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快到菲尔德曼家了。布琳·麦肯齐觉得,那象牙色的窗帘后面虽然亮着灯,但那地方仍然显得阴森恐怖。如果说她经过的另外两处房子像是家庭剧里面的布景的话,那么这里就像是史蒂芬·金电影里的场面了。她和她的前夫凯斯对这类恐怖片就特别着迷。
她抬头看了看这座三层楼的宅子。这种风格或规模的房子在肯尼沙郡你肯定见得不多。白色的壁板,从中你可以看出这里往昔的快乐时光,外面是一圈门廊。她喜欢那个门廊。她童年时代在奥克莱尔的家也有一个门廊。她喜欢晚上坐在屋外的秋千上,哥哥一边弹着把破吉他,一边唱着,妹妹在和新换的男友调情,父亲和母亲则在一起不停地说啊、说啊、说啊……她和凯斯的家有一个真正漂亮的门廊。但是,对她现在的房子来说,她甚至不知道有门廊该往哪儿安。
快到菲尔德曼的家了,她看了一眼院子,很漂亮。园艺做得十分奢华。周围错落有致地用狗木、女贞和紫薇环绕。紫薇还剪了枝。她想起丈夫在给他客户的忠告中是反对这么做的。(“不要强奸你的紫薇。”)
她在环形碎石路上停车的时候,发现屋内有动静,有个影子在前屋的窗帘上晃动。她从车里出来。外面寒风习习,空气清新而怡人,那是一种花香混合着柴烟的芬芳。
布琳走过碎石路,踏上门廊的三级台阶,耳朵里满是惬意的蛙鸣和野鹅或是野鸭的叫声,脑子里在想着约伊,想象着他踏着滑板飞下现在这样的高度,飞向学校停车场的样子。
唉,我是跟他谈过。
一切都会好的。
她脚上穿着双配发的黑色牛津鞋,很舒服,只是已经不时髦了。牛津鞋踩在木头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响声,她朝前门走去。摁铃。
铃声响了,但没有人应。
她又摁了一下门铃的按钮。门还是紧闭着,但门的两侧有窄窗,挂着蕾丝窗帘,因此布琳可以透过窗帘看到客厅。她没有发现什么动静,也没有看见什么影子。只有壁炉的火苗在欢快地跳动着。
她敲了敲门。声音挺大,连玻璃都震动了。
又看到了影子,像先前一样。她意识到那是壁炉里的橘色火苗在跳动。侧屋里有灯光,但这一层中的其他屋子大多数都是黑的。楼梯顶上有一盏灯,灯光把楼梯骨感的影子投在过道的地板上。
也许,屋里的人都在后面,或在饭厅。也不想想,她暗自思忖,这么大的房子,听不到门铃声很正常。
头上响起一阵沙哑的啼鸣。布琳抬头看了看。光线已经变得昏暗,飞禽和哺乳动物正在分享着长空:绿头鸭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正在往湖里赶,几只银发蝠正在诡异地伺机捕捉猎物。看着眼前的景象,她笑了笑。然后,目光又回到屋内。这时,她注意到了屋内有点不对劲:在一把硕大的棕色扶手椅后面,有一只公文包和一个背囊,都被打开了,里面的东西——文件、书本、笔——七零八落地扔在地板上,像是被人搜过值钱的东西。
她不由得心头一紧,一个念头噌地跳了出来:那是一个被打断的911电话。非法闯入者发现受害人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便打回电话说打错了。
布琳·麦肯齐拔出了手枪。
她迅速地回头看了一眼。没有说话声,没有脚步声。她向汽车那儿退去,准备去取自己的手机。突然,她发现屋内有异状。
那是什么?
布琳的目光落在了厨房里的一块地毯的边缘上。那个地方居然在发亮。地毯怎么会发亮?
血。她看到了一摊血。
好家伙。想一想。怎么办?
心在跳。她试了试门把手。锁是被踹开的。
去车里拿手机,还是进去?
