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黎微掏出一袋纸巾,小心地替冯斯擦掉嘴角的血迹。冯斯并没有拒绝,但也同样没有隐藏眼神里的厌恶。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赏窗外的景色,尽管此时天色已经全黑。院长室里的老式日光灯管瓦数很低,所以室内光线十分黯淡,更照得两人的脸上都一片惨白。
冯斯和黎微长时间地沉默着,似乎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冯斯先开口:“我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我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过去的岁月里唯一的一个朋友。”
黎微看着他:“这一点直到现在也并没有改变。但是,这一件事我却非做不可。我答应和那个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我要他帮助我变强,帮助我运用我的附脑,帮助我摧毁这个守卫人的世界。”
冯斯大感意外:“什么?摧毁守卫人世界?你的志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远大了?而且,这个世界和你也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深仇大恨吧?”
“这个世界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彻底毁掉了我曾经最爱的人——这个算得上深仇大恨吗?”黎微的语气里陡然间充满了仇恨。
“你曾经最爱的人?”冯斯楞住了。他差点以为黎微是在说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当初的那段恋爱关系,其实就是两个孤独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实在谈不上什么爱不爱的。对于他来说,真正的爱情,只有姜米。
黎微从身上取出钱包,在钱包里翻出一张小小的照片递给冯斯,冯斯接过照片来,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钉子一样跳了起来,忽然间有一种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的感觉。
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么的。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我的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的思路。”冯斯一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结果出事了。”黎微说,“他们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来。而他回来之后,我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他开始经常躲着我,一个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么。我开始以为他大概是对我厌倦了,觉得没有什么……”
“你还真是骨骼清奇……”冯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会用‘觉得没有什么’来表达对‘他厌倦我了’的反应吧?你刚刚还说刘鑫曾经是你的最爱呢!”
黎微耸耸肩:“爱情这种事儿不能强迫啊。如果他厌倦了,说明这段关系应该走到尽头了。”
“果然还是您老的惯常风格,”冯斯摇摇头,“你接着说。”
“后来我才发现不对,因为我注意到一个小报记者偷偷盯梢我,你猜得到,就是那个被当成杀死刘鑫的凶手的人。”黎微说,“我相信以我九线小演员小模特的成就还不至于能对他产生吸引力,他来找我,一定是为了刘鑫的事。于是我找了一个朋友反跟踪他,才明白他在调查什么。”
“他想要找到刘鑫在雪山遇险时吃人肉求生的证据,然后敲诈他,对吗?”冯斯问。
“没错,那个卑鄙小人就是想求财而已,”黎微说,“我又找了另外一个朋友,揍了他一顿,结果刘鑫听说之后大发雷霆,让我意识到这件事很不寻常。他原本是那种无论遇到多大压力,都绝不会对我发泄怨气的人。”
“因为吃人肉什么的根本是假的,只是为了掩盖他真正的发现,”冯斯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给小报记者一点钱并不是刘鑫在乎的,反倒是你找人揍他,可能会增大真正的事实曝光的机会。”
“我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那么远,尤其是没有注意到,从西藏回来之后,刘鑫慢慢地像是变了一个人。”黎微说,“到了去年接近年底的时候,刘鑫告诉我,他体检检查出了胆结石,由此觉得身体健康很重要,于是硬给我也约了一个全身体检。结果在那次体检中……”
“发现你长了脑瘤!于是马上让你动手术!这个王八蛋!”冯斯狠狠一跺脚,“这帮孙子都喜欢玩这手!”
冯斯回想起了他所在大学的副校长李济。李济原本只是一个有贪欲的普通人,结果被王璐用假报告欺骗,以为自己长了脑瘤,接受了王璐安排的手术,从此被移植附脑,成为一个可悲的傀儡。他万万没有想到,黎微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黎微的眼神黯淡下来:“是的,事后回想起来,我的附脑一定就是那次手术的时候移植进去的。手术很顺利,我很快康复了,刘鑫开始花很多时间和我在一起,我还以为他是因为我动了手术而担心我的身体、所以才额外多安排时间照顾我。但其实……他只是想要弄清楚我的附脑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他把我当成了实验品。”
“这并不奇怪,魔王的世界会让每一个人变得疯狂。”冯斯低声说。
“但是我身上始终并没有激发出过任何不同寻常的力量,”黎微接着说,“他或许是失望了,找了个借口回到上海,很长时间没有过来,直到我从新闻里知道他死了。”
“他应该是自己也移植了附脑,试图重现他在西藏的发现,但是最后以自我凌迟告终,不知道到底算成功还是失败。不过,要移植附脑,应该是得到了守卫人的帮助。”冯斯的眼前浮现出王璐纯真无邪的笑容。
“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真的以为他是被那个记者杀害的。为此我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加上有人不断骚扰我,索性就躲到疯人院里去求个清静,没想到在那里遇上了你。”黎微说着,脸上微微露出笑容,这笑容让冯斯心里稍微有些安慰。
她毕竟还是把我当成朋友的,冯斯想。
“到了后来,出了刘大少那档子事,我也并没有往那次脑瘤手术上去联想,直到我们开车离开的时候。”黎微又开始咬嘴唇。
“开车离开?有什么问题?”冯斯不解。
“你还记得么,当时我手机没电了,又不太熟悉疯人院附近的道路,需要手机导航,所以征用了你的手机?”黎微说。
“是啊,我把手机给你了……啊,我明白了!”冯斯猛然回想起来,“出事之前,我正好在用浏览器查刘鑫的资料,因为事出突然,根本没顾得上关闭浏览器。于是你看到了我在查什么!”
黎微神情阴郁:“我当时一下子就明白了,刘鑫在西藏的时候,一定是找到了和刘岂凡相类似的这种超自然的力量。而你,竟然和这种力量密切相关,还真是巧呢。”
“是啊,前男友和现任男友什么的,够得上一出狗血连续剧了。”冯斯苦笑,“所以后来,你离开我们之后,就一直在调查这些事?”
