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顾自地边唱边想象戏文中十五岁的黄大仙黄初平在金华山遇到神仙的情景,并且恍恍惚惚觉得自己就是黄初平,一个白发长髯的神仙正在教他飞升之道。
2001年的一个夏天,屋后的树林里有无数只知了在“知了,知了”地叫。风就是空气中的浪,扑打着错乱的房屋和茂密的树林,发出沙沙的浪花声。你只有蹴在门前或者倚在窗边,才能在对面的山上看到风的形状,如同江边的水一样一浪紧接一浪。
马晋龙的儿子马传香就在知了的聒噪声中来到了酒鬼的家门前。炽热的阳光烤得他心里发慌。那时的酒鬼还没有爱上喝酒,他在城里打工还没有回来。他买来的媳妇一个人在屋里烧茶弄饭,忙得不亦乐乎。
“嫂子在家吗?”马传香挠了挠胸口,朝屋里喊道。门其实是敞开的,马传香透过那个木门,看见一个撅起的屁股左晃右晃。锅铲在锅里鼓捣的声音间或传来,那个女人正在炒着什么东西。这个买来的女人脸蛋不怎么样,但是身段很好。用马传香的话来说,如果用一个塑料袋蒙住她的脸,那么她绝对算得上一个绝世美女。
“在呢。”买来的女人转过头来看,她的话里带着浓重的外地口音。“哦,原来是传香哥啊。有什么事吗?”这个女人对所有已成年的男人都叫哥,对所有已成年的女人都叫姐。也不知道是她们那个地方的习惯,还是为了讨好这个地方的姑姨伯叔。她放下了锅铲,将两只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那是一双葱根一样的手。他不知道这个勤劳又苦命的女人怎么会有一双这么细皮嫩肉的手。
马传香站在门外说道:“嫂子,我来借用一下你们家的水壶。我家正准备杀猪,开水不够用,所以来你这里借水壶使一使。行吗?”
“行行行。喂,别老站在门口哇。进屋吧,我给你拿水壶。”女人笑道,“我都已经是马家的人了,不是陌生人了。你没必要这么拘谨。哎,你看我,忙了地里忙家里,也没有抽个时间到你家去问候一下。等我家男人回来了,我会挨家挨户去拜访邻里乡亲的。”
马传香迈进屋里,嘴上吟道:“有有无无且耐烦,劳劳禄禄几时闲。人心曲曲湾湾水,世事重重叠叠山。古古今今多变换,贫贫富富有循环。将将就就随时过,苦苦甜甜命一般。”
“传香哥嘴上念叨的什么东西?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呢?”那女人笑问道,语气怯怯的。
“我念的是诗呢。嘿嘿。”马传香笑道,两只绿豆一样的眼睛在女人身上乱瞅。
“哟,传香哥还会作诗啊!了不得!”女人惊讶道。
马传香摸了摸光洁的下巴,道:“这不是我作的诗呢,这是佛祖作的诗。我只是随便念叨念叨罢了。”
女人一听“佛祖”,凝神了半天。马传香以为这个女人是个虔诚的信女,顿时心里冷了几分,恐怕这个女人不是很容易得手。未料女人眨了眨眼睛,又按了按太阳穴,问道:“佛祖是诗人吗?我听说过静夜思是一个诗人,但是没有听说过佛祖这个诗人。”
马传香一愣,问道:“静夜思是谁?”
女人比刚才还要惊讶了,圆睁了一双秀眼问道:“哎呀,我家里穷,没有上过一堂课,我都知道静夜思。没想到你还不知道这个诗人啊!”
马传香面露羞涩,道:“我刚才也只是随便念叨,正经的诗文没有读过几篇呢。”他原本想在这个穷乡僻壤来的女人面前表现一下,没料到却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女人提起了灶上的水壶,带着几分得意道:“静夜思写过一首很出名的诗,我们那边的老人小孩都会背诵呢。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马传香顿时感到头上一阵晕眩。
“水壶拿去吧。用完记得还给我啊。”女人将手中的水壶递给马传香。
直到现在,马传香还记得那个水壶当初的模样。那把水壶是酒鬼跟女人结婚的时候买的,递到马传香的手上时还能在壶盖上照清他的脸。把手上系着一个红布条,还保留着结婚时的喜庆。
同时,他还看到了提着水壶的那双手,纤细嫩白,像瓷器一样,仿佛轻轻一碰便会出现裂缝,然后哗啦啦地碎掉。
“嫂子,你的手真漂亮呢,是天生的富贵相!”马传香直直地看着女人的手,喉咙里咕嘟一声咽下口水。
“怎么可能!我是富贵命还会嫁到这里来吗?”女人略带哀怨地说道,“要不是嫁到这里,我现在还在吃小米糠拌南瓜叶呢。哪里来的富贵命?”
马传香嘿嘿一笑,说:“那可不一定,朱元璋当皇帝之前还讨过饭呢。来,我给你看看手相。一箩穷二箩富的口诀我会背,给你算算将来能不能富裕吧。”他看着女人的那双手,恨不能一把抢过来放在怀里抚弄。
女人一听他会看手相算命,顿时来了兴致,欢喜地主动将一双白皙柔嫩的手伸到他面前,满怀期待地说:“那你帮我看看手相,看看我的命运到底怎么样。”
马传香用同样的方法骗到过女人的手,这种毫无新意的骗术却赢得过无数次的成功。他放下水壶,小心翼翼地捏住女人的手指,仔细地查看指头的指纹。表面平静得如同镜面一般的湖水,内心却激流暗涌,难以把持。
“传香哥,我的手相怎么样啊?以后是不是能富贵啊?”女人看了看故作深沉的马传香,又看了看自己被他紧紧捏住的纤纤小手。她能感觉到马传香的手心渗出了凉凉的汗水。
“一箩穷,二箩富,三箩四箩开当铺……”马传香一边假装一本正经念道,一边急得搔首挠耳,因为他实在不记得后面的口诀怎么背了。
“什么是箩?”女人奇怪地问道。
马传香道:“箩就是圆圈圈的指纹,像个箩筐一样。不像箩筐的,你看,这个指纹就不是箩,是筲箕。什么是筲箕?你看,筲箕就是没有形成一个圈,散开了的指纹。如果十个手指头都是箩,或者十个手指都是筲箕,那就好得不得了呢!将来必定夫荣子贵!”
女人的积极性被他调动起来,急忙问道:“那你看看,我是不是十个指头都是箩呢?”
