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杰夫里·迪弗 本章:第四十章

    膀大、膘肥的斯坦利·曼克维茨坐在密尔沃基闹市区的一个小餐馆里,出神地看着玻璃杯上自己的影子,午后灰蒙蒙的光线照在酒杯上,反光显得很刺眼。这天是五月一日,但这天气却像是从三月里借来的一样。

    在曼克维茨的生活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国际劳动节,这还是在19世纪80年代末根据全世界的劳工运动而选定的日子,以纪念普通的工人。选择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纪念在干草市场屠杀事件中死亡的烈士。那一事件发生在1886年的芝加哥,警察和工人都有伤亡,随后在产业和劳动工会联合会的推动下,人们举行了一系列的集会,呼吁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国际劳动节对曼克维茨来说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尊重劳动人民——他自己就曾经是其中的一分子,而现在他全心全意地作为他们的代表,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他们在世界各地的兄弟姐妹们。

    其二,这个日子就像是一部新约全书,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为了更加美好的未来,有的时候不得已做出点牺牲是必要的。

    他的办公桌上有一条引言:那是因干草市场屠杀事件而被判绞刑的几个人中的一个——奥古斯都·史佩斯的临终遗言(很多学者都认为,他就跟其他所有的被告一样,很可能是无罪的)。史佩斯说,“总有一天,我们的沉默将会比今天被你们扼杀的呐喊声更加有力。”

    牺牲……

    曼克维茨的思绪此刻沉浸在这个重大的日子里,眼睛凝视着酒杯上自己的影子,他倒不是在看他那肥圆的、偶尔也让他很苦恼的身材,而是在看他的一脸倦容。他这也是从他的姿态上推断出来的,因为他看不清脸上的五官,只能看出个大概的轮廓。

    他咬了口总会三明治,注意到里面放的是美国奶酪,而不是他要的瑞士奶酪。卷心菜丝里蛋黄酱也放得太多。他们总是这样。我干吗非在这儿吃,操?

    那个长得像霍比特人的警探最近找不着人了,曼克维茨对詹姆斯·杰森斯巧妙地用了一个双关语,他其实想说的是那人“找不见魂了”。

    爱玛·菲尔德曼一死,这日子转眼就变成了一场噩梦。他被“请”到了联邦调查局和州检察官的办公室里。他是和律师一块儿去的,回答了一些问题,另有一些问题则不予回答,他们离开时除了得到了一声冷冷的再见,别无其他。他的律师是读不出这里面的含义的。

    后来他听说那个叫菲尔德曼的女士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正在考虑以不法致死——还有他们所蒙受的经济损失来起诉他。他的律师告诉他这他妈的是扯淡,因为原告对于那件事的起诉缘由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添乱……

    曼克维茨没好气地说,“也许在我看来也是他妈的扯淡,因为没有人能证明是我杀了她。”

    “对,那是当然,斯坦。那是不言而喻的。”

    不言而喻。

    他从咬了一半的三明治上抬起头,看见詹姆斯·杰森斯过来了。这个瘦小的男人坐了下来。女侍应生走上前去,他要了一瓶健怡可乐。

    “你不吃东西,”曼克维茨说。

    “不一定。”

    这是什么意思?曼克维茨心里在琢磨。

    “我了解到了一些新的情况。”

    “接着说。”

    “首先,我给那个警长打了个电话,汤姆·戴尔。对了,我是以菲尔德曼夫妇的朋友——那个伤心的朋友的身份打这个电话的。阿里·帕斯克尔。我给他施加了点压力:你们怎么还没有抓住凶手呢?如此这般说了一通。”

    “很好。”

    “我确信他以为我就是我自称的那个人。”

    “他对这个案子说了些什么?”

    杰森斯眨了眨眼睛。“这个,没有。不过他也不会说。我也是刚刚才弄明白,他并没有对我跑去那里的事产生怀疑。我正通过其他的渠道在查这个案子。”

    曼克维茨点了点头,他对此人的判断力深信不疑。“我们的那位女朋友情况怎么样啊?”

