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心理地图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艾西 本章:第十二章 心理地图

    保罗·佩顿从医院一回来就听管家说起远在美国的朋友打来了电话,顾不上洗澡,就打来了电话。

    “怎么样?是顺产吗?”萨姆兰关切地问候。

    “啊,很顺利,母女平安。”

    “嗯,那就好,那就好,”警官呵呵地笑着,“恭喜你呀,得了孙女。”

    “谢谢,萨姆,你打电话来有什么事吧。案子办的怎么样了?”

    “不大好。保罗,你认识一个叫做赛斯·沃勒的人吗?是个三十多岁的心理医生。”

    “不,不认识,他在哪儿开业?”

    “波特兰市。”

    “萨姆,我可是住在英国约克郡啊。怎么可能认识你那里的心理医生!”

    “但对方认识你。哦,他是个中国人。”

    “中国人……长什么样子?”

    “大约六英尺高,身材匀称,肤色很白,不戴眼睛。有印象吗?他说和你曾见过一次,你还把我跟你的合影给他看过的。”

    “哦,我想起来了,那是12年前我中国之行结识的一个年轻人。他那时候的名字叫什么花儿来着……”

    “啊?花儿?”

    “是啊,好像是,嗯,百合?……啊,不,是莲花,莲花,他叫艾莲。”

    “艾莲……”

    “这么说,萨姆,你见到他了。他一定给你帮了不少忙吧。”

    “你怎么知道?”

    “如果真的是他,就一定可以帮助你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到21岁,就已经算是老手了。”

    “你指的是哪个方面?”

    “犯罪心理学方面,当时我也很惊讶。中国的心理学研究发展得很缓慢,他那时候在一所并不出名的大学学习。你知道,如果他想出国的话,国外的高等学府也不会承认他的大学学历,他必须从头学起。但是,他在对案件背后的心理内容进行分析时却准确而带有预示性,我不理解他是怎么做到的。看起来就像是无师自通。”

    “哦?可是听他诊所的一位小姐说他早就得到了IPPA的高级咨询认证啦。”

    “天啊,真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人。那可是国际认证,走到哪儿都吃得开的。如果是他的话,我想也很可能,他以前在国际心理学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萨姆,你知道我不是自傲的人,但当中国的官员把他介绍给我的时候,我确实没当回事。不过我们坐下来一起聊你的案件时,我发现他的直觉极为惊人。对于杀手的分析头头是道,那时候,我还没能把你的书写完。我很高兴能遇到这样的年轻人,就和他一起用餐。他也很喜欢和我在一起,我给他谈起不少案件,说真的,萨姆,幸亏我只和他一起度过几天,要是时间再多些,怕是也会被他问倒了。”

    “可他说你们是一面之缘。”

    “哈哈,萨姆,你没到过中国,当然不了解中国人的词汇。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只有很少的接触。”

    “嗯,我明白了。那么,你见到他的时候,注意过他的左手吗?比如说残疾,或是有某种皮肤病。”

    “你为什么要这么问?我不记得。”

    “他一直带着手套,咨询的时候都不摘下来。”

    “……那也该是我离开中国之后的事情了。他身上确实有很多伤疤,可我不记得手上有啊。就是有,也用不着一直戴着手套。”

    “很多伤疤?”

    “嗯,每条胳膊上都有一二十道伤痕,你说我该用什么形容?”

    “严重到需要遮掩吗?”

    “我不觉得,他身上最大的一块伤痕是被子弹擦过形成的烧灼痕迹。听有关官员说,艾莲曾经成功地制止了一起银行抢劫案,也是那时候受了伤。不过我记得那是在右上臂。为什么问这个?”

    “不,没什么,好吧,让我们言归正传。你对面具杀手有什么看法?”

