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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州篇 第四十二章 裁断
久无言。

    他不明白小男孩愤怒杀害妇人的缘由是什么,于是他特意提审了小男孩。

    了解了原委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对小男孩不好,对他打骂,他才觉得是正确的,妇人待他好,他反而不适应,觉得那是错的,如果一个人长期在绝望无助的泥潭里生活,就不适应云朵上的光芒和灿烂。

    方九城本想留他一条性命,去看了他很多次,可这个小男孩好像从杀戮中得到了快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脸上的表情凶狠狰狞。还说道如果出去了,一定还会杀人。

    而被害的妇人,年迈的母亲得知女儿惨死的消息,悲痛欲绝,当日夜里就悬了梁。

    妇人的丈夫天天跪在府衙门外,只希望凶手可以以命抵命。

    原本按照大曦律法,这个男孩岁数的确是没到,差了几个月。

    可方九城探望了他多少次,心一次比一次凉,这样的人,将来放出去,尝到了屠戮的乐趣,将来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枉死。

    大曦律例,「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廷尉以闻,得减死。」也就是说如果他确定是七岁以下,上报到廷尉,可以减刑。

    方九城让师爷调阅了男孩的生辰记录。

    上面写的并不详细,可七岁可未满七岁。

    因为穷的地方上报的都比较晚,可能有的孩子三岁了,才想到去府衙登记。

    不过幼儿犯罪,如果用钱脱罪是可以适当减免的。

    方九城一直在踌躇要不要给他一个生的机会,改过的机会。

    可当他下了衙门,死者丈夫拦住了他,问道:「都说你是青天,你应该可以对我的遭遇感同身受才对,你也是有妻女的人,如果你的妻子遇到这样的人,你的女儿遇到这样的人呢?」

    方九城最后回去和师爷商议了一番,还是判了斩立决,心情低落了有一阵子,后来又带她去了怀城,等回来就把她送到了万福寺,让她学本事……

    说来,她爹也的确不是不爱她。

    两人在树下聊着天,沈芳把这个案子含糊了下,给谢瑾瑜讲了。

    谢瑾瑜却说道:「国有国法,律法是量刑的标准,这个县令没做错啊。」

    他又给沈芳讲起了自己听来的故事:「说有个王秀才跟同窗发生了口角,两个一言不合动起了手,结果王秀才一脚踹到了李秀才的腰上,把人家踢坏了。王秀才连忙把人接到了家中,悉心照顾,后来过了大半个月,李秀才养好了伤,就回到了郊县的家中,谁知三两日居然莫名其妙的死了。」

    「是被人杀的吗?」沈芳思索着。

    「李秀才并没有什么仇人,妻子回忆唯一最近起过争执的就是王秀才,于是县衙就把王秀才给拿了。仵作对李秀才开棺验尸,发现李秀才的腰部发黑,于是判决王秀才死罪。」

    「可是如果王秀才真的想杀了他,为何还要接到家里养伤呢,都已经养好了,可以自行回家了,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吧?」

    「因为审案的县令是代审的,原来的县令出门回来发现这个案子的疑点,于是驳回了。觉得腰伤既然是踹过,那么发黑是正常的。两个县令争执不休,闹到了上峰那里,上峰支持原来的生怕。县令觉得判重了,又往朝廷上报,最后这个王秀才免于一死,只是流放。」

    「原来如此。」沈芳看着谢瑾瑜,发现他脑袋里知道的东西还不少。

    「所以说,同样的案子,在不同的县令眼中,最后的结果都可能会不同。只要不是徇私枉法,问心无愧就好了。人毕竟不是尺子,可以丈量人心。量刑又哪里尺寸都正好合适呢?」

    「有道理。」沈芳

    笑着问谢瑾瑜:「你长大了想到大理寺断案嘛,还是要当将军?」

    谢瑾瑜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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