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将尽》——斯卡德死亡曲线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诺 本章:《繁花将尽》——斯卡德死亡曲线

    “九一一”之后,马修·斯卡德和伊莲·马岱依然住他们原来的14F大厦公寓没有离开亦无恙,但伊莲·马岱似乎多了个悲伤的习惯,她会从视野良好的窗子怔怔往外看,看向原来双子星大楼的所在,当然,如今只剩透明空茫的天际,像李白诗的结尾。

    某种生途悠悠之感。

    在福尔摩斯小说中,一般总误以为是长篇的《巴斯克威尔猎犬》,但其实出自短篇的《银斑驹》,福尔摩斯提出了一个有趣而且充满文学隐喻力量的询问——奇妙的,不是深夜里为什么狗吠,而是狗为什么不吠?

    深夜狗吠,是“加法”的推理线索,寻常的现场多了某种不寻常的东西,一具触目惊心的尸体,一把染血的刀子,一排脚印,一根烟蒂,一小团纸,以及愈来愈热门的,一些我们正常眼睛看不见的东西,指纹,尸体里的精液,洗刷掉的血迹,某物沾着的人体细胞组织云云。这个多出来的不寻常之物,仿佛是个迫切的邀请,或甚至是挑衅,命令我们提出解释,尤其是合于逻辑的乃至于科学的信而有征解释。

    而应该吠叫却缄默的狗,却是“减法”的推理线索,是应该有的东西少掉了、凭空消失了,这个空白,逻辑推理依然有用,但实证式的科学却再没用武之地了,再精巧再进步的仪器却没办法“显现”不存在的对象。小说中第一代的老约瑟·阿加底奥做过这个英勇但徒劳的努力,在吉普赛先知梅尔魁德斯为他带来外面世界的照相机后,演练好几天,老约瑟如机枪扫射般在屋子里四下乱拍,包括床底下、柜子角落云云,想像笛卡尔、斯宾诺莎般证明上帝的存在,老约瑟相信,如果上帝真的存在,迟早总会让他不小心拍到一张的。

    推理世界的游戏主要是加法的线索,但如今正常人生的游戏却总是减法的,尤其是死亡一事。

    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现实人生缺乏新鲜的、多出来的东西,倒可能应该讲,是这些东西太多、太频繁而且太稠密了,以至于整个来说反而变得再“寻常”不过了,无法形成焦点,唤不起我们厚此薄彼的关怀并促成思考。这在现代的城居生活中尤其如此,我们每天每时,穿梭过一堆没见过面的人,掠过一堆不识的事物,却如同坚贞不动的信徒通过死荫幽谷般地不受诱惑行走无碍,除非它系以某种极其暴烈的、不比寻常的形式赫然逼到我们眼前来,然而,报纸和电视新闻的发明和统治却又让我们身体已先产生了这方面的抗药性,我们的生命经验不管就质就量都难以跟它抗衡,因此,即使是上班途中亲眼目睹一具车祸残破的尸体,或在你面前真的忽然耸立起一幢超过一百层的摩天大楼,某种现场的、临即的、独一无二的感官或者会暂时撼动你,但通常只能保留到晚餐后的电视新闻报道为止,或者它果然被报道并依它出现的秒数多寡被纳入新闻档案柜中安置,或者它根本上不到众声喧哗的新事物排行榜中证明它半点不重要,无须我们记挂并赋予任何关怀云云。大致上,这就是我们直接生命经验的存活样式及其时间长度,如蜉蚁,如泡沫,如什么事也没发生或者说什么事都已提前在我们脑中、心中发生过了。

    除了报纸和电视新闻,别忘了我们还有好莱坞,全球最大的预言罐头工厂,在这里,别说恐怖攻击总统暗杀此等寻常事,就连世界末日也反复以各种原因各种角度和形式演练过了,如果未来系指新鲜的东西、未曾有过的事件,那我们差不多等于提前把未来给预支殆尽了,或者更像粗鲁地让未曾清晰具体显像的底片哗啦一抽提前曝光一般。韦伯所哀叹“没有先知,没有预言,我们能仰靠谁?”如今较正确的语言应该是,“满满是先知,遍地是预言,我们能理会谁?”