马传香揉捏着女人棉花糖一般的小手,眼神没有了焦距一般迷离起来,两只毛毛躁躁的手渐渐变得不老实,一只手捉住女人的手腕,另一只手往前摸索。
女人觉察出马传香的动作不寻常,畏畏缩缩道:“传香哥,传香哥,你要干什么?你,你不要这样,小心外面的路人看见了。”
马传香嘴角拉出一个冷冷的笑:“怕什么?人家都在家里做午饭呢,等人家的饭煮熟,我们也生米煮成熟饭了。反正你男人不在家,他那个傻弟弟说不定这会儿正在找人家讨烟抽呢。”他边说边靠近女人的脸。
女人左躲右闪,但是手被他紧紧拉住,逃脱不得。女人颤着声道:“传香哥,你别乱来。我家公公的遗像就挂在那里呢。你看,他正看着我们呢……”
马传香抬起头来,看到对面的墙上挂着一个镜框,镜框里有一张黑白遗像。那是酒鬼的亡父,也许是画遗像的人技术不过关,酒鬼的亡父在镜框里笑得很生硬,瞳孔如两颗暗淡无光的衣扣,无神地看着他和买来的儿媳。
马传香的目光朝他投过去,发现亡人的眼睛刚好与自己直直相对。他果然是盯着自己的!马传香脊背一凉,后退不迭!
一慌神,脚就绊倒了水壶。
所以当“妖精”将水壶放在我的脚前时,我看见水壶盖上有一个凹痕。据马传香后来说,那就是他当年心慌意乱时留下的痕迹。虽然后来水壶的底烧漏了好几次,又补了好几次,但是那个水壶依然算不得是他家的,而是酒鬼家的。
可是,“妖精”来的目的不仅仅是来还水壶这么简单,她朝酒鬼的弟弟逼近,媚笑道:“你说我漂亮吗?是不是每个男人看了我都会忍不住流口水?”
酒鬼的弟弟摇摇头:“我……我已经死啦!你不要逼我!你不要走过来了!你很漂亮!但是我已经死了……求求你……我已经死啦……”
“妖精”拧了拧湿淋淋的头发,歪着头道:“你不是看见女人就要冲动的吗?现在怎么害怕了?你不是已经做过好几次了吗?我的下面都被你弄坏啦,我很疼,疼得不得了。哎,我说了你也不知道有多疼的。”
“对不起,对不起……”酒鬼的弟弟懦弱地央求道,他的背已经靠到了墙,再也没有退路了。他将指甲淤黑的手合在一起,向“妖精”求饶。
“真的,我好痛。”“妖精”咬住嘴唇,眼睛里露出痛苦的神情。
酒鬼的弟弟流出咖啡一样的眼泪:“对不起……”他那砂布一样的嗓子除了不停地重复“对不起”这三个字意外,似乎不会说其他的。
我仍然动不了,胸口异常沉闷。我似乎真的变成了一块僵硬的石头,只能一声不响地静伏在他们俩的旁边。
他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她说的那些话又是什么意思?按照常理,应该是这个女人看到了这个面目狰狞的男人才会吓得战战兢兢,可是为什么反倒是这个女人步步紧逼?他们之间有什么共守的秘密?
爷爷,你们快回来吧!我在心里拼命地呐喊。
“你不是每次看见了我都非常兴奋吗?你根本不顾我有多疼,只知道发泄自己的兽欲!你倒是再来一次啊,你怕什么?你看我以前总是一动不动任你蹂躏,现在我站起来了你就害怕了?”“妖精”一手按住了小脑袋男人的胸脯,眼睛里燃烧着熊熊的愤怒。
“我,我,我不敢了……”小脑袋男人的身体像个漏气的气球一样渐渐缩小。
“瞧,我才给你的皮剥了一半,你就怕成这样啦?”“妖精”一个手指戳在他的脸上,冷笑道,“不过我的剥皮技术还不娴熟,让你受苦了。按正常剥皮的方法,应该先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你算不上胖子,但是皮也很难剥。另外还有一种剥法,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疼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割开的十字处光溜溜地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哈哈,就像蛇蜕皮,又像餐馆里的青蛙被扒皮一样,真是好玩极了!”她越说越高兴,最后忍不住手舞足蹈,神采飞扬。
酒鬼的弟弟瑟瑟发抖,他的身体还在缩小,脸上手上已经开始出现疲软的皱褶。我真担心“妖精”再按下去,他会变成瘪瘪的一片。
“你怎么软了?”“妖精”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一番,她的手指在他的脸上陷进去了半寸,仿佛戳着的不是人皮,而是松软的海绵。
雨声刷刷,如同电视接收不到信号时的噪声。我瞟了一眼脚边的水壶,凹下去的地方聚了一洼水。水面已经高于洼面,稍低处的水面已经变成了弧状,再多加一滴水就会流出来。
酒鬼的弟弟终于越过“妖精”的肩膀朝我看来,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懊悔和哀怨,充满了失望和无助。他的眼神像一根芦草,用软弱而毛糙的穗子抚弄我的脸,让我感觉有一只带着小吸盘的短足的毛毛虫在脸颊上挪动。痒痒地,有些害怕,却还不敢伸手去摸一摸。
他是在向我求救吗?可是我自己连手指头都动不了。
“妖精”的手指从他脸上渐渐往下移动,掠过他的下巴,溜过他的喉结,划过他的胸膛,越过他的肚脐眼,直往下去……
“妖精”将嘴巴贴近他的耳朵,喃喃地说着些什么话。那些话说得太轻,以至于还没有到达我的耳边就被雨溶化了,被风给吹散了。
酒鬼的弟弟咬着牙,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发出虚弱的光芒,仿佛他的眼睛里面点着一盏即将熄灭的灯。
我不敢与他对视,干脆闭上了眼睛。
当人的眼睛看不见的时候,耳朵就会比平常要灵敏得多。我的听觉避开嘈杂的雨声、风声,避开屋上清脆的雨打瓦片声和地面浑浊的泥水声,听到另一种奇怪的声音。那是酒鬼的弟弟发出的喘息声,如耕田的牛一样的喘息声。
“亮仔,亮仔!”一个声音从很远的地方飘来。我想回答,可是嗓子被人捏住了似的发不出声。
“恐怕是鬼压身了。”另一个声音说道。接着,我又听到了喘气声。
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摇了摇。我终于清醒过来。抬起头一看,原来是爷爷和酒鬼回来了。
“你怎么睡着了?我弟弟有没有回来过?”酒鬼急急地问道。也许是他跑得太急,气喘吁吁的,胸口激烈地起伏。
“他——”我左顾右盼,屋檐下不见了“妖精”和酒鬼的弟弟。难道刚才是我做的一场梦?我低头一看,脚边的水壶还在,凹陷的地方聚集着一小洼水。
“他来过了吗?在哪里?是不是又走了?朝哪个方向走了?”酒鬼急得不得了,跺着脚问道。
“他——”我结结巴巴,不知道怎么回答。刚刚还在这里的,这会儿怎么突然不见了?“这个水壶怎么还在这里?”我挠了挠后脑勺,分不清刚才的情景到底是真实还是梦幻。
酒鬼低头看了看水壶,说:“这是我家的水壶啊。刚刚我去了马晋龙干儿子家,他们家正在杀猪,马晋龙的儿媳妇见了我,就把烧完了开水的水壶递给我,说是借了好些年没有还,底都补了好多次了。我自己不曾记得借过水壶给她呀。可是既然她这么说,我就把水壶提回来咯。”
“她不是新来的媳妇吗?怎么知道好多年前借过你家的水壶呢?”爷爷诧异道。
“你问我,叫我又问谁去?”酒鬼摊开双手道。
爷爷见他没有带儿子回来,问道:“你儿子呢?”
