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大卫·戈登 本章:第三十七章

    回到家,公寓空无一人。克莱尔的母亲在去棕榈泉和欧洲购物的间隙短暂停留纽约,克莱尔必须去见她,维持“家族束缚”。于是我去主大道的北京烤鸭店排队,轮到我的时候用手势和窗口的店员交流。蒙着蒸汽的玻璃里,一个戴着厨师帽的男人将金黄色的烤鸭放在砧板上,用切肉刀剁成闪闪发亮的碎块。另一个人把碎肉塞进面<kbd></kbd>饼的开口,加上黄瓜和大葱,涂上一抹黄酱。我在单身食客的长桌前坐下,对面的中年男人身穿油漆点点的连体工作服,旁边的年轻女人身穿医院工作服和雨衣,我们盯着彼此之间的空位咀嚼。说话的人都只说中文。语言不通真是让我松了一口气。

    吃过饭我回到家,浏览电子邮件、普通邮件、语音邮件和《纽约时报》。我冲个澡,剪指甲,用棉签掏耳朵。我再也控制不住好奇心,于是打开互联网。我像蜘蛛似的守在网络一角,默默观察血族t3。这算是赛博跟踪还是只是赛博潜水?藏起来等待一个女人——不,仅仅只是一个化名,一个也许是也许不是特蕾莎·特雷奥的小光点,我在自己面前感到羞愧。这是新的下限,不但变态而且可怜。变怜!

    血族t3:嘿……

    猩红1:嗨。

    血族t3:最近可好?

    猩红1:挺好。你呢?

    血族t3:挺好。我还是不敢相信,我居然真的在和你聊天,西碧莱恩!

    猩红1:我也是。我是说,我也不敢相信。

    血族t3:你不敢相信你在和我聊天?

    猩红1:我指的是我通常不和粉丝聊天,并没有特别在说你。

    血族t3:但我是你的粉丝啊。lol。猩红1:lol?棒棒糖?

    血族t3:不,那是“大笑出声”的意思!抱歉。

    猩红1:我更抱歉。实在不习惯打字聊天。

    血族t3:我……lol。

    猩红1:好吧,哈。

    血族t3:允许我提个问题吗?上次我说的话,对你来说奇怪吗?

    猩红1:不……什么话?

    血族t3:关于你的小说。

    猩红1:对。

    血族t3:我就是感觉,读你的书,我总在想她怎么知道我的感受?

    猩红1:直觉而已。

    血族t3:哈哈。但你真的不觉得这很奇怪?

    猩红1:呃,书是我写的,所以我猜我大概是个怪人吧。

    血族t3:那好,我也是。

    猩红1:lol。

    血族t3:要是我建议咱们见个面,你会不会感觉太快了点?如果是,那恕我唐突了。

    猩红1:不,并不会,我也愿意。但新书刚出来,我经常四处跑,你明白的……

    血族t3:哦,所以你出去了?

    猩红1:对。

    血族t3:我不知道你也参加读书会或签售会之类的。据说你是个隐士。

    血族t3:你还在吗?

    猩红1:在,对不起。哈,被你识破了。我忘了你知道得很多。确实如此。我不知道我会不会说自己是隐士,但我很少见人和出门。不过我最近确实不在,为了躲一躲。

    血族t3:抱歉,我说错话了。

    猩红1:不,没关系。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克服这个问题,咱们可以见个面。

    血族t3:希望如此。但我能理解。我们还能这么聊天吗?

    猩红1:当然可以,我很乐意。

    血族t3:那好。

    血族t3:嘿!

    猩红1:什么?

    血族t3:你不一定在乎,但你也许想看看这个。晚安!

    她发给我一个链接,然后迅速下线,她的小光点熄灭了。我点击链接,打开一个吸血鬼爱好者扎堆讨论吸血鬼事务的冷门网站。这儿有我新书的一则评论,发帖者叫血族t3:

