的电话。没兴趣就算了。”
哈德利目送着广生子离去。虽然他很讨厌这个轻浮而又浅薄市侩的家伙,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混蛋的确有点中国人特有的狡诈。那张照片和广生子所讲的语焉不详的故事,真的勾起了哈德利的无穷好奇心。一群追求成仙的道士,一夜之间消失无踪的道观,几百年后还会在雷电中隐隐现出轮廓……还能有比这更有吸引力的事件么?
哈德利终于还是如广生子所愿上了他的钩。讨价还价之后,他以十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广生子的秘密。这个道士虽然为人很不讨喜,但还算信守承诺,把元和观第一任观主留下的日志全部给了他。广生子说,这些日子是老观主一直密藏着的,直到道观翻修才无意中从一处砖缝里找了出来。
按照日志所记录的,那座消失的道观名叫玄化道院,院内大概有上百名道士。和广生子所说的一样,他们几乎不和外界交流,也从不接收上门试图入门的弟子,但他们却会主动去寻找弟子。元和观观主俗名陆小石,原籍江西,在自己还是个七岁孩童时,莫名其妙地被上门的玄化道院的道士看中。他自幼家贫,能被带走当道士,算是给家庭减少了很多负担,所以父母立即答应了。至于他被看中的原因,道士们始终没有说,他自己也就始终不知道。
玄化道院等级森严,刚刚入院的新人暂不受戒,只能先从杂工做起,而且绝对禁止进入道观的核心区域。这些杂工也承担了平日里的下山采买任务。所以陆小石并不了解这座道观的内部详情,但他所知道的是,那些道士的确身怀高明道术,比如能驱策风雷水火,比如能指挥一些他从未见过的似乎不属于人间的异兽。
每隔一段时间,道观都会迎来一些身份不明的访客,但他只看见访客进入道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人离开。他只能揣测,他们可能是来寻仇的,却被道观里的高手们全部杀掉,尸骨无存。
此外他还注意到,道观里的道士们也经常离开道观远行,有时候半年才会回来。还有的时候,同行的几人回来时会少一两个人。显然,虽然他们不搭理附近的居民,却和一些远方的人还有着交流,而且可能是很危险的交流。
他还记述了不少这些道士如何展示神奇道术的细节,哈德利觉得那些细节都难以置信,所以暂时略过,直接跳到了关键部分。据陆小石讲述,玄化道院消失之前的一年左右,道观一次派出去十多人,算是他所见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半年后,这支队伍才回来,却只剩下了两个人,而且遍体鳞伤狼狈不堪。但他们得到了堪称盛大的迎接,从道士们难以抑制的兴奋神情来看,这两个人带回来对他们十分重要的好东西。
这之后的半年里,道士们更加禁止闲杂人等靠近玄化道院,而陆小石这样打杂的小厮也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禁令,如果敢进入内院,恐怕会被打断腿。所以他始终不知道道士们到底在捣鼓些什么,但从他们混杂着开心、兴奋、得意、期待的笑容里,可以想象他们取得了一些了不起的成就。
然后时间就走到了发生惊变的那一个夜晚。当天下午,陆小石奉命去山下购置一些杂活,但在回山的路途中,马车坏了,他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等到有人经过,借到工具修好了马车。回到道观所在的山头时,天已经黑透了,并且开始电闪雷鸣,不久之后,暴雨倾盆而下。
在雨中的山路上赶马车是十分危险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因为马蹄打滑而坠崖,所以尽管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玄化道院里的灯火,他还是不敢继续前进了,只能裹紧了蓑衣,焦躁地等待着。
突然之间,他的耳朵里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响动,那响声是从道观那边传来的,即便在瓢泼的大雨里也能听得很清晰。那是一种类似油锅沸腾的哔哔剥剥的声响,而且越来越响,渐渐的有若过年时的鞭炮炸鸣。那炸鸣声甚至盖过了雷电的轰鸣,显得声势十分骇人。
陆小石无比纳闷,远远望着道观。他的眼睛忽然捕捉到了一丝灯火之外的光亮,这光亮来自于道观的中心。他开始还以为是道观被雷劈而着火了,但又很快意识到那不是火光。
那是一种类似于电光的光芒,亮度一点点增长上去,却不像电光那样转瞬即逝。陆小石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联想——那些道士难道是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放到了道观里?他急忙抬头,残月依旧挂在天边。
另一件奇怪的事情是,道观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却始终没有任何一个道士或者杂工从里面走出来。那些人到底怎么了?
道观里的声响越来越大,震得他耳朵生疼;光亮也越来越强。陆小石不得不转过头去,堵住耳朵。这两个动作做得非常及时,因为他刚刚转过头,背后就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惊天巨响,整个天空被映照得有如白昼,脚下的山峦也开始剧烈震动。这样的响动,简直就像是天神的震怒。
陆小石抱着头趴在地上,很清楚这样的震动一定会引发泥石流。在这样的一个雨夜里,他没有任何能力在山道上奔逃,只能祈祷老天保佑。
他是幸运的,这一夜里,山间发生了若干处的泥石流和塌方,他所处的位置却恰好躲过了,最终安然无恙。然而,当所有的光亮和巨响都消散后,当他终于能支撑着两条颤抖的腿勉强站起来转过身时,他发现:玄化道院已经消失了。那一座规模不小的建筑物,就像是突然化为飞灰,顷刻间踪影不见。道观里的人也一个都不见了。
陆小石终于忍不住张开嘴,发出了响亮的喊叫。
第二天天亮后,附近的人们也都知道了玄化道院消失的消息。由于这座道观里的道士平日里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高入云天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人们一致猜测,一定是这些道士终于修炼成仙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大概是天上的神仙施展绝大神通,把整座道观一起搬到了仙界。虽然历史上不断流传下来许许多多的成仙故事,但成仙这种事居然能发生在自己身边,也让这些乡民感到与有荣焉,这辈子没有白活。
但陆小石却并不那么想。作为那一夜距离玄化道院最近的人,他从那些异乎寻常的光亮和轰鸣声中,意识到这似乎并不像是升仙。但由于从来没有进入过道观的核心,他也无法给出具体的判断。他所能做的,就是把整个事件详细记录下来,期待日后有人能解开这个谜。
后来陆小石终于成为了道士,在那一带重新修建了一座道观,自任观主,虽然玄化道院的秘密被他隐藏起来,并没有被一代代地传给下一任观主,但他被这个秘密吸引很深,一直想要去追寻玄化道院的消失之谜。后来,他又陆续增添了许多更加匪夷所思的细节。
——玄化道院的消失似乎并不彻底。偶尔的,当遇上雷雨天气的时候,当地人会在电闪雷鸣中,隐约看到一丁点道院的轮廓,就像是云中的龙露出一鳞半爪。而且道观旧址的土质也变得十分奇怪,什么植物都不长,野兽也不敢接近。
当地人说,那一定是道观升仙后,土地也沾染了仙气,所以凡间的植物就无法生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