酒鬼道:“医生说我儿子的伤口不一般,既不像人咬的也不像是狗咬的,要再检查检查才能确定用什么药。”
爷爷打了个冷战。我的心里也咯噔了一下。
“马晋龙呢?他到哪里去了?”酒鬼问爷爷道。
爷爷说:“他到别处去找你弟弟了。我们把能找的地方都找了,能问的人都问了,就是没有看见你弟弟的踪影。”
酒鬼跺脚道:“湾桥村就这屁大的地方,怎么会找不到呢?难道他上天了不成?”
爷爷宽慰他道:“你就放心吧。这样的雨天,他想跑也跑不了多远的。说不定马晋龙现在就带着你弟弟正在回来的路上呢。别急。”
酒鬼叹口气:“但愿能找到他吧。虽说我为他没少在邻里乡亲中间丢脸,但是毕竟是我兄弟啊,血肉相连的亲兄弟啊。”
爷爷点头道:“我晓得。但你急也没有用。”爷爷沉吟了一会儿,又问道:“对了,你说马中楚家里杀猪了,他们一没红事二没白事,杀猪干什么啊?”
酒鬼嘴角拉出一个冷笑,道:“他那个女人急性子呢。”
“什么意思?”爷爷没有听明白,皱起眉头问道。
“他们准备今天晚上结婚!”酒鬼说。
“结婚?”
“嗯。”
“今天晚上?”
“对。”
“干吗非得今天晚上结婚?”爷爷问道。
“谁知道呢?”酒鬼不耐烦地答道。他伸长了脖子朝雨帘中望,期待看见马晋龙和他弟弟的影子出现。
“难道那个女人知道马晋龙请我来就是为了阻挠她跟马中楚结婚?”爷爷这么想是有道理的。因为到现在,爷爷还没有见到马中楚一面。只有那个“妖精”来马晋龙家借水壶的时候看到了刚刚到达的爷爷和我。她看到爷爷的时候有些惊恐,难道她看到爷爷的第一眼就知道两个陌生人来的目的了?
酒鬼捏着下巴道:“我估计呀,她既然知道这个借了十几年的水壶是我家的,也就不难知道您来这里的目的了。总之,这个女人诡异得很。”
“诡异?”爷爷问道。
“是啊。马中楚带着这个女人回来的第一天,是在马晋龙家住的。”
“这我知道。他上午就跟我说了。”爷爷说。
“那天我们听说这个丑小子走了桃花运,从打工的地方带来了一个漂亮姑娘,就都跑去看。我那个傻弟弟一听有漂亮姑娘看,便要跟着我们去凑热闹。我怕他去了又做出什么下流动作,不肯答应。未料他偷偷摸摸跟在我们后面去了。更加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看见那个女人之后居然吓得大叫,随即小便失禁。”
“那又是为什么呢?”爷爷问道。
酒鬼看了看外面的雨帘,说:“听我弟弟说,他见过这个女的。”
“你的意思是,那个女的其实是个本地人?但是她装作外地人要嫁给马中楚这个小子?”爷爷从兜里掏出一根香烟递给酒鬼,又拿出一根叼在自己的嘴上。他在身上摸了摸,掏出一个火柴盒来,可是火柴盒的磷面湿了,爷爷划了好几下都没有划燃。
爷爷是不习惯用打火机的。他的手粗糙干裂,打火的时候,隔热的铁皮很容易就划伤了原本裂开的枯皮。并且火柴要比打火机便宜多了。
酒鬼连忙掏出打火机,一手挡住风,将微弱的火苗送到爷爷嘴前。火苗战战兢兢,几近熄灭,可到了爷爷的烟头下立刻蹿起来。爷爷的嘴里就吐出烟圈了。
“可是听那个女人的口音,不是方圆几十里的人。并且我们这块地方,哪个村与哪个村之间没有一些亲缘关系?可是也没见谁家的人出来说认识这个女的。”酒鬼自己不点烟,将打火机收进了兜里。说完话,他将烟拿下来夹到耳朵上。
爷爷频频点头。
“就算她是假装外地人,可是我弟弟也不至于怕成那样嘛。所以我就多了一个心眼,几次故意把木炭丢在她经常来往的路上。”酒鬼眯着眼睛说。
一旁的我忍不住问道:“丢木炭干什么?”
“人们不都说鬼是没有重量的吗?如果她是鬼,就不会把木炭踩碎。可是我丢的木炭被她踩得嘎吱嘎吱响。”酒鬼摇摇头。
“那她肯定不是鬼咯。”我说道。
酒鬼立即提高了声音反驳道:“她不是鬼干吗要晚上结婚?她不是鬼我弟弟干吗那么害怕见到她?”
酒鬼这么一说,我又想起了梦中“妖精”紧逼小脑袋男人的情景。有时人的第六感比逻辑推理更可靠。
“晚上结婚也并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爷爷看着暗红的烟头,漫不经心道。
我和酒鬼立即调转了头来看爷爷。
“我听说在有些地方,有一种奇怪的传统风俗,结婚娶新娘,新娘必须在午夜一点钟出门。据说,这样做的目的是把新娘的鬼魂一块娶走,如果是白天娶新娘的话,新娘的鬼魂依然会留在娘家,这是结婚的大忌。”爷爷目光闪烁,好像是在回忆很久远的事情。
“她会不会就是来自那种地方呢?”酒鬼忧郁地盯着爷爷问道。
“不过这种事情我只在很小的时候听长辈讲过。现在的人早就淘汰这种习俗了。”爷爷说道。
酒鬼还要问些什么,却被雨中传来的唱腔吸引了注意力。
“我好命苦呀——”那个唱腔首先用花鼓戏里衙门前喊冤的形式开了头。
“是马晋龙。”酒鬼语气肯定地说,“村里的戏班还没有解散之前,他当过戏子。我听过他唱戏。他高兴或者悲伤到极点就喜欢唱戏,气急了骂人的时候也带些戏文里的段子。他亲生儿子不争气,他经常骂,他儿子就在门口跷起二郎腿听戏嗑瓜子。”
爷爷笑道:“他做过戏子我听人说过,可是不知道他还有爱唱戏的习惯呢。”
正在说话间,马晋龙哭丧着脸从雨里钻出来了。
“马师傅,您无论如何要帮我啊。我的不孝子今天晚上就要跟那个妖精洞房啦!我求求您救救他吧,那个女的是妖精哪!跟我的不孝子结婚就是要他的精血呀!那个蠢小子被妖精迷住了魂,我说什么都不听啦!”马晋龙拉住爷爷的手拼命地摇晃。
酒鬼朝马晋龙的背后望了望,焦躁道:“晋龙,我弟弟呢?”他根本不关心那个妖精是不是要害死马晋龙的干儿子,偶尔提起也只是因为好奇,他在乎的是自己失踪的弟弟。
“你弟弟?”马晋龙收住哭声,愣了愣,仿佛这才记起自己出去是为了找酒鬼的弟弟这回事。不过他很快恢复了先前的模样,压抑着嗓子回答道:“你弟弟死啦!”
酒鬼浑身一哆嗦,口齿不清地问道:“死,死,死……了?”
