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儿,苏晗才感觉他俩到底还是不是一路人。今天或许不该带陆明臣来这里,不过来都来了,在没看完tita的表演之前,他绝无可能提前离开。
灯光亮起,主持人再次站在台上:“不知道今天有多少人是专为我们tita来的,他现在就在后台备场,让他听听大家的热情……”
台下立马骚动起来,呼声震天,连苏晗都忍不住跟着吆喝了一声。
听到这动静,陆明臣环顾四周,比起他们刚进来时满座的状态,现在已经是爆满,除了卡座,舞池和过道里都站满了人,粗略估计至少七八百人。
“前段时间tita由于一些私人原因不方便演出,很久没有出现,他让我向大家表示歉意,并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喜欢……”
这时底下一声暴吼:“tt,我~爱~你~”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tita为我们带来他的新歌——《爱情故事》。”
掌声、呼声、哨子声一并响起,灯光渐渐暗下……
“哥,我要去前边了。”苏晗说完,借着酒桌上小台灯的光,挤开人群,朝舞台挪过去。
一盏聚光灯亮起,照亮舞台中央一个圆圈,中间站了一抹纯白婀娜的背影,从这纤细的背影一点也看不出这是个男人。
从这靠边的卡位看舞台不是特别清晰,但从那把所有细节都放大的荧幕里,可以看清楚台上的一切。
纯白蕾丝镂空的开叉旗袍,白色缎面长手套,他后背全裸,细腻光滑的肌肤,优美的背部曲线和耸起的肩胛。旗袍侧叉开到腿根,一条支出来的长腿,笔直的小腿,秀气的脚踝绑着水晶高跟鞋的系带。那鞋跟和这个人一样又细又长,拉得整个人像一条在春风里摇曳的纤细柳枝。
这背影让陆明臣咽了口唾沫。虽然他讨厌看男人穿女装,但一些更深层次的喜好骗不了人,他就偏爱这种纤细柔美的男性。
男人在灯光里慢慢转过身,头发用白色的羽毛头饰服帖地包裹起来,露出一张完整的、画着白面妆的脸。连眉毛和睫毛都涂白了,只有咬唇的地方涂着一点鲜艳的红,和右眼下方两滴水晶贴作的眼泪。
他眉眼低垂地站在舞台中央,似乎并没有要和观众们交流的打算。但他仅仅只是站在那里,不是靠这衣服和妆容,仅仅是那种神情和姿态,就让人看到一种性感的纯洁和魅惑的温柔。
陆明臣也自然明白这人受到追捧的原因。皮相好不如骨相好,陆明臣不是没见过美人,但这样的骨相和气质,就是天生的尤物。只是他的面部轮廓、他的身材、他右侧面颊上的水晶泪珠,都让陆明臣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那儿见过,甚至碰过,以至于他能想象出那片后背的触感。
但他并没有觉得这感觉很好,相反,觉得有些焦躁。他好像忘记了什么,什么东西就在意识边缘,伸手就能触碰到,像每个顺手撂下便消失的手机。
萨克斯低沉忧郁的前奏响起,打断了陆明臣的思绪。
舞台周围的灯光渐渐亮起,tita身后是一整个伴奏队,他走过去扶住话筒支架,一开口是一把沉郁温柔的男人嗓音——
他爱的第一个人
是他的客人
入行两个月
他成了最无能的职业者——
贞操还在
钱已经没了
……
这把熟悉的嗓子,这略有些变调但听过无数次的温柔声音,意识边缘的东西猛然清晰起来,那只转身便消失的手机又重新回到手里。
陆明臣难以置信,他死盯着大屏幕里那个正在唱曲儿的男人,他不相信,这个人,怎么可能是他的丈夫?
他死死盯住他。
随着演唱的投入,台上的人对着朝着舞台的无数个镜头烟波一转,施施然转了一圈,然后垂下眉毛,接着唱到——
朋友塞来的客人
第一次和人睡觉
第一次和人x交
他只有这个客人
第一次也没有更多选择
第二天醒来
客人已经离开
什么都没留下
什么都没留下
朋友问他赚了多少
他说
我没要钱,因为我爱他
他说
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爱他
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爱他
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爱他
……
台上的人那样幽怨地唱着、叹息着,仿佛哀叹的是自己的人生。一朝醒来,什么都没有,没有钱,也没有爱。他又是那样美丽,那样性感,那样惹人怜爱,让人恨不能把心掏出来献祭。
从他开口,台下已经开始往台上扔钱扔物了。只因一句“我爱他”,下边的人扔得更起劲,起哄着、乞求着,让他靠近舞台边缘一点。
但男人不为所动,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论别人给与多少金钱和多少爱,他依然是那个两手空空的可怜虫。水晶贴片化作盈盈泪珠,在无数热烈如同朝圣般的仰慕里,自顾自地流着自己的眼泪。
但这并没有阻止台下的人对他报之以更猛烈的爱和追求。陆明臣也从屏幕里看到了在人群里的苏晗,看到他掏空了自己的钱夹,最后摘下自己手腕上新买的手表,裹在皮包里,扔到tita的脚下。
一阵新鲜的疼痛刺醒了陆明臣,他低头一看,鸡尾酒杯的玻璃杯柄被他生生捏断,锋利的断面划破了他的掌心。