那血是新鲜的。屋内有三个人。没有非法闯入者的动静。有人可能被打了,但可能还活着。
手机待会儿再说吧。
布琳猛地推开门,迅速向左右看了看。她没有说话,没有通报她的到来。看,到处看,头有点晕。
她朝左边亮着灯的卧室看去。深呼吸,进去,枪紧贴在身体的一侧,以防被人夺去。当年凯斯在课堂里讲特警行动的时候就是这么教的,布琳就是在他的课堂上认识他的。
屋子里空无一人,但床上很凌乱,地板上散落着急救用品。她那不是很周正的下巴在颤抖,她向后退去,进到客厅,那里壁炉的火正烧得噼啪作响。悄无声息地,她摸到了地毯边,然后小心翼翼地围着空空的公文包、背囊和文件夹转了一圈,这些东西散落一地。上面的一些标签表明了那位女士的身份:海波斯特龙公司,收购部;吉本斯与科诺莎汽车技术公司;帕斯科公司,再融资部;乡村区域重新划分听证会。
她又走进了厨房。
顿时一愣。眼前的地板上躺着一对年轻夫妇的尸体。他们都穿着职业装,衬衫都被血浸得发黑了。两人都是头部中弹,妻子的脖子上还中了一枪——那些血都是从她身上流出来的。丈夫在慌乱中想跑,结果滑倒了,一条红色的滑痕从他的鞋子一直延伸到浸满血的地毯。妻子翻了个身就死去了。她俯卧着,右臂在身后扭曲着,扭出了一种很绝望的角度,仿佛是想伸手去挠自己的尾椎。
他们的朋友呢?布琳在想。她跑掉了吗?还是杀手把她杀死在了楼上?她想起来了,二楼有灯光。
那个非法闯入者离开了吗?
这个问题马上就有了答案。
外面传来了一阵低语,“哈特?钥匙不在车内。她拿走了。”
声音是从屋前传来的,但她并不能确定具体的位置。
布琳靠墙站立,把右手在左肩上擦了擦,然后紧紧握住枪。
片刻之后,又响起另一个声音——这就是那个哈特,布琳心想。那声音很有力,但不是对他同伙说的,而是对她:“你,女士。屋里的。把你的钥匙扔到这里来。我们只想要你的车。你不会有事的。”
她举起枪,抬起枪口。布琳在做警察的十五年里,只朝别人开过四次枪。虽然不多,但已经比大多数警官一辈子都打得多了。像给司机做酒精测试,安慰被丈夫殴打的妻子,这都是她工作的一部分。紧张、恐惧和满足感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纠结在她的心中。
“真的,”哈特喊道,“别担心。喂,我告诉你,把钥匙扔到前面来就行了。你不相信我们。要不然,我们可就冲进来拿了啊。相信我,我们只想走。只想离开这里。”
布琳啪的一声,关掉厨房的灯。现在唯一的亮光就是壁炉里的熊熊火苗和卧室的灯光。卧室她刚才已经看过了。
又是一阵低语,听不出是从哪里发出来的。这说明,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但具体位置在哪儿?
他们只有两个人吗?还有别人吗?她发现自己正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对夫妻的尸体。
他们的朋友呢?
又是哈特,说话的声音很镇定:“你已经看见屋子里的人了。你不想那事也发生在你身上吧。把钥匙扔出来。我告诉你,别做傻事。拜托了。”
毫无疑问,她只要一露头,就必死无疑。
她应该说她是个警官吗?还有,别的警察正在往这儿赶?