马晋龙点头道:“我没有找到你弟弟的尸体,但是我看见你弟弟的皮囊了。你弟弟好惨啊,一副空皮囊留在化鬼窝,皮囊里面塞满了狗尾巴草,塞得鼓鼓的,就像活人一样……”
如果翻开《巴陵县志》,就可以知道,在四百多年前,湾桥村这个地方原来有一个“皮场庙”,专为剥人皮之用。“皮场庙”算是明朝皇帝发明的一个专利。贪官污吏,反贼暴民,一般都会押解到这里来,受剥皮之刑。
《巴陵县志》还记载,四百年前这里出过一个很大的官,官至工部侍郎。后来不知是因为涉嫌贪污还是官场争斗中的被陷害,工部侍郎在这个“皮场庙”惨遭剥皮。
剥皮之前,工部侍郎看见有人抬着一担石灰和一担稻草从面前经过,于是问:“石灰和稻草是干什么用的”。行刑的人说:“石灰是杀你之后消毒的,稻草是揎你的皮的。”工部侍郎顿时两股战战,破口大骂。行刑的人说:“大人您还是省些力气吧,后面有您好受的呢。”
工部侍郎大骂道,你们何必这样费力?为何不一刀杀了我?让我死个痛痛快快?
行刑的人说:“大人,我何尝不愿意一刀结果了您早点儿回去吃饭?可是剥皮之后的犯人死得太快,我也要受连坐之罪呢。”
工部侍郎听了,脸色大变,但是叫骂声不绝于口。
行刑人不再废话,先将工部侍郎的手脚绑紧,然后从他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向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
行刑人的刀法果然很好,工部侍郎过了一天多才断气。
工部侍郎断气后,行刑人将他的皮完全剥下来,经过石灰处理之后在人皮内揎上稻草,然后挂在“皮场庙”示众。
工部侍郎的亲朋将没了皮的尸体收回来,没有举行葬礼就简简单单地埋了。后来同是巴陵郡人官至户部尚书的方钝给他题写了墓志铭。
《巴陵县志》上虽有记载,可是四百多年来没有几个人见过这个工部侍郎的墓,当年的“皮场庙”也销声匿迹,只是关于他的故事一直在村民口中相传。
直到四百多年后的2009年5月的某一天,该工部侍郎的墓碑被附近一村民发现,这块墓碑不大,但是两人抬着它都显得十分吃力。用清水抹去石碑上的泥土,墓志铭上的一行行文字还清晰可见。在墓志铭的落款处还署名了时间和题记人:大明朝嘉靖三十五年岁次丙辰十二月二十六日,赐进士出身户部尚书眷生方钝顿首拜志。
酒鬼不满道:“你既然找到了我弟弟的人皮,为什么不把他弄回来?这样经雨水一泡,恐怕会变了形哪。万一有鹰或者狼经过那里,恐怕我弟弟连个皮毛都剩不下了!”说着说着,他像个被抢走了糖果的小孩子一样哇哇地哭起来。
马晋龙推了一下酒鬼的胸脯,喝道:“我看你的脑子是被酒精烧坏了吧。这大雨天的,哪里有什么鹰和狼?再说了,十几年前鹰和狼就绝迹了,现在满山找遍连个兔子毛都不会见到一根。”
酒鬼嚎着破号子一样的嗓音说:“那你也应该把他背回来呀。论辈分他还叫你伯伯呢,你就忍心让他在雨水里泡着?”湾桥村是由最初的几个开拓者繁衍开来的,所以家家户户之间或多或少都有些亲缘关系。
“你说得倒是挺简单!我当时吓得腿软了,自己都差点儿爬不起来,哪里还有力气背你弟弟回来?”马晋龙的手还在颤抖,看来他确实吓得不轻。
酒鬼不说话。
马晋龙又道:“你还说我?换了是你只怕吓得尿了裤子!”
酒鬼不再跟他争论,冷冷道:“你告诉我在哪里发现他的?我自己去把他弄回来。”
马晋龙又愣了。
酒鬼突然像发了疯的狮子一样,歇斯底里地朝马晋龙喊道:“你说呀!”
马晋龙嗫嚅了半天,才说道:“在……离我干儿子家不远的水塘旁边。”说完,他用手掩住嘴咳嗽了两声。
酒鬼歪着脑袋,咬牙切齿地看着马晋龙,冷笑道:“你还不愿意说是吧?怕我怀疑是你家儿媳妇干的好事?我告诉你,你儿媳妇来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怀疑了。如果让我查出来真是你家漂亮儿媳妇干的好事……”
马晋龙怯怯地看了酒鬼一眼,立即把目光转向外面的雨。
酒鬼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完,狠狠地甩了一下手,急匆匆地跑进了倾盆的大雨里。背影一会儿就不见了。
酒鬼一走,马晋龙立即拉住爷爷道:“马师傅,快跟我去干儿子家一趟,您帮我好好劝劝他,劝他不要跟那个妖精结婚。”
爷爷点头道:“今天也确实不是结婚的好日子。可是他连猪都杀了,肯定是下定决心要和那个女人结婚了。我一个非亲非故的人说的话他会听吗?”我心里也纳闷,这个还未曾谋面的马中楚连养他长大的干爹的话都不听,难道还会听我爷爷的话不成?
可是马晋龙一口咬定爷爷说的话会对鬼迷心窍的干儿子起作用。
其实,马中楚自己心里也感觉怪怪的,一种莫名的冲动促使他与他的干爹对抗。像他这样的角色,确实不曾做过要娶一个美如天仙女人的美梦。他从小没爹没娘,文化水平也不高,长相连中等都算不上,出去走亲戚连个像样的裤子都没有一条,打一年工挣的钱还不够包工头吃一餐饭,可是这个漂亮得看了让人眼睛发痒的女人怎么就偏偏喜欢上了他呢?
我和爷爷跟着马晋龙走向那个癞蛤蟆一样的房子时,马中楚正坐在堂屋里看着一串串鲜红的猪肉发呆。
这个房子里多年没有住过人了,屋顶的瓦没有及时检修,所以堂屋、里屋、厨房、厕所都在漏雨。他的女人不知从哪里翻出了锅碗瓢盆,到处接漏。雨点砸在瓷的碗、铁的锅里,叮叮当当响成一片,仿佛请了一个技术低劣的乐队在家里演奏。
要不是干爹反对他结婚,他也不至于回到自己的家里来。干爹一直对他很好,跟他的亲生儿子马传香一视同仁。自己实在不该惹他老人家生气。这样一想,马中楚的心里就多了几分愧疚。可是他的女人的心情似乎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欢快地跑去借水壶,欢快地抱来干柴,欢快地烧水,然后欢快地提着开水递给杀猪的屠夫。
女人的欢快也是他没有料到的。当带着这个漂亮的女人走进像是癞蛤蟆住的房子时,他的脸上火烧火燎,比女人第一次看见他的裤子上的补丁时还要烫。
令他意外的是,女人没有任何反感,反而先他推开了吱吱叫唤的烂木门。她将头探进屋里,然后感叹道:“里面这么宽敞啊!太好了!”
