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始如初见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白饭如霜 本章:若始如初见

    他初见她的心情,是在一种难以名状的寂寞感里,是找不到值得做的事,见不到想见的人,必须要逃避到热闹里,把自己的时间一点点杀死,等待好时光的来临。

    周致寒按原计划度完假一回到广州,沈庆平亲自到机场接她,见面就忍不住笑,“老金说,你在杭州胡闹。”

    她也抿嘴,“哪儿有,多花了点冤枉钱,反正是你给。”

    这么一见就问起,想必是老金老早打了电话来汇报。两个男人一准感叹,周致寒这十几年,捉弄人的本事,越发精进,到现在走优雅路线了,偶露峥嵘,仍然宝刀未老。

    致寒也挺开心,“老金说了那几个人怎么样了么?”

    沈庆平一面开车一面笑,“说了。说他那个经理也是个调皮鬼,把人家衣服脱了,打得一身青紫不说,还两个两个脸对脸贴着身子绑起来,扔街上一宿。不知道的以为是搞同性恋给捉奸在床了。”

    致寒笑得前仰后合,“该,调戏我,也不看看我是谁。”

    沈庆平逗她,“你是谁啊?人家怎么你了就要被绑成个粽子丢街上去。”

    她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对男人飞一眼,水光盈盈,还是勾魂夺魄,“我是谁啊,我是沈庆平的女人咯。他们也就没怎么着我,才有这个待遇,不然啊,裤衩都不留一条给他们。”

    沈庆平觉得实在好笑,“你以为他们留了裤衩给人家吗?老金说脱光了的。”

    致寒哈一声坐起来,“真的?真的把他们脱光了?”

    她拍着沈庆平的大腿笑,拿出电话打给老金,问细节,问得兴高采烈的,损人不利己,白开心。看着她笑,春风拂柳啊,男人跟泡在酥油里似的,觉得自己一个劲地软下去,什么恩怨都不要紧。这世界上一个萝卜一个坑,天生就有这样一个人,什么都对他的脾气,对他的口味,知道挠他哪里最痒,捅他哪里最痛。

    送她到家门口,沈庆平还要赶去公司,一边拿行李出来一边叮嘱致寒:“好好休息一下,晚上和老麦他们吃饭,我晚点叫小许来接你。”

    致寒对他眨眨眼,开门进去了。客厅里干干净净的,房子太大,阳光总是照不到所有角落,看深一点就显得阴沉。她站在玄关处,出神地看着入墙鞋柜左边的门。门没关好,她的一双金色凉鞋的带子夹在门缝里,夹得变了形。

    左边鞋柜是她的,右边是沈庆平的,放当季常穿的鞋子。

    左边比右边大两倍,但还是不够放。

    每年季节之交,鞋子来不及换季,新的旧的要堆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宣布强行征用沈庆平的地盘。男人没什么所谓,他穿普拉达和菲拉格慕,两双正装,两双日常装,两双打球的鞋子,穿一年半两年就换掉,多余的不买。

    常常笑致寒,又不是蜈蚣,要那么多鞋子干什么。这双大红,那双闪金,美滋滋地买回来,又一次不见你穿过。

    这种拜物欲要对男人解释清楚,比说服他投一大笔钱去开一个新项目都难。所以致寒从不费力,最多耸耸肩,说知道啦知道啦,最多下次穿给你看好了。

    饶是这样,庆平其实从来不管她花多少钱买东西。他做男人做得很彻底,也从不关心她的衣柜鞋柜里有些什么物事。

    现在,鞋柜开着,还夹住了她的鞋子。

    她出门去杭州之前,刚刚看着保姆换完季。里面所有的夏天鞋子,都应该还各自安息在盒子里,谁跑来动她的鞋子,这样私密得跟自己男人一样的东西。

    致寒蹲下身,把那双金色凉鞋拿出来。古琦的春夏新款,上个月从香港带回来的,崭新,自己还没有上过脚,但系带那里,明显有调整过松紧的痕迹。

    她仔细看了看,站起来,打开门,把鞋子丢到废物箱里。

    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水壶开关,摆好茶盘和杯子,致寒有条不紊地开始冲一泡普洱。草地上有不知名的鸟鸣,清脆而悠长,恍惚还在早春三月的西湖堤岸,世事无声,岁月静好。

    沈庆平上个月去体检,医生说他胆固醇和血脂都偏高,饮食上要好好注意。他是个坐言起行的人,出门就把正式午餐安排全部取消,叮嘱秘书每天帮他到赛百味去买一个蔬菜沙拉。晚上吃多一点他倒是不担心,每天回去周致寒会帮他泡普洱,消脂养胃,日久成了习惯,偶尔致寒不在,他老觉得睡前少干了点什么。