“因为我偶尔也会去刘鑫在上海的别墅住,我猜测他不会把重要东西放在可能被我找得到的地方,所以我直接半夜进入了他的公司——我手里有他的门卡和各种钥匙。”黎微说,“我从他的保险柜里找到了一些资料,但还没有来得及读,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池慧控制住了。”
“他也一直在跟踪你,想利用你打开刘鑫的保险柜,对么?”冯斯推断着。“这个臭小子一向奸猾隐忍。”
“我本来以为他会杀死我,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告诉我,他妈妈认为我的附脑很有用,应该留下来。他的妈妈,也就是你妈妈,是么?假装淹死的那个?”
“是的,她并没有死,”冯斯一提起池莲就觉得心里百味杂陈,“不说她了。那么池慧得到了刘鑫的那些资料?”
黎微点点头:“是的,他把大部分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比如刘鑫在那次雪崩中发现了雌鼠,并且偷偷带出藏区,不料巨鼠却在离开藏区后很快失踪了,至于为什么会到哈德利的手里,就谁也不知道了。他很不甘心,利用他的财力进行追查,终于初步查到了一些魔王世界的蛛丝马迹,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守卫人。这个守卫人就像伊甸园里的毒蛇一样诱惑着他去追寻那种力量,甚至用我来做实验……”
“是一个胖乎乎的姑娘,是么?”冯斯问。
“刘鑫没有具体说明,但对我来说,是谁都不重要了。”黎微说,“我能肯定的是,魔王的世界摧毁了我的生活。我被移植了附脑了,成了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刘鑫肯定不是那个记者杀的,而是在追求力量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岔子。所以池慧劝我和他合作,我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所以你为了复仇,宁可杀了我?”冯斯只觉得心里充满苦涩。
“不,他说过,妈妈不允许他杀你,相反,还命令他帮助你完成一个所谓的‘进化过程’。”黎微说。“我看得出来,他说的是实话。他真的很恨你,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可以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所以他对于受命于母亲而不能杀你这个事实充满沮丧。”
“也就是说,这一切其实是妈妈安排的?”冯斯喃喃地说,“妈妈知道我的蠹痕是什么?她也和鼠兄一样,想要激发出我的力量?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什么,就要靠你自己发掘了。”池慧不知何时重新回到了门口。“如果你有命去发掘的话。”
冯斯一愣,正打算发问,忽然脑袋上被池慧的蠹痕重重打了一下。他晕了过去。
二、
头好痛。池慧这孙子下手还真狠,简直没有半点兄弟情分。
冯斯胡思乱想着,慢慢从昏迷状态里恢复过来,还没睁开眼睛,他就感觉到了一些很不妙的事情——他的右脚上套着某种坚硬而沉重的东西,像是脚镣。
不止头痛,被池慧扇了一耳光的脸也在疼。冯斯诅咒着毫无兄弟情的池慧,勉强睁开眼皮,当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后,他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老子这辈子真是和疯人院有缘啊。”他哼哼着。
他发现自己正被关在一间阴暗而肮脏的房间里,右脚果然套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金属脚镣,脚镣上的大锁坚硬结实,铁链的另一头钉在墙根上。只需要看一眼,他就知道,无论是套在自己脚上的脚镣,还是墙根的固定处,都绝对不可能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弄开。他紧跟着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丝毫信号。
冯斯只能先打量一下房间的状况。这个房间形状狭长,有点类似军营里的宿舍,忽闪忽闪的日光灯照亮了靠墙摆放的一溜大约十来张布满尘土的床,他自己此刻就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不过脚镣很长,让他可以跳下床,在屋子里走上几步。
他首先走向了另一侧的墙壁,因为那边有一扇门,而且门是打开的,但脚镣的长度只能让他刚刚好走到门口。他不得不趴在地上,才算勉强把头探出门,可以看到门外的墙上钉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铁牌子:重症室。
而从门口向两边张望,可以看到一条黑暗的长廊,长廊一头是被一堵墙封住的死路,另一头有向上的楼梯,但由于楼梯拐了一个弯,所以看不见到底通往何方。
冯斯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地方,应该就是魏崇义所经营的这家疯人院的地下室,看来是用来关押重病患者的,所以叫重症室。由周遭的环境器物可以看出,这间所谓的重症室,条件糟糕之极,与其说像病房,不如说像监狱。
这倒并不奇怪,他也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报道,很多条件较差的农村人都无力照料家里的精神病患,迫于无奈往往只能采用铁链、铁笼之类的极端手段。魏崇义虽然开了这家号称的精神病院,想来人力物力资源都严重不足,对待较为危险的重症患者,恐怕也只能如此了。
比较倒霉的是,在这样的地下,没有手机信号,那可谁也联络不上了。
“喂,兄弟!池慧!小道士!你在哪儿?”冯斯扯着嗓子大喊,但除了自己的回音外,他没有得到任何回答。池慧似乎是把他锁在这里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冯斯只能拖着沉重的脚镣在重症室里晃了一圈,又到门口探头探脑了一阵子,他发现了两件事:其一,整个地下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其二,整个地下室里不只他一个生物。
就在走廊中央的天花板处,吊着一个铁笼子,一直追随着魏崇义的黑猫金刚就被关在铁笼子里。它看上去十分烦躁,在铁笼子里撞过来撞过去,发出砰砰的撞击声。
除此之外,他还在重症室里找到了两盒压缩饼干,几袋面包,一箱小桶装的矿泉水,外包装都很干净,看来是池慧特意留给他的。
“说明你并不想把我饿死,是么?”冯斯自嘲地笑了笑。他还真有些饿了,与何一帆一起吃的早饭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于是拆开一盒压缩饼干,吃了两块。吃完之后,他往身后的床上一躺,开始发呆。
池慧把我关在这儿,到底想干什么呢?
他把黎微带到什么地方了?
金刚在这儿,它的主人魏崇义又有怎样的遭遇呢?
我的朋友们在干什么?那些并非我的朋友、但认为我有利用价值的守卫人们又在干什么?会在到处寻找我吗?
