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四节

    时隔几个月,再次回到学校里,冯斯的心里难免有些滋味独特。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是一个成天旷课不务正业的大二学生,现在却已经退学成为了职场白领。尽管不管学生还是白领,都只是一种表面上的身份,无法洗掉他骨子里需要面对的诸多难题,但他还是更喜欢学生的身份。

    “怎么说呢,总感觉学校就像是一层保护壳,”冯斯曾这样对文潇岚解释,“当我还有着大学生的身份的时候,就像是缩在这一层壳里,虽然真要遇到点儿什么事它根本不可能保护我,但至少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

    但是现在,这层心理上自我安慰的外壳已经没有了。如今的冯斯,是走在大学校园里的一名社会人员。

    正是四月好春光,校园的道路上照例走着无数成双成对的学生情侣。冯斯孤单的身影从他们当中穿行而过,最后停在了篮球场旁边。他从篮球场里认出了一些熟悉的身影:都是他过去在系队里的队友。

    如果说离开学校会让冯斯产生某些内疚情绪的话,他最感到内疚的人,可能就是篮球队的这帮队友了。从颇具潜力的新人到可以信任的中坚力量,冯斯和队友们一同在球场上挥洒了无数汗水,彼此也有着深厚的情谊。尤其是日漫中毒的队长,虽然开口闭口总带些日漫腔,偶尔会说出些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漫画式台词,但他确实对冯斯照顾有加,甚至于在冯斯球场打人遭禁赛后都没有把他驱逐离队。

    然而,冯斯却主动离开了他们。

    现在系队似乎是正在打一场随随便便的野球,大家连队服都没统一,有的直接穿一件t恤、脚上套着跑鞋就上场了。对面的球队看来也是临时拼凑的,有穿着校服青春年少的大学生,有膘肥体壮的中年人,有传说中身怀绝技的球场老大爷,甚至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小伙子。这个小伙子长得高大俊朗,在场上打中锋位置,篮下脚步很扎实,尤其擅长小勾手,系队外号“坦克”的中锋应付起他来都很吃力。

    冯斯看得一阵手痒,几乎就想要上场和伙伴们一同比赛,但最后,他只是叹了口气,摇摇头准备离开。刚刚迈出两步,他像被电击了一样停住了脚步。

    姜米。他看见了姜米。

    姜米看上去和几个月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仍然像是一道足以把一切阴霾照亮的灿烂的阳光。她来到篮球场旁边,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这场甚至于连计分都没有的野球赛。而冯斯就站在远处,几乎是目不转瞬地看着姜米,内心百味杂陈。

    他没有想到,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看见姜米时的那种难过和酸楚还是一点没有减轻,反而比以前更加深沉。冯斯并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经历的毛头小子,过去也有过好几个女朋友,包括去年年底在北京意外重逢的黎微。但没有哪个女孩能像姜米这样激发起他如此炽烈的情感。他用理智把姜米推离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然后用之后的每一天去伤心,去后悔。这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现在,他希望能改变这一切,希望能唤起姜米失去的记忆,不管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教学区的下课铃声响了,篮球场旁边的时钟也指向了中午十二点,打野球的人们停止了比赛,相互点头道别。系队的球员们向和冯斯反方向的出口走去,这让他松了一口气,毕竟和昔日的朋友们见面还是有些尴尬,尤其在他无法说明退学真相的情况下。

    等到系队队友们离开后,他才转过身,准备走向姜米。他已经在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开场白,但似乎每一种都免不了像街头猥琐男的搭讪,但无论如何,他不能再次让姜米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他决定不顾一切地抓住自己的幸福。

    冯斯迈出了第一步,然后,他就僵在了原地。

    ——姜米正和先前打篮球的那个白人小伙子手拉着手站在一起,看起来十分亲密,姜米甚至还掏出纸巾替白人小伙子擦汗,明白无误地彰显出两人的关系。

    冯斯站在那里,就像一尊石像一样,许久都没有动。直到姜米和白人小伙子的背影渐渐远去,他才失魂落魄地迈着步子来到篮球场旁边的一张石凳边,一屁股坐了下去。他的心里一片茫然,忽而回想起和姜米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忽然想到刚才姜米和白人小伙子的亲密神态,忘记了自己身处何方,也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最离奇的是他并没有感到吃醋的感觉。这并非因为他是一个心胸博大到不会吃醋的人,事实上他中学时打过的好几场架都和争风吃醋有关,然而现在,在姜米重新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刻,他并没有觉得酸溜溜的刺痛,心里更多的是迷惘,如同北京城十二月的雾霾一样的深重的迷惘。

    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你在这里坐上一年,姜米也不会主动回来的,不是么?”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让冯斯总算回过神了。他回头一看,站在那里的是他的老朋友,来自守卫人世界的何一帆。

    “我怎么感觉我做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呢?”冯斯苦笑一声,“每次有点什么状况,第一个遇到的总是你。”

    “这次你可真冤枉我了,我根本不知道你今天会回到学校。”何一帆说,“不过我来这里的目的和你是一样的。”

    “为了姜米?”冯斯问。

    “就是为了她,当然说到底肯定还是为了你,”何一帆诡秘地一笑,“她毕竟和你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啊,而你求路晗衣帮忙抹去她的记忆,也说明你很看重她。她如果一直在美国乖乖呆着,倒是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但偏偏重新回到了中国,我当然得关注着她可能给天选者造成怎样的影响啊。”

    她接着说:“我本来只是想观察一下她现在的情况,没想到你也来了,所以我改成观察你了。”

    “观察我得到了什么结论?”冯斯问。

    “非常不妙的结论,你看她的眼光,就像是灰太狼看到了喜羊羊,”何一帆叹息着,“从你的目光里,我就能看出来,劝你从此远离她,假装她并不在北京是根本不可能的。”

    “确实不可能,”冯斯涩然说,“但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刚才的那些,你都看到了。”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解决,”何一帆说,“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天选者,只要发一句话,会有很多家族愿意替你把那个美国小帅哥……”

    她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冯斯摆摆手:“别闹了,你以为这是山大王抢亲哪?”

