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而是我们必须要有信心,然后齐心协力熬过这一关,放心吧,这么一个大活人,丢不了的,除了警察这边,私底下我也会安排人去找。”江择一安慰道。
“对啊诗爷,你不用担心了,要相信爷爷和择一的安排。”
唐诗弯了弯唇角,“谢谢你桐桐。”
布桐抓了抓头发,“其实出力最少的就是我了,你用不着谢我。”
“明星表妹,你很有自知之明嘛,你的确就是个凑热闹的。”江择一吐槽道。
布桐不服气地噘起嘴,“律师表哥,我就是谦虚一下,我敢跟你打赌,找人这种事情,我比你在行,你可别忘了,我有成百上千个粉丝群,只要我空降粉丝群发出那个男人的照片,没准就能找到线索。”
“桐桐,不可以,”唐诗出声抗议,“我不许你动用粉丝群找这样一个杀人犯,因为我不允许你跟这种人产生任何关联。”
布桐着急道,“诗爷,都什么时候了,就不要管这么多了。”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唐诗坚持道,“反正你的粉丝群资料都在我手里,没有我的同意你联系不了,人可以慢慢找,但你绝对不能插手这件事。”
“可是……”
江择一打断了她的话,“布桐,这件事听诗爷的,她这么做也是想保护你。”
布桐想了想,也只能答应下来,“好。”
……
离开警局后,布桐直接回了星月湾。
“太太回来啦?”吴妈迎了上来,“争争在午睡,您也去睡一觉吧。”
“嗯,”布桐换了鞋,往楼上走去,“厉景琛在书房吗?”
“先生出去了。”
“出去了?”布桐停下脚步,“去哪了?”
“先生没说,我也不敢多问啊。”
“他身体刚好,能去哪里呢?”布桐自言自语地继续往楼上走去,“而且他最近几天都没有出过门,怎么今天突然出门了……”
吴妈跟在后面偷笑,看得出来,太太其实还是很关心先生的。
……
郊区一处占地面积极广的建筑内,嘴巴被毛巾堵住的男人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被两个保镖架进了屋内。
“跪下!”其中一个保镖一脚踹在他的腿上,男人疼得直接跪了下来。
宋迟摆摆手,“把毛巾拿掉。”
男人得以开口,立刻出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
他四下张望,看见面前的黑色皮质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浅色休闲西装的男人,长腿交叠,俊美无双的脸上面无表情,让人不寒而栗。
刚刚开口说话的,是他身边站着的另一个男人,而四周,都是训练有素,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
这阵势太吓人了,他这辈子也没见过。
“你……你们别乱来啊,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住在警察局的,警察发现我不在了一定会来找我,到时候抓你们去坐牢!”
“噗……哈哈哈哈哈哈……”宋迟忍不住大笑出声,“老大,他也太可爱了点吧?搞得我都舍不得对他下手了,我已经很久没听到这么好笑的笑话了哈哈哈……”
厉景琛勾起唇角,“这么喜欢的话,把他送给你。”
“额,老大,送给我我还嫌浪费粮食呢,算了算了。”宋迟走上前,在男人的身边转了一圈,“听说当年是你花钱买了诗……陈妮当你傻儿子的媳妇?”
男人惊恐地看着他,“你们跟陈妮是什么关系?想对我怎么样?”
“现在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说,当年你是不是想占有你的儿媳妇?”
“这位小兄弟,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虽说我儿子是傻子,但我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啊,这可是要遭雷劈的。”男人义正言辞的道。
“啧啧啧,雷公要是有这个闲工夫,你早就死了千百遍了,不过真是看不出来啊,你的心理素质居然这么好,难怪江择一什么都撬不出来。”
“原来你们跟那个江律师是一伙儿的……”
宋迟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差不多吧,我不仅知道你想占有自己的儿媳妇,还知道你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然后栽赃嫁祸给陈妮。”
“呵呵,你越说越离谱了,”男人干笑了两声,“这话说出去,你觉得有人会信?那个成语叫什么来着……对,天方夜谭,我昨天刚学会的。”
“连天方夜谭都学会了,看不出来,你还挺聪明,不过,要是真的聪明的话,还是招了吧,也可以少受点苦。”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男人翻了个白眼,“我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会说的,要我承认我杀了自己的亲儿子,想什么呢!你们死了这条心吧!”
“是吗?”厉景琛睥睨着他,嘴角的笑意不达眼底,“那你可别后悔,因为一会儿,你一定会求着说的。”
男人感觉到了一股寒气从脚底爬上来,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强行保持着镇定,“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陈妮杀了我儿子,这是事实,你们再怎么问,事实都不会改变。”
厉景琛皱了皱眉,不耐烦地抬抬手。
宋迟顿时兴奋了起来,“行吧,那你去跟我们家老大饲养的宠物说吧,看它们会不会信你的话。”
“什……什么宠物?”
宋迟打了一个响指,不远处,两个保镖揭下了一块大黑布。
只见靠墙的地方,摆着一个几米高的透明玻璃缸,里面盘着十几条花花绿绿的巨蟒。
“啊!”男人吓得跌坐在了地上,“你们想干什么?快……快放我走……”
“你不是不肯承认吗?去跟我的宝贝们聊聊,说不定就能想起什么了呢,忘了告诉你,它们不是吃素的,最喜欢的,就是人肉,保证你连骨头都不剩下,不相信的话,给你示范一下。”
宋迟抬手示意了一下,二楼的两名保镖,拉着一头活的绵羊,走到了入口处,把绵羊丢了进去。
十几条巨蟒齐刷刷地张开血盆大口,没两下的功夫,就把绵羊抢食一空,吞裹入腹,连根羊毛都没有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