    “白种人,年龄约是30至40岁,应该没有犯罪记录。萨姆,我依照发现四具尸体的地址,查找了地图,进行了心理地图分析。”(下注:犯罪心理地图是由英国著名犯罪心理学家坎特提出的。震惊英伦半岛的连环奸杀案件中,被害女性达二十多名,最令人发指的是部分被害人被浇上汽油……在这起持续一年多的案件中,警方找到坎特博士帮助调查。经过不懈努力,坎特建设性地提出了心理地图假设,根据案犯作案地址上的疑点,发现共有两名彼此不通气的杀手。随后画出了杀手可能居住的区域,并借助心理形象疑凶再现的方法,协助警方抓获了两名凶手。坎特于199?年在其著作《犯罪的影子》中正式提出心理地图的科学解释。作者斗胆认为,他在书中依照这一方法对世界第一悬案“开膛手杰克”——此案过于著名,在此不再叙述——做出的标记和分析是成功且准确的。)

    白种人?萨姆想起小埃迪说黑色的人……不过,很有可能埃迪没有看清楚,或者,那个人戴着头套作为遮掩。

    “有没有可能是黑人呢,或是替他种族的人所谓?”警官还是提出了疑问。

    “不太可能。我对欧美发生的众多连环杀人案进行了大量的追踪分析。我注意到一件有趣的情况,黑人杀手往往只针对自己的同类,要么就是出于报复而杀死白人,但是很少见既杀害黑人又杀害白人的。白人杀手就不一样了,他们中有一些种族歧视者,一方面他们把其他种族的人看作猪狗不如,另一方面他们也攻击自己的同类。你一定注意到了,杀手对尸体的残害,也一定发现这与通常的案子有很大区别。杀手既然割去被害人的脸皮,那么,又为何让他们那么快地被人发现?其目的是什么,我还不能完全清楚,但可以断定,他这种做法,首先基于他不正常的心理,还有就是他可能有着某一顽强的信仰或理论。剥去面皮在这里可能有两个意义,第一,他不得不这么做,有一种强烈的精神作为他行为的依靠;第二,他在标志他杀人的特点。你给我传真过来的作案地点,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并且,为了分析更准确,我联系了坎特先生。他对我的观点表示支持。警方每次都是先发现一具男尸,而后发现女尸,我们来看一下是为什么。第一具男性尸体出现在南城的垃圾站附近,一般清洁工人都是很早开始工作的,他们很快发现了这个不寻常的东西。而第二具尸体出现在北城的公立公园湖边,并且用大帆布进行包裹。虽然公园也很早就会有人出来散步,但是,由于尸体是前一天才被杀害的,你们那里现在的天气又比较凉。尸体不会马上腐烂,也就不会有恶臭气味马上能吸引人们的注意。但是,如果有人走近湖边,还是很快会注意的,因为尸体并没有经过严密包裹。这里的区别是,两具尸体被人丢弃的方式有了小小的区别,似乎在杀手看来,这区别是必须要有的,后面的两具尸体也是类似的处理方式,这说明,杀手充分考虑了人类的天性,要求男尸应该在女尸前面被发现,或至少是很希望出现这样的局面。这意味什么值得研究,我和坎特在开始的时候都不确定。但是,我们回头重新考虑了地图结构后,发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地方。我按顺序说下去,男尸,距市中心27公里,女尸24公里,男尸28公里,女尸22公里,我们当然不排除这是由于杀手必须弃尸的地理位置造成的。但他为什么不反过来呢?把男尸和女尸的顺序换一下,加上某种方式的处理,我想也可以使你们先发现男尸后发现女尸。这一点对杀手来说显然是重要的。我和坎特再次看了地图,第一天的两具尸体分别位于城市的正南正北,第二次的男尸往东做了三十度角的偏移,女尸向西做了四十度偏移。如果除去这个小小的误差。这后两点又基本上连线经过市中心。我们的结论是,他如果以东向为正向,那么这家伙正在以直径向负轴(西)偏移画着圆。因为只有四具尸体,形成了两个直径,所以,我们还不敢肯定,但是,推测下一次出现应该是正东正西向,保留误差。我们还注意到一个事实,这个圆并不是一个正圆,它总是在南向的时候稍微大一点儿。从地理位置来说,男尸总是比女尸更远离市中心。这应该是杀手留下的痕迹,我的意思是说,它表示‘男在外,女在内’。这个现象是有意思的,我们在回头看看杀手对尸体的破坏,他针对被害者的性器官,这里面显然蕴涵一重意义,杀手憎恨别人的性器官,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这一点和上面的形成对照,对于性交的通常理解都该是女在外,男在内,但是,他不一样,我们一致的怀疑是,杀手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性功能障碍!但是,仅凭这一点无法解释杀手的另一破坏——剥皮。我刚才说过,这不是一个黑人所做的,在这里还有一个理由,黑人杀手不会费时间去做这种近乎疯狂宗教教义的东西。面具杀手则不一样,他似乎公然表达自己对人类繁衍后代方式不满,在他看来,这可能表示淫荡,象征着人类的原罪。不论他是一个神的行刑者还是自己不能满足正常性欲的复仇者,在他活生生残害无助被害人的时候,他都以此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萨姆兰警官依照心理学家的说法,在地图上依次连接四个地点。在他的地图上,还有一个地方离这个类圆形的边界相当的接近,就是发现艾利的废旧工厂……

