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住在司考基的一所养老院里。那座殖民地风格建筑的后面是一个花园,约一英亩大小;大堂里有个很大的休息室,每天有服务人员清洁房间,买菜做饭,人们称之为辅助生活型住房;住在这里不用自己铺床、做饭、搞清洁。我一直恳求院方将我放进等候入院的名单里,但老爸说,你得先挣一大笔钱,然后才能收买那帮强盗。
我那天下午去得较晚;停好车后,推开玻璃门走进去。老爸正和几个老哥们在休息室里玩梭哈,牌桌上空弥漫着蓝色的雪茄烟雾。他脑袋发亮,布满了老年斑;甩出一把筹码时,头皮在灯光照射下泛着微光;看上去似乎比一周前更加衰老。
“艾利,亲爱的,”他从房间那边叫我。
“我的好莱坞明星怎样了?”自从《欢庆芝加哥》节目播出后,他就这样地称呼我,半是玩笑,半是自豪。
“我不是和你说了嘛,爸。好莱坞是俗人的,请叫我里娜·韦特缪勒。”
“好吧,这边来,里娜。”
他立即向我介绍另外几个一块打牌的人,全然忘记了我早就认识他们。阿尔浑身圆肿,活像个老年版的皮尔斯布力面团宝宝;马弗又高又瘦,比阿尔稍硬朗;还有弗兰克,干瘪的脸上戴着厚厚的眼镜。
“打扰你们打牌了,真不好意思。我就在旁边等着。”
“不用,反正我输着呢。”
“不算刚才那一盘的话,你才没输,杰克,”马弗喃喃地说。
“拿女儿当幌子,土腹蛇?”这是弗兰克说的。
“她出现得可真是时候。”
“你们就是妒忌我有个漂亮女儿。”爸爸收起筹码,向我使了个眼色。他本来就不高,现在背也挺不直了,但彬彬有礼的举止还是会给人值得信赖的感觉。他很爱笑,一笑起来眼睛就埋在皱纹下看不见了。
老爸领我走向电梯,“谢谢伙计们,赢了不少呢。”
我们坐电梯上到三楼,沿走廊往里走,绕过停在他房门旁的清洁手推车,进到房间里。老爸的房间是一室一厅,客厅很大,干净整洁。他放上一张本尼·古德曼的唱片,为自己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酒。
“听本尼·古德曼一定得配杯酒,”他说。
“爸,你下午不应该喝酒的。”
“现在担心这事有点晚了。”他又往杯子里放了三块冰。
“要喝什么?”
“健怡可乐,谢谢。”
他给我准备饮料的时候,我瞄了一下摊开在沙发上的报纸。有条头版新闻说的是老大党推出的联邦参议员候选人是玛丽安·艾弗森,对手却是现任的民主党参议员。艾弗森承袭了利迪·多尔的温和保守,发表的言论句句中肯,甚至主张堕胎合法化。
爸爸把饮料递给我,然后坐在他那张棕色皮革、金线包边的旧靠椅上,跟着大合唱歌曲《唱吧、唱吧、唱吧》哼了起来;唱完后他双手展开,“Nu?”
“Nu”是个意地绪语单词,表意灵活,可以是“有什么新鲜事?”或者“哦,对了”,再或者“找我什么事?”
我纠结着要不要和他说钱的事情。他向来不喜欢巴里,主要因为我们是德裔犹太人,而巴里的家族来自克拉科夫东部,他不是犹太人。老爸那个时代的人对这种事情看得很重。在他眼里,巴里从来就不是个成功的房地产律师,只是个不能给他女儿幸福的小混混。我好像都已经听到他说“我早就告诉过你会这样”了;于是决定不给他说巴里的事。
“我挺好的,爸爸。你呢?”
“马弗的儿子给他带了一包珍藏的古巴雪茄。”
“爸,你得注意——”
“Sorgsic,艾利。我早晚要被你唠叨死。”
“你搬来这儿之前从不抽烟的。”
“所以呢?我应该搬走,就因为在这里可以抽到不错的雪茄?”他打量着我。
“搬去和你住怎样?”