    凡此,加法的线索让我们面向着未来,但未来已然掏空了;减法的线索却让我们转头检视着过去,这是我们生命还勉强拥有的东西。

    从心情来看,当人面向未来,尽管可能畏惧不安焦虑茫然,但基调上总是兴奋的;倒是转头看着过去时,尽管可能温暖眷念满是幸福,但基调却总是哀伤的。从人自身的年龄状态来说,面向未来,是年轻的当然生命特质,毕竟他拥有大把的未来时光却只有很少很少的记忆;转头过去,则是老年的心理状态,日暮途穷,留给你的有限时间只能用来打扫收拾这一路行来凌乱堆积的回忆。

    所以,欢迎到这个哀伤苍老的世界来,不管你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显示,你究竟是垂垂老矣,还是挺倒霉的其实你应该才如旭日东升。

    像珠链子把这些死亡串起来

    小说书写人劳伦斯·布洛克,今年二月国际书展将首访台北,我们就权且以这个可资纪念的日子作为一个时间断点来看一下——这位来自纽约异乡的说故事人,现年六十六岁,业已写成十六册马修·斯卡德探案小说,其间处理过的诸多死亡我们暂时先以“难以计数”笼统来说,等哪天总会有哪一位男性处女座的读者会好心为我们一一算出来的。

    之前,我们一本一本小说读,也一次一次死亡个别地谈,这是把死亡置放在横的空间之中,不让它脱离自身当下的现实情境而去,以避免死亡被我们一不小心概念化、抽象化,或更糟糕地,统计数字化,好保护每一次死亡的悲剧性,也保护它独特、彼此无法等同替换的丰饶内容和启示,这么做,从礼貌来说,是我们对每一个死亡(不管是现实人生的或小说的)理应有的尊重;从自私自利的角度来说,则是努力不让我们自己“习惯”死亡,不要我们变得麻木刚硬,成为一个满身硬壳再无感觉末梢神经的人,就像达许·汉密特《红色收获》书里那个自称是“我”的无名私家侦探社探员一般,不论好人死歹人死皆如草芥。现在,我们试着进一步把这一个一个马修·斯卡德的死亡给串起来,珠链子也似的,尽可能保留它们各自的惟一性,只是多用一道时间的纵轴为线联系起来,看看这样又会呈现什么样不同的景观、彼此辉映出什么照人的光芒、并告诉我们什么事。

    福克纳的南方家族小说这么做过,还有其他一些小说也如此,但终归来说,这是推理小说独有的基本书写样式,那就是——推理小说总是以一个(或一组)中心人物为世界的轴心,系列的一直延伸下去,我们每个人都已从自己的阅读经验中知道了,系列里的每一部小说看似连续却又其实是个个独立的完整的,你不见得非从最源头的第一本读起不可,事实上我们也常因个人兴致选择或生命偶然机缘从半途读进来。小说中某处,我们也许会看到它回忆起之前的哪一桩命案、哪一个故人或仅仅是哪一句讲过听过的话,但你知之甚详也可以,乍听乍闻也可以,你的阅读依然可以长江大河般哗啦哗啦毫无阻拦地奔流下去。

