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莉比·菲舍尔·赫尔曼 本章:第二章

    第二天早上,蕾切尔上学后,我查了一下电邮,布伦达已经回复——她要么是地球上最有效率之人,要么就和我一样有失眠症。她查对了手头的资料,并没有任何有关本·辛克莱的信息。

    我喝着咖啡,查了一下日程。还要给中西部互惠保险公司写一个脚本;这家公司是我最主要的客户和经济来源,不过截止日期要到下周。我拿起那封信,打电话给露丝·弗莱希曼。

    “你好?”声音听起来微颤而尖利;我想象着一个染发、浓妆并且珠光宝气的女人。

    “弗莱希曼太太,我是艾利·福尔曼。昨天收到您的来信了。”

    “啊,对。谢谢你打来。这整件事儿都糟透了。我接收房客已经二十多年,当然是从莫里死了之后,但我从没给哪一位办过丧事。这段时间真是糟透了。”

    外加假指甲,亮橙色指甲油。

    “我能理解。不过,恐怕我并不认识辛克莱先生;说实话,我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人。”

    “天,我还指望你会认识他呢。”

    “为什么呢?”

    “嗯,因为,嗯,当然,我们看过你的节目。”

    “我的节目?《欢庆芝加哥》?”

    “对。”

    我等着她说自己有多喜欢这档节目。

    “我付不起那些特别好的电视台,hOB之类,莫里留给我的财产刚能勉强过下去,所以我凑合着只看基本频道。”声音里有种恼人的鼻音。

    “很好看,”她补充道。

    “你的节目。”

    “谢谢。”无论她说的是什么。

    “辛克莱先生提过没有,他是怎么知道我的?”

    “嗯,是这样,要知道,辛克莱先生不怎么出门,当然,除了去图书馆。他年纪挺大的,九十多岁了,而且又一向独来独往。不是说他这人不好。他一向按时付租金,而且也从不找麻烦,甚至那次风暴特别严重,断电两天,他都没说什么。当然,他自己没有电视,所以有时候我会请他下楼,一起看个节目。不过他倒是挺喜欢带布鲁诺散步的。”

    “布鲁诺?”

    “我的狗儿。看门狗。我肯定需要一点保护。从……几年之前那件事儿开始。”罗杰斯公园就是丹·桑顿闹事儿的地方。

    “所以,你看,福尔曼小姐……呃……是福尔曼小姐,对吧?”不知怎么,她的声音听着过于热切。难道她有个单身的儿子或者侄儿?

    “是福尔曼夫人;我有个十二岁的女儿。”

    “哦,”她失望地说。肯定是有个男亲戚。

    “嗯,就这样吧。我说到哪了?”

    “你和辛克莱先生一起看《欢庆芝加哥》。”

    “对。那天早上我做了咖啡蛋糕,那会儿正切着。我能看出来,辛克莱先生很喜欢。我是说,这个节目。尤其是有关朗代尔的那段。”朗代尔是我们的一个主题街区,在芝加哥西部。三四十年代的时候是芝加哥的犹太人聚居区。

    “最后,你知道,就是他们会说谁做的节目,谁参演了……”

    “演职员表?”

    “对,演职员表。嗯,他一看到你的名字,表情就变了。”

    “表情?”

    “对。那种表情——好像他认得你,但又觉得很惊讶。他大声叫出了你的名字。”

    “艾利·福尔曼?”

    “没错。他就是这么说的,还有点疑惑的语气。”

    “接着说。”

    “就这些了。”

    “他只说了这个?只有我的名字?”

    “接着他就上楼了。”

    “他从没说过别的?我是说,在那之后?”

    “我也这么问过自己,在……那以后。但没有,他确实没说过。其实,我都已经忘了这事儿了,直到后来我发现你的名字和照片。”

    “照片?”

    短暂的停顿。

    “是老式的快照。你知道,一张黑白照片,带齿状边儿的那种,这是肯定的。”

    “肯……什么照片?”

