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负面报道“正身”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洪向华 本章:三、为负面报道“正身”

    “负面报道”的概念始于何时,我们无从考据,但已经成为新闻管理部门、有关领导、传媒业界和学界的惯用语,也是不争的事实。何为“负面报道”?比较流行的说法,举凡“天灾人祸”,即各种“坏消息”,都包揽其中。但也有一些人延伸开去,将揭露社会弊端、与舆论监督相关的批评报道,称之为“负面报道”。对此,我们应该辩证分析,为负面报道“正身”。

    媒体报道本身并无“正”、“负”。我们常说的“负面报道”,其实是一个被故意模糊化甚至“妖魔化”的概念。新闻的本质是事实,而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何来“正”、“负”?将报道事实的新闻划分为“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其中隐含了判断主体的价值观,掺杂了主观判断、个人好恶等因素,也由此造成了概念上的混淆和模糊。这不但不科学,而且极其有害。

    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的重要意义,本当不言而喻;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这些舆论监督报道是非常积极和非常正面的,可现实中却被某些人扣上“负面报道”的帽子,欲加严控,令人愕然,不可思议。对“负面报道”的偏见,“往往被既得利益者利用,打击正常的新闻报道”,便是佐证。

    资料链接 “负面报道”引发进京抓记者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该报道的主要内容是,赵俊萍在西丰县拥有两家加油站和一个自选商场,赵拥有的沈丰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赵嫌价格太低不同意拆迁。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除,县公安局以偷税为名通缉赵俊萍。赵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以偷税罪和诽谤罪判赵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因为这篇负面报道涉及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2008年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路、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找到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进行交涉,并与记者朱文娜见面。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进京拘传朱文娜。这一事件经多家媒体曝光后,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被责令引咎辞职。

    应该说明的是,“负面报道”不等于负面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把新闻分为“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简单地、想当然地认为,凡是“报喜”、“说我们的好”的报道,必然产生好的、正面的影响,所以是“正面报道”;凡是“报忧”、“说我们的不好”的报道,必然产生不好的、负面的影响,所以是“负面报道”。应该说,这是一种极其传统的思维方式,反映了这些领导干部对媒体运作规律的不了解,对媒体功能的不熟悉、对自我定位的不清楚。媒体的报道是一回事,媒体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又是一回事。判断媒体报道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像某些人大笔一挥就认定“正面”、“负面”那样简单。

    其实,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政府可以做到十全十美,有问题有瑕疵是正常的,有正面报道有负面报道也是正常的,而且现实中“负面报道”更为珍贵难得。有些地方和领导担心“负面报道”会在上级和群众中造成“负面印象”,影响地方发展环境和政绩晋升,这也是过于多虑。事实上,“负面报道”很多时候是“正面效应”,对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安全,对社会健康运行,对改进和推动实际工作往往起到积极作用。“负面报道”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经常性地给政府“照镜子”,促使政府惊醒反思及时纠偏改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论是地方的工作还是媒体的监督,在服务社会及公共利益方面目标是一致的。新闻单位进行“负面报道”是在履行神圣职责,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工作,就像啄木鸟一样,是森林不可缺少的“良医”。媒体对负面事实只有如实传播,据实传播,实事求是,为大众描绘真实、全面的社会图景,在宏观上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与完整,才能保障受众的知情权,才能取信于民,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资料链接 主动要“负面报道”的仇和

    2007年12月28日上午,昆明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会上宣读了中央以及云南省委的决定:仇和任云南省省委委员、常委,担任昆明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4日抵达昆明的仇和,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走访市委各个办公室了解情况。同时召开多个座谈会,请各个新闻单位提供近期报道,特别提出“要负面的报道,看看我们做得不好或者不足,为市委下一步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各级领导干部又该如何有效面对负面报道呢?

    第一,转变思维方式,以正面的方式面对媒体,不应该随意拒绝媒体采访,只有主动向媒体传递正确的信息加以引导,媒体才有可能认为你有诚意解决问题,甚至是可以谅解的,那些传言、谣言甚至谎言才可能得到平息。

    第二,借鉴新闻发言人的做法,确定一个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来接待记者,统一管理和发布重要信息。也就是规定如何与媒体打交道,本单位中哪些人有权利接受媒体的采访,谁能代表本单位对媒体讲话,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碰到发生重大事件时,统一对媒体的口径,用一个声音讲话,避免在媒体面前一个人一个观点,说法不一,前后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第三,做好应急预案。就是在负面报道出现之前,就准备好应对的措施。就是要有随时可以启动的“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以降低负面影响的程度,甚至将负面报道转化为有利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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