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东方”卖权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海韵 本章:第24节 “东方”卖权

    以东方公司名义走私的成品油数量达百万吨以上,举报信列举赖昌星走私网络中的重要人物中,就有东方公司总经理曹星海,且明确指出赖昌星利用东方公司的保税库走私成品油。但是,8月20日专案组来到东方公司,一天下来工作收获是5个小组中最小的。

    该公司已基本停止营运,办案人员找到副总赵晓辉和一个财务。1997至1998年的财务账册不知下落。东方有两个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各有自己的账册。初步翻阅发现,同安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但负责人不知去向。

    对负责保税业务的副总赵晓辉实行海关24小时留置。赵交待的最重要内容是公司将同安保税库、刘王店的保税油库及两库的大保税手册以1000万元的代价出租给赖昌星使用。从1995年起,公司也做过油品生意,但总数加起来不超过3万吨。那100万吨的成品油是谁做的呢?赵推说只有总经理曹星海清楚,而且保税公司经理是马金森,具体的事只有马明白。

    东方公司的业务员提供了不少有用情况,其中有在同安海关以假转口报关进行核销、东方公司进口彩色显像管、原油、钢材等物品核销不了,由远华摆平等问题。

    报关员连惠山是个重要人物,被海关留置。

    曹星海在莆田被侦查人员拿获归案。

    几个重要嫌疑人先后归案后,赖昌星利用东方名义走私的问题很快被查清。

    1988年,东方科技发展公司更名为厦门东方发展公司,全民所有制,曹星海一直是法人代表。1995年东方公司以保税手续进口9000余只彩色显像管和1万多吨成品油。1995年底海关催核,还有半数以上数量核销不了。保税油库经理李宝民找赖昌星帮忙核销,赖昌星开价300万。曹星海与公司人员核算一下,彩管与成品油未核部分要补交税款600万元左右,支付赖昌星300万元的核销费用可节省下来300万元。于是曹拍板成交。曹与赖第一次交易做成,双方收获。

    1996年初,李宝民牵线搭桥,曹与赖互请饭局,熟悉起来。其实,赖早有自己的打算。到1996年3月,同安海关办事处主任谢东风打电话约曹星海到远华会面。赖昌星、侯小虎赴会,东方公司曹带了马金森,谢是中介,一共5人。

    谢东风像是会议主持人,又像是说客,他首先开场,远华希望能与东方合作。远华实力很强,并且在各方面都有很过硬的关系。东方与远华合作将获益不浅。

    曹:“如何合作?”

    赖:“你公司同安的保税库和刘王店的保税油库一年赢利能有多少?”

    曹:“年收入光靠仓储收费约500万元;如果自己再做一点,收入会更大一些!”

    赖:“远华付你1000万元一年,租用你两个库,如何?”

    曹怦然心动。东方公司领导与财务测算后,觉得划算。曹星海定下同意与远华合作,打电话告诉谢东风,建议签个合同,并告知东方公司负责此事的是保税公司经理马金森和同安分公司经理郭振钦。谢东风说:赖昌星从来一言九鼎,人很义气,无需合同约束。谈妥后,两个保税库的两本大保税手册也就归远华使用起来。

    1996年4月、12月,曹因公司资金紧张,主动向赖要了350万元,划在保税公司账上200万元,直接划到东方欠款客户账上150万元。春节前,赖昌星又主动给了100万元现金,由赵晓辉开车亲自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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