不,先别暴露自己。
布琳身体紧贴着食品储藏室的门,眼睛迅速地扫了一眼后窗。通过后窗上面的反光,可以看到客厅,只见一个男人出现在前门,一闪身进了屋,她不禁轻轻地倒吸了一日凉气。小心。此人身材高大魁梧,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长发,长靴。一把手枪提在他的——反光里的人影竟一时让她犯了糊涂——在他的右手。另外一只手臂吊在身体的一侧。给她的感觉好像是受了伤。他不见了。应该是溜进了客厅的什么地方。
布琳紧张起来,握紧枪,做好射击的准备。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窗玻璃上的反光,注意着屋子的前端。
冲出去给他一枪,她对自己说。你现在唯一的优势就是可以出其不意。此时不用更待何时。他在客厅。距离只有二十英尺。进入门道。打一个三发连射,然后撤回来隐蔽。你可以干掉他的。
上。
冲。
布琳咽了一下口水,闪身离开墙边,朝客厅靠过去。这时,她的身后,就在饭厅里,突然传来说话声,她大吃一惊。那身影叫道,“听着,女士,按我们说的做!”一个瘦子身穿作战服,浅色短发,脖子上有个刺青,目露凶光,他是从玻璃门那儿进来的,肩上扛着把霰弹枪。
布琳一转身正好跟他打了个照面。
两人同时开枪。她射出的子弹比他发出的大号霰弹更有准头——他做了避让的动作,而她却没有——她的子弹击穿了离他几英寸远的一把沙发餐椅,霰弹枪中射出的霰弹却打到她头顶的天花板上去了。灯具被打了下来。
那人连滚带爬地从玻璃门窜了出去。“哈特!枪!她有枪。”
布琳也不能肯定这是不是他的原话。枪声有如霹雳般响,她的耳朵都快被震聋了。
她瞥了一眼客厅,见没有哈特的身影,便朝厨房的后门退去,接着她又停下了。她不能就这么走了,还不知道菲尔德曼夫妇的朋友是不是在这儿。
“我是警察,”她大声叫道,“喂!屋里还有人吗?你在楼上吗?”
寂静。
布琳绝望地扫了一眼窗户,身体在颤抖,现在肯定有人在瞄准着她,即便她俯身蹲在阴影里。“喂?”
什么动静也没有。
“这儿还有人吗?”
这是她一生中最长的二十秒。
走,她告诉自己。去搬救兵。你要是死了,就不能再为别人做任何事了。
她从后门冲了出去。恐惧和奔跑令她呼吸急促。她把钥匙捏在左手里,朝前院摸去。她什么人也没有看见。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天黑得越来越快。但天上仍然还有些亮光,借着依稀的光线,她看见其中一个非法闯入者向丛林那边跑去。从背影看,是那个受伤的人,哈特。她举枪瞄准,但他在一片熊莓和杜鹃丛中消失了。
布琳扫了一眼前院。另一个家伙,就是那个带霰弹枪的细长脸,不在那儿。她向汽车冲去。忽听背后灌木窸窣作响,连忙转身。霰弹枪响了。铅弹在她周围“嘶嘶”呼啸,噼里啪啦地打在了那辆福特车上,然后四处飞溅。布琳朝树丛中开了两枪,违反了条例第一诫:目标不清时不开枪。她见那个瘦子消失在了屋后,是猫着腰跑过去的。
随即,布琳站起身,打开车门,但并没有跳进去,而是保持直立,她在等待着清晰的目标出现,黑色的格洛克直指哈特刚才溜进去的那片树丛。竭力保持呼吸平稳。还有击发的姿态。
快点,快点……我只能等一两秒……
果然,哈特从树丛里飞快地探起身,没想到布琳正在等着他,距离是那么近,以至于布琳都可以看见他因为吃惊而眨了一下眼。她也没想到哈特出现的位置偏右偏得那么多,她赶紧把枪顺过去,连发三枪,哈特一个纵跃滚到了隐蔽处。她感觉好像打中了他。
现在得赶紧逃了。
她跳上车,全神贯注地把钥匙插进点火器,不向后看。引擎咆哮起来,她“啪”的一下把变速杆打向倒车挡,把毫无抵抗力的油门一脚踩到底。汽车飞快地在碎石路上往后倒,拉锯式左闪右挪——现在是后轮驱动。她朝后看了一眼,见那两人已在车道上会合,正拼命地在她后面追。这倒是回答了她的一个问题:她先前没有打中哈特。