胡思乱想之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他的耳朵一直在不断捕捉着金刚撞击铁笼的声音。金刚的撞击并不规律,有时候间隔几秒就会撞一次,有时候几分钟才发出声音,轻重也不一样,但他就是忍不住要去等待那种声音落入耳中,简直就像是带有……某种渴望。
这难道是某种催眠的手段?冯斯悚然惊觉。他想要对抗这种似乎有魔力的引诱,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觉得那撞击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沉重,就像是非洲食人族杀人前的战鼓,每一下都撞进了他的心。
忽然之间,撞击声停止了,在长达十分钟的时间里都没有响起。冯斯并没有松一口气,因为他发现,这种等待靴子落到地板上的感觉,比不间断地听到声音更加烦躁,更加让人难以忍受。
他不由自主地竖起耳朵,在一片死寂中静待着下一次撞击。十秒钟,半分钟,一分钟,两分钟……这样的等待简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冯斯终于忍耐不了了,从床上坐起来,怒吼一声:“金刚!你他妈的到底要干什么!”
他刚刚说完这句话,回音都还没有消失,金刚就猛然撞击了一下铁笼。这一下的时机抓得恰到好处,完全是在冯斯预料之外的,它如同一记重锤,重重地敲在了冯斯的心上。冯斯只觉得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一时间难受之极,竟然有天旋地转的晕眩感。
然后他的眼前就忽然多出了一个人。
就在冯斯坐着的这张病床上,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出现了一个枯瘦的少年人。这个人距离他只有不足十厘米的距离,吓得他赶紧挪动着身体往后退。但他很快又猜到了点什么,伸出手去一摸,他的手划过了少年的身体,什么都没碰到。
这是幻觉。冯斯做出了判断。这样的幻觉一定是金刚那种奇特的催眠效应所带来的,并且和巨鼠构建幻域的方式不同,它直接把这样的幻觉投射入自己的大脑,让自己在真实世界里与幻影共存。看起来,它的蠹痕的作用方式和巨鼠不大一样,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区别,金刚才恰好能克制巨鼠。他同时也想明白了,池慧之所以把他关在这里,就是想要让他和金刚产生一些友好的交流。当然,这一切肯定都是出自池莲的授意。
“妈妈,你还真是爱我呢。”冯斯叹了口气,收束起刚才那一刹那的惊慌,开始仔细打量身前的这个幻象。这是一个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年人,但看得出来严重营养不良,因此骨瘦如柴,一口烂黄牙,脸型看上去犹若骷髅,整个身量居然和当时生长激素缺乏的慧心差不多。和自己一样,这个少年也被脚镣套住,脚踝处已经磨破化脓。除此之外,他的衣衫单薄,手上、脸上和耳朵上遍布冻疮。
紧跟着,重症室里陆陆续续出现了许多类似的病患,冯斯粗略数了一下,加在一起竟然有上百人。尽管他们的影像互相重叠、说明并非同一时期进入这里的,但冯斯还是很疑惑:这附近的村子里,精神病人总共能有多少?怎么可能光是重症室里就前前后后收过一百多人——疯子也不是这么搞批发的啊。
他思索了一会儿,产生了一个可怕的猜想: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根本就是个幌子。这里面可能的确有一部分人是魏崇义收治的附近乡村的病人,但大多数可能都是从其他地方偷偷绑架来的。他们可能是无人照管的精神病人,可能是流浪汉或者孤身一人的外来打工者。
他更加想到了之前曾炜在讲述自己如何被陷害杀人时,曾告诉他的:“我在近期的调查中发现,魔王世界里的某些线索和这座救助站也有些牵连。”
如今想来,或许魏崇义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有勾结,从那里偷偷运被收容的流浪人员到这里,然后……进行某些不为人所知的恐怖实验。这个想法让冯斯一阵恶心,眼前那些晃动的影像似乎变成了一个个的鬼魂。
一想到“鬼魂”两个字,他的心里猛地一抽,不知怎么的,一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冯斯一向是个胆子不小的人,这大半年的历练更是让他在很多情况下都处变不惊,即便是在被巨鼠接连放进雪原和海潮的绝境中时,他也并没有感到怎么害怕。但是眼下,就像是有一个闸门被打开了,心灵深处深藏着的恐惧被释放出来了。在他的眼前,那些病人的幻影似乎真的变成了苍白飘忽的亡魂,浑身腐烂,带着可怕的腐臭气息萦绕在他身边,嘴里发出招魂式的吟唱,夺人心魄。他觉得自己的头发似乎一根根直立了起来,浑身的肌肉因为极度的害怕而痉挛,喉咙拼命努力都发不出一丝一毫的声音。他大张着嘴,却发现自己好像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一双尖锐的利爪抓住了他的心脏,用力挤压。
救命……救命……冯斯在心底呼唤着。我这是要被恶鬼拖入地狱了吗?
突然,一声钝响传入耳中。这个声音就像闹钟一样,瞬间驱散了那浓雾一样的恐惧感。冯斯喉头发出一声奇怪的嘶鸣,终于可以吸入空气了。他像一张煎饼一样平摊在病床上,浑身大汗淋漓,手脚一时间不听使唤,过了很久才算缓过劲来。他睁开眼睛,发现那些幻影还在室内游荡着,却已经不会带给他刚才那样的惊悚了。
太可怕了,他心有余悸地想,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不是由于某样东西或者某件事让我恐惧,而是有人仿佛拿着一支针管,直接把恐惧注入我的内心深处。那种渗透到四肢百骸的无限惶恐,真的有撕裂全身般的威力。
他喘息了一阵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跳下床径直走到门口。他扯着嗓子对金刚怒吼一声:“你他妈的到底想要干什么?”
