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副刊上登载了爱罗先珂(2)君的观剧记以后,就有朋友告诉我,说很有人疑心这一篇是我做的,至少也有我的意见夹杂在内:因为常用“观”“看”等字样,是作者所做不到的。现在我特地声明,这篇不但并非我做,而且毫无我的意见夹杂在内,作者在他的别的著作上,常用色彩明暗等等形容字,和能见的无别,则用些“观”“看”之类的动词,本也不足为奇。他虽然是外国的盲人,听不懂,看不见,但我自己也还不肯利用了他的不幸的缺点,来作嫁祸于他的得罪“大学生诸君”的文章。
魏君临末还说感谢我“介绍了爱罗先珂先生的教训的美意”,这原是一句普通话,也不足为奇的,但从他全篇带刺的文字推想起来,或者也是为我所不能懂的俏皮话。所以我又特地声明,在作者未到中国以前,所译的作品全系我个人的选择,及至到了中国,便都是他自己的指定,这一节,我在他的童话集的序文上已经说明过的了。至于对于他的作品的内容,我自然也常有不同的意见,但因为为他而译,所以总是抹杀了我见,连语气也不肯和原文有所出入,美意恶意,更是说不到,感谢嘲骂,也不相干。但魏君文中用了引号的“哓辞”“艺术的蟊贼”这些话,却为我的译文中所无,大约是眼睛太亮,见得太多,所以一时惑乱,从别处扯来装上了。
然而那一篇记文,我也明知道在中国是非但不能容纳,还要发生反感的,尤其是在躬与其事的演者。但是我又没有去阻止的勇气,因为我早就疑心我自己爱中国的青年倒没有他这样深,所以也就不愿意发些明知无益的急迫的言论。然而这也就是俄国人和中国以及别国人不同的地方,他很老实,不知道恭维,其实是罗素(3)在英国称赞中国,他的门槛就要被中国留学生踏破了的故事,我也曾经和他谈过的。
以上,是我见了魏君的文章之后,被引起来的觉得应该向别的读者声明的事实;但并非替爱罗先珂君和自己辩解,也不是想缓和魏君以及同类诸君的心气。若说对于魏君的言论态度的本身,则幸而我眼睛还没有瞎,敢说这实在比“学优伶”更“可怜,可羞,可惨”;优伶如小丑,也还不至于专对他人的体质上的残废加以快意的轻薄嘲弄,如魏建功君。尤其“可怜,可羞,可惨”的是自己还以为尽心于艺术。从这样轻薄的心里挤出来的艺术,如何能及得优伶,倒不如没有的干净,因为优伶在尚不显露他那旧的腐烂的根性之前,技术虽拙,人格是并没有损失的。
魏君以为中国已经光明了些,青年的学生们对着旧日的优伶宣战了,这诚然是一个进步。但崇拜旧戏的大抵并非瞎子,他们的判断就应该合理,应该尊重的了,又何劳青年的学生们去宣战?倘说不瞎的人们也会错,则又何以如此奚落爱罗先珂君失明的不幸呢?“可怜,可羞,可惨”的中国的新光明!
临末,我单为了魏君的这篇文章,现在又特地负责的声明:我敢将唾沫吐在生长在旧的道德和新的不道德里,借了新艺术的名而发挥其本来的旧的不道德的少年的脸上!
附记
爱罗先珂君的记文的第三段内“然而演奏an(4)的人”这一句之间,脱落了几个字,原稿已经寄给别人,无从复核了,但大概是“然而演奏Violin(5)的,尤其是演奏an的人”罢,就顺便给他在此改正。
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