瘦子站住了,举起霰弹枪就打。霰弹打偏了。
“我们充满爱心的救世主啊,看看我们吧!”她低声自语,这是他们每天晚上都要虔诚祷告的祷告词,可她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当真过。
布琳在州警集训时接受过多次驾车追逐和规避的训练。她以往使用的经常都是高速追逐的技术,以追捕超速或逃逸的车辆。可这次,反过来了:她是要规避攻击她的人,她从未想到过会发生这种事。好在她花了那么多小时所做的练习没有白做:左手握方向盘,右臂扣在副驾的座椅上,手里紧握着枪。两个橄榄球场那么长……她把车开到车道的尽头,心里在激辩,是掉过头来向前开,还是继续倒车,顺着湖景路一直退到郡级公路那里去。这时哪怕是犹豫五秒钟再掉头恐怕都是灾难性的。
那两人还在往这边冲。
布琳拿定了主意:继续倒车,不能停下。与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
快到湖景路了,她意识到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那两人与她之间的距离比她想象的要近得多。她根本没听见霰弹枪的枪声,但霰弹却噼噼啪啪地打进了挡风玻璃,把车窗打了个满天星。她转向私家道路,拼命地加速,眼睛盯着覆满尘土的后窗,竭力控制好汽车。汽车左摇右晃,一会儿险些撞向岩石,一会儿险些冲向右边的树林,一会儿又险些翻下路对面的湖堤。
但她还是控制住了汽车。
布琳松开一点油门,但仍然保持着三十迈的速度。动力的传动发出抗议的吼声。她担心汽车还没开到郡级公路,排挡恐怕就要散了架。她得尽快掉过头来。私家道路很窄,无法调头,但她可以利用湖景路2号的车道来掉头。路还不近呢——还有三四百码远,而且私家道路一路蜿蜒曲折——可她别无选择。
一直扭着头看着后面,脖子都扭痛了。她低头看了一眼杯托。“该死。”那人在找钥匙的时候,拿走了她的手机。这时她意识到她的右手还紧紧地攥着枪,手指扣在扳机上。格洛克手枪的扳机很轻。她把枪放到座位上。
布琳迅速回头看了一眼——看了看前窗。没看见他们的踪迹。她又回过头,驾车驶过左边的弯道。湖景路2号现在还有二百码远。
车道越来越近了。她稍稍松开点油门。发动机的吼声变小了。
她心里在说:快点到,上了车道就可以了。
一阵霰弹结结实实地射到司机座这边的窗户,两块玻璃碎成了上百块碎片,纷纷打在她的身上。一颗铅弹扎进了她的右腮,打掉了她的一颗臼齿。她被牙齿和血呛住了。眼泪也流了出来。她再也看不见眼前的路了。
布琳擦了擦眼睛,想把那颗牙齿咳出来吐掉,她使劲地咳着,咳出来的血滴在了方向盘上,把方向盘弄得很滑腻,一下子没有抓稳,拐弯的时候没有拐过去,汽车以三十五迈的速度,一头栽下了路缘,冲下了陡峭的石山,直向湖面坠去。
她从座位上飞了起来,脚也滑到了刹车踏板的一边,本田车倒着向悬崖下滑去。坠落了大约六英尺之后,车尾啪的一声栽在一块石灰石岩床上,车头盖直指天空。枪砸到了她的耳朵。
汽车就这样维持了片刻的平衡,布琳仰卧着横在两个前座的靠背上。随即,汽车晃晃悠悠地,又向下落去,车肚朝天地掉进了湖里。车里立时灌满了黝黑的湖水,汽车在往下沉。布琳差点被震晕过去,身子溜到了方向盘的下面。
她发出了一声尖叫。冰冷的湖水把她一把抱住。她慌乱地用双手击打着水,嘴里大叫:“约伊,约伊。”
她吸了口气,吸进来的前半截是空气,后半截是水。
“我操,咱们栽了,”刘易斯说,“哦,天哪。她是个警察。”
“不用慌。”
“我操,你在说什么呢?她是个警察,哈特。你脑子转过来了吗?树林里说不定还有一打警察在那儿伏着呢。我们得走,朋友,得走啦!”