金刚绿莹莹的眼睛瞟了他一眼,随即不屑地转开脑袋。
三、
此后的几天里,由于地下室不辨白昼黑夜,冯斯只能把手机关机,隔一段时间开机看一下时间。从圣诞节那一天的夜晚开始,他已经被整整困了四天,而这四天里的经历,基本可以用“生不如死”这四个字来形容。
因为每一天里他都要经受金刚无尽的折磨。这只古怪的黑猫似乎永远不需要休息,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利用和铁笼的撞击来对冯斯施展精神攻击,冯斯稍微松懈一点,就会被它侵入,体会一下那种心脏都要炸裂一般的恐惧感。
这种感觉每体验一次,都会让人极大地消耗体力,更加严重的是折损精力,更何况每天都要经受若干次。就好像金刚直接找到了冯斯身上的恐惧开关,每一次都把开关开到最大,无论冯斯怎么样试图抵抗,怎么试图在心里建立起防御的堡垒,都没有丝毫作用。他一次次地像三岁的孩子一样,被一只蜘蛛或者黑夜里一个可疑的暗影吓得歇斯底里,直到这一波攻击结束才能解脱。
仅仅四天时间,他就觉得自己的腰围小了一圈,面孔都变得凸出了。再加上只有压缩饼干和面包可吃,虽然热量足够,但营养严重不足,他浑身上下充满了虚弱的无力感。
他甚至开始羡慕重症室里的鬼魂——那些飘来荡去的幻影——因为鬼魂们至少已经死了,不会再经历痛苦了。而他,还不知道这样的苦日子要熬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一想到池慧有可能就这样关他一辈子,他就恨不能一头直接在墙上撞死。
但他终究没有这样做。每次在最痛苦最难熬的时刻,他的眼前都会闪现出一些人的影子:姜米,文潇岚,冯琦州,曾炜……这些人让他不愿意选择那种痛快的解脱。他想要活着见到他所想见的生者,他想要活着为死者讨还公道。
这样的信念让他勉力支撑着。
第五天的某一个时段——因为又有一段时间没开手机,冯斯不能确定那是哪一个钟点——正当他再次经历了金刚的精神折磨,正在一点一点喘匀气的时候,地下室通向地面的楼梯处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冯斯先是一阵兴奋,但很快就听出来,来的是他的哥哥:池慧。
脚步声来到了重症室门口,果然是池慧。冯斯勉强坐将起来,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好久不见,兄弟。”
这是他那种蠢驴一样的倔强,无论何时何地,都绝不轻易低头。
“我来给你送吃的。”池慧展示了一下手里的一堆大塑料袋。
“是‘妈妈让我来给你送吃的’吧?”冯斯说。
池慧一边把袋子里的食水取出来一边回答:“那当然了。你知道我巴不得让你饿死在这儿。不过,看你的状况,你应该活不了多久了,倒也问题不大。”
冯斯哼了一声:“那可不一定,老子一向福大命大。”
“那是当然了,你是了不起的天选者嘛。”池慧嗤笑着,“不但你信任自己,妈妈也信任你,这样的信任实在是让我开心。”
“开心?你开心什么?”冯斯不解。
“我提醒过妈妈的,你的脑子那么笨,压根不可能猜到她到底期望你做什么,多半要死在这儿。但她偏偏不信,坚持说你一定能理解到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所以我就乐得顺着她啰,反正到时候你真的被这只黑猫折腾死也不是我的责任。”
“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冯斯憔悴瘦削的面容上一片茫然,“鼠兄知道,妈妈知道,搞不好金刚和魏崇义也知道,可就是我不知道。”
“妈妈可能也知道你太笨,所以让我来提醒你最后一次:别人需要那两只耗子,你不需要。你自己就是耗子,因为你是天选者。喏,就这么两句话,多的真的一个字都没有了。”
“别人需要……我不需要……我是天选者……去你妈的天选者……”冯斯喃喃地重复着。
他忽然间再也无法控制住先前的矜持神态,重重一拳砸在病床上:“他们到底想要我干什么!到底要干什么!”
池慧没有吭声,似乎很欣赏冯斯这种歇斯底里的发泄。等到冯斯恶狠狠地把满肚子的脏话都掏空之后,他才阴阳怪气地开口了:“抱歉啊,你知道我是最听妈妈的话的。她不让我说,我是不会说出口的。”
“别装腔作势了,其实你也不知道,”冯斯邪恶地一笑,“因为妈妈其实根本不信任你。你只是她的一个打手,一条狗,我才是最重要的天选者,我才是她的儿子。”
池慧骤然间面色铁青,看起来随时都会爆发,冯斯却毫不畏惧地和他对视。过了足足有一分钟,池慧哑然失笑。
“你在尝试激怒我,好让我杀了你,”池慧的口吻充满怨毒,“我不会让你如愿的,我要亲眼看到你发疯而死。”
他转过身,冷笑着走了出去。突然之间,对面的墙上轰然塌陷出两个大洞,碎砖块到处飞溅,就像是被大锤凿开的一样,那显然是池慧也在发泄胸中的怒火 冯斯静静听着池慧的脚步声消失在地面上,颓然地重新倒在床上。在他的眼前,一个头发花白的驼背老妇人正在神经质地原地转圈,嘴里不断念叨着无声的话语。
别人需要巨鼠,我不需要。
这句话到底包含了什么样的暗示?
冯斯苦恼地思索着,绞尽脑汁地猜测着,却怎么样也找不到答案。他尝试着用自己的精神力量去干扰金刚的攻击,但金刚的蠹痕十分古怪,其他守卫人或是魔仆都会对天选者的精神力量极度敏感,偏偏金刚就半点反应也没有。它还是不断地把冯斯带入恐惧的深渊,让后者更加虚弱脱力。他甚至怀疑,照这么下去,即便自己真的脱困,恐怕也得罹患心脏病或者精神类疾病,那样的话,倒是又能回那家正规精神病院去和好基友黄力作伴了。
不过这些日子倒也并不是只能一味地受虐,冯斯仔细观察了那些过去病人的幻象,渐渐有点猜到魏崇义把他们关在这里究竟是在做些什么了。他注意到,先前他对魏崇义的猜测有一定的错误,魏崇义应该的确是干了绑架之类的事情,但至少他弄到这个监狱一样的地下重症室里的人,都不是健全的人,即便不是精神病患者,也存在着精神不正常的因素。这些人本身就有精神缺陷,在这样的极端环境里呆着,再加上黑猫金刚的诱导,往往很快就能变成真正的重症患者。
以那位第一个出现在冯斯眼前的瘦弱少年的幻影为例,他在大部分时间里都表现得痴痴呆呆,经常在床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然而,他每天都会有好几次歇斯底里的大爆发。每到这种时候,他就会拖着脚上的脚镣在重症室里来来回回地奔走,直到铁链把他拽住为止,难怪他的脚踝部位溃烂如此厉害。
魏崇义似乎是在用另一种方法寻找精神世界的秘密,冯斯猜想。和王璐等人拥有附脑移植手术不同,魏崇义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研究附脑,但他如此执着地用这些精神病人来实验观察,肯定也和魔王的世界有关——因为他和哈德利教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冯斯不由得对自己之前做出的猜想产生了怀疑。在和路晗衣交谈后,他一度以为,魔王想要培养的,是能够脱离人类大脑存在的极限强大的附脑,但魏崇义如此执著于这些根本没有附脑的普通精神病患,似乎又在说明,大脑本身仍然是不可或缺的。
而这一切,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池莲所说的“你不需要巨鼠,你自己就是”,又代表着什么呢?