    今天连沙拉都没吃完。他和投资公司的人谈一个新公司的内部架构,谈到口干舌燥,把人送走一看表,都已经四点半了。秘书提醒他七点有约,沈庆平忙打电话给许臻,“去接一下周姐,她在家,来公司我们一起去吃饭。”

    许臻应了,正要挂电话,忽然说:“沈先生,胡小姐打了很多电话给你。她说你没开机,找我问了一下,我说你在开会。”

    沈庆平一愣,打开办公桌最右边的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诺基亚E系列手机。打开,须臾,屏幕开始激烈闪动,秘书台服务提醒他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数十条信息。从昨天晚上到两分钟之前,胡蔚估计什么都没干,就跟中国移动焊上了。一开始是发信息要他买个包包,然后问他是不是生气了不回信息,然后向他道歉,然后说不要包包了,然后开始问他在干吗,然后开始担心,然后开始生气。最后一条是:如果你没事,只是不想理我,请回一个空白信息给我,我会永远从你生活里消失,连同你的孩子一起。

    沈庆平叹了口气。

    和胡蔚认识的那段时间,致寒刚好活动频繁,不断在香港和北京两地出差。她自己名下,有一家规模很小的公关公司,接一些关系户的业务来做,看起来不起眼,利润却很不错。两个人在一起十年,事业越做越大,许多政府和媒体方面的关系他不方便出面,或者出面效果不显着的,都是致寒去搞。搞不搞得定在其次,最重要是沈庆平只敢全盘信任她。

    她不在身边,沈庆平觉得寂寞,工作也不起劲,要到处去找节目,找人,消磨时间。平时不是必要,他已经不大出去应酬,唯有孤家寡人的当口,明明八杠子打不到的饭局,他也晃晃悠悠去了,喝两杯闷酒,回家睡觉。

    胡蔚,就是在类似一个饭局上认识的。年轻女孩子,大胆火热,言语爽朗,看得出满座的人都喜欢她。吃完饭转去某个朋友开的咖啡馆小酌,她直接坐到他身边,热辣辣两条长腿随意搭在咖啡桌上,美得惊心动魄,她说:“哎,你一直在发呆,想什么人吗?”

    这么直截了当的说话,沈庆平好多年没有听到过了,他有点吃惊,不过不反感,笑着说:“怎么这样觉得?”

    胡蔚耸耸肩,“直觉而已。我叫胡蔚,美院的,读服装设计,今年大三,你呢?”

    沈庆平凝视她腿上极光滑的皮肤,在他眼睛一尺之外,熠熠生辉,如同第一桶新鲜牛奶上的凝结,没有半点光阴的瑕疵。

    他抬起头来,对胡蔚微微一笑,说:“你慢慢玩。”

    站起身来,悄然走出门去。他的车就停在外面,倒车的时候透过窗户,沈庆平注意到胡蔚黑白分明的眼眸,一直在紧紧追随他。

    接下来的故事很平常,致寒还是不在,他还是到处去胡混。忽然之间,他去的地方,常常都会遇到胡蔚,径直走过来,对他一笑,说:“又见面了。”渐渐把手放在他的腿上,头靠过来,她用一种感觉像向日葵那样强烈而明亮的香水,沾上就无法摆脱。

    她是所有老男人心目中的梦想。胡蔚自己知道这一点,沈庆平也知道这一点。

    无论梦想是高蹈于精神世界,还是只缠绕于肉体。没有人可以在得偿所愿前免俗。

    他们开始隔三差五单独见面。致寒不在的时候,晚上比较多,致寒回来以后,时间往往就约在中午。庆平是很老派的男人,和一个女人有染,就把她的生活照顾起来,只是照顾的程度有深浅。因此他为胡蔚在美院附近租了很好的单身公寓,负担她添置一切必需品,给她零用钱,帮她买小女孩子承担不起的奢侈品,不透露自己的地址身份,永远只用一个专用号码与她联系。这一切他都做得很熟练——作为一个老男人,他曾经花了很多时间和很多钱放在类似的经历上,直到有一天修炼到技术完美,态度端正,底线强大。