刚才那一阵跑,两人都跑得气喘吁吁,现在呼吸没那么急促了。刘易斯先前那一枪打进了驾驶员的那一侧。汽车随即翻下了道路。这时他们走进密林,朝他们看见翻车的地方走去。他们小心翼翼地走着,就像士兵在巡逻一样,不断地环视着四周。他们不知道那女人在汽车坠毁时是玩完了,还是躲在什么地方,正等着他们。
两人也无法忘记蜜雪儿,她听到这么大的动静,没准也会从她藏身的地方冒出来。
“她不是在巡逻。她上身没穿制服。”
刘易斯的脸皱成了一团,故作疑惑地说,“我倒是没看见她下身穿的是什么。刚才忙得没顾上。”他又在那里挖苦开了。“我可没慌。”
“我打赌,她可能已经下班了,到这儿来是查那个911电话的。还没接到那个电话是误拨的通知。”
刘易斯不屑地一笑。“你说她不当班,朋友。可她不当班怎么差点把你的脑袋都给轰掉了,操。”他说这话的口气,仿佛是他在一场辩论中成了赢家一样。
你的脑袋也差点,哈特心中暗想。他说,“很多警察都是全副武装。无论在什么时间。这是规定。”
“这我知道,”刘易斯盯着湖面,“我听到砰的一声,我说。像是坠毁的声音。但我不能肯定是不是掉到湖里了。”
“我也听不清是否掉进了水里,”哈特冲那把温切斯特点了点头,又拍了拍耳朵。“声音太大。我一般不用霰弹枪。”
“你该学学,伙计。这可是枪中极品。什么枪都不能跟霰弹枪比。可以把人吓得屁滚尿流。”
枪中极品。
他们猫着腰,继续往前走。浓密的树林让哈特有点辨不清方向了。他们可以看见那条路,但他现在已经不知道汽车刚才究竟是在哪儿冲出路边的了。每走一步,四周的景物似乎都在变。
刘易斯停下脚步,摸了摸脖子。
哈特看了他一眼。“你被打着了?”
“才没呢。那子弹飞的,跟下雨似的。是我躲得及时。我能感觉到子弹飞来。就像《黑客帝国》里那样。我说,这片子不错。我有全套。你要不要看看?”
哈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不要。”
“耶稣啊。你还没听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吧?”
一阵沙沙的声音从附近的灌木丛中传来。
刘易斯枪一横,对准了声音发出的地方。
声音很轻微,就在旁边的草丛中,移动很快。是匹狼獾或者郊狼。也许是条狗。刘易斯瞄着它,咔哒一声打开保险。
“别,别,别……会暴露我们位置的。”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朝任何东西开枪……无论是对人还是对畜生。见鬼,这孩子什么人哪?