这一天冯斯打开手机的时候,看了一眼日期,忽然间发现了一件事:今天是一月一日,元旦。
不知不觉中已经在这里关了一个星期了,冯斯想。然后他又想,不知不觉中,一年过完了。
这真是乱七八糟可歌可泣的一年,一年中发生的事情简直比他过去二十年经历的还要多。他失去了两个父亲,得到了原本失去的母亲,但这样得到还不如没有;他失去了作为普通人生活的权利,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一部分人的救星和一部分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谈了一场美妙的恋爱,却最终收获一个苦涩辛酸的结局;他一次次地被人揍成沙包,又一次次以奇怪的方式解决问题。
只是,这一次,问题可能很难解决了。池慧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那个给黎微移植附脑的守卫人——冯斯强烈怀疑是王璐——或许也在和他合作。有了这么一个强有力的力量在背后支持,也难怪其他人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无法找到他。
毕竟王璐、路晗衣等人从来都不算是自己的朋友,他们保护自己、帮助自己,只是为了自己身上可能蕴含的能威胁魔王的力量。假如这种力量老是不能被发掘出来,他们也不会一直无所事事地等待,而是会采取种种措施——哪怕这些措施会让冯斯难受。
所以,眼前的困境必须靠自己来应对。这里不会像在贵州山区的时候有四大高手,不会像在张献忠地宫里的时候有林静橦和李济,这里只有冯斯,一个传说中的废柴天选者。
又一波精神攻击袭来,冯斯突然间被激发起了某种难以遏制的怒火。这一星期以来,每到那种静脉注射一般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时,他都会极力与之相抗,但每一次都是完全抵挡不住,最后总会体验一下心脏被人捏爆的惊恐。这一回,他忽然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不但完全不加抵抗,反而逼迫着自己去害怕,逼迫着自己去回想自己生命中各种各样曾经吓到过自己的事物。
如果妈妈说的是对的,我就不应该死在这里,冯斯发狠地咬着牙,来试试你能不能直接把我吓死或者吓疯吧。
他真的不再有丝毫的抗拒,反而努力顺应和引导这样的恐惧。他把身边飘忽的幻影都想象成怨气不散的怨灵,似乎随时可能吸干他的生命;他回顾着这一生中看过的所有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幻想那些妖魔鬼怪杀人狂徒都在身边萦绕。他幻想着恐惧就像是水银,一点一点地渗透全身,流进每一个血管。
他看见黑色长发的无脸女鬼从门外低着头爬进来,指甲在坚硬的地面划出惨白的划痕;他看见皮肤青色的畸形婴儿从玻璃瓶里钻出来,身上不断滴下福尔马林液体;他看见被烧成焦炭的人仰天惨嚎,森白的牙齿显得格外醒目;他看见吊死的老人在半空中飘荡,还不忘对他挤出狰狞的笑脸;他看到苍白如影子的老妇人从墙外无声地飘进来,眼睛里流出红色的眼泪;他看到一副副白森森的手骨从地下探出,屈伸的五指间泛着磷光……
这一次的惊吓感果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强烈,他真的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心脏却越跳越快,仿佛要从嘴里蹦出去一样。与此同时,他有了一种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想要从体内脱离出去。
那是一种无法把握到实体的东西,根本找不到精确的存在部位,却又好像随时随地都可以感知到。在模模糊糊之间,冯斯做出了决定:不管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它想要脱离而出,就让它出去,管他妈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这是我的灵魂,灵魂出窍就会挂掉,那就挂掉吧。反正也算是一种解脱。
更加支持他这种判断的是,那种熟悉的由于“催化”他人附脑而产生的头痛又出现了。这说明他的附脑在这样的恐惧刺激下终于开始工作了。妙极了,冯斯想,在附脑的催化下,金刚的力量还会增强,会更快地把我推向极限。
那个无法把握的东西还在持续地发出脱离的信号,像是四肢想要离开身体,像是头颅想要离开脖颈,像是精神想要离开肉体。冯斯不管不顾,用尽所有的意念推动着这种感觉。头越来越疼痛,脱离感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具象化——他们聚集在了他全身的皮肤之下,跃跃欲动。
会把我的皮整个揭开么?冯斯想着,但是管不了这么多了。
冲出去吧……钻出去吧……冲开一切阻挠吧……
猛然之间,脑子里一阵剧痛,就像是有一根烧红的钉子穿过颅腔直接钉进去了一样。这疼痛超越了忍耐的极限,让冯斯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
“啊!!!”冯斯撕心裂肺地惨叫着,仿佛把全身的力气都凝聚在了这一声尖锐的嘶吼中。与此同时,他好像隐隐听到了咯噔一声轻响,虽然声音很轻,却十分清晰。这声音来自于他的头颅里。
像是有什么碎裂了,却又像是有什么终于被开启了。那个一直在体内挣扎着想要钻出去的东西,随着这一声喊释放出去了。
那一刹那,充塞全身的惊悸消失了,头颅里的剧痛消失了,身体的疲劳和虚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种熟悉的欣悦感,巨鼠曾经带给过他的那种欣悦感。但这一次,这样的快乐并非来自巨鼠,而是来自于他自己。
“你不需要那两只老鼠。你自己就是。”池莲如是说。
冯斯只觉得全身上下充满活力。他轻快地跳下床,睁开眼睛,看到房间里的鬼影全部消失无踪,却多了一层奇特的色彩。
一种宛如彩虹般的七彩的色泽,在空气里隐隐闪烁着。那种瑰丽而绚烂的色调,就像是被朝阳染成金色的云彩,带有一种强大的、无可阻挡的生命力。
冯斯怔怔地看着这动人心魄的颜色,面颊上忽然流下了两行热泪。错不了,这是他的蠹痕,属于他自己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这层蠹痕从他的身上释放而出,瞬间充满了整个重症室,在他的蠹痕面前,金刚所施加的幻觉就像脆弱的肥皂泡一样,顷刻间消失无踪。
