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刘真 本章:第十二章

    2014年11月13日。多云。

    楚原市刑警支队。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所以叫做“快”乐,而心情沉重时,日子就过得缓慢,度日如年。在煎熬中过了一个星期,流浪汉遇害的案子仍毫无进展。沈恕只能继续给各派出所的刑侦所长施压,督促他们密切关注辖区内流浪汉的去向,一旦有人失踪,必须马上汇报。

    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和支持沈恕。毕竟流浪汉是弱势群体,极少有人关注,他们是生是死,对百姓的生活、城市的脚步几乎没有影响。而楚原市刑警支队的警力短缺、经费紧张,沈恕却从有限的资源中分出一部分到这起没有尸体、没有报案人、没有苦主的所谓系列谋杀案中,难免会惹人非议。

    我、二亮和可欣都为沈恕面对的困境着急,可是却帮不上他,只能加倍留心,在生活和工作中时刻寻找关于这起案件的蛛丝马迹。

    我还记着沈恕在案情分析会上提到的破窗效应,就找机会给省公安厅负责采集资料的余晨晨打了电话,问她手头有没有论证破窗效应方面的图书。

    余晨晨挺认真负责,一只手持话筒,一只手拿着鼠标在电脑上搜索图书库,很快就告诉我说:“有两本相关图书,都是外国人写的,一本是托马斯·杰佛罗的,一本是詹姆斯·威尔逊的,书名就叫,你要哪本?”

    我说:“后面那个叫詹姆斯·什么逊的,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就他吧。等等,他叫什么名字,你再重复一遍。”

    余晨晨一字一顿地读了一遍:“是——詹姆斯·威尔逊,怎么啦?”

    我有些发愣,这名字以前在哪里听过,一时却想不起来,肯定不是听沈恕说的,可我心中为什么有种隐隐的不安?

    我半晌没说话,余晨晨在电话那头不明所以地问道:“你怎么啦?这本书还要不要借?”

    她话音未落,我脑海里电光石火般闪过一个人的脸,我浑身一震,从头到脚都燥热不堪,一阵又一阵地冒冷汗。

    “你干吗呢?打电话时专心点行不行?”余晨晨明显不耐烦了。

    “回头再说。”我顾不上照顾她的感受,匆匆说了一句后,就把话筒用力拍回座机上,拔腿就往沈恕的办公室跑去。

    沈恕正和二亮一起埋头研究什么,见我气喘吁吁地跑进来,二亮愣眉愣眼地问:“咋了?想见我的心情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说:“你臭美吧,下辈子也轮不到你。沈队,关于流浪汉遇害的那起案子,我有个重要嫌疑人向你汇报。”

    沈恕的眼里立刻绽放出光彩,说:“你怀疑什么人?”他和我合作时间较长,彼此之间有默契,一听我的语气,就知道我有相当大的把握。

    我随手把身后的门带上,走近几步说:“这个嫌疑人是青年男性,生活层次不高,和流浪汉群体有交集,他有一辆脚踏三轮车,所有特征都符合我们之前对凶手的分析。而他之所以会引起我的怀疑,是由于几天前他向我提起过詹姆斯·威尔逊的名字,而詹姆斯·威尔逊正是一书的作者。”

    沈恕的眉头锁紧了几秒钟,旋即又舒展开,说:“你说的嫌疑人是张丰乙?”

    “原来你早已经想到了。”我的得意中带着些许失望。

    沈恕忙说:“我刚刚听你说起后才想到的。你几天前复查马三失踪现场,有机会见到张丰乙,他符合你列举的那些特征,而且又喜欢在谈话中使用警方术语,那么向你提起詹姆斯·威尔逊的多半就是他。是这起流浪汉失踪案让我们同时关注到这个名字。这绝不是巧合,破窗理论的创立者的名字早就深深印在张丰乙的脑海里,所以他才会脱口而出。淑心,这起案子如果因此破了,你的功劳最大。”沈恕说到最后,罕见地提高了音量,难掩内心的兴奋和激动。

    我十四岁时全家搬到公安厅的家属楼,之后就没有再和张丰乙联系过,直到三年前才在街头偶然重逢。对于张丰乙在此期间的生活经历,我一无所知。

    侦查员的外围调查表明,张丰乙高中毕业后,曾连续两年报考警校,都因身体原因落榜,第三年警校拒绝了他的报名。这对他的打击很大,他曾一度消沉,很长时间后才重新振作起来,支摊做起了小买卖。

    张丰乙的父母健在,但已经和他断绝了关系,多年不往来。张丰乙的经济条件不好,独自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平房里,性格有些孤僻,从不和邻居们搭话。他一直没有成家,直到五年前不知从哪里领回来一个弱智的女人,两人搭伙过起了日子。那女人除去疯疯傻傻这个缺点,倒也生得眉清目秀、身段窈窕,张丰乙很疼爱她。谁知道好景不长,两人搭伙不到半年,那女人就失踪了,据说被一个流浪汉勾引去了外地。这件事算是张丰乙人生中遭遇的第二个重大打击。

    我清楚地记得沈恕听过对张丰乙的外围调查结果后,右手掌用力一拍座椅扶手,脸上的表情欣慰而笃定,说:“立即传唤张丰乙,并申请对他的住宅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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