    他假定胡蔚经历过的,不见得会比他少。毕竟她美而大胆,想要什么的时候,会自然而然伸手攫取,不知顾忌为何物。

    而这世上的老男人,生活态度都很类似,最多给的零用钱幅度有所区别。

    有什么关系?沈庆平想。当他看着胡蔚,拥抱她光滑滚烫的身体,心情始终像是在初见时候。他这样告诉她,女孩子很开心,“若始如初见?你很怀念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我记得你一声不吭就走了啊。”

    年龄和经历会造成物理学测量不到的鸿沟。我们近在咫尺,却远如天涯,无法相互理解。

    他初见她的心情,是在一种难以名状的寂寞感里,是找不到值得做的事,见不到想见的人,必须要逃避到热闹里,把自己的时间一点点杀死,等待好时光的来临。

    手机关掉,卡取出来,分别放在不同抽屉里,沈庆平打电话给许臻:“你接到周姐了么?”

    对方笑,“沈先生,我刚上快速线,没那么快的。”

    “好。你等下把周姐送过来,用我的现金卡去买一个包,普拉达那个什么渐变金色的大包。再提五千块。如果胡小姐再找你,你就过去拿给她,告诉她我很忙。”

    许臻说:“好。还有其他事吗?”

    “没有。”挂机。

    他的优点是行动力比思考力强,执行永远到位,却不多问一句不该问的,也不多说一句不该说的。

    从二十四岁退伍,当他的司机,到现在快六年了,中国对现役军人的训练结果,至少在许臻身上表现出了很成功的一面。

    沈庆平站起来舒展了一下筋骨,出神地望着窗外。他的写字楼在天河,地段最好的位置之一,偶尔能够看到天空中飞鸟掠过的余迹,姿态逍遥。

    怀上他的孩子,和他的血脉一并存在他的生活中。在胡蔚看来,这应该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吧?

    自然赋予男人传宗接代的能力,而他过去三十年都在浪费,直到渐渐没有什么好浪费的——胡蔚那么美,裸体的光芒足够照亮一千个黑暗。理论上男人会一头扑进去,被直接烫死,还口含微笑。但事实是,他们有时候会扮演相反的角色,对于情欲,她充满期待,而他,却逃避期待。

    他毕竟老了。老,加上曾经荒唐。动情的阈值一高再高,已经高到了可以保送他去法华寺待很长一段时间的程度。

    居然能有个孩子,是多么值得欢欣鼓舞的事情,应该沐浴焚香,感谢上帝没有抛弃我这个正在往男人的下坡路上撒腿飞奔的人。

    生下来吧,老任说。

    他都有三个儿子了,而我一个屁都没有。

    然后,沈庆平就放了一个屁。

    致寒走了五天,他饮食不定,肠胃一下就差了。怀着这种自怜的心情他转换了注意力的焦点,打电话给致寒,第一告诉她许臻快到了,第二撒一下娇,诉说一下自己今天工作很努力,连饭都没有吃。

    “干吗不吃饭?”

    “太多事情了。”

    “那,是谁帮你安排那么多事情的?”

    “呃,我自己……”

    “这叫什么?叫活该对不对?”

    “不要这样对我嘛……你在做什么?”

    “刚小睡了一下,看着阿姨清洁地板呢。”

    “你看你多舒服,我努力赚钱就是为了让你这样舒舒服服的。”

    “阿姨一个月才两千块好不好,居然搞得你这么辛苦啊。”

    ……

    他们的对话如果给员工听到,会变成他的一个大笑柄。

    致寒放下电话,看听筒上粘了薄薄一层粉。

    她走到镜子前去仔细端详,看妆容有没有花。流云金色系眼影在眼窝上大范围涂抹,闪耀着骄人亮色,层次分明。缎感深军绿添补眼线效果,自眼角飞上去,冷峭华丽。淡朱腮红,阴影感营造得微妙合适。唇部只是略有一层润色,妆容重点留在了极漂亮的双眸上。

    她抬起手,拿最细的软眼线笔,顺着睫毛根部再三涂抹,使眼睛更大,更秋水分明。哪怕是做这么精细的工作,她的手也极为稳定,没有丝毫犹豫和惧怕。

    用玫瑰水蘸大片化妆棉清干多余的蜜粉,致寒退后一步,看看自己镜子里的全身——她的轮廓包裹在淡金色的露肩裙中,曲线柔和,凸凹有致,身体保持在一种完美的成熟状态。

    那种开发完全、自我鲜明的性感从姿态和气息上发散出来,咄咄逼人,如同出鞘的刀锋一样无从隐藏。

    周致寒,过去数年,每逢她和沈庆平一同出现在社交场合,总是光彩照人,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从容地调整自己的风格。对男人来说,她具备和普洱一样的特性,在存放和保有中价值会逐步提升——直到腐败的临界点为止。