他听了女人的话,眼眶里立即涌上了潮潮的液体。
所以当女人提出今天晚上就要结婚的时候,他立即用力地点头,并花了一大半的积蓄从别人家买来一只还没有完全养大的猪仔。他想竭尽所能给女人办一个还算热闹的婚礼。
可惜天公不作美,雨从早上下到现在还没有一点儿要停的意思。屠夫的手被雨打湿了,杀猪的时候抓不住猪的脚,好几次差点儿让猪给逃跑了。折腾了近半个小时才将点心刀捅进猪的要害。猪血一碗也没有接着,全洒在地坪里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腥味。
看着满地的锅碗瓢盆,听着叮叮当当的聒噪声,闻着空气中的腥味,他自己的心头都涌上了一股厌恶之感。他心里疑惑,他的女人怎么就不厌烦呢?
不对,在今天晚上之前,这个女人还不是他的。
一想到今天晚上,马中楚就热血沸腾。他偷偷拿眼瞟了一瞟忙得不亦乐乎的女人,心里“扑通扑通”直跳。他以前只在城市的广告画面上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女人会从画里走出来,然后走进他的生活里。
马中楚看了看周围,家里没有多少东西。几把散发着腐朽味道的破烂椅子挨着墙壁摆着,一只不平稳的木桌斜在旁边,油漆裂开了的衣柜孤零零地立在潮湿的角落里,他的父亲甚至父亲的父亲睡过的床搁在另一个角落,床脚下垫了几块防潮的红砖,红砖上生了一层青色的苔藓。所有的东西扫一眼就看完了,真不知道那个女人在这一堆破烂中间忙活什么。
“她的身段真好!”马中楚看着忙这忙那的女人的背影,心里感叹道。
包工头也这样对他说过。那次三十出头的包工头烂醉如泥,他举起一束玫瑰花朝马中楚大喊一声:“干!”然后将红艳艳的花瓣塞进嘴里咬得稀烂。那是包工头送给女人的花,女人拒绝了。
“头儿,你醉了,迷糊了。”半斤白酒下肚,马中楚的脑袋也有些迷糊了。
“我……没……没迷糊……”包工头打了个冲鼻的酒嗝,举起玫瑰花,“骆……骆丽丽才……才迷糊了……居然……看中了……你……你这个……二愣子……”
“什么?”马中楚一惊,酒醒了大半。骆丽丽是这女人的名字。
包工头举起手中的玫瑰花,在马中楚眼前晃了晃:“你……桃花运……不浅哪……”
马中楚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摇着包工头的肩膀问:“你没有搞错吧,骆……她会看上我?”女人实在太漂亮了,他都不敢从自己的嘴里吐出她的名字。
包工头没有回答他,呼噜噜地打起了鼾。
在马晋龙看来,包工头被拒绝是最合情合理的结果。追求骆丽丽的队伍中比包工头有钱有风度的人多了去了,比如工商局长家的公子、某某集团董事长家的大少爷都比这个土头土脑的包工头强千倍万倍。可他不敢把这话说给包工头听,因为自己还要靠他发的工资生活。
她会放着那些公子少爷不要,偏偏看上我?马中楚斜睨了眼去看趴在桌上打呼噜的包工头。恐怕是他喝醉了酒说胡话吧。自己被人家拒绝就拿我来开涮?妈的!
“你……要我吗?”
当骆丽丽第一次主动问他的时候,他措手不及,显得非常慌乱,脑袋里“轰”的一声仿佛爆炸了。这一次他才真的感觉喝醉了,脑袋迷糊了。
他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左手拿着一把水泥砌刀,右手提着一个水泥桶,身上穿着黏附了许多水泥渣的蓝色工作服,正准备赶往半里之外的建筑工地。
而她身穿一袭浅红的长裙,脚穿一双红艳的高跟鞋,加上那个不涂口红也朱红诱人的性感嘴唇,简直比明媚的阳光还要耀眼。
她正对他站着。他抬头看了她一眼,迎面的阳光立即使他产生眩晕的感觉。他慌忙低下头来。这是梦,他对自己说。他有些缺氧,感到喘不过气。
他忽然不知道手该放在哪儿,脚该放在哪儿,站的姿势怎么改变都觉得不对,都觉得别扭。“我……要去……上班……”他心虚地说,仿佛是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人家堵住算账。他斜了一下身子,低着头要从她的侧面绕过去。那双红艳的高跟鞋还有那双白皙的小腿更加增添了他的慌乱。
那双白皙的小腿向侧面跨出一步,拦住他的去路。
他畏畏缩缩地收回蒙了一层水泥灰的黄色帆布鞋,也不答话,只拿了水泥砌刀轻轻地砍水泥桶,借以掩饰自己的窘迫,但却欲盖弥彰。
“你会把塑料桶砍坏的。”她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
他想告诉她,水泥砌刀是没有刀刃的,不会砍坏水泥桶。但是他的嘴像被缝住了似的张不开。
这是梦或者是喝醉酒后的幻想。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她不可能问我这样的话,绝对不可能!我是什么人?也许一辈子就跟水泥打交道了,打个喷嚏都能喷出水泥味儿来,洗个澡剩下的水能直接砌墙。她是什么人?在追求她的队伍里随便挑一个,以后就是“官太太”或者“钱夫人”,她呼出的空气都带着香水味儿。那些追在她石榴裙后面的少爷公子送的花,足抵上他一年的工资;他们开的车,他奋斗十辈子也买不起。
而这样一个女人,居然会喜欢他?
他低着头,看着那双泛着晨光的高跟鞋,笑了一下。那个笑,有些苦涩的味道,有些冷嘲的意味。我怕是想女人想疯了吧?做梦也应该梦到自己中了彩票或者捡了五百万然后西装革履手捧鲜花去追她呀,怎么梦里的我还一身水泥味儿?
“你笑什么?”女人问道。
“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梦?不,这不是梦。”马中楚看见女人的腿向她走过来,她要干什么?他感觉周围的空气比米粥还要黏稠,每吸一口气呼一口气都异常费力。
“你……”他说出了一个字,由于呼吸太困难,后面的话都说不出来了。他连忙张开了嘴用力地呼吸,他感觉自己就要被这黏稠的空气憋死了。
那双白皙的腿停在他蒙了水泥灰的鞋子前面。他低着头,看见她的腿和自己鞋子的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能听见女人的呼吸声,能闻到女人散发出来的一种迷魂的体香。她要干什么?她在看着我吗?她闻到了我身上的水泥味儿吗?
他使劲儿地吸了吸鼻子,水泥灰尘在阳光下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冲鼻,灰尘末儿弥漫在空气中,像一根稻草在他的鼻孔里鼓捣,引得他几乎要打出一个响亮的喷嚏来。他强忍住要打喷嚏的冲动,忍得眼泪都出来了。
“你哭什么?”女人问道。
他知道,自己的脸上从未少过水泥灰尘,当泪水从眼角爬出,就会在脸上画出两条明显的沟渠。他连忙抬起手来,用胳膊蹭了蹭脸。
“不要哭。”女人温和地说道,像在劝一个丢了心爱的玩具的小孩子。
然后,他忽然感觉到一个湿湿的、暖和的东西碰到了他的脸,他浑身一紧,紧得如铁一般僵硬。那是一个吻!
