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能登堂入室。于王太师座下,有一席之地者。皆是才高饱学之士。
略作思量,纷纷自醒。
若果如车骑大将军董卓所言。能令“以气高人”袁公路。心生折服,纳头便拜,普天之下,唯有刘玄德一人。
单“代汉者,宗王也”此一句。便可道破天机。
应此谶言。譬如光武。三兴汉室,必是汉室宗亲,又出诸侯宗王。毋庸置疑,蓟王刘备首当其冲,乃不二之选。然若蓟王不欲。则舍陈王宠其谁。只需杀陈王宠。再无宗王,可与蓟王相争也。
偷看不其侯伏完,抖如筛糠,汗如雨滴。尚书令桓典,如何能不,心知肚明。
时,曹氏父子,之所以针锋相对,起二党之争。正因王太师,割肉饲虎·狐虎之威。易相夺国,除淮泗之盟,灭陈王野望。然连环之计,众人只看其后,却未见先前。不说割河北于蓟王。便是易相夺国,又何尝不是,打压宗王,大利蓟王。
割肉饲虎·狐虎之威,前后二连环,厚此薄彼,扬蓟抑陈。先割四州之地,令蓟王丰满羽翼。又打压陈王宠,削徐豫强藩。此消彼长,蓟王一骑绝尘,追之莫及。
试问,太师又心向何人?
试问,天下谁人不通蓟。
同车而返。伏完、桓典,四目相对,心有戚戚。
如此着想。袁术杀陈王宠,当真合情合理。
无怪王太师稳坐钓鱼台。坐看我辈,慌不择路,云山雾罩,不明就里。
“天子不日必开朝议。”车入里道,尚书令桓典忽问:“我等,该当如何?”
“太师必有计较。”不其侯伏完答曰。
翌日。闻陈王宠遇刺身亡,董侯遂专开朝会。
满朝公卿,悉数与会。
“陈王为江东所害。众卿以为,该当何为?”天子言语之间,似有问罪之意。
不等王太师开口。曹太保已持芴先言:“禀陛下。老臣闻,陈王私藏传国玉玺,颇有不臣之心。且玉玺乃二袁相赠为质,为结二家之好。今袁术遣使,索求不得,怒而杀之。故甄都传闻,此乃天罚也。”言下之意,陈王宠,暗藏传国玉玺,惹天怒人怨。引火烧身,身死国除。乃是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为不臣之人,兴兵讨伐。师出无名矣。
阻天子兴师问罪之意,不言自喻。
闻此言,董侯表情一黯。
“天罚”,省至“龚行天罚”一词。意为“命而讨罚”。语出《书·甘誓》:“予惟恭行天之罚。”《汉书·叙传下》:“皇矣汉祖,龚(恭)行天罚,赫赫明明。”诸葛丞相亦有《为后帝伐魏诏》:“统领步骑二十万众,董督元戎,龚行天罚,除患宁乱,克复旧都,在此行也。”
故《周易·革》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事大矣哉。”是为“顺天应人”也。天子又岂能,逆天而行。
“如此,又当如何?”思前想后,亦知事不可为。天子遂收拢怒气。
曹太保答曰:“昨日,卫将军已率营中精兵,驰往陈国。料想,不日当有邸报传回。陛下,少安。待知陈国详情,再从长计议。”
“太师,以为如何?”天子必有此问。
“老臣,附议。”王太师,不动如山。
见状,饶是曹太保,亦不由暗赞。然我儿计成。淮泗连横之祸,一去不返矣。
“如此,也罢。”少年天子,无功而返。
五日后,便是朔望大潮。曹孟德必有上表。究竟如何,再做分晓。终归“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王党徒众,皆如此想。
陈县,陈王宫。
趁陈国,吏民无首,人心惶惶。曹孟德携盖海舰队。顺下鸿沟水,奇袭陈王都。兵不血刃,攻入王城。稍后刮地三尺。将陈王宠自继位以来,陈年旧账,悉数翻出。
其中不乏,前汉宫廷隐秘。譬如,桓帝遗诏:“陈王宠,有勇有谋,可托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其以宠为骠骑将军,位在三公上。”
换言之,桓帝欲兄终弟及,传位勃海王刘悝之事。多半为真。
奈何遗诏尚不及发出,便被大将军窦武所夺。桓帝梓宫,尚在前殿,窦太后遂杀田圣。又欲尽诛诸贵人灭口。中常侍管霸、苏康苦谏,乃止。
果然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再细究“永康元年冬,(桓)帝寝疾,遂以(田)圣等九女,皆为贵人。”
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又道“皇帝不差饿兵”。无故加封田圣等,九女为贵人。桓帝乃欲以九女为证也。
故史书所载,因“御见甚稀”而无宠。“太后素忌忍,积怒田圣等”。归咎为,杀之以泄私愤。笔透春秋耳。
当是国仇家恨,公私兼夹。
虑及此处,曹孟德不由一声长叹。
“明公,且看此物。”程昱手捧至宝,入殿来见。
开匣视之,正是传国玉玺。
五彩云霞,金镶玉印。方寸之间,至尊天地。曹孟德望之,心神激荡,竟不敢直视。
以袖遮面,命程昱合匣。曹孟德,这才问道:“仲德以为,传国玉玺,当送往何处。”
“完璧归赵。”程昱笑答。然却此问非此答。
曹操又问:“何处为‘赵’。”
“‘城入赵而璧留秦’。”程昱言道:“敢问明公,是‘入赵’,还是‘留秦’?”
此问,可谓诛心。“入赵”,“留秦”。且看曹孟德,是何立场。换言之,曹孟德是心向“赵”,还是心向“秦”。
论亲密无间。程昱乃曹孟德,最为近臣。许多阴谋诡计,不便与荀彧相商。然曹孟德却可尽托于程昱。
故程昱直言相问,毋需不讳。
略作思量,曹孟德已有定计:“来人。”
“在。”便有心腹骑士,殿前奉命。
“速(押)解刺客来见。”
“喏。”
与程昱四目相对,曹孟德微微一笑。
稍后,江东建昌侯张闿,被五花大绑,押入殿中。
曹孟德所欲,便是“完璧归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