    “我就知道,在这种事儿上你总是很古板,因为你始终还没有真正融入这个黑暗的真实世界,”何一帆说,“总之,随便你了,女朋友什么的也不至于就让你郁闷到跳楼。我现在也有点了解你了,你骨子里犟得就像一头驴,没有谁能强迫你什么。但是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件事太影响情绪。毕竟你已经选择了担负起天选者的责任,这是你自己的决定,不要辜负了你自己的决心。”

    “不谈这个了,你那么年轻,别装我倒是有其他问题想问你。”冯斯说。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何一帆说,“过去几个月,魔王世界确实很安静,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事件发生。但是就在最近这几天,有了一些新闻。在埃及、挪威、委内瑞拉等几个国家,发生了好几起守卫人家族被屠杀的血案。”

    “屠杀?整个家族?”冯斯一惊,“能端掉一个守卫人家族,那样的实力可不一般啊。是谁干的?”

    “现在还不得而知。”何一帆说,“下手的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而且杀人手段十分残暴。那种感觉,就像是有好几个范量宇一起出手一样。”

    冯斯哈哈笑起来:“这个比喻太精当了,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发生那么大的事情,梁野他们不可能不行动吧?”

    “他们已经行动了,”何一帆说,“除了范大爷照例是不理会别人的事情,四大高手里剩下的三位都直奔埃及而去。”

    “为什么都去埃及?”

    “因为埃及被歼灭的那个家族,实力很强,虽然不如中国的四大家族,但相差也不远。”何一帆说,“如果他们都能被灭族,那四大家族只怕也危险,所以他们几个一定要去调查清楚。”

    “听起来,似乎是新一波的麻烦又来了,”冯斯若有所思,“反正这一年来,每一桩麻烦我都逃不掉,那就等着它落到我头上来吧。”

    与何一帆道别之后,冯斯觉得姜米带来的心情烦闷似乎减轻了一点,因为魔王世界发生的变故可以稍稍让他分一点神。但他很快又想到,通过分神去减轻对姜米的思念,本质上是自我欺骗,就好比武侠小说里用烂了的桥段——某位大侠陷入了左右为难的三角恋里,无法做出抉择,于是对自己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冯斯啊冯斯,你此刻当以家国大业为重,儿女私情暂时放到一边……”

    狗屁!老子才不要做那种虚伪的大侠!冯斯狠狠拍了一下额头。他决定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找到姜米,把过去的事情向她说清楚。至于姜米信不信、万一信了会如何做出选择,那是姜米的事儿。但此时此刻,他一定不要让自己因为口是心非而后悔。

    冯斯来到了留学生公寓附近,猜测姜米应该住在这里。他在公寓对面的一个校内咖啡馆坐了下来,点了一杯橙汁,慢慢地喝着。离开学校那么久,他也不愿意再去打扰文潇岚或者宁章闻去替他查课表,索性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慢吞吞喝了两杯橙汁一杯炭烧咖啡,膀胱都憋得难受了,还是没有见到姜米出现。冯斯想要去卫生间,又担心这一分钟的时间可能会错过姜米,正在左右为难,忽然想起了点什么。

    “我怎么这么笨!”他敲敲自己的脑袋。

    冯斯想起来了,姜米上一次来中国的时候,自己帮她弄了一个中国的手机卡,那个手机卡后来随着行李一起被她带回了美国。这一次再来,她多半会沿用那个号码。他窜进厕所迅速地放了水,然后回到座位上,开始拨打那个电话。

    电话果然打通了。响了几声后,姜米接了电话:“hello?”

    终于又听到姜米的声音了。冯斯握着电话,愣了好一会儿,只觉得心脏跳得快要蹦出口腔了。不过他总算回过神了,用尽可能诚恳无害的语气说:“请问是姜米同学吗?我知道这件事说出来有点难以置信,但是……”

    “是你?”姜米用诧异的口吻说。

    冯斯又愣住了。他当然很清楚,在路晗衣的手下的帮助下,姜米的脑子里一切和他有关的记忆都消除了,无论是两人在一起的经历,还是他的相貌、性格和声音。但是现在,姜米竟然脱口而出“是你”,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的声音还残留在姜米的记忆中?

    “你……怎么会听出我的声音?你知道我是谁?”冯斯试探性地问。

    “不,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的声音,”姜米说,“我的手机里有一段起床闹钟,就是你的声音。”

    原来是这么回事!冯斯猛然间回想起来了。几个月之前,当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姜米曾经吵嚷着要冯斯替他录一段起床闹钟,冯斯没有办法,只能捏着鼻子怪腔怪调地录了一段。现在他都还记得那段录音的内容:“姜小姐,快起床,饲料已经备好,再不起床就被其他猪仔抢光了!”

    后来在抹去姜米的记忆的同时,他也小心地检查了姜米的行李,把一切可能和他有关的东西都拿走了,手机里相关的照片、聊天记录甚至通话记录等等也全部删除。唯独这段录音被他忘了。他没有想到,这段录音成为了证明他和姜米相识的唯一的证据。

    “姜小姐,快起床,饲料已经备好,再不起床就被其他猪仔抢光了!”冯斯对着听筒,缓缓念出了这句话。

    “果然是你。”姜米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我的手机里会有你的录音,而我却完全不记得?”

    “我们见个面吧,”冯斯说,“见面之后,我会详详细细地全部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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