他活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感受过吻的滋味。他的父母早早将他遗弃在这个世上,也许刚刚出生时,父母会时常因为惊喜而将充满慈爱的嘴唇贴到他的脸上过,可是他早已不记得。他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恋爱经历,自然被过继到马晋龙家后也感受不到吻的滋味。他曾无数次幻想过一个女孩子将两瓣桃花一般的嘴唇凑近他的脸,可是从小到大没有一个女孩拿正眼瞧过他。即使村里的妇女见了他,也要用鄙夷的目光瞟一眼,然后感叹:“看这个没爹娘的孩子邋遢到什么程度了!啧啧!”
可是,在这个阳光耀眼的早晨,他穿着一身水泥味儿的衣服,提着水泥砌刀和水泥桶,居然被这么一个漂亮到妖艳的女人吻了!
是我们的到来打断了马中楚的回忆。
当我们从石门槛跨进屋里的时候,马中楚还在傻傻地看着挂在堂屋里的猪肉。
“中楚!”马晋龙大喊一声,话语里透露出些许疼爱,也透露出些许愤怒。
马中楚听见他干爹的呼喊,从回忆中惊醒过来,连忙走过来迎接我们。“干爹。”他恭恭敬敬地喊道。我看见了这个走桃花运的男人,他的年龄跟我差不多大。对我来说,结婚似乎还是很遥远的事情,可是对于早早走入社会的他们,结婚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已经有很多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做了爸爸,甚至孩子都可以放在地上跑了,有的见了我都能稚稚嫩嫩地叫一声“叔叔”了。
他确实长得不怎么样,眉毛粗短,眼睛却像女人那样秀长,从相面术上来看,这是不好的短命相。当然我自己也不怎么相信相面这一说,人不可貌相嘛,但是那样的眉毛和眼睛凑在一起本身就不好看。他鼻子略塌,嘴唇显得有些厚,且有些外翻的趋势。
他个子跟我差不多,一米七二左右,剃一个板寸头。肌肉倒是挺发达,那是长期从事体力活儿的结果。
“你还知道我是你干爹啊?”马晋龙对他的恭敬不以为然,冷冷地道。
马中楚尴尬一笑,对我们说:“你们坐,我去泡茶。”
马晋龙给他介绍了我们。他马上满脸堆笑,走过来跟爷爷握手,又跟我握手。他的手上很多老趼,握手的时候就如握着松树的枝干。
“听说你们今天晚上结婚?”马晋龙冷冷地问道。
“嗯。”马中楚回答道。也许他知道干爹不满意,所以只是简短地“嗯”了一声。
“是你这么急还是她啊?”马晋龙斜眼瞟了他一下。
马中楚尴尬地笑了笑,从兜里掏出香烟来递给他干爹,道:“干爹,抽烟。”他干爹不接。他又弯着腰将烟敬给爷爷,爷爷接过。他又走到我身边,看了我一眼,说:“你是读书的人吧?”
我一笑,反问道:“你怎么就知道我还在读书呢?我刚刚毕业了。”
他呵呵一笑,道:“书生气是能看出来的。”然后他抽出一支烟,问道:“你抽烟吗?”
我摆摆手。
他点头道:“不抽烟好!”
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太厚道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当初我还想如果他是一个比较外向幽默的人,即使穷点儿丑点儿,也许也有死心眼的女人跟着他。可是见了他本人之后,我也不禁怀疑,那个漂亮女人到底看上了他哪一点呢?
爷爷坐定,接过马中楚泡好的茶,啜了一小口,问道:“中楚啊,你是不是打算今天晚上结婚?”
马中楚点头道:“是。”
马晋龙不高兴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侧坐了身子不拿正眼瞧他的干儿子。
“准备几点结婚呢?”爷爷问道。
“九点吧。”马中楚老老实实回答道。
“按照十二建星的排法,今天刚好是满日,不宜婚嫁。按照《彭祖百忌》①的说法,晚上九点到十一点是亥时,也是不宜婚嫁。不利新郎你知道吗?”爷爷笑眯眯地对马中楚说道。
『①彭祖百忌:彭祖,传说中的养生家。据古代典籍记载,彭祖是颛顼的玄孙,相传他历经唐、虞、夏、商等代,活了八百多岁,后道教奉为仙真。道书依托彭祖撰者不少,除《彭祖百忌》外,还有《彭祖养性经》《彭祖摄生论》《彭祖导引法》《彭祖导引图》等,为中国大部分地区民间所信奉。彭祖百忌:甲不开仓财物耗散,乙不栽植千株不长,丙不修灶必见灾殃,丁不剃头头必生疮,戊不受田田主不祥,己不破券二比并亡,庚不经络织机虚张,辛不合酱主人不尝,壬不汲水更难提防,癸不词讼理弱敌强,子不问卜自惹祸殃,丑不冠带主不还乡,寅不祭祀神鬼不尝,卯不穿井水泉不香,辰不哭泣必主重丧,已不远行财物伏藏,午不苫盖屋主更张,未不服药毒气入肠,申不安床鬼祟入房,酉不宴客醉坐颠狂,戍不吃犬作怪上床,亥不嫁娶不利新郎。』
马中楚微微一笑,点头道:“这个我也晓得。”
这时马晋龙插言道:“你既然晓得,为什么还要听那个疯婆娘的话?你干爹养了你二十多年,都不比那个妖精可信吗?”末了他又骂道:“没良心的犊子!”
“我……”马中楚欲言又止。
“我什么我!”马晋龙不等他说话,又大声骂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爹娘死得早,现在我是一家之主,要我答应的事才上算!我说了,你不可以跟那个妖精结婚!”
马中楚有些急了,反驳道:“干爹,你口口声声说她是妖精,可是你有真凭实据吗?虽说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我这个又穷又丑的人,但是……”马中楚说到这里却又停住了,两只眼睛满含抱怨地看着他的干爹。
马晋龙也不相让,两眼喷火却极度压抑着声音吼道:“你忘了那个妖精住在我们家的头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吗?”
马晋龙是在一个金黄色的夕阳铺满了这个村庄的每一个角落的时候看见马中楚带着女人回来的。
当时马晋龙正站在地坪里抽烟,双乳峰在夕阳的衬托下神圣得如同人间仙境,让马晋龙产生一种入山寻仙的冲动。他在双乳峰放过多年的牛,砍过多年的柴,可是此刻的双乳峰让他感觉非常陌生而神奇。
就在他突然兴致高涨,随兴哼起一曲《黄初平寻仙记》时,一男一女从村头走了过来。
马晋龙的眼睛不怎么好,所以没有注意到从村头慢慢走来的一男一女。他自顾自地边唱边想象戏文中十五岁的黄大仙黄初平在金华山遇到神仙的情景,并且恍恍惚惚觉得自己就是黄初平,一个白发长髯的神仙正在教他飞升之道。
这时一声“干爹”惊扰了他的升仙梦。
马晋龙回过神来,一看来者竟然是外出打工多年未还的干儿子马中楚,旁边居然还站着一个天仙似的姑娘,刚回过来的神立刻又重新失去,愣愣的不知是真是幻。
“干爹,几年不见,您不认识您的干儿子了吗?”马中楚喜滋滋地说道,说完推了推身边的女人。
女人经马中楚提醒,立即脆生生地叫了声:“干爹!”