这次tita一口气唱了三首歌,主持人上来说他先下去休息,等会儿还有一个压轴表演。
苏晗兴致勃勃回到座位,发现座位上只有一只碎掉的酒杯。问服务生,说人已经走了。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把陆明臣送的手表抛到了台上,该不会是被看到,然后生气了?这事儿的确办得不对,但他还有一点没和陆明臣讲。
tita和别的表演者不一样,丢上台的贵重物品,酒吧的工作人员会在表演结束时归还给客人,而不是默认送给了对方。他是知道这个,所以才把陆明臣给他买的手表丢上去,只是图个开心。
这种事,只有一会儿看完表演再出去打电话解释了。
第14章 解围
“陆经理,你看这个精度怎么样,能不能达到你客户的要求?”工人从车床上把新做的件取出来给陆明臣看,等了一阵也没等来对方的意见,工人提高声音,“陆经理……”
陆明臣回过神,只说了句等会儿,就走了。
但他也没走远,去了隔壁的镗床车间。
“镗这门工艺就是给大件的中间钻孔,这么说能理解吧,小老板。”说话间这人把手搭在宋书华肩膀。他是这个车间的组长,姓吴。
宋书华背影明显僵了僵,试图往一旁靠,但那胳膊追着他,硬把人拉了回来,揽着去了镗床上的大件边:“我给你示范一下,你帮我拉下尺子,找下刀点。”
“哎,皮尺歪了嘛。”他握住宋书华的手,把皮尺扶正,又把加工件卡在镗床上,揽着他回到操作台,“刚刚给你讲过操作台,你复述一遍,我看你记住没有。”
天气很热,车间里没有空调,大电扇转起来呼啦啦的声音和各种加工设备运转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吵得人头疼。让宋书华更不舒服的是,身边的男人身上热烘烘的汗臭,和凑近时嘴里的蒜味儿。
汗水从他鬓角滑下,他只想快点熟悉完这个这个车间的具体细节,赶紧离开。他磕磕巴巴地复述着操作台上按钮的作用,说错了几次,对方和他纠正了几次。
“不错嘛,你们文化人学这些也挺快,下边我教你怎么操作。”对方说着话,一巴掌拍在他屁股上,并用一种露骨的眼神瞅着他。
宋书华顿时脸色憋红,大脑迅速充血,厌恶感达到了顶点。
这人离他太近了,他想跑,但迈不开腿,感觉自己像是站在泥潭里,被污泥裹挟着,无法挣脱。然后他看到那只让他恶心的手再次举起,似乎是想摸他的脸。有了戒备的宋书华躲开了,但对方并不放弃,又举起手:“你过来……”
“吴工,”突然出现的陆明臣一把抓住那手腕,严厉盯着对方,“昨天客户退回的那批件,查出是你们这个环节的问题,你去仓库领一下。”
姓吴个头不高但很壮硕,他恶狠狠盯着陆明臣时,身上有一股匪气。
陆明臣并不怵他:“这个月第二次了。客户好说话没让我们赔偿,不然你们车间都得罚款。还想在这儿继续干下去,就把你那些脏心思收起来好好干活。”
他声音不小,车间里其他人都伸着脖子看热闹。姓吴的一张脸涨成酱色,盯着陆明臣牙齿咬得咯吱响。旁边的宋书华有些发慌,眼看两人快要打起来了,想着要不要去把他爸找过来……
“我去领件,把手拿开。”
姓吴的一路骂骂咧咧走开。陆明臣什么都没说,回到车床车间,继续测成品的精度。宋书华默默跟在他身后,在他和工人说话时,就站在旁边。
细节确认好了,陆明臣拎了几袋子样品回办公室。走出厂区,宋书华才跟上去示好。
“陆经理,我帮你拎。”
陆明臣停下来,看着他。他立马撇开眼睛,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陆明臣有点生气。
等了一会儿,陆明臣还是把手里的不锈钢件递了一袋给他。他接过来,猛地被那一堆铁疙瘩坠得弯了腰。
“拎得动吗?”
宋书华赶紧用上双手:“嗯。”他看陆明臣一手两袋挺轻松,没想到这么重,有点尴尬。
陆明臣快步走在前面,宋书华抱着一堆重物,费力跟上。
“刚刚谢谢你。”
对方很快气喘吁吁了,陆明臣才慢下脚步。
“为什么不说?”
“说什么?”
陆明臣停下来,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说让吴奇志滚远点,他这么动手动脚的,你不恶心?”
宋书华一张脸涨得通红,难堪得说话开始结巴:“我,我们都是男人,可,可能他性格,比较不拘小节……”
陆明臣冷冷地:“是吗。车间里都是男人,他这种‘不拘小节’的还不少,你可有点心理准备。”
“……”
陆明臣把他怀里那袋压得他手臂发酸的零件一把拎走,一个人快步走了。
他回到办公室就开始后悔,陆明臣知道自己怎么回事,看不得宋书华受欺负,又嫌他性格太软,谁都能来捏一把。
他回来不久,宋书华也回来了。陆明臣心神不灵坐在办公室,隔着一堵毛玻璃墙,时不时看向外边那个带了毛边的身影,内心焦灼。
整个下午,宋书华都没有再去车间,一直在办公室坐着。到了下班,也没有随人群去食堂。
看外边再没有其他人,陆明臣才走。路过外间时,他故意放慢脚步,但想说的话,走出了门都没能说出来。宋书华一直坐着,像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出了办公室,陆明臣泄了气,有些懊恼,再退回去是不能了,茫然又颓废地往食堂走。
“陆经理……”身后有人气喘吁吁跟上来,“你今天别去食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