    她的临界点还没有来。还早。

    对自己点点头,电话响起,屏幕上闪动许臻的号码。

    她没有接,拿了一件薄薄的披肩式外套,直接走下楼去,换了一双亮蓝色金边的高跟鞋,配合手袋和脖子上的蓝色大溪地珍珠项链。出门的时候,她不无愤怒地看了一眼废物桶,那里有一双被遗弃的漂亮鞋子,和身上的晚装,本来恰好一套。

    许臻坐在车里,看到她就探身过来,为她打开车门,露出笑容,“周姐,杭州好玩吧?”他脸相厚实干净,不出声的时候还有点凶,笑起来却特别像个孩子。

    致寒点点头,“挺好的,西湖真漂亮。”

    她递过去一个大大的塑料袋,“藕粉和茶叶,给你妈带的。去年我从杭州回来,你说你妈特别喜欢那边的藕粉。”

    许臻显然吃了一惊,“周姐,这你也记得?”

    手忙脚乱接过去,小心翼翼放在腿上,觉得不便,想放到后座,又觉得不妥,举棋不定的。周致寒看着好笑,伸手拿过来,丢到后面座位上去,说:“摔不坏的东西,先丢那儿吧。”

    许臻不好意思地笑一笑,挺腼腆地说:“谢谢周姐。”发动车子,平稳地开出小区,一边说:“沈先生说你先到公司,再一块儿上红馆去。”

    致寒随便哦了一声,低头看到扶手箱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金色普拉达渐变,大包。

    她捡起来念,笑话许臻,“小许,你有女朋友啦?挺喜欢的吧。”摇一下那个纸条,“这个包可不便宜,别随便送啊。”

    许臻有点不安,脸上肌肉动两下算是笑,支支吾吾:“没,没有。”

    他的反应落在致寒眼里,电光火石之间就指向事实本身的方向,毕竟在一起那么多年,她对沈庆平行事的方式了如指掌。沉默了一下,将纸条放回去,她笑一笑,尽量用平静的语气结束这段对话,“你也不小啦,该找一个了。”

    掩饰得再好,那一瞬间的猜疑和难过,许臻还是看在眼里。他跟沈庆平那么多年,始终把他当老板对待,尽一个忠心下属应有的义务,该做不该做的,都一板一眼去做,对得起自己的工资,也对得起对方的信任。不过,对周致寒,他反而觉得更亲近——其实接触不多,偶尔一接一送,偶尔一起吃饭,偶尔陪他们两个人出游或出差。但她有一双很温暖的眼睛,能看出他生病,然后给他一盒从国外带回来的好药,也能看出他心情低落,然后问他有什么可以帮忙,态度很自然,把他看得亲近。

    许臻有时候觉得,为沈庆平服务,固然是他的工作,但服务对象里有周致寒的时候,这份工作好像更值得花心思一些。

    现在,眼睁睁在致寒面前有所隐瞒,他心里满不是滋味,但致寒不说话,他更没有什么好说的。转眼车子上了快速线,一路疾驰,交通路况还没到高峰期,目的地很快到了。按说好的,致寒上楼,他到车库去等着。

    车门关闭的一瞬间,几乎是基于一种无意识的冲动,许臻翕动几下嘴唇,突然对致寒说:“周姐,那个包,是沈先生让我去买的,想送给你的,他实在太忙了。”

    致寒一愣,手扶住门,回头深深望了许臻一眼。她嘴唇牵动,许久,露出一丝了然和感激的笑容,“我知道了,小许,谢谢你费心。”

    沈庆平的办公室不算太大,层高却很惊人,装修简单,境界高阔,家具很少。进门是满水晶缸的富贵竹,左手一个四级阶梯上去,木质平台上放一张长条案子,算是办公桌,靠墙有一列书柜。

    阶梯下对着门一个鹅卵石砌的小鱼池,活水,养了几条风水金鱼,游来游去活活泼泼的。绕过鱼池,空间豁然开朗,正面落地玻璃采光充分,鲜艳的橙底厚地毯上,一组白色沙发随意摆在大厅中央,环绕着大盆小盆的植物,错错落落,摇曳生姿——都不是随便摆放,内中有风水大师指点,许多名堂。

    致寒和坐在门口办公的秘书安妮打了个招呼,轻轻走进去,沈庆平正坐在办公桌后,埋头看什么,皱着眉头,神情严峻,致寒脱下外套,站在那里看着他。

    就算回到很年轻的时候,也难以用英俊去描述沈庆平。但他有他的好处,身躯不见赘肉,气质不见羸弱,头发好像天生就不大长似的,十年如一日的短,眼神精光含蕴,喜怒轻易不形于色。初次见他的人,都会觉得他危险,难知如阴,动如雷霆。而危险的男人,对女人总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

    站得久了一点,沈庆平发现了她,脸色一下子就变柔和了,很殷勤的,走下来迎接她,“很快啊。”

    周致寒微笑,稍稍退了一步,将衣服塞在他手里,说:“忙什么?”