    “萨姆,我接下来想说的就是你所谓的遗留物——钉子、火柴和硬币——与其说凶手是打算给你们线索,倒不如解释为,这是凶手必须留下来的东西。刚才说的,不管他是某一种宗教信仰的狂徒,还是复仇者,他都必须完成一种仪式性的东西,这像一种程序,是必须遵守的。抑或是他想通过这些表达自己的看法——无论是对这个世界,还是对他杀死的被害人。但是,这些东西被你们发现以后并不能依此找到杀手,这是意想之中的。杀手小心谨慎地洗去所有能追踪的痕迹,却留下这些,意味着一种暗语。”

    “暗语?”

    “是的,你也可以叫它做密码。我的分析结果,可能表达这样一种意思,‘看看,这就是他(她)被我杀死的原因’。合理的解释这些密码,可能得到新的寻找线索,但是,找到暗语的内涵可能会相当的费力,甚至它本身也许不具备侦查价值,而仅仅代表了一种说法,一种对犯罪‘合理’的解释。”

    “你能解释出这个密码吗?”

    “不,现在还不能,我和坎特对宗教没太多研究,我们和一位宗教专家取得了联系,但是,现在还没有得到回复。还有,萨姆。”

    “嗯?”

    “我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即便是来自宗教的狂热,它也可能是邪教,毕竟没有哪一种宗教上鼓励对人类实行剥皮的惩罚。当然,也有可能,它与宗教根本无关,就像那些遗留物一样,它可能出自另外的什么。”

    “我知道了,谢谢,你还能把杀手的范围再缩小一点吗?”

    “萨姆,这正是我要说的。杀手在第一次犯案时,带有一定的尝试性,即便那可能是一个相当精妙的计划,在首次实施的时候也不会有十足的把握。所以,第一次会离自己的住所较远以此降低被警方抓获的机率。第二次也有可能远一点,当然这是不一定的,因为杀手有可能玩弄警方的感觉。我上次电话里就说过这不是一个‘旅行杀手’所为,(下注:曾是美国犯罪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案件,杀手乘车在几个州之间穿行,来回作案,而后来的发现表明杀手并不生活在这几个州。这个案件有它的历史意义,从此‘旅行杀手’一词开始被调查人员引用)他就居住在你生活的城市里。那么,他更可能在哪里呢。我们的分析是,他很可能就在市中心,并且以自己为圆心。而且……萨姆,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你所面对的这个家伙决不会是个新手——但愿这只是我的感觉,他很有耐心,并且有周密的计划,他一直在观望,但是一旦发现时机,他就会疯狂行动,作案密度相当大。他也不像是个社交不适应者,每一次被害人都没有任何挣扎迹象,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有自己的办法,我想最初,就是从攀谈开始的,他利用某种手法巧妙地受害人相信自己,然后迅速将之杀死,也就切断了你们查案的线索。他甚至有可靠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平凡的外表和固定的生活交友圈子。调查将是困难的。”

    “嗯,他可能是什么样的体态呢?”

    “我也不知道,一般人们想象连环杀手总是个子不高,瘦瘦的,带有些神经质的。然而,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就像人们以为蚯蚓被切成两段后会变成两条一样。事实上,绝大多数蚯蚓都不具备这种再生能力,连环杀手也不具备一种固定形态,他们样貌各异,隐藏在人群中,只有在他挑好一定的人选和时机后,才会露出血盆大口,还很少会被旁人目击。”

    萨姆细细咀嚼保罗的话,他确实把杀手的情况具象化了,然而这还不够……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线索……无法展开调查行动。

    警官突然想起了赛斯·沃勒提到的心理学家——卡尔·荣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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