刘易斯嘀咕了一声,“我们把它干掉,是会走运还是会倒霉,管它那么多呢,反正它不会再吓着咱们了。”
是你被吓着了吧,我没有。哈特捡起一块石头,朝近旁扔了过去。那个畜生,一个模糊的影子,走开了。
但它走得很慢。一副懒得理会他们的样子。哈特俯身看到泥地上有几个爪印。他一般不迷信的,但此时他不由得感觉到,这串爪印似乎是一个警示符。告诉他们已经无意之中踏入了一个与他们熟知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天地。这里是我的天下,那生灵留下的足迹仿佛在说。你不属于这里。你看到的东西可能并不存在,而你没看见的东西则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后。
整个晚上,包括刚才屋里的枪战,哈特还是第一次感到了一丝真正的恐惧。
“不会是狼人吧,操,”刘易斯说罢,转身朝湖面看去,“看来她是完了。应该是。我说呀,咱们得走,离开这儿。那事都已经做了——”他说着冲菲尔德曼家那边点点头。“——这回输惨了。全都乱套了,操。我们得去郡级公路那儿弄辆车。把司机收拾了。几个小时后咱们就回到城里了。”他夸张地打了个响指。
哈特没理会他。他朝路那边做了个手势。“我要去看看她有没有游过来。”
刘易斯叹了口气,显得很生气,就像个孩子。不过他还是跟在了哈特的后面。他们悄无声息地朝石滩那边潜行,不时停下脚步。
刘易斯望了望湖面。那儿已是一片黄昏投下的阴影,湖水在微风下泛着粼粼的涟漪,就像是黑蛇身上的鳞片。他喊道,“这湖,我不喜欢。阴森森的。”
说话的声音太大了,走路的声音也太大了,哈特心里很窝火。他决定得要稍稍控制一下局面了。这虽然会冒犯人家,但他也不得不这么做了。他轻声说道,“我说,刘易斯,先前在那边你就不应该说话。说那个什么钥匙的事。我本来是可以摸到她身后的。”
“这么说,是我暴露目标的啰?都成我的错了。”
“我是说,我们得小心一点。刚才在饭厅的时候,你还跟她说话。你应该开枪才是啊。”
刘易斯的眼中又流露出那种不服气的神情,显得很不高兴。“我不知道她是个警察。我怎么会知道呢,操?我坚守阵地,身先士卒,朋友。”
身先士卒?哈特暗自思忖。现在没人再说什么“身先士卒”了。
“我讨厌这地方,操,”刘易斯嘀咕着说。他摸了摸头上的直发,戳了戳原来戴着耳环的耳垂,皱眉想了想,才想起来他已经把耳环收起来了。“我有个点子,哈特。这样,这里离郡级公路有一英里多路,对吧?”
“差不多吧。”
“我们把福特车上的备用轮胎换上,是前轮,然后开着它去郡级公路,坏轮子拖在后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用前轮开。不会有问题的。开到郡级公路那边,就会有人停下来帮助我们。我去拦车,等他们打开车窗,然后就,砰,搞定。狗日的还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敲掉的呢。搞到他们的车,马上回家。我们去杰克酒吧。你去过那儿吗?”
哈特目不转睛地望着湖面,心不在焉地说,“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
刘易斯皱着眉头说,“你还说你是密尔沃基人呢。那可是城里最棒的酒吧。”
哈特凝视着湖岸说,“我想就是在那儿。”他指着南边五十码开外的一个地方。
“哈特,我那一枪是打在她脑袋上的,操。她的汽车又掉到了水里。她死了,横竖都是个死,要么被打死,要么被淹死。”
也许吧,哈特心想。
但他还是摆脱不了刚才在菲尔德曼家的那个情景,她就站在车道上,不跑,也不慌。就在那儿直直地站着,棕发自额头分开,披在身后。车钥匙——你可以说那是通往安全的钥匙——捏在一只手里,枪握在另一只手里。就在那儿等着,等着。等着他这个靶子的出现。
这一切都无法表明她没有被淹死,想来也是,困在重达两吨的汽车里,沉到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湖底。但这一切也都表明,她绝不是那种连他妈搏都不搏一下就被淹死的人。
哈特说,“事情还没有搞清楚,不能走。”
刘易斯又皱了皱眉头。
哈特耐住性子。“就几分钟,没有坏处。咱们分开走。你走路的右边,我走左边。如果你看见有人,那一定就是她们两个中间的一个,举枪就打。”
他本来还想提醒刘易斯,别废话,只管打。可那瘦子早已把嘴撅得老高了。
于是哈特只好说,“好吗?”
对方点点头。“咱举枪就打。遵命,长官,队长。”他还装模作样地敬了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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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