    没错,这个或松或紧的连续性必然把时间给偷偷带进来,或正确点说,把现实时间给引狼入室到非现实的小说时间来,两种异质的时间这么一撞,我们当然可以满心欢喜地希望(如签完乐透彩券者那样),这会让终极图像更丰硕、更富繁复的时间层次,甚至如物理学大加速器般撞击出前所未见的好玩新东西出来。没错,希望是存在的,没有希望我们何去何从?只是通常现实的碰撞成果没这么动人,事实上,泰半我们所看到的还蛮滑稽的,需要我们适度的隐忍才能让阅读顺利进行下去。我们举个例子好了,您看过聪明绝顶但也因而不免缺德的前辈小说家钱锺书的短篇吗?这篇让人从第一个字笑骂到最后一个字的精彩小说,写一场上流社会的吃饱撑着沙龙,时间落点是中日八年大战的山雨前夕,宾客之中,当然一定有一个自称左翼的、在场只他一个来自广大下层社会的、讲什么话题都以愤怨起头都满嘴难听话的、可又吃得比谁都多(以某种消灭阶级敌人的食物资源等同于削弱阶级敌人战力的理直气壮心思)的“年轻”人,这是自从有了社会主义、尤其自从有了屠格涅夫书中那个原型人物巴扎洛夫之后,诸如此类小说必备的堕落版和现形版。这位愤怒左翼青年,生命有一连串的奇遇,什么事都给他碰上了,比方说他在哪里干过三年码头工人,在哪座山里打过三年游击,在哪座城哪个工厂领导过三年罢工或暴动,在哪些国家浪荡过三年等等等等。钱锺书的说法是,生命的经历太多,但年纪太短,装不进去,因此每有人问到详细时间和地点时,总是含糊以对,和所有彼时在场的人全不巧擦身而过。

    系列性推理小说的中心人物亦有相同的时间烦恼,装不进去,因此,比方说埃勒里·奎因只好青春永驻,包括他的纽约探长老父和一干帮手警探也跟着活在无寒暑无四季流转、时间大神永远找不到他们的不思议之国中;伟大的波洛探长也得一再从退休、或声言自己最后一案中食言复出,而且,年纪走到这日暮一刻,时间忽然无比温柔地慢下脚步来,生命终点咫尺天涯,摸得着却始终走不到。

    这些好笑的时间景观我们通常不计较的,计较不起,一计较下去我们就快没推理书可读了。

    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当然也难免有一些诸如此类的小小时间麻烦,但大体上,这个系列最异于寻常推理小说的是,它的小说时间和现实时间是一致的、同步的,现实人生的时间对小说中的斯卡德是发生作用的,从年纪、体态体能,到他的情感和心思变化,以及最重要的,是他对死亡这个永恒之谜的感知——对一个小说书写者而言,布洛克这是放弃了小说尤其是类型小说的一大部分任意编造、扭曲、使用时间的特权,这样加诸自己的书写限制,其实是某种迎战,正面向着现实人生,包括自己的人生,以及社会诸多他者的人生。

    两道曲线的叠合

    因此,熟读斯卡德小说的人,很容易为这组小说的死亡连出一道相似的曲线来,大致上这是个山形的曲线,中央的峰顶部分是最残酷最暴烈的,大体上由开始陡然攀升,到和三书到达顶峰,到差不多一书开始柔和下来——我记得脸谱出版公司彼时的推理线主编,编到那部开货车、用钢琴弦杀人分尸、“你上了货车就不再是人,只是一堆器官”的一书时,曾懊恼地请辞或要求调线,原因是她“快吐出来了”。

    这个曲线起伏,很奇怪反而是敏感聪慧的小说书写同业骆以军搞不清楚满心疑惑(是否也证明他还年轻,还不真的知道死亡,尽管他自己小说中亦满纸的死亡意象?),骇异于如今的斯卡德竟变得如此平和、如此“中产阶级”、甚至要自问自答他是不是老去了呢?

    乍看可以这么讲,但年轻、还野心勃勃一头栽在小说技艺世界并迷醉于表演的骆以军想不想知道更多呢?要不要也跳开当下的自我,试着用别的路径去逼近去感知死亡呢?要不要换一种理解小说的方式,小说岂只是华丽的个人专业技艺演出这一项而已,它同时是人所创造的一种最繁复的语言,包含了无尽他者的平等存在,因此可以是某种更谦虚更让书写者泯去自我的“代言”、它同时可以只是一种素朴的人生观,尤其是老年的小说,容许它不再像年轻岁月那么“爱现”,容许它慨然地砍去那些枝枝叶叶,只想尽力说出自己真正要问的最终生命难题,因此更是单纯的“言志”,不自恋不夸张不在乎人家喝不喝彩的干干净净言志呢?