爷爷跟我说,马晋龙这个人很特别,别人喝醉了酒稀里糊涂地乱说话,他喝醉了一句话也不说,嘴巴用筷子都撬不开。村里人个个觉得奇怪,问他为什么不“酒后吐真言”。他告诉大家说,他是怕喝醉了透露曾经犯过的丑事,所以即使脑袋昏昏糊糊了,心里还一个劲儿地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说话!坚决不能说话!
他还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早晨起床后半个小时不说话。开始我很不理解他的这种行为。后来他解释说,自从过了五十岁之后,他经常分不清早晨与傍晚的区别,经常本来是脱衣要睡觉的,可是看看窗外的天色,以为雄鸡刚刚打过鸣天刚刚亮,自己是要穿衣起床的。于是,他往往把刚刚脱下的衣服又穿起来。反之,他也经常在早晨把穿了一半的衣服又脱下去,然后钻到被窝里做真正意义上的“白日梦”。
其实这样昼夜不分的情况在我身上也出现过。因为灰蒙蒙的傍晚和天刚蒙蒙亮的早晨本身差别就不大,而睡觉前和起床时人的意识本来就不太清晰,偶尔出现这种混乱的状况在所难免。
可是马晋龙对这种情况提心吊胆,生怕在人前说错了话,以至于后来他稍微觉得思维不清晰,便紧闭嘴巴老半天不说话。
几年不见的干儿子突然出现在眼前,还有一个漂亮得晃眼的女人叫他“干爹”,他立即用牙齿将上下嘴唇都咬住了。
马晋龙愣了两分钟,牙齿咬得嘴唇硬生生地疼了,他这才作出反应,将泛着黄色冒着烟味的巴掌掴到干儿子的脸上。马中楚对干爹的这一突然袭击没有任何防范,顿时脸上出现了五道红色的手印。马中楚呆呆地捂住脸,将眼睛瞪得不能再圆,条件反射似的要还一巴掌。
马晋龙一巴掌刮得太用力,自己的手板心都火辣辣地疼。他用另一只手揉着在干儿子脸上印过手印的巴掌,怒吼道:“你怎么这么不争气!”
刚要发火的马中楚被干爹没来由的这一句骂弄得有些蒙。他在外辛辛苦苦打工三四年,连春节都舍不得买一张回家的火车票,把钱都省着寄给老家的干爹,好不容易走了桃花运带着漂亮的女朋友回家来,干爹不但不替他高兴,却狠狠地刮他巴掌,还骂他不争气!
不等马中楚有机会说话,干爹又骂道:“你太给我丢脸了!不在外面好好打工,怎么倒干起拐卖女人的勾当起来了!我前世作了什么孽哟,居然养出你这个不孝子来!”
马晋龙出现这个反应是正常的,因为那段时间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出现得比较多。不但湾桥村,就是爷爷的画眉村也走失过三个儿童一个妇女。那年头人贩子非常猖獗,敢在夜里像小偷一样钻进别人的屋里,用浸了迷魂药的湿布捂住小孩子的嘴,像偷其他物什一样塞进麻袋里,然后贩卖到外地做童工或者养子。而拐骗女人则是用虚假的待遇很高的打工机会引诱。等骗到的女人跟着离开家乡到达目的地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是瓮中之鳖,无路可逃了。当然也有女人主动要求被“骗”的,大多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或者夫妻不和,就像酒鬼买来的妻子那样。
我们隔壁村原来有个捡破烂的,后来居然也从外地骗来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女孩。按那个捡破烂的人自己说,他骗那个女孩说他家里非常富有,房子盖得像皇宫。那个女孩子就答应跟他来了。后面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不管是不是皇宫或者有没有房子,那个女孩都跑不掉了。后来那个女孩给捡破烂的生了个孩子。
捡破烂的有了孩子之后,倒像变了个人似的拼着命挣钱,两年之后居然真的给那女孩盖了幢别墅。当然那些都是题外话。
马晋龙生活在当时的环境中,而干儿子就那点儿本事,自然而然他想到的是干儿子做了见不得人的非法勾当。
干儿子没有发脾气,干儿子旁边的美女倒是发脾气了。她气得柳眉倒立,责骂马晋龙道:“你不过是他干爹,就是他亲爹你也不可以这样打他啊!”
马晋龙又咬住了嘴唇,他对眼前的状况完全没了把握。这是怎么回事?那个被拐卖的姑娘怎么倒教训我起来了?不管是传香还是中楚,我生气了就要刮他们耳光,从来没有人提出过抗议,这个姑娘倒要替干儿子撑腰了?难道她跟酒鬼的媳妇一样,是心甘情愿被骗的?这是什么年头了?只要有白米饭吃,这些漂亮的姑娘都甘愿被骗了?
马晋龙告诉爷爷,当时他确实想不明白。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一个天仙似的女人会喜欢上他的干儿子,又穷又丑又老实的干儿子。这自然怪不得马晋龙。无论是谁,只要是见过马中楚的人,都绝对会朝那个方向想。没有到事情的最后,我也绝对想不到那个女人选择马中楚竟然是因为一个非常古怪的原因。
马晋龙还告诉爷爷,当时他觉得非常丢脸,简直像犯了偷窃罪或者强奸罪一样,好像从此再也没有了脸面见任何人。他的脸憋得像猪肝一样,愤怒地看了看儿子,又无可奈何地看了看那个女人。
马中楚见女人反驳了干爹,顿时吓得半句话也不敢说。他最熟悉干爹的脾气了,他知道此时干爹的肚子里憋满了火药,只要来点儿火星,他就会爆炸。
女人却不以为意地丢了一句:“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
要是换了是马中楚说的这句话,他干爹立刻能在原地变成红眼的斗牛。但是,说这句话的是个女人,而且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他干爹原来唱戏的时候最希望剧本里能让他演的角色跟花旦搭个手或者搂个腰什么的,所以也算有点儿“怜香惜玉”,他在这个女人面前是不会发脾气的。
马中楚见女人还敢跟干爹顶嘴,连忙打圆场道:“干爹,我没有坑蒙拐骗。这是我女朋友,这次回来跟我结婚的。”
“结……婚?”马晋龙如遭当头棒喝。
干儿子点点头,那女人也点点头。
未料马晋龙并没有高兴,反而骂道:“结婚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能学戏里的张生与崔莺莺偷情!”
女人听“偷情”这词从未来的公公嘴里吐出,又羞又怒。
“现在都什么社会了,结婚还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恐怕是唱戏唱坏了脑袋吧?”
按照马晋龙对爷爷的复述,那个女人千真万确骂了他“唱戏唱坏了脑袋”。马晋龙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他唱了一辈子的戏,后来戏团解散了他还在山上放牛在田里收稻时放情地唱。可是那个女人居然说他唱坏了脑袋,简直是对他一生热爱的侮辱和诋毁!
