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国门打开不久,那时洋烟还很罕见,有一包健牌、万宝路、三五在同事、朋友中散发一下,身价就不一样。但到了90年代,洋烟已在市井烟摊上公开露面。
面对大陆2亿烟民的大市场,国外烟草商岂能不垂涎欲滴!他们抢占中国烟草市场的决心和勇气,手段和方式大有无可抵挡的气势。国内的走私分子与之相呼应,一拍即合。于是烟潮滚滚而来,洋烟铺天盖地。据一份权威资料统计,席卷中国市场的洋烟,通过正当渠道进来的不足1%。这就是说99%的市场上的洋烟是走私进口的!
举报赖昌星集团走私的材料称,洋烟是赖昌星走私的重点商品之一。从1995年开始的4年里,赖昌星走私进口香烟赚取的利润超过25个亿。据为远华集团专门记走私收入账的会计提供的数字:1995年香烟销售收入34亿元,1996年高达48亿元,1997年为41亿元,1998年还有25亿元,1999年3月至5月最后一批烟仅进口值就达11亿元。共计赖昌星集团走私香烟国内销售总值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从海关、外代、船代、理货各环节先后调取的香烟进出口单证资料、电脑数据统计出来的数字显示,从1996年至1998年的3年间,厦门口岸以转口贸易方式进口的香烟就达300多万箱,以国内市场销售价测估,价值120亿元人民币。
面对如此巨量的香烟走私,专案组领导把查缉香烟走私当作重案布置给海关的这支先锋部队来查办了。
1999年9月7日,查私组抽调13位办案人员成立了“香烟走私取证小组”(简称“香烟”组)。
1999年9月25日,“4·20”专案组对赖昌星走私集团的“据点”红楼实施查抄,在503室赖昌星之妻曾明娜的保险柜中,搜出一份走私香烟的重要书证,即记载有1999年3月至5月间,“苏昌”轮等13个航次进口29万箱香烟的发烟报告。
专案组领导对此极为震怒。因为从时间上判断,走私活动延续至1999年的6、7月间。其时,专案组正初次到厦门。赖昌星的走私活动猖狂如此,实在是对国家权力的挑战。初步认定,其走私方式为伪报品名进口。此时,侦捕组在调查海鑫堆场问题时,发现大量香烟走私线索。为此,专案组领导于10月14日决定抽出6个办案人员专门侦查此案,与侦查假转口香烟走私的办案人员同属香烟组。
其时,香烟组成立之初,大家对如何侦破此案都心中无数。在前10天出击博坦油库时,发现“新大地”不但走私油品,还走私香烟;9月初突审“新大地”总经理王燕棣时,获取了有关香烟走私的重要材料。
1995年5月至10月间,王燕棣以华东实业总公司(军队企业)贸易二部副经理的身份,借用分设在厦门象屿保税区内“华东实业象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赖昌星远华公司代理香烟转口贸易业务,半年内走私香烟10余万箱。赖昌星付“代理费”70万元。后因北京外经贸部来厦门专门调查香烟转口贸易是否真正出口,惊动了赖昌星,遂决定停止使用“华东象屿公司”这块招牌。
受赖昌星指使,王燕棣又拉了一家军队企业,于1996年3月成立“象屿新中原有限公司”。这块招牌用到1996年9月,走私香烟3万余箱。后因装运以“新中原公司”的名义进口香烟的船只“闽台二号”被深圳海关查扣,停止“代理”业务。被扣的这只船,在王燕棣受赖昌星指使到厦门海关“补办”了手续,并且在赖动用北京的关系后很快被放掉了。王燕棣得代理费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