    伊朗的阿飒儿在她《在德黑兰读〈洛丽塔〉》书中一再讲,小说是“民主”的,这话远比她在阿富汗艰困处境中所解释的,要深沉要普遍也更一语中的。

    斯卡德曲线的奥秘之一,我们之前提过,可以把它叠合于它所在大纽约市现实的死亡曲线之上,你会看到它们两者大致呈现亦步亦趋的有趣吻合,那个行过死荫的残酷峰顶,正是纽约最危险最罪恶(也是所谓最华丽)的索多玛蛾摩拉时代,我一位旅居纽约的老友日前犹回忆,她所认得活过那段岁月的纽约人,还真找不出两个没被抢过、伤害过、直接被枪指脑袋过的;而之后的缓坡,则同步于朱利安尼市长大治后的纽约改头换面新死亡景观,九年代后,纽约已缓缓不再是世纪首号罪恶大城了,即使在硬碰硬的客观统计数据上,它都让位于西岸的洛杉矶,也因此,昔日想干脆把纽约封闭成大型监狱,让它自作自受自生自灭的电影《纽约大逃亡》拍了续集,这回是《洛杉矶大逃亡》了。

    也就是说,斯卡德曲线,同时是现实时间的一道曲线,它忠诚地记录了纽约的死亡史实。而在纽约治安好转的时间点上,小说书写者面对了两种抉择,一是像该死的福尔摩斯般草菅人命地感叹,难不成那些罪犯都丧失想像力、都丧失活动力了吗?书写者不愿从遍在的、严酷的死亡世界出来,便只有停下自己脚步,不去理会现实时间轰轰然地向前,从此自我陶醉在已不存在的昔日丰饶岁月里,再三涂抹甚至自行编造;一是你继续跟着纽约走,尽管它不再那么刺激那么好写了,所以我们才说这是迎战。纽约分歧为二路,斯卡德曲线显示了布洛克选择正面迎向现实人生的死亡旅踪较稀之径,我个人感觉这是勇敢的,甚至很想说是比较高贵的,如果我们能够赋予价值评估的话,如果书写者的心灵是可窥探可讨论的话。只因为它有较高的“失败”风险,更容易让那些已习惯于华丽、刺激、遍在死亡的长期读者所质疑甚至抛弃,骆以军不过是此类典型中的一个而已。

    但这一次,我们试着让此斯卡德曲线转而向内,不是大纽约市的现实时间,而是斯卡德甚或是他背后藏镜人布洛克的现实生命时间,我们尝试着叠合这两者,看看它又会碰撞出什么新的,告诉我们什么?

    还有一道隐藏在身体内的曲线

    简单回忆一下。斯卡德人生的第一个巨大死亡缺口,我们晓得,是他那次流弹误杀、那个无辜小女孩之死,这带来立即而且暴烈的改变,从工作到家庭到过日子的方式(比方说酗酒、到教堂点蜡烛、丢十分之一收入到奉献箱子云云)。说真的,作为一个读者,在这个阶段我个人有一定程度的提心吊胆但没敢讲出来,因为这是小说书写的最典型心理学陷阱,多少聪明而且技艺超拔的小说名家在这种地方全应声摔下去,然后,某一套乏味而且粗糙的心理学软件包式假说(尤其是弗洛伊德那一套)便夺了书写者的位置和工作,从小说的情节到角色人物的性格及其反应,开始扭曲、僵直、并且既可预期又无道理地狂乱疯癫起来,远的不提,就讲冷硬派的开山祖师、当过私家侦探的实战派书写者汉密特,也不能幸免写过《丹恩诅咒》这样夹生的作品来,事后老汉密特令人欣慰地如此嘲笑自己:“这是一部神经兮兮的东西。”