    《猩红夜雾》是西碧莱恩到目前为止最伟大的作品。情节围绕从邪恶的夏鲁斯·冯·法伯格·圣杰迈恩男爵手上夺回密特拉圣剑展开,相当惊险刺激,但故事的真正核心是萨莎的挣扎,一方面是她对亚拉姆和艾薇(她的双性恋血族情人)的欲望,她和他们有狂野而色欲横流的激情关系,另一方面是她对杰克·希尔佛日益增长的好感,杰克·希尔佛是战地摄影记者/时尚摄影师和吸血鬼猎人,她对他有更加深切和成熟的爱意。艾薇在一夜风流之后试图转化杰克,事态因此变得更加复杂。杰克拒绝了,反而想砍掉艾薇的头颅。艾薇从此由衷地憎恶杰克。复杂的三角/四角/不等边四角(?)恋情反映了萨莎的二元性。她一半是吸血鬼,另一半是人类,永远挣扎于这两者之间。这不是一场黑白分明的善恶斗争,正如亚拉姆对萨莎解释的话:

    “吸血鬼与虎狼没有区别。只有人类会因为憎恶、偏见、贪婪和欲望展开杀戮。狮子不可能搞种族屠杀和黑帮私刑,吸血鬼也一样。人类自认位于食物链顶层,故而陷入自满,因此会在疯狂中互相敌对。要是没有吸血鬼去精选人类的种群,就像猎豹对瞪羚那样,人类大概早就在战争和瘟疫的折磨之下灭绝了。”

    特蕾莎——应该就是特蕾莎——继续阐述这些主题和表达出的象征意义。对我来说是多么新鲜,书评所评论的书看起来相当不赖,但作者另有其人——比方说,她这样的一个人。读着她有关我文字的文字,我情绪高涨,几近惊恐或眩晕。我感到自己逐渐膨胀,成了什么天才。我同样确定的是,我迟早会被揭穿是个毫无天赋的假货。我就像气球,装了一肚子热空气,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害怕自己会爆炸。这难道不是每一个码字工的终极梦想吗?被爱,但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作品的完美。只是我厌恶我的作品。我一页一页挤出那些狗屁,像切大红肠似的切片装盘,我蔑视我写出的东西,也很难不蔑视这种货色的读者——除非他们对我的看法是正确的,而我错得离谱。

    我们为什么阅读?刚开始身为儿童的我们,为什么会喜爱我们喜爱的书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我认为书籍就像旅行,将你送入冒险历程,送入感觉仿佛属于自己的梦境。但对少数人来说,书籍也是逃避,送你离开无聊、不快和孤独,离开我们无法忍受的场所和角色。我阅读的时候,书上的文字代替了我脑海里的声音,我有那么一小会儿可以不再是我自己,至少可以不那么痛苦地意识到我就是我。这些人是真正的读者,是疯狂的读者,爱书如同瘾君子吸毒,如同一个人爱他所爱的对象:无法用理性解释。

    讽刺的是,这种阅读超越了所有判断。他不会带着客观标准读书,而是带着感情读书。(我说“讽刺”是因为这些沉溺于书籍的读者会成为学者、评论家和编辑——换言之:书呆子——同时又保有各自的秘密恶习。)类型小说的读者——吸血鬼粉丝、科幻宅男、推理迷——就像出现返祖现象的生物,血统纯正但不合时宜。他们读书像孩童,痴迷而认真,像少年,绝望而勇敢。他们读书是因为必须要读。

    当然,还有一种符合这种描述的读者:色情文学爱好者。他(或她)就像囚犯,受困于肉身和不肯通融的世界,永远无法满足欲望那难以实现的要求。为了寻找极乐,他们遁入文字的世界,文字能带他们去任何地方,触碰任何人,而且永无止境。对于深夜时分的孤独灵魂,什么样的情诗、宣言和高等艺术都比不上最低俗、最笨拙的几段龌龊文字。

    我们不就是为此写作的吗?(我们作家,最最差劲的读者。)为了送出我们的秘密信息,传达给我们永远不可能认识的陌生人。为了改头换面去接触其他人,那些将他们的面容藏在我们书里的人。我们难道不是为了他们写作吗?为了特蕾莎·特雷奥?为了达利安·克雷?

    后来经过厨房的时候,我看见手机在厨台上发亮。我刚才沉浸在网聊的世界里,没有听见手机的微弱呻吟。达妮发来短信:“谢谢你那晚来看我!要是不愿意就别写那本书。我能理解。想聊天的话,打给我。”

    我没有打给她。时间已晚。


如果您喜欢,请把《二流小说家》,方便以后阅读二流小说家第三十七章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二流小说家第三十七章并对二流小说家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