不过马晋龙的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当时女人根本不知道马晋龙原来唱过花鼓戏,马中楚也没有跟她提起过这些事。所以那个女人不可能骂马晋龙“唱戏唱坏了脑袋”。
当时的真实情况,我无从得知。即使我怀疑他复述的真实性,也只能从他口里知道我所没有看到的情况。后来证明,他大体上讲的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据马晋龙说,他是忍着愤怒和惊讶带着干儿子和那个女人进屋的。那时候马传香还没有回来,马晋龙亲自给干儿子和那个女人端椅子倒茶。女人这时倒是挺听话,马上从马晋龙手里抢过茶壶、茶叶、茶杯,要来帮忙,并且将马晋龙按在椅子上歇息。
她将几个茶盅摆好,纤手拈起几片干枯的茶叶放进茶盅,然后水壶嘴划出一条银亮亮的曲线,将沸水倒进茶盅里。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甚至带着几分舞蹈的姿势。看得马晋龙有些发呆。而马中楚似乎早就习以为常,微笑而又镇定地看着眼前的女人。马晋龙心下想道,这个女人不简单!
“不过她泡的茶蛮好喝的。有机会你可以去尝一下。”马晋龙对爷爷说。
让马晋龙惊讶的不只是泡茶,女人炒的菜也非同一般。那次晚餐就是女人下厨做的。马晋龙说,自从不唱戏以后,他的饭量从三碗减少到半碗,可是那次晚餐他居然吃了四碗!等到第四碗吃完,再去揭开饭锅盖时,他才发现饭锅已经见底了,连块锅巴都没有剩下。
马晋龙吃饱喝足,肚子里的气也就消了许多,于是觉得一个这样漂亮又贤惠的女人喜欢上干儿子也不是没有可能。他摸着圆滚滚的肚皮,爬到自己的床上呼呼地睡了。
马传香是在马晋龙睡熟后回来的。马传香熟悉他老爹的作息时间,料定老爹此时已经睡下才敢抱着一个破烂的麻袋往家里赶。
可是他走到家门前一看,不对劲儿!家里的灯还亮着,并且有哗啦啦的水声!
马传香心里纳闷,像这样的夏天,父亲习惯在鱼塘里游泳了事,根本不会待在家里洗澡。他自己则习惯在水井旁边洗淋水澡。为了防止虫蛀,木澡盆早就挂在火灶上熏烤了。
可是屋里传来的洗澡声听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难道有谁趁父亲睡着了偷偷溜到家里来洗澡?马传香挠了挠头皮,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悄悄将破麻布袋放下来,小心翼翼的。
窗帘已经拉上,灯光从窗帘与窗棂之间的间隙泄漏出来,静静地扑在马传香的脚面上。马传香屏住呼吸,将眼睛凑到灯光泄漏的间隙,窥视屋里的情景。
当女人雪一般的肌肤暴露在他的眼珠底下时,他吃了一惊。
女人背对着他,正在拧一块澡巾,水从澡巾中渗出来,滴落在凝脂一般的皮肤上。她坐在他再熟悉不过的木澡盆里,头发盘在头顶,宛如一朵出水的芙蓉。木澡盆旁边放着两把椅子,一把椅子上放着衣物,一把椅子上放着香皂。
马传香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连忙缩回了头,双手抚着胸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呼出。然后,他再次将眼睛凑近那个缝隙。
这时,女人已经放下了澡巾,她拿起了香皂在身上滑动。马传香恨不得自己变成那块湿滑的香皂。
“丽丽,你洗完了吗?”突然另一个声音传来。
马传香连忙将头一缩。
女人答道:“就快了,你别进来!”
那不是兄弟马中楚的声音吗?好几年不见他了,难道他今天回来了?马传香心里一喜,前些天发现了一个古墓,刚好缺一个搬运的帮手。
可是,这个女人是谁?马中楚的女朋友?不对。这样漂亮的女人,可以选择的对象多得是,绝不会傻到要跟马中楚这样的人过日子。
屋里又传来哗啦啦的水声。马传香舔了舔嘴唇,又朝那个缝隙看去。女人已经从澡盆中站起来了,她正弯了腰去抹大腿上的水。
马传香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绽放,立即被扭曲的表情占据。
“妈呀——”马传香惊叫一声,后退不迭。眼睛几乎要从眼眶中爆裂出来。身后的破麻布袋被他绊倒,发出叮叮当当的瓷器磕碰声。
“谁?”屋里的人大声喝问道。随即,门口闪现出马中楚的身影。
马传香见躲藏已经来不及,立即转变表情,张开两只有力的胳膊向马中楚走过去:“哎呀,中楚,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怎么之前也不通知哥哥一声,好让哥哥给你准备点儿酒菜啊!”
马中楚一见马传香,也喜笑颜开,连忙走下台阶来迎接干哥。马传香的两只胳膊像螃蟹一样夹住马中楚,手在后背上用力拍打,感叹道:“几年不见啦!每年过年过节,老头儿都盼着你回来,一想你就要唱戏文。”
马中楚挣脱干哥的拥抱,颇有兴致地问道:“是吗?我刚回来就被老头儿刮了一巴掌呢。他哪里会记得我!”
马传香抓住马中楚的胳膊,一边摇晃一边说:“我哪能骗你?他唱的戏文我都记下来了。”
马中楚笑问道:“老头是怎么唱的?你倒是学着唱几句看看?不然我是不会相信他会挂念我的。”其实马中楚根本不会因为刚才的一巴掌而记恨干爹,他说这些话只是为了跟多年未见面的干哥打闹而已。
但是马传香两眉一皱,一本正经地学着父亲悲伤的样子唱了起来:“老程婴提笔泪难忍/千头万绪涌在心/十五年屈辱俱受尽/佯装笑脸对奸臣/晋国中上下的人谈论/都道我老程婴/贪图那富贵与赏金/卖友求荣害死了孤儿/是一个不义之人/谁知我舍却了亲儿性命!亲儿性命!/我的儿呀!/抚养了赵家后代根……”
马中楚打断干哥,笑道:“这哪里是唱我啊?分明是唱的《赵氏孤儿》。”
“我也这么说,”马传香两腿并拢,挡住背后的破麻布袋,“可是老头儿觉得用了你寄来的钱,你却不能回来,他就说自己是老程婴哪。”他一面说一面将马中楚朝屋内推。
走进屋里,马传香故意朝女人洗澡的房间瞅:“我说老弟,你在外这么久,有没有谈个对象带回来?”
马中楚立即腼腆起来,脸上含着笑,搓着手不说话。
这时,女人提着木澡盆走到了门口。可能是因为热气的熏蒸,女人的脸显出潮红。头发湿湿的,随意搭在肩上。女人打算洗完澡就睡觉,所以衣服穿得简单而单薄,玲珑的曲线在衣服下遮掩不住,平添了许多诱惑。
马传香胸口已经突突地跳起来。他咽下一口口水,假装平静道:“老弟,我还不知道你屋里藏着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