    因此,现代主义大师纳博科夫一讲到弗洛伊德就满口精彩的讥诮,文学理论大师巴赫金则写了一大串文章正面排炮轰击,我个人觉得甚有道理而且还非常快意,也许其他时候弗洛伊德没糟到这种地步,但在文学的书写共和国里,这却是个极坏的入侵者和专制统治者,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这倒不是说,人的某些巨大心理创伤不会让人失常发疯甚至自杀云云,而是不会这么像巫术,不会在创伤的因和行为的果之间联系得如此单调、如此性急还如此幼稚(列维施特劳斯讲,巫术不是没因果,毋宁是太性急太不顾一切的因果主义者)。在这里,我们看到斯卡德没掉入这可厌的巫毒心理学陷阱之中,他的死亡意识被此偶然创伤“提前”引爆,但意义仍暧昧难明难解难言,它像身体中藏放磁石般为斯卡德吸来各式各样的死亡,不只要求破案,而且还要求解释,更让他因此成为一个死亡的收集者。

    之所以讲“提前”,是因为我个人相信而且在其他文章(比方说谈阅读的《跨过人生的折返点》一文)中再再谈过,人的死亡意识高峰,通常得到四十岁左右或稍后才真正到来,之前人太年轻、身体太好仿佛并不存在,欠缺感受死亡的生理性机制,死亡于焉只能是个抽象概念,靠脑子和它打交道,顶多掺点情感,成为某种大而化之的情调之事。一直要到人跨过自己生命的折返点了,身体开始往回走、往下坡走,开始松弛、瓦解、衰败并好像缓缓腐烂还冒出怪气味,这才真真正正是死神造访你、现身你面前的时刻,而且一时半会儿还不会走开,绕着你缠着你还冷飕飕地盯着你挣扎入睡。

    也就是说,这四十岁左右,才是人最怕死的时候,之前你怕的其实不真是死亡本身,死亡只是个跟班,甚至还是个工具或假借的符号,你怕失去的其实是比方爱情、人生前途、生命意义、他人的理解同情或其他一些更奇奇怪怪的东西而已。年轻人很少素朴地单纯地怕死,无从怕起。

    小女孩的谋杀早于斯卡德辞职成为无照酗酒的私家侦探,也就是说远在第一本书的一切一切之前,但斯卡德曲线却要迟至十年之后才陡然一变(从书本身的格局、触感、厚度乃至深度,到书写者布洛克自己写作时间的有意思延迟和节奏变化这样全面性的),而在狂暴死亡三书正式攻顶成功——冷酷点说,小女孩之死原来只是个聪明的书写设计,却在十年时间中缓缓吸取意义最终如花绽放。

    换句话说,斯卡德曲线,很明显也叠合于斯卡德个人年龄和身体的那道私密曲线,叠合于布洛克本人的私密曲线,因此,说“提前引爆”可能还不是顶正确的说法,因为其没改变这道曲线的模样和走向,它只整体性地抬高这曲线,让它在坐标上往上平移而已。

    叠合于大纽约市真实时间曲线,让斯卡德小说取得普遍的、联系于广大他者的坚实基础,而不是顾影自怜的喃喃自语,叠合于斯卡德自身、乃至于布洛克自身的真实时间曲线,则赋予了斯卡德小说质地真实的感受细节,死亡不再是身外物,是不相干的纯粹吓人用的东西,他者之死一个个融入镶嵌到“我”的身体内部里来。

    然而,人身体内这道私密死亡曲线,在高峰过后,它接下来怎么走呢?我个人以为(借助他人的经验和我的猜想),它仍会缓缓下坡、平和下来,一方面我们不大可能一直停在和死亡如此紧张、剑拔弩张的状态;另一方面,好像和死神密友般相处一段时日,我们会慢慢习惯乃至于接受它的骇人长相和如影随形,把它的遍在视为某种无奈的事实,一如我们会逐渐习惯自己身体的持续衰败,找到和它相处的方法一般。

