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子坐直身子,血猛地往上涌,晕头转向的。
这可麻烦了!祁睿再三叮嘱过,这些照片是绝对不能外泄的!奇怪呀,我昨天明明把它们放在抽屉里了。
一边努力搜索着记忆,我一边乱翻乱找!
我昨天到家,是下午四五点钟,我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也瞧不出什么来。就随手把它们放进抽屉睡着了,晚上宋阳来了,电视上播新闻说John逃离医院,我俩抱着坐了一宿。没问题啊,今天早上,我们一起出的门,宋阳绝不可能拿走这些照片,再说拿走也没用啊。
我把桌上的东西推得到处都是,呃,还好,在床头柜最下面的抽屉里,发现了那些照片。
唉,我大概是神经太紧张了,自己吓唬自己。我拍拍额头,让自己清醒一点,又叼上支烟,肯定是我随手放错了抽屉吧?
我这样想着,目不转睛地去看照片。
最上面一张,是那个吸血小熊熊。
黑乎乎的黏糊糊的脏了吧唧的——可爱的东西一旦变得面目全非,让人实在是不想看上第二眼。
忽然,我有些纳闷地盯着照片,又歪过头去看我床上的毛绒玩具。
一二三四五……六,加上宋阳的这只,我有六个床宝宝。
最早的一只床宝宝,依稀记得,还是十多年前,妈妈在小摊上买给我的,是个小猴子,至今已是破烂不堪,连眼睛都快掉出来了,可我舍不得扔。
挺久以后,我有了第二只床宝宝,一个小熊,那是泰迪熊刚出来的时候,女朋友送给我的。
在之后,是第三只第四只很快是第五只和第六只。
在过去,床宝宝们是很少有标签的,因为都是便宜货,地摊货,那年头,很少有人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东西,因为质量未见得比仿制品强。
以前做的东西,比较仿照动物真实的模样,动不动也弄个大玻璃眼珠子,往外凸起,像戴过十几年眼镜似的。我的最破烂的小猴就是如此。
现在呢,流行小眼睛的,或者眯缝眼,或者干脆没眼睛的小动物。脑袋一定要大,手感一定要好,正品都会带着标签,毛毛可长可短,但一定要顺滑贴手。
我睡觉的床,虽然不敢说是床宝宝博物馆,不过各个年代的都有,因为我从来舍不得扔。
我用这张照片上的吸血小熊熊和排排坐的床宝宝进行比较。发现并非来自最近几年的产物。
它没有标签,玻璃眼球死瞪着,看起来手感一般,模样不算可爱,造型比较老土,再加上这一身黑血,看起来肮脏不堪。
莫非,我们找了许久的证物,其实一直就在眼前?
仔细回想一下,刘紫建被杀的地点,是靠近二环边上的小树林。一半坐落在立交桥上,左手边就是主路。附近的居民并不算多,因为位置黄金,那片地区早就被拆得差不多了,取而代之是一座座政府大楼和高级商务中心。
会有人跑到这里扔垃圾吗?扔掉这样的小熊,未免有些舍近求远。
另外,也不见得有人像我这样,一个床宝宝玩了十八年还舍不得扔掉吧?
那么,为什么在刘紫建尸体附近,甚至干脆就是在他手边,出现这么个跨年代的玩具呢?
显然不可能是吸血小熊自己穿越的!
我,以及所有的人,包括程雷,都会错了意。刘紫建并非没有携带证据,他早就带好了,只不过他并未做好打算,是要把证据交出去,还是继续要挟程雷。在得到勒索费用之后,他变卦了,没有交出证据,随后,他遭遇程雷的伏击,倒地等死。
仅只是等死这么简单吗?不,刘紫建生命中最后的智慧,促使他抓起了关键性证据——也就是那只小熊——在此之前,就算他把小熊扔在地上,程雷也不会注意到的。谁能想到一个普通的毛绒垃圾,竟然可能是指明自己有罪的关键证据。
刘紫建并不傻,只是他没怎么上过学,也不了解科学,要么就是他求生心切。他用小熊去堵住伤口,因此造就出这个吸血小熊来。而返回来的程雷,仍然没能意识到这只小熊的作用。因为它浑身吸满了血,肮脏不堪。
我惊讶于自己的愚蠢,早该想到这条线索的。刘紫建要挟程雷,当然,程雷心中有愧,本身就比较害怕。不过假如程雷并不心虚,就像他现在对付警方这样,一问三不知,那么,就算同学会上出丑,也顶多只是丢面子而已。刘紫建不可能洞察程雷的心理,他敢于要挟,手里必然是有证据的。
可是在那个年代,录音吗?不可能!摄像照相的更不能想象,手机上带摄像头,也不过是这些年才有的,那时候想保留下来证据,几乎不可能。
然而,这个穿越了十五年,不,其实是十六年的小熊,本身就是活证据,它上面沾了什么?血液——或者干脆就是程雷的体液?哦,似乎只能这么理解。
刘紫建背了黑锅,不甘心,他潜回现场,把这东西捡回家,收藏起来。我对此不敢断定,却只能做最后一搏!
我拨了祁睿的手机,直截了当地问他:“现场发现的小熊,做过化验了吗?”
“做了……”听口气,他有些疑惑,为什么我又翻起这件事。
“是不是只从小熊身上,剪下一小片来,做得检验。没做全身检验吧?”
“没有,因为也没必要这样。”
的确,发现的证物,如果没有必要,是不会做全面检查的。该怎么说呢?办案也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实验设备不是不花钱的,更何况全面检查也要花费不少时间,没必要的情况下,只会进行例行检查。
“那好吧,如果我说那只小熊上可能有十五年前程雷强奸宋丹的证据,你们会去检查吗?”
“天呢!果真如此,那我这就去找人做!”
挂上电话,我告诉自己,今天可以睡个安稳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