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不分明——写在前面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潘向黎 本章:看诗不分明——写在前面

    几年前写过一些和古诗有关的小文章,总题目叫作。后来有读者来信问我这是什么意思,说来惭愧,我都不记得我是怎么回答的了,甚至不确定我是否回答了——因为我写作一向毫无计划性可言,“不分明”了一阵子之后,又写起小说来,根本不“看诗”了,完全进入另一个心理时空,每逢这种时候,我会暂时性失忆,以前写过的好像与我无关,只有说到我正在关注的方面,我才会两眼发亮滔滔不绝。记得那个读者来信时,我的感觉是:什么“看诗不分明”?谁写的问谁去。但是,后来又不写小说了,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怀念那段“看诗”的时光,那是真正的有滋有味,让人觉得“是个中国人真好”甚至“活着真好”的时光。于是,我又在《新民晚报·夜光杯》上再续前缘,专栏就叫。现在承蒙三联书店的雅意结集出版,趁此机会,把这几个字的意思稍作解释,一则让新的读者有所了解,二则也是有言在先,请多包涵的意思。

    最初想到“不分明”这三个字,是因为《子夜歌四十二首》里“雾露隐芙蓉,见莲不分明”。我喜欢这一句。字面上就有画意,水雾缭绕之中,荷花若隐若现。当然这里“莲”是“怜”的谐音,诗的意思是在揣测心上人的心意,觉得对方对自己的感情还不够明确,将恋爱中那一种盼望夹杂忐忑的心情也写得很生动。字里行间弥漫着江南的烟水气,充满了若隐若现的朦胧之感。雾气之中的荷花,若有若无的情愫,同有一种“不分明”,但比起映日别样红的荷花、两情似火的热恋,自有一种微妙、含蓄,因此另有一番动人心处。

    后来陆续想起,里曹公借黛玉之口吟出“和云伴月不分明”(《菊梦》),至于“一场春梦不分明”则是反复出现在多位诗人笔下,包括纳兰容若在内。

    用这几个字并无深意,首先,这是一句大实话。我对古诗是纯业余的热爱,我的“看诗”也是与学术研究无关的自说自话,自知才疏学浅,诗词格律、古代历史、古典文艺理论等方面都未入门,所以读诗难求明白透彻,虽有感触,也往往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分明”处在所难免,还望读者诸君多多包涵,并不吝教我。

    第二,就诗本身来说,“诗无达诂”,某种意义上说“看诗”从来就允许“不分明”。我认为非学术的欣赏是允许“断章取义”的,而且断章取义比知人论诗更容易获得阅读的乐趣和单纯的感动。况且有一些诗作的底蕴本来就很难分明(比如李商隐的许多名作),即使努力探究也无法“分明”,不如就将“不分明”当作构成其魅力的一部分。还有,对诗的理解,常有“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的现象,读者不一定追随作者的构思和预想,往往生发出自己的感触和联想,很难绝对“分明”。

    第三,有时,误会也有误会的美。有些感动正是缘于误会。记得席慕蓉有一篇散文,说她的父亲一直把《送别》(也叫《骊歌》)的第一句“长亭外,古道边……”听作了“长城外,古道边”,以为写的是他的家乡,所以多年来很感动,从女儿口中知道了正确答案,反而很懊丧。后来,席慕蓉自己发现多年来一直喜欢的“燕子”原来不是燕子,而是乌秋时,体会到了父亲的失落心情。她说:“有的时候,我们实在也可以保有一些小小的美丽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我们非常深沉的安慰的那一种错误。”我赞成她的这个观点。读诗的感受,即使有的是由误解带来的,也仍可珍惜,人生苦短,一瞬间的心动也是好的。

    人生在世,黑白要分明,爱憎要分明,泾渭要分明,赏罚要分明,但是看诗,可以不分明。再说,隔着迢迢的时光和历史的烟尘,多少真相已经无法分明,何况于诗!

    现在的日子太忙太紧太实用了,有时让人觉得活得有点可怜。背对潮流坐下来,静静地读读古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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