    不知道是否是人生理心理的美好设计或甚至上帝的悲悯,人不会愈年老、愈接近死亡时愈怕死,尽管我们并未能在死亡的哲学课程中提出什么睿智的解答,终我们一生死亡仍是个谜、是个永恒难题,我们仍会被它击败并且带走。但通常我们不至于走得像个肝胆俱裂的俘虏,我们比较常走得像一对老友出发远行,旅伴长相确实并不怡人,就像伍迪·艾伦的老电影《爱与死》最后一幕,拿着镰刀的狞恶死神低头走前面,伍迪·艾伦则不失兴高采烈地依然话讲个不停,画面上是一派美丽的山色湖光。

    斯卡德是怎么解决小女孩之死的死亡难题的呢?没有,他只是单纯地“过来”了而已,形态上毋宁更接近遗忘地缓缓消化于时间中,事实上,连书写人布洛克都没意识到这问题的自然消失,在一次访谈中他坦诚连他自己都不晓得何时以及何以如此,“也许是斯卡德自己走出来了吧!”这真好不是吗?还有,昔日癌症开刀的夜行动物丹尼男孩,曾拟写了一纸死亡名单,记录他所有知道名姓却先他一步而死的人,这很明显是试图驯服死亡的做法,然而,在这本书中,丹尼男孩也抛开了这张愈写愈长的名单,仍带着美眉、准备出现固定酒吧、听着歌、喝他宛如外科手术刀般精准锐利的冷冻伏特加。

    骆以军需要奇怪斯卡德如今的慈眉善目吗?

    死亡已逐步远离他而去了,在他逐步远离生命折返点的同时;或应该讲,死亡,斯卡德一路行来所看过摸过收集过的众多死亡,已然层层叠叠地包围住他、保卫着他,再没有什么人在噩运也突如其来的,是有力量刺穿如此的防护,真正吓到他伤害到他,访旧半为鬼,从此岸的观点,我们看到了孤单、悲苦和孑然一身的凄清,但从彼岸想过来,它却是温暖而且很温柔的,乡村小路,引我回家。

    骆以军喜欢言称博尔赫斯,但八十岁已远到看不见人生折返点(而且他还瞎了)的老博尔赫斯,在为自己年轻的第一本书重写序文时,最末尾他讲的是:“那时候我喜欢黄昏、乡间和忧伤,如今我欢迎清晨、城市和平静。”

    有一种小说,或者说一些写了一辈子的了不起小说家最终会交出来的,我们姑且称之为“老年的小说”,年轻而且跟了他一辈子的读者读它,通常会骇异甚已极其不满它的平静,再没炫目的昔日技艺,再没繁花似锦的文字表演,只固执而且有些不知可以地专注于某个不大不小的话题,甚至老生常谈的常议性话题,于是我们通常说这是失败的才尽之作,并悲伤昔日英雄的年华老去——

    我所听过年轻读者最棒的反应,出自于一手评论一手小说创作的年轻学者黄锦树,他以为,一定了不起程度的小说家,到一定年纪之后,其作品其实不必执迷于好坏成败的评价,它是人生观的展现,我们应该欢迎它,有一本我们便又多了一本——黄锦树的例子告诉我们,人自身的年龄曲线仍是可部分超越的,只要你够用的,还有更重要的,对他者有足够的关怀与同情。

    试着超越自己的年龄曲线去念这些书好吗?像托尔斯泰的、像海明威的《渡河入林》,还有像开始老去的昆德拉的《无知》等等等等——

    繁花采尽,一般我们说它是悲伤的秋天季节,但喜欢逆着来的中国禅师则讲这是“体露金风”,凉爽、干净、秋水长天、云高得像压住人胸口的块叠忽然飞升而去,我们连皮肤都感觉到一种森冷的甜味和香气,是的,秋天是最好的旅行季节——当然,南半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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