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莉比·菲舍尔·赫尔曼 本章:第三十二章

    多亏了里克·菲尔德,我才再也不会一想到牙根管手术就不寒而栗;当然不是因为从墙背后的喇叭里飘荡而出的经典摇滚乐,也不是因为那幅罗伯特·雷德福年轻时的画像——其悬挂的高度与椅子齐平,更不是因为他先让你戴着特制眼镜观看录像时趁机在你的嘴里开动牙钻——而是因为他医术高超,用药精妙。

    不过,第二天早上我到诊所去找他,并不是要看牙病。

    蕾切尔睡了以后,我就竭力想着怎样才能证明莱尔与保罗之间有私情。他俩在哪儿幽会呢?钢铁厂附近是东区,没有几个旅馆,至少没有适合保罗·艾弗森的。莱尔也不大可能把保罗带到泰特曼她自己的房间里——太多的眼睛窥探着那儿。他俩的关系究竟是在何处发展并维持的呢?我满屋踱着步子,想把所有的思绪都集中起来,差不多午夜才想出主意。

    我拨通爸爸的电话。

    “艾利,你知道现在几点啦?”

    “我知道你没睡着,对不对?”

    “没有,不过——”

    “很抱歉,爸爸。但我急需了解一个情况。菲尔德现在是什么情况,就是道格拉斯大道莱尔住的那家公寓的老板?”

    “又是莱尔?”他叹了口气。

    “什么事?”

    “就是把道格拉斯大道的那间公寓出租给莱尔的人,他还在吗?你说过他叫菲尔德。”

    “不知道。”听筒里飘来一串轻柔的单簧管乐曲声。

    “不过,我可以问问马弗。他家以前就在那一带搞房地产。明天给你回话。”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煮咖啡,老爸就来电话了。

    “菲尔德早就死了,不过,马弗说他有个儿子在诺斯布鲁克,好像是个牙医什么的。”

    “不就是那个里克·菲尔德,给我做根管的吗?”

    现在该明白我所说的“犹太地理学”什么意思了吧?就因为这,里克的诊所还没开门我就进去了,而且也没有预约。

    从里克·菲尔德的玩具与穿着判断,可能会觉得他属于追逐时髦或是追求非西方的精神信仰、医学与生活方式那种人——李维斯牛仔裤,白色的外套里面配花衬衫,拖鞋、或者是挂着金链子的名牌鞋,指甲打磨得光亮无比。其实这两种人他都不是。六十五岁左右的里克,尽管身材瘦小得像个赛马骑师,却声称在大学里当过划艇队的艇长;头发稀疏短浅,灰白而卷曲。不过,他开朗乐观,爱说笑话,眼里总是笑意闪烁。

    护士把我领到后面一个小房间,里克弓着脊背坐在电脑前,白大褂沐浴在显示器的微光里,屏幕上是五颜六色的图像和大段大段的文字。

    “早上好,里克!”

    他猛地抬起头来。

    “艾利!”他大吃一惊:“你没预约吧?”

    我摇摇头,凝视着显示器。

    他急忙关闭网页,脸红到了脖子。

    色情网站。肯定是。

    “抱歉,我对这些不感兴趣。”

    他扫视了一眼屏幕,然后看着我:“实际上——”他清了一下嗓子——“我在阅读。”脸色变成了樱桃红。

    “阅读?”

    “这个科幻小说网站挺不错,还可免费阅读。”他耸了耸肩。

    “我有点儿时间就会登陆。”

    好这一口还到了如此地步!

    我不禁笑了。

    “很抱歉擅闯禁地;我只是想问一个有关你父亲的问题。”

    他退出了该网站。

    “他的什么事?”

    “他曾经在郎代尔有房产,对吗?”

    “对啊,我妹妹出生以前,我们一直住那儿。”

    “你还记不记得道格拉斯大道那处公寓?四层的红砖楼,前面有圆柱的?”

    “我家就住那儿呢。”

    胸腔子里顿时响起了机关枪。

    “你开玩笑吧?”

    “搬到司考基以前一直都住那儿。”

    “那么,戴上眼镜好吗?我想给你看样东西。”

    “没问题。”于是我们进入了一个治疗室。

    “到底什么事儿?”他摁下了录像机上的电源开关,拿起了一副眼镜,像是没有镜框的太阳镜,旁边还有一副耳机。

    “说来话长。”我掏出那盘纪录片录像带,放了进去。出门前我就倒好了带子,恰好要放到艾弗森和莱尔的画面。

    他递给我一副眼镜。

    “不,就你看。”我说道。

    “只需告诉我你认出了什么人。”

    “有声音吗?”

    “没有,呃,当然有,但你不用听。”

    他把眼镜上的连接线插入一个细小的银盒子——银盒子是附在录像机上的,然后戴好眼镜,按下了播放键——这台录像机就像是来自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他抬起头,嘴巴开始抽搐,然后大张。几秒钟以后,取下了眼镜。

    “太令人吃惊了。你是从哪儿搞到的?”他把眼镜递回给我。

    我透过眼镜看过去。就在右边,眼睛的高度,有一个屏幕,只有一平方英寸大。我刚好能识别出纪录片里的那个场景;画面虽小,却是严格按比例缩小的。

    “你认出来了?”

    “那还用说。他们租了一套公寓。”

    “他们?”我把眼镜放回到了录像机上,按下了停止键。

    “那个白发男子和金发女郎。他们住楼上。”

    “他俩?”

    里克点了点头。

    “那时我经常和汤米·斯坦伯格在大楼前面玩同盟国与轴心国的游戏。我记得那一头白发。我们当时就断定他准是魔术师或巫师什么的。他和那女的总是一起回来一起出去的。”

    “总是?”

    “早上出去,夜里才回来。第二天早上又出去。”

    我咬紧牙关。

    “这么说来,他也住在那儿?”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艾利。”里克把脑袋一偏。

    “怎么,发生了什么事?那人究竟是谁?”

    “保罗·艾弗森。”

    “那个钢铁大王?”

    我点了一下头。

    “当时就看出他是大人物。”

    “他们一起在那儿住了多久?”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东游西荡,然后摇了摇头:“不知道;当时我只有六、七岁,你知道的。嘿,等等。我真的记起来了。”他眼睛一亮:“诺曼底登陆那天,他就在那儿,我记得。那天我和汤米在外面玩儿,看见他俩走过来,有说有笑的。他好像是说了句‘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宝贝儿。一个重大的节日。’我还记得跑进屋问过我父亲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点了点头,竭力压抑着涌动翻滚的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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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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