    “嗯,亲爱的,我就想问你这件事。”

    露丝·弗莱希曼所在的罗杰斯公园片区,五十年来一直都没什么变化——低矮的平房,狭窄的街道,两边挤满公寓楼,这一切纵横交错,织成了一张细密的网。滨湖一带,重新启动的区域绅士化进展迅速,大量高档住宅不断涌现,而且湖景宜人、绿叶如盖——尽管如此,依然掩饰不住那种无人问津的荒凉气氛。

    我停了车,走到4109号。砖砌的房子,很窄,有一座门廊。门廊底下安着格子型挡板,前面掩着几丛稀疏的连翘。几朵水仙花迎着春寒绽放,星星点点散落在屋前。我走上三阶已经松动的木质台阶,按了门铃。正对着门廊有一扇大窗,掩着白色的帘子,我正顺着窗缝往里看,门开了。

    露丝·弗莱希曼脸上涂着厚厚的粉,胳膊上套着一堆手环,只是没有染发;看上去七十岁开外,头上戴着一顶蓬松的假发,颇有几分像年轻时代的杰奎琳·肯尼迪;要么曾身患癌症,要么就是必须要戴圆顶小帽的正统派犹太教徒,——后者可能性更大些。罗杰斯公园的这个街区已经取代朗代尔,成为了芝加哥的犹太人生活中心,再说她看着很精神,实在不像经历过化疗的人。

    她带我走过杂乱的客厅,沙发上有一团毛绒绒黑白相间的东西,它抬起头嗅嗅,跳下沙发,好像认定我是一个新鲜味道,需要进一步探索。

    “这就是布鲁诺吧,”我说,它跑过来,使劲儿摇着尾巴,都快要飞起来了。

    “你的看门狗。”

    弗莱希曼太太肩膀动了一下,扬起眉毛,表示认同。我弯下身子拍拍它。这是一条有比格猎犬血统的杂种狗,它把头探到我手下,让我拍,我抚弄了一下它的耳朵。一停下,它就跳起来抓我的裤子,好像在说“我让你停才能停。”

    “来吧,上楼。看看他的房间。”声音刺耳,比起指甲抓黑板还要难听。

    我们上了楼,布鲁诺在后面跟着。

    “辛克莱先生什么时候去世的?”

    “4月12号。”

    “怎么死的?”我问。

    她的声音沉下来。

    “警方认为他把普萘洛尔和拉诺辛搞混了。那天我带布鲁诺去散步,回来以后布鲁诺就跑上楼大声叫,就这样发现他死了。真可怜。虽说他已经九十多岁了,但一个人就这样突然去世,还是挺难受的。”

    她打开一扇正面朝向的门,屋里满是尘土和酸腐的气息。一张双人床,床垫已被撤下,立在墙边;另一面墙边靠着一个五屉木柜,窗户底下放着一张小桌;还有一个衣橱,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几个衣架;地上堆着几个纸箱子。

    弗莱希曼太太走过去,打开窗,一阵冰冷的空气涌进来。

    “所有东西在那里面了。”她指着纸箱子。

    “前两个是他的衣服,我打算捐了;那个箱子里是他的个人物品。”她转过身,看到我在门口踌躇。

    “进来吧,亲爱的,这东西又不咬人。”

    我不太情愿地走进屋里,帮她把其中两个箱子搬到一边,她示意我坐在地上。我盘腿坐下,打开第三个纸箱,最上面是一个塑料袋,用扎口线系住的,里面是剃须刀,一袋刀片,剃须膏,还有两个棕色的塑料药瓶。我看了一下标签,是拉诺辛和普萘洛尔。

    “这些就是他的药——?”

    “不是,那些运走他的人把药也拿走了。这些应该是他以前剩下的。”

    我隔着塑料袋研究这些药瓶。

    “你是说,他是因为把吃的药搞混了?”