    这是指那个警官,克里斯丁·布琳·麦肯齐。自从四月十七和十八日的事情发生之后,杰森斯就一直在注意着是谁在调查菲尔德曼夫妇被杀的事。原来是FBI的那个鸡巴特工班多,还有几个密尔沃基的警察,但真正推着案子往前走的就是这个小城女人。

    “她是绝不会罢手的。她就像是只斗牛犬,一直在为这事奔跑着。”

    曼克维茨并不觉得斗牛犬有多爱奔跑,但也没说什么。

    “她比联邦调查局和密尔沃基警察局那些人加起来都要能干。”

    “我表示怀疑。”

    “这么说吧,她工作起来比那些人都卖力。凶杀案发生之后,她四赴密尔沃基,跟进线索。”

    “她有权限吗?”

    “我觉得这倒是一个谁都不关心的问题。那与他妈的肯尼沙郡人关心的事无关。也与那个死掉的律师无关。”

    “我怎么会卷到这锅杂烩里来了?”

    身材瘦小的詹姆斯·杰森斯答不上来这个问题,也不该答得上来,这位工会大佬暗自思忖。再说,这答案也是明摆着的:因为我认为那些工作努力的移民就应该被允许进入这个国家,去取代那些懒汉。

    哦,还因为我在公开场合下说了这些话。

    “这么说,麦肯齐女士不把这事查到底是不会罢手的了。”

    “她是不会罢手,”杰森斯应道。

    “她是想借此扬名?”

    他的这位手下皱着眉头,想了想。“这并不是说她只是想在她的枪上多划一道痕或是升个什么职。”

    “那她是什么目的呀?”

    “把坏人绳之以法。”

    杰森斯又一次向曼克维茨提起四月的那个晚上,在森林里——就是这个手无寸铁的布琳·麦肯齐,在一个悬崖的顶上,把石头和原木砸向那两个追她的人,而那两个人用来回击的则是霰弹枪和自动手枪。只是在遭到杰森斯的大毒蛇步枪的袭击时,才退去了。

    曼克维茨明白无误地知道他不会喜欢这位麦肯齐警官。但他也不得不敬她三分。

    “她究竟发现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去过那个湖边、西街、布鲁林旅馆,到过麦迪逊,一直到科诺莎。还去了明尼阿波利斯一天。她一直没有罢手。”

    这只奔跑的斗牛犬。

    “还有什么招我能用得上的吗?无论是什么?”

    他说什么都是靠记忆——他似乎从不需要记笔记——杰森斯说,“倒是有那么一招。”

    “说。”

    “她有一个秘密。”

    “说来听听。”

    “好的,六七年前,她与她第一任丈夫还没离婚。那人是州警,受过勋,是个挺有名气的家伙。火气也挺大。过去打过她。”

    “什么鸡巴东西,打女人。”

    “嗯,结果挨了一枪。”

    “挨了一枪?”

    “在他们家的厨房里。后来查过,是枪走火。是一个不幸的意外。”

    “行了。这里面有什么名堂?”

    “那压根儿就不是一个意外。那一枪不是无意的。这里面打了埋伏。可能一直牵扯到了麦迪逊。”

    “这种事一旦见光,这打埋伏的人会丢掉工作的吧?”

    “丢工作事小,很可能还会进监狱。”

    “这只是个谣传吧?”

    杰森斯打开公文包,拿出了一个软面文件夹。“证据。”

    此人其貌不扬,但却无所不能。

    “但愿它能起点作用。”

    曼克维茨打开文件夹。他看了看,一边眉毛扬了扬。“我觉得这很有用。”他抬起头,真诚地说了声,“多谢。哦。对了,劳动节快乐。”

    他喜欢这座城市。

    至少把这里当作一个临时的家,他很喜欢。

    绿湾的地势比蒙戴克湖周围的那个州立公园要平坦得多,风景就不如那了,但海湾本身还是挺诗意的,还有狐狸河也挺好看的,这好看主要表现在其硬朗的工业化路线上,这对于泰瑞·哈特来说,永远都有吸引力。他父亲曾在这儿的一家钢厂里的工资科工作。孩提时代,他常常跟着父亲去钢厂玩。每当他戴上安全帽在地板上到处走动时,他就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激动,那地板上散发着烟、煤、铁水和橡胶的臭味。

    他租了间房子,不是很大,在一条用数字编号的街道上,也就是工人阶级住的地方。但房子的功能齐全,而且便宜。他现在的最大问题是他烦了。

    等待时机对于哈特来说从来都不是一件开心的事,但等待时机又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事。别无选择,一点选择都没有。