天选者的附脑,终于觉醒了。
在这一片蠹痕中,冯斯感到自己的头脑从来没有那么清晰澄明过,过往的思维死角似乎都被一把无形的巨锤狠狠砸成了碎片,与巨鼠有关的所有谜团开始连接在一起,形成一张密密的网,真相就在网的中央。
兀鹰组织的信仰……尼古拉?勒梅与《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辟谷失败活活饿死的喇嘛……疯狂的欧洲人……刘鑫在雪山里的遭遇……自己和曾炜在冰天雪地中的挣扎……吞没雪山席卷天地的大洪水……
冯斯笑了起来。他拖着脚链,一步步地走到重症室门口。由于先前池慧在墙上轰出了两个大洞,他不必再做出趴在地上的狼狈姿势,也可以通过其中一个墙洞看到金刚。金刚浑身的毛几乎都要竖起来了,在铁笼子里瑟瑟发抖,幽深的绿瞳里充满了恐惧。
对力量的恐惧,对比他更强大的敌人的恐惧。
“谢谢你,金刚。”冯斯冲着金刚挥手致意,“谢谢你帮我激发出了我的蠹痕。而我也终于弄明白了,巨鼠也好,妈妈也好,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平伸出自己的右手,闭上眼睛。附脑又开始剧痛,但这一次,是出自冯斯主动的操控。他没有任何怀疑,没有任何迷惘,用不可阻挡的信心在脑海里描画着一个具体的形象。蠹痕在闪光,周遭的一切仿佛也随着这闪光而发生振动。空气中隐隐有电光在流转,隐约的轰鸣声有如遥远的天雷。
这就是答案,尽管还只是第一步的答案,但我已经找到了解开这道题的第一步。无比重要的第一步,开启未来的第一步,改变这颗星球命运的第一步。
“附脑负责力量,大脑负责想象,”冯斯轻声地自言自语,“谁也离不开谁。我过去的猜测是错误的。”
当疼痛达到极致时,冯斯猛然间爆发出一声怒吼,就像一个初上战场的勇士终于射出了他的第一箭。然后他缓缓睁开眼睛,望向自己的手心,刚才还空空如也的手掌之上,此刻却多了一样东西。
一把带着迷人的金属色泽的钥匙。它原本并不存在于这世间,却随着冯斯在大脑中的想象与描画,最终化为实体,化为不可磨灭的物质。
它是冯斯凭空创造出来的。
这就是天选者蠹痕的秘密。
冯斯合拢五指,紧握着这把冰凉的钥匙,心潮起伏。过了许久,他才蹲下身子,把钥匙插进了脚镣上的锁孔,用力转动。
喀当一声,锁打开了。
四、
一月一日的北京,阳光很好,而且没有风。
在精神病院满是荒草的院子中央,池慧躺在一张躺椅上,享受着温暖的日光,似乎是把这间荒芜的疯人院当成了弗罗里达的海滩。当冯斯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出,并且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恍若不闻。直到冯斯已经走到了他身边,他才缓缓地扭过头来。
“看来,妈妈总是正确的,”池慧的语调里充满了遗憾,“我是多么盼望着能亲手给你收尸啊,可惜的是,妈妈还真说准了,你逃出来了。”
他的眼神倒是略有一丝好奇:“说说吧,你的蠹痕到底是什么?能够挣脱那么粗重的脚镣,看来力量不会太小。你是直接挣断的,还是切割或者融化?不过也可能不是那样的力量,而是……比如说变形?你是不是变成一只耗子钻出来的?”
冯斯静静地听着池慧的聒噪,直到对方说完了,他才伸出手,把那把钥匙递给池慧。池慧接过来,一脸狐疑:“钥匙?什么玩意儿?”
“这是打开脚镣的钥匙。”冯斯说。
池慧更加莫名其妙,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开什么玩笑?钥匙明明还在我这儿……啊?不可能!这不可能!”
池慧一下子从躺椅上跳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妒火。他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步,狠狠一脚踢飞了一块石头,又快步走回到冯斯身边:“你骗我!这不可能!一定是那个姓魏的在房间里偷偷藏了备用钥匙,然后被你发现了……”
说到这里,他却忽然住口不说了。因为他发现冯斯已经闭上了眼睛,右手向前平伸,一道带着彩虹般颜色的蠹痕散发出来。池慧下意识地向后连退数步,直到退出冯斯的蠹痕。他握紧了拳头,看着蠹痕里闪烁出雷电般的光芒,耳朵里听到阵阵又像雷声又像海潮的奇响。
大约一分钟后,冯斯摊开的手掌心上忽然爆发出一道极其耀眼的白光,刺得池慧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伸手挡住面部。白光消失后,他放下手掌,视线投向冯斯的手心,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
冯斯的手心里,摊着一枚银色的金属圆牌,看大小像是一枚一块钱面值的硬币。但池慧锐利的眼神却能一眼看清硬币上的图案。
这枚硬币上,既没有面值也没有花朵图案,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图:一个青年人斜靠在一张躺椅上。
躺椅上的那个人,就是池慧自己。
“也就是说,你现在可以凭空地创造出物质?任何东西都行?”池慧咬着牙问。
冯斯摇摇头:“当然不行,我刚才在地下室已经试验过了,越复杂的东西越消耗精神,我现在大概也就能做出钥匙、硬币这样大小的东西。不过,我会学习,会让我的蠹痕越来越强大的。”
“那可真是要恭喜你了。你总算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天选者了。”池慧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和不甘而扭曲。
“你如果想要揍我一顿出气,请便,”冯斯镇静地说,“虽然我这个蠹痕相当的神奇,但在我能锻炼到可以变出手枪之前,在你面前仍然是个沙包。”
“没有意义了,”池慧摆摆手,“妈妈不许我杀你,我就算揍你一顿又能怎么样?她还真是聪明……”
“黎微和魏崇义哪儿去了?”冯斯问。
“黎微已经走了,她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池慧说,“但我答应过她要摧毁守卫人世界,她迟早还会主动找我。至于魏崇义,倒是够狡猾,看起来像根火柴棍一样,居然能在我手底下逃走。”
“我会想办法找他的,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冯斯说,“那么,那两位鼠兄呢?”