    弗莱希曼太太点点头。

    “本来他应该一天吃四次普萘洛尔,一次拉诺辛,但这些药看着太像了,很容易搞混。我有时候还这样呢。我就在厨房里贴了张表提醒自己——当然啦,吃过药就得马上去填表才行。”

    我曾经目睹父亲的生命随年龄而衰退;但我和大部分婴儿潮期间出生的人一样,从未放弃自己的青春,对于老年生活的诸多不便,几乎没什么意识。优雅地老去是一门艺术,一门我还必须掌握的艺术。

    塑料袋下面放着一摞书,有一本《西都尔》,是正统犹太教的祈祷书,其他的好像是从公共图书馆借来的。我拿起几本一看:《二战秘闻》,《纳粹医生》,《影之战士:美国战略情报局》,还有几本约翰·勒卡雷的小说。

    “他差不多天天都坐公交去图书馆,”她说。

    “附近新开了一个。”

    我把一本书翻到最后一看,已经超过归还日期几个月了。我递了一本给弗莱希曼太太。

    “这些书该还了。”

    “天哪,”她叹了一声。

    “他们可别罚我款啊。”靠近箱底还有一个米黄色的金属盒子,长宽大约十二英寸,三英寸高,看着挺适合用来放钓具的。我把它拿了出来。

    “我打不开这盒子,”弗莱希曼太太说。

    “要不你试试看?”我把盒子拿在手里。

    “噢,试一下吧,亲爱的,”她唆使道。

    “你不想知道里面有什么吗?”我咬着唇。他人已经死了,我觉得自己好像食尸的秃鹫一样。她夺过盒子,来回扯着锁扣。

    盒子纹丝不动。

    “对了,我房里好像有东西能用上。”她放下盒子走出去。我听到走廊对面的门打开又关上。一分钟后她回来。

    “拿去。”她递给我一个金属指甲锉。

    “看看管用吗。”

    “弗莱希曼太太,这不太好吧。我又不认识辛克莱先生,这样好像……”

    “没事儿的。”她摆了摆手,镯子叮当作响。

    “辛克莱先生已经不会在意了。而且说不定里面有什么能说明他的身份,是哪里人,那么……”她耸耸肩,好像不必再多说。

    我勉强接过指甲锉,试着用它把锁撬开,但没用。然后我又把锉子的尖头插进去,来回扭了几下,想把锁扣弄掉,也没用。想着利用一下重力,我把盒子倒过来,重复撬锁的动作,但还是一样。

    弗莱希曼太太不耐烦地看着。最后,她抢过盒子,扔回纸箱。

    “我看算了。”

    箱子最底下躺着一个系绳的布袋。我松开绳子,从里面掏出一个锃亮的银色打火机,正面的图案是一个歪戴帽子的男人,靠着路灯柱站着,反面蓝色的机身上刻着三个首字母:SKL。我打开上盖,摁了一下打火轮,火苗随即绽放。

    “看。”我向弗莱希曼太太举着打火机。

    “亲爱的,我没带眼镜。”

    “打火机。而且还能用。”我扣上盖子,仔细看那些字母。

    “上面有首字母‘SKL’。”我皱眉。

    “不应该是‘BS’吗?”

    “是啊。”她也蹙起眉头。

    “不过,本·辛克莱是有秘密的人。”

    “秘密?”

    “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不会多过问。只是和人共处的话,这样就可以了。辛克莱先生对自己的事从不多说。坦白讲,我觉得他可能有过,呃……不太光彩的过去。要不是我需要用钱的话,嗯,谁知道呢?不过我也说过,他是个挺好的房客。”

    我摸着打火机。可能这是他朋友或亲人的,后来就由他保管了,什么原因呢?这其中肯定有故事,每个人都有。我也是因此才成为影视制作人,帮助人们讲出他们的故事。

    “这倒提醒我了。”露丝走到桌前,打开抽屉。

    “请看看这个吧。”

    她递给我一张旧照片,我父母相册里就是这种。这张可能是用广角镜头拍的,说不定是一台布朗尼相机拍的;照片里是一对夫妻,站在某座桥端的卵石道上,桥两侧围着矮石墙,有许多雕像;一座欧洲常见的瓦顶建筑俯瞰着大桥。桥的另一端房屋更多,照片的背景中,有一座高耸于山丘上的城堡,哥特风格的塔楼和尖顶优美壮观。桥下,一条小河流过。

    照片里的男人很年轻,精瘦结实,双眼漆黑,眼神犀利,手拿一顶薄边呢帽。女人穿着笔挺的垫肩套装,浓密的深色头发盘在脑后,怀里抱着一个婴儿。虽然姿势有点僵硬,但二人还是对着镜头微笑。

    “这是本·辛克莱吗?”

