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卫平没想到还有这一出,顿时引起重视来。WwW COM
他打点起精神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怪不得沈家不愿意和咱们家结亲呢,赶紧是攀上高枝了。”
“这话怎么的?”程春妮推了推他急着问。
卫平摸摸下巴:“沈家那个丫头片子不是打出生就给抱错了么,据是被抱到京城养了十三年,抱养她的那一家可有一个大将军呢,你们想想,她在人家长到这么大能不亲近?虽然人家疼亲生骨肉把两个孩子换了,可难保就不疼她,为了叫她日子过的好点,接济沈家点东西也是该有的,不定啊,那家已经和沈家得了,将来沈卫国到哪里上大学,安排什么样的工作都是有准的。”
“啊?”程春妮张大了嘴巴,惊的什么似的:“沈家真是走了大的好运啊。”
卫平点头:“沈卫国靠上这样的人家,将来上了好大学找着好工作,肯定能在城里讨个好媳妇,沈家啊,这是想翻身去城里呢。”
“爹?”卫红一听急了:“那可咋办?我和卫国的事就成不了了?”
卫平长叹一声:“妮啊,咱就别惦记着沈卫国了,你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爹再给你盘算个好婆家,这比什么都强,别惦着那不该惦记的,落不了什么好的。”
卫平这是老成之言,是他人生经验的总结。
就是程春妮也服这话。
程春妮是个实在又头脑清晰的,当初在村子里的时候,和她一般大的姐妹就看中了城里来的知青,一心要嫁给那人,不管那人心里眼里有没有她,她都认准了死理。
而程春妮却嫌弃那些知青只知道耍嘴皮子,没一点实际的,暗暗的和家境不是很好,但却很能干又识文断字的卫平好上了。
结果呢,她程春妮嫁给卫平这么些年,就算是老生闺女生不出一个儿子来,卫平也没嫌弃过一句。
但是她那个姐妹给人家知青生了两个儿子,却落得知青返乡之后又娶新人,直接就把她和孩子给扔了,她一时气不过跳河死了,剩下两个孩子那个可怜哟……
想到这些,程春妮也跟着劝卫红:“闺女,咱消停些吧,既然沈家看不上咱们,咱也就别想着了,老老实实念书,找个能看得上你的。”
卫平和程春妮完全是替卫红着想,可卫红却丝毫不领情。
她脸上带怒意指着程春妮道:“娘,你怎么能这样?我卫红哪点差了,凭什么就配不上他沈卫国,我咽不下这口气,还有,我就喜欢沈卫国,别人我看不上眼。”
这话惹出卫平的气来,他一巴掌把卫红指着程春妮的手指拍下:“怎么的,连老子的话都不听了,你等着,老子好好收拾你一顿你就知道厉害了。”
程春妮一见赶紧拦着卫平,又给卫红使眼色:“你咋话的,看把你爹给气的,赶紧给你爹赔罪。”
卫红吓坏了,她爹虽疼她,可气急了也会打人的,尤其是喜欢使皮带抽她,看她爹又要找皮带,她哪里还敢犟嘴,老老实实给卫平道了歉,又有程春妮拦着才没挨打。
卫平消了气,坐到椅子上喘了一口大气:“咱们镇上派出所所长家的子和你岁数差不多,前年当了兵,听在部队考上军校,以后就是做军官的料,我早先也见过,很精神的伙子,等有时间我套套话,要是这事能成,你就等着享福吧。”
程春妮听了立马欢喜起来,推着卫红笑道:“看你爹对你多好,早早的就给你扒拉人选了,这么好的人家都给你记着呢,快谢谢你爹。”
卫红不情不愿的了几句话,也不吃饭了,抱着书直接走了。
从供销社出来,卫红撅着嘴往学校走,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埋怨卫平和程春妮不理解她,只知道什么门当户对,什么家庭好,肯定不了解她的心思。
埋怨了一会儿爹娘,卫红又开始怨怪沈临仙。
在她的心里,她和沈卫国没成都怪沈临仙搅局,要是没有沈临仙添那句话,她娘生不出儿子来,指不定钱老婆子就答应了这桩事。
还有,沈临仙在京城好好的,干嘛回来,她一回来倒叫沈家翻了身。
要是没有沈临仙,沈家还穷着呢,那时候,她娘一要供沈卫国上大学,沈家还不赶紧巴巴的同意吗。
最后,卫红就觉得千错万错都是沈临仙的错。
她鼻子里冷哼一声,紧捏着拳头,决定以后一定要报复回来,最好能坏了沈临仙的名声,叫她以后也嫁不到好人家。
沈临仙可不知道卫红起了这种心思。
她把东西分好了,中午躺了一会儿就起身上山,又找到那个灵气充足的山洞,在离洞口不远的地方盘膝修炼。
一下午的时间过去,沈临仙起身,嘴角带着笑,她的修为又精进了一些。
虽然进步不是很大,但是总算是有了进步,这就是好事。
而且,她身上的灵气也充足了许多,一级灵符一次能画出好几张了。
回到家中,沈临仙吃完了饭就开始画聚灵符,她要赶在果园的果子摘下之后入冬之前攒够摆聚灵阵的灵符。
能罩住整个果园的聚灵阵需要的灵符数量是相当多的,要是二级聚灵符的话,就需要四十九张,但是沈临仙现在画不出二级聚灵符,她最多也就能画一级聚灵符,那需要的数量就更多,足足要一百零八张。
她总不能一啥都不干老画聚灵符吧。
每她也不过能画个一两张符,剩下的还要画些别的灵符,因此上,时间赶的紧的很。
沈临仙画了两张聚灵符收好,才拿出课本要读书,就听到敲门声,她赶紧起身开了门,就见季芹笑意盈盈的站在门口。
“妈。”沈临仙请季芹进门。
季芹进来就把手里拿的衣服放到床上,指着衣服对沈临仙笑:“快试试,看看合不合身,不合身的话妈再给你改。”
沈临仙看了看床上放着的两套衣服。
一套是白色衬衣加红格子背带裙,还有一套是泡泡袖的粉色衬衣加料子有些厚的米色长裤。
衣服的搭配不是很好,但是在农村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沈临仙本就是一个对穿着没什么要求的人,也不好赖,先拿起那套衬衣长裤试了试,穿上之后只觉得这身衣服不管样子好坏,起码穿着很舒服,比买来的那些衣服要舒服多了。
她抬了抬腿:“正合适。”
季芹更加高兴,又叫沈临仙试另一套,沈临仙换了白衬衣和背带裙,季芹就围着她打转:“真好看,临仙长的俊,穿什么都好看,穿上背带裙,比电影里的那些演员都好看,可惜没有白皮鞋,要不然更好看。”
沈临仙摇头笑了一声:“我不爱穿皮鞋,我就爱穿手工做的布鞋,妈有时间给我做两双,那个穿着合脚又舒服,还吸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