“我交给了有能力去研究它们的人。”池慧回答。
“你所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之前串通魏崇义从救助站绑架流浪汉的那个守卫人,估计也是撺掇刘鑫给黎微移植附脑的人吧?”冯斯问。
池慧没有说话,但冯斯从他的神情里已经得到了答案。他追问说:“那个人是谁?是那个叫王璐的女人么?”
池慧神情犹疑,还是没有说话,冯斯正想再问,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王璐,是我。”
冯斯没有转身,过了好一会儿才长叹一声:“我一直觉得,在我所认识的守卫人里,你是最像正常人的一个。”
“守卫人的世界,永远不可以常理度之。”身后的梁野淡淡地说。
这家农家乐的烧烤其实滋味一般,肉腌得偏咸,似乎也不大新鲜,但冯斯仍然是一串接一串地往嘴里塞,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满了竹签。
“还要吗?”梁野问。
“再来五串鸡翅!”冯斯倒是毫不客气。
终于,他吃饱喝足,满意地擦了擦嘴,然后站起身来,开始扭腰做起了滑稽的运动。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后,他倒是看起来人模狗样,不复之前衣衫褴褛浑身脏臭的德行。
“刚吃饱了,小心阑尾炎。”梁野说。
“没听说过天选者会死于阑尾炎的,”冯斯拉伸着筋骨,“在那个重症室里除了满床打滚之外基本没什么运动,憋坏了。”
“但是你还是找到了方向,”梁野说,“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天选者能达到这一步。”
“你早就知道我的蠹痕是这个效果,是吗?”冯斯问。
梁野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定能把它找出来。这样的效果其实也出乎我的意料,它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比我想象的还要——变态。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只是想通了两件事。”冯斯说。
“哪两件?”
“第一件,刘鑫到底是怎么在雪山里存活下来的。”冯斯结束了伸展筋骨,又开始摇晃脖子,“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得到了巨鼠的帮助,学会了辟谷之术,这才侥幸不死的。但为了隐藏区区辟谷之术,他至于宁可身背吃人肉的恶名吗?作为一个亿万富豪,辟谷术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全球巡展卖门票么?抵得过他老老实实经营公司?”
“的确解释不通。”梁野说。
“所以我才有另外一个方向的推测:如果刘鑫并没有辟谷,而是就是靠吃了足够的食物活下来的呢?”冯斯说,“在那样一个雪山的山洞里,食物从哪儿来?会不会就是巨鼠凭空创造出来的?”
梁野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与其去想什么高深的辟谷,倒不如从最简单的思路出发:没有饿死是因为吃了东西。那你想通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巨鼠曾经两次把我带入它制造的幻域,每次都把我放在极端危险的幻境里,却又并没有直接杀死我。”冯斯说,“我两次都陷入了绝境,但最后却又得到了救援,我一直以为是它救了我,但现在我明白了,救了我的并不是它,而是我自己。”
他把自己两次在幻域里的经历向梁野描述了一遍:“我以为帐篷和火盆是巨鼠给我的,我也以为那个热气球是巨鼠给我的,但事实上,都是我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刻,自己创造出来的。尽管那只是幻域里的创造,而并不是现实中的创造,却已经意味着我的潜意识里开始找到了蠹痕发挥的方式。”
“幻域里的创造也已经非常不简单了,”梁野说,“因为幻域是属于创建者的领地,外人很难进行干扰。”
“所以啊,我其实是在已经逼近真相时候做出了相反的错误判断,”冯斯说,“我两次在幻域里创造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却偏偏当成是巨鼠的恩赐。幸好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不过,那些欧洲人和巨鼠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缺失的信息太多。”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且必须要把这种东西释放出去才算圆满……”
“所以他们才会用刀割掉身上的皮肉,掏出内脏,目的就是寻找那种释放感。可惜的是,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死亡。”冯斯摇头叹息,“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体受创伤过重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死,为什么在身体都成骨架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挥刀?”
“因为那时候,他们精神已经短暂地脱离了大脑,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就像灵魂出窍一样。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成为你以后努力的方向,但你要记住这一点。”梁野阴沉地说。
冯斯打了个寒战。
梁野继续说:“兀鹰组织就这样在巨鼠的身边生存着。如同我刚才对你说的,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可以反作用于巨鼠,让巨鼠也得到某种益处,至少是有一定的快感,所以巨鼠也会尽量配合兀鹰。当兀鹰中的拔尖人物沉入修炼的高级阶段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完全忘记吃喝,那样他们会很快死亡,巨鼠为了维系他们的生命,很可能是直接在这些人的体内制造营养物质,维系他们的生命。但兀鹰并不明白这是巨鼠的暗中操作,却误以为自己掌握了辟谷的方法。所以,当身边没有巨鼠却试图表演辟谷的时候,当然就只有活活饿死了。”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追求虚幻而又死于虚幻,算是死得其所吧。那后来的欧洲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我也没有亲眼见过《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但我相信,那本书上所记录的,基本都是有意为之的胡扯。”梁野说,“真正的秘密,可能就是那些胡扯当中掺杂的密码文字,讲述巨鼠的真相。而这本书碰巧被尼古拉?勒梅得到了。勒梅可能是个天生拥有附脑的人,附脑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但他也清楚,指责梁野也没有什么用。面对这样一个虎狼一样的世界,指望着其中某个人可能是个“好人”,无异于与虎谋皮。
“后面的事情也不用你讲了,黎微跟我说过了,”冯斯说,“刘鑫一直想要重新找到那种创造物质的方法,或许是花钱从西藏收买到了兀鹰的修炼方式。然而那种方式只能带来虚假的快感,并且快感的终极是死亡,倒是苦了正好选在那天去敲诈他的小报记者。而他的死亡方式通过网络很快被西藏的欧洲人知道了,他们从中间嗅出了点味道,终于派人进入了内地。”
“而欧洲人的出动,也牵动了整个魔王世界的神经,再加上刘岂凡的出现,很多黑暗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你还记得你们学校的蟑螂灾害么?那其实就是某个跟踪欧洲人到北京的黑暗家族干的,那些蟑螂既不是用来战斗的,也不是用来吓唬学校女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钻入北京城的地下管道网络,钻进所有可以藏匿东西的缝隙,寻找巨鼠的踪迹。”
冯斯哈哈一笑:“结果他们没有找到巨鼠,倒是给了一帮猥琐男在女生面前逞英雄的机会。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一年多前,有一些曾经去往西藏科考的专家离奇地连续死亡?”