“好吧好吧,你赢了。”顽固的家伙,就是不让我替他操心。
他舒适地稳坐在椅子里。
“蕾切尔怎么样了?”
“你真应该看看她在球场上的表现。”我说了蕾切尔早上踢球的情况。
“你们女人要强大起来啦。”他笑着说,“你妈妈肯定会为你们感到骄傲。”
我母亲一直是个出色的自由主义者,还是在华盛顿长大的,考虑到这一点,她可算是个特别叛逆的人。尽管华盛顿现在风光得很,过去却是个毫无活力的南部小城。妈妈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坚守礼节。她常说,权力归于人民,可你得注意举止。
爸爸起身去换上《辛纳特拉与贝西伯爵》的唱片,跟着响弦鼓鼓刷的节奏打着响指。我的眼睛又飘到报纸上。
“还不仅仅在运动方面,”我说。爸爸一脸迷惑。
“女人强大了。”我指向报纸。
“她,你怎么看?”
“她是个政客。”他轻哼了一声。
“还是富二代。”
我们又坐了几分钟,弗兰克低声唱起《你在我心灵深处》。
我看着双手——该修一下指甲了。
“怎么了,亲爱的?”
我抬起头来,“没事,怎么问这个?”
“你看起来像是刚破产一样,要不就是和最好的朋友闹翻了。”
到了晚年,他却非常敏锐。我盘算着该跟他说点什么,“嗯,是有点事,前几天发生一件挺伤心的事情。”
“什么事?”
我脱口就说了露丝·弗莱希曼的来信和我在罗杰斯公园的经历。等我说完这些时,太阳从云缝里钻了出来。午后的光线斜斜地从窗户射进来,照出老爸惊讶而伤感的神情。
“噢,爸爸,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些的。”我顿时感觉非常内疚。一个年老的男人和女人孤零零地死去,死后也没有家人为他们哀悼,他听到这种事肯定会难受。
“爸爸,那种事情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我伸手去搂住他。
“其实也不全是糟糕事,”我说,“弗莱希曼太太给了我一样他的东西。一个打火机,好像挺值钱的呢。”
“是吗?”他脸上恢复了神采。
“迈克在帮我查它值多少钱。”我伸手到包底把摸出打火机,“就是这个;迈克说这是芝宝。”我递给爸爸。
他皱起眉头看了一下,然后从衬衣口袋里拿出老花镜戴上,仔细审视着打火机。当他再抬起头看我时,脸上的神采已经退去了。
“你再说一下,从哪里弄到的?”
我告诉了他。
“你说是,本·辛克莱?”
“对。”
他眼里闪烁着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怎么了?”
“我以前见过这个打火机。它只可能属于一个人。”
“爸,别开玩笑了。”但我从他脸上看出他并没有开玩笑。
“你是说,你——认识——本·辛克莱?”
他抓了抓后颈,“我认识他时,他叫本·斯库尼克——我们都叫他‘砸脑袋’。看这——”他让我看刻在上面的字母:SKL。
“砸脑袋?你以前认识一个叫‘砸脑袋’的家伙?”
“大家都这么叫他。”
“那是什么名字呀?”
“我想是因为,如果他憎恨你,就会砸扁你的脑袋吧。”
我瞟了一眼打火机,又看着爸爸。
“我还记得他拿到这个打火机的时候。这是第一批有雕刻图案的芝宝打火机。他当时特别得意,总是随身带着,为女士们点烟。”爸爸轻轻拔动打火轮,打出一个火花。
“等一下,”我有点怀疑。
“你怎么知道是同一个打火机?”
“你看这里。”爸爸指着上面的图案,一个男人靠着灯柱。
“他们称这个图案为‘醉汉’。这是第一批雕刻在打火机上的图案,应该是36年出产的。砸脑袋买了一个,也让米勒酒吧的所有男孩使用。你知道,因为混酒吧的关系。”他身子前倾。
“再说了,有多少人会这样张扬地把自己的外号刻在打火机上?这一定是砸脑袋的。”
这时,音乐结束了,屋里的空气更加沉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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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