    “我觉得是,”露丝说,碰了一下自己的眉。

    “你看那双眼睛。”

    虽然心里明白是徒劳,但我还是把照片翻过来,希望能有个名字或者日期。

    “你觉得这是什么时候照的?”

    “看他们的衣服,应该是二战期间,或者那以后没多久。”

    露丝摆弄着手镯,不断交换它们的位置。

    “当初他搬进来的时候,我问过他有没有家人,他说没有,我就没多问。”

    我把照片递回去。

    “弗莱希曼太太,昨晚我查了一下,找到一些叫本·辛克莱的美国人,名单在我包里,我拿给你吧。”

    “这有什么用?”

    “嗯,你可以打电话给他们。这谁也说不好,可能其中就有人认识他。”她眼里泛起一阵奇怪的目光。想着她可能是担心长途话费,我接着说,“名单里还不到二十个人。”

    她耸耸肩,盯着地板。我站起来,拍掉手上的灰。窗外天色阴暗,我映在玻窗上的形象格外明晰:黑发白肤,相互衬托,一如照片里的女人。

    “等一下,”我缓慢地说道。

    “你——你觉得这照片跟我有关?”她脸一红。

    “天哪!你觉得我就是照片里的婴儿!”

    “我——不能肯定。我们看你的节目,他好像认出你的名字;之后,他去世了,我又发现你的名字和这张照片……”

    “然后你就想我可能是他女儿,”我指了一下照片。

    “一个遗失了很久了女儿,可能就来自欧洲。”可恶。我看起来真有那么老?“对不起,弗莱希曼太太。我生在芝加哥,那时二战都结束很久了,而且我父亲还健在;我从来都不认识本·辛克莱。”

    她皱起了眉头。

    “我知道这不太可能。”她叹了口气,轻揉自己的假发,好像是要放松神经一样。

    “不过,还是非常感谢你一路赶来。很抱歉耽误你的时间了。”她盯着纸箱,眼睛亮了一下。

    “对了,我还真的有件事。你能不能帮我个小忙?”

    “什么忙?”

    “我想把他的衣服捐给‘哦哈达斯’,但我没有车,他们又不会来拿。能不能请你把他的东西送过去?离这不远的。”

    那是芝加哥的一个犹太慈善组织。初次见面就要求帮忙跑腿——想到这一点,本来应该拒绝的,我已经做得够多了。我看着她,她又在摆弄手镯,看起来一副老迈可怜的样子。我扫了一眼手表,还不到3点。蕾切尔在踢足球,5点过后才会回家。我叹了口气。

    “好吧。”

    “啊,那太好了。书也一起送走吧?”

    我努努嘴。她扬起一个满意的笑容。我们一起用胶带封纸箱的时候,露丝的眼神落到那个打火机上。她拿出打火机。

    “哦哈达斯肯定不需要这个。你抽烟吗?”

    “不抽。”

    “那你男朋友呢?或者你爸爸?”

    “嗯,其实,我父亲要抽烟。”

    “何不把这个送给他?”

    “啊,这不好吧。我不想让他多抽。”

    她把打火机塞到我手里。

    “拿着吧,他能管好自己。”我看着打火机,它挺特别的。我顺手放在包里。

    “谢谢了。”

    我搬着纸箱子出来的时候,注意到两个男人,他们把车停在我的车附近。开车的那个人长发,梳在脑后扎成马尾,正在摆弄收音机,另一个佝偻着坐在那,低着头,好像在地上找东西。真糟,我正需要帮忙。不过看他们如此专心于各自的事,装作对我的吃力毫不注意,估计就是喜欢看女人辛苦,那种“小姐,要帮忙,先开口”的类型。我把箱子放进了后备箱,刚关上箱门,就听见弗莱希曼太太在屋里叫:“亲爱的,搬完了就进屋来吃点东西。我这有咖啡和丹麦饼。”

    我回到她屋里。其实只要习惯了,她这人也不坏。不管怎么说,有多少人能在罗杰斯公园,享受杰奎琳·肯尼迪送上的丹麦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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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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