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然和张旭东在他妹妹的生日宴上见面,她对这个男人的第一印象是清俊的贵公子。
两人家境相仿,年龄相仿,又同是公司的继承人,聊的话题都能接得住。
看到两人交谈甚欢,郎才女貌,引起不少人注目,一旁穿着白色礼服裙端着香槟的苏静安露出了满意的笑。
她是飞上枝头变成凤凰的野鸡,凭着一副姣好容貌和名牌大学的履历钓得了个金龟婿,没为秦家生个儿子是她永远的伤,不过好在大女儿处处优秀,也合老爷子的眼缘,老爷子是打心眼地喜欢她,否则也不会点名让她接班。
等两人结束谈话,苏静安来到秦时然跟前。
“结束后你去爷爷那儿坐坐,司机会送你过去。”
秦时然抿着唇,低垂了眉眼,听从母亲的安排。
秦时然是家族中最出色的那个孩子,这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归于苏静安的严格教育,她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从小,她的生活就被各种课程堆满,没有喘息的空间。
大家族的孩子怎么能不会乐器呢,秦时然从小就被迫学小提琴,她样样悟性高,唯有对艺术开不了窍,于是便被要求增加训练强度,学完重点课程后就被关在琴房里练琴。
秦时然是恨小提琴的,小小的她待在琴房里,不止一次想把小提琴摔碎。
不过她在太小的时候便被装进了套子里,按照被规划的模样长成,自然也做不出那些出格的事情。
等她脖子、手磨出了厚厚的茧,小提琴终于有了长进,她也在漫长的练习中爱上小提琴后,母亲却不再让她拉琴了。
一直到现在,秦时然都深刻地记得苏静安当时的表情,很是轻视地往她心爱的小提琴上一瞥。
“拿得出手就行了,咱又不是要去拉琴的,”
那时候秦时然念初二,拎着自己琴在这个她洒下无数泪水和汗水的琴房站了好久,久到橙红的夕阳一点点消褪,久到额头上的汗都冷了。
她用沉默哀悼她的小提琴,最后在暮色来临前,将小提琴轻轻放入琴盒,此后只有在当众表演前,才得以重新抚摸她的琴。
她家里人的态度都很奇怪,与其说是奇怪,不如说是傲慢。
秦时然有一个女性恋人,她爷爷也是知道的,也找人调查过沉娆的资料,得知是个家世清白,为人良善的小女生后,也没说什么。
最后就只是把这种行为当作一种无伤大雅的癖好,他把这种关系称作一种游戏,有人喜欢赛马,有人喜欢玩车,可以玩玩,但要动真格就不行。
爷爷住在古色古香的老宅里,老宅里布置的都是红木家具,沉稳肃穆,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焚香。
“爷爷。”
秦时然由阿姨引进书房,恭敬地朝正挥笔书写的鹤发老人鞠了半躬。
老人在写完一字后,才抬头看向秦时然,他将毛笔放在笔搁上,眼神依旧精明锐利的老人脸上浮了些笑意,他看秦时然的目光就像在看一副完美杰出的作品。
“嗯,也难得你大晚上的抽空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头子。”
他招呼秦时然坐下,欣然问到。
“建业家的公子怎么样啊。”
秦时然端正地坐在矮凳上,眼珠稍稍转了转,中肯地回答道,“是一个难得不浮躁的二代,各方面都很优秀,也很有见解。”
听到秦时然这般说,老人笑声爽朗。
“爷爷的眼光还是可以的,他老子当过兵,要不是家里要他回来继承家业,想来在部队里也是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的,这样的人教养出来的儿子肯定也是人中龙凤,一表人才。”
“爷爷说得极是。”
第二天宋筝送沉娆去工作室,她穿了一件黑色宽松版型的西装外套,内搭是一件真丝的吊带裙,平领的设计不漏沟,腰际还掐出了松松的褶皱,穿一双小白鞋,长发用卷发棒卷了松松的大卷,素颜涂了个偏玫瑰调的口红,一眼望去是随性的慵懒。
沉娆的衣服是宋筝给她挑的,内搭是棉麻的白衬衫,外边套一件棕色的毛衣,下身配一条黑色窄脚牛仔裤,素颜清爽乖巧,宋筝很是满意。
“残筝”位于市中心的CBD,有一整栋的独立办公楼,每一层都是不同的部门,设计部又分了好几个版块,板块下又分了好些系列。
早高峰挺堵,宋筝开车过去也就十来分钟。
“给你打个照应,让他们好好关照你。”
宋筝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沉娆却皱紧了眉,“别这样,我是去实习,去学习的。”
“好吧。”
宋筝耸耸肩,刚要搂上沉娆的腰,被她避开。
“公众场合你注意点,你是公众人物。”
沉娆颦蹙着眉头,低声呵斥的小模样叫宋筝心痒痒的,她趁沉娆不注意的时候,猛地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你!”
宋筝笑得跟偷腥的狐狸似的,见人要生闷气,于是赶忙上去哄。
宋筝这人就是”贱”得很,不仅脾性阴晴不定,还总喜欢去逗沉娆,把人弄得生气了,又觍着脸去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