“我知道那件事,杀死他们的是林氏家族的人。”梁野说。
这个回答让冯斯感到意外:“林静橦的手下?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批专家入藏科考的时间,正好和刘鑫登山的时间重合了,事实上,他们所遭遇的地震,正是那场雪崩的诱因。当巨鼠被刘鑫发现时,它的力量引发了野鼠的大骚乱,这样的骚乱无意间被林氏家族在藏区的人所发现。”
“而老鼠的骚乱,正是巨鼠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不只是林氏家族,欧洲人也被吸引过去了,双方展开了一场厮杀,碰巧被科考队目击。科考队被这些人不同寻常的力量吓坏了,赶紧撤离,但林氏家族并不希望他们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就……”
“果然是为了灭口。”冯斯喃喃地说,回想起了先前两次看到的群鼠骚动,“那么,后来哈德利的死,也是巨鼠捣的鬼吧?”
“哈德利这个人身上有很多谜团,所以他是怎么死的我们也只能瞎猜了,”梁野说,“我想,哈德利应该是掌握了某种可以抑制巨鼠的蠹痕发挥效用的药物或者矿物,这才能一直把巨鼠带在身边。但是你的闯入可能激发了它的力量,所以它终于侵入了哈德利的精神,引诱哈德利自己杀死了自己,算是解决了一个心腹大患。”
冯斯哀声叹息:“可怜我就成了杀害他的嫌疑犯了。另外,如果我还想问魏崇义到底是什么人、现在在哪里,你多半不会告诉我了吧?”
“他是我很重要的棋子,”梁野说,“也许以后你会知道他存在的意义,但是现在,不行。”
冯斯伸了个懒腰:“谢谢,起码能告诉我的你都说了。接下来,我可以蹭你的车回学校吗?”
梁野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会破口大骂我一顿什么的呢。说起来,在开发出自己的蠹痕后,我觉得你好像有了一些变化。”
“因为我做出了某些决定,”冯斯笑得很灿烂,“我觉得,我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所想,也明白了未来需要干什么。此外,我还想到了一些比天选者本身还重要的事情。”
梁野一怔:“什么事情?”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爆发出蠹痕的诱因,其实没有别的,就是金刚不断对我施加的恐惧,”冯斯说,“当我故意顺应它的精神攻击,让自己陷入一种几乎要被活活吓死的境地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脑子里好像有什么开关响了一下,然后,蠹痕就出现了。”
“我不太明白你想说什么。”梁野说。
“我想说的是,既然天选者的精神和魔王有密切的联系,那么,我身上的某些特质,或许也在魔王身上有所对应。既然恐惧是开启我蠹痕的诱因,或许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假设:魔王在这个世界上所做的一切种种的源头,就是因为恐惧。”
“因为恐惧?”梁野眉头紧皱。
“这只是一个猜想,但是,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启发。”
梁野沉默了一阵子:“恐惧……魔王的恐惧?我会认真研究你所说的这一切的。在带你回市区之前,我还有一个请求。”
“大哥,你说话这么客气我会不习惯的!”冯斯翻翻白眼,“你想要我干什么?”
梁野的神情有些肃然:“我想再看一下你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
冯斯叹了口气,慢慢走到院子的中央。天气有些变化,先前还灿烂耀眼的阳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天地间一片阴霾晦暗。
大概是受到了梁野的关照,这家农家乐的老板和老板娘在上完菜之后就一直没有出现在院子里,现在这里除了冯斯和梁野外,只有那个弱智的小女孩。她丝毫没有在意这两个陌生人的举动,自顾自地在地上玩着几块小石头,不时发出嘶哑难听的笑声。
冯斯闭上眼睛,除了微微的风声之外,只能听到小女孩的笑声。这是一个寂静之冬。他忽然想到,在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曾经跟着家属院的半大小孩们一起,围住院里一个弱智的小男孩,取笑他,向他吐唾沫,扔小石子砸他。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甚至连哭都不会,只有呆呆地站立在原地,不知所措地喊着妈妈。
后来池莲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这是冯斯记忆里屈指可数的几次母亲对他发火。他还牢牢记得当时池莲是怎么说的。
“人活在世上,谁都有自己的苦难!”池莲用少见的高亢语调对冯斯说,“取笑弱者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当成弱者取笑!”
现在想起来,妈妈说得多么有道理啊!冯斯感慨着。可惜的是,生存在这个荒谬的世界里,好听的道理总是不管用的。弱者永远是被欺侮的,唯一的活路就是变强,不断地变强,成为强者,成为更强者……
虽然我已经不再犹豫,但总是难免怀念。怀念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岁月,怀念那段再也不属于我的人生。
华美的七彩蠹痕中,天选者摊开手掌,向梁野展示着他所创造出来的物品。那是一张崭新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人们头碰着头搂抱在一起,一张张笑靥就像春天里芬芳的野花。
“这是我爸爸,这是我妈妈,这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冯琦州,这是我小时候……”天选者指点着照片上的人,向梁野解说着。
“真希望这是现实的生活,而不仅仅是一张虚假的照片。”他轻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