    如果他烦极了,他就开车去森林保护区兜兜风,在那里他会找到惬意,尤其是因为到那里他会经过湖景路——跟蒙戴克湖畔的那条私家路同名。他会去散散步,有时只是坐在车里工作。哈特有好几个预付费手机,可以联络未来要做的活。

    今天,实际上,他只是要完成一次这样的散步,他注意到在一个空地上有一根五月柱被立了起来。孩子们转着圈跑着,把柱子装饰得就像是理发店的旋转彩柱。然后,他们就坐下来吃野餐。一辆学校的大巴停在附近,一片青绿之中就这么一点黄色。

    哈特返回出租屋,先开着车在街区里转了转,以防万一,然后才进去。他查了一下信息,用一个新的预付费手机打了几个电话。接着他走进车库,那里有他建起来的一个小木工车间,很小,因为建在一个住宅里。他在做一件自己设计的活。每天做一两个小时。现在他一天都快要做到四个小时了。只有与木头打交道才能让他放松下来。

    他一边用手工打着砂纸,一边回想起在森林里的那个夜晚,回想起那些树——有橡树、桉树、枫树、胡桃树,都是硬木,都是他的木工活用得上的材料。他买回来的这块平整光滑、剪裁精确、棱角分明的木材,原先是一棵参天大树,直插云霄,足有一百多英尺高。一方面他会因为这些树都被砍了而觉得不快。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这木头很荣幸,因为他把它转化成了另一种东西,一种可以被欣赏的东西。

    他此刻打量着他正在做的这件木工活:一个镶花木盒。他对他所做的活感到很满意。这可能会是送给某人的礼品。但他现在还没想好要送给谁。

    当晚八点,他开车去绿湾市中心,来到一个昏暗的木屋酒吧,这儿的香辣肉酱做得不错,要了一碗,又来了一杯啤酒,在吧台前坐下。他喝完了一杯啤酒后,又要了一杯,然后走到后屋,那儿正在播放篮球比赛。他一边看着比赛,一边喝着啤酒。这是一场西海岸的球赛,时间已经很晚了。不久,其他的客人都看了看表,然后就起身回家了。比分现在是92:60,下半场已经打了半天了,无论中场休息之前还抱有什么希望,看现在的情形都已经没指望了。

    管它呢,不就是一场比赛嘛。何况又不是绿湾包装工队。

    他瞥了一眼墙壁。上面挂满了昔日威斯康辛州啤酒厂的旧招贴,他想应该都是些知名的牌子,尽管他从来没有听说过。像“面包加啤酒”、“海勒曼”、“狐狸头”。一头长着獠牙的野猪正从一个爱尔兰啤酒的徽标中瞪着他。有张照片上是一个电视屏幕,上面有两个女人正看着外面的观众。下面有行手写体的字:嗨,你好——拉芙妮与雪莉。

    哈特见女侍应走过,便叫结账。女孩礼貌而又冷淡,一个星期前他们第一次相见,但话不投机,从那以后她就不再跟他调情了。在这样的酒吧里,有那么一次就足够了。他付了钱,离开,把车朝不远处的另一个酒吧开去,那是在百老汇区。他从车里走出来,走到附近小巷的暗处。

    凌晨一点的时候,一个男人从这个酒吧里走出来。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哈特每天晚上就这么盯着。他走过去,一把揪住那人,用枪顶住他的后背,把他拖进了巷子。

    弗莱迪·兰卡斯特过了十五秒钟才明白过来,哈特和蜜雪儿·开普勒虽然同样危险,但这来自哈特的威胁要严重得多。哈特的威胁咄咄逼人,而蜜雪儿的威胁却毕竟不是近在眼前。他把蜜雪儿的事情全都告诉了哈特。

    哈特朝巷子外面瞥了一眼,随后一声沉闷的枪声响起,他又返回到了车里。

    他开车回家,心里在想着下面几步的行动。弗莱迪说,他和戈登·波茨都不知道蜜雪儿住在什么地方,哈特相信他说的是实话,但弗莱迪也吐出了足够多的信息,哈特知道该怎么去找她了。

    这件事他很快就会去做。

    但他现在要做的是过去几个星期一直都念念不忘的一件事。他打了个哈欠,心想至少可以睡个好觉了。他无需过早地行动。威斯康辛州的洪堡,不过才三个小时的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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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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