    他对致寒情绪变化的反应,愿意的时候,比雷达还要灵敏,把衣服随手丢到一边,揽住致寒的腰,脸对着脸问:“怎么了,累吗?好像不大高兴?”

    沈庆平逼过去,致寒身子就往后靠,腰和腿弯成一个漂亮的弧,仰起脸怨得娇娆:“干吗么?你脸上好脏,看弄花我的妆。”

    她越是拒人千里,沈庆平越是兴致勃勃,忽然一弯身,把她整个抱起来,快步走到沙发坐下,横过来把致寒放在他腿上,捉着她的脸亲,又深又热,如饥如渴。致寒呜呜呜地抗议,伸手推他,姿势却贴过去,欲拒还迎,半推半就。两人缠了许久,沈庆平轻轻抚摸她头发,低声说:“以后不许老是撇下我到处走。”致寒勾着他脖子,眨眨眼,“干吗?你想我吗?”

    男人又凑过来在她唇上啄,不说话。静静依偎一阵,致寒看看表,“该走了,别让他们等。”

    庆平应了,正要把致寒放下,忽然眼神落在她的手腕上,“这块表到底谁送的?又戴上?”

    致寒跟着去瞄一眼,劳力士蚝式女表,好几年前的款了,拿回去的时候沈庆平也问过是谁送的,她一直置若罔闻。这会儿也一样,她跳起来,走去洗手间补妆,一面说:“不记得谁啦,一直在抽屉里放着,今天阿姨做清洁我看到的,拿出来戴戴咯。”

    沈庆平皱起眉头,“你向来不喜欢劳力士。”声音里的狐疑浓厚,明显不悦。

    致寒在洗手间门口身形一旋,顿住,回头,对他抛个眼风,娇媚闪烁,懒懒说:“有什么关系,喜欢不喜欢偶尔都戴一下嘛。”啪就把门关了。

    因为这个小插曲,沈庆平明显不高兴,径直下楼,不和致寒说话。他生起气来也不动口,也不动手,但气场强硬,架势冰冷,深得兵法中攻心为上的教诲。无论属下朋友,生意伙伴,等闲不见他发作,发作起来大家就两股战战兢兢的。唯有遇到致寒,知己知彼兼且油盐不进,就完全是开水泼在死猪上。

    上了车,如评书中所说,一路无话。致寒靠在座椅上,玩自己手机里的笨蛋空当接龙游戏,不时发出咕咕的轻笑,很天真。偶尔向庆平瞥一眼,一半窥视一半挑衅。后者除了板着脸,其他一点辙都没有。

    到了目的地,停车。致寒把手机收好,忽然转过脸,抱住沈庆平,笑着说:“好多年前人家送的也不准么,人家求我有事呀。你呀,就是个大傻瓜。”

    沈庆平就坡下驴,瞪她一眼,“我不傻,你能这么得意?”

    致寒知道他等的无非就是这一下,把他的毛摸顺,什么都好说。人和人之间,无非就是这样一个互相抚慰的过程。

    两人十指紧扣,进了红馆的包房。这里是广州知名吃鲍翅的私房菜馆,进进出出许多达官贵人。致寒对大部分吃的都没兴趣,每次陪其他人吃吃小点心,要一个官燕木瓜煲当主菜,配一小点儿蒸鱼,水果殿后算数。清淡均衡,饮食上十分注意。

    今天和他们吃饭的是两个沈庆平的朋友,从前生意上有合作,多年来一路各自看着彼此做起来,却没有直接竞争,反而成了惺惺相惜的好友。

    进门就听到麦子勤高声喊:“美女你回来了?去杭州好玩吗?”

    致寒一面脱外套交给服务员挂一面娇嗔:“别乱叫,一把年纪了什么美女,老麦你最近又失恋了?干吗染一头金毛?”

    麦子勤做了十几年汽车配件生意,声势随着中国市场的高速发展一路长红。年纪比沈庆平小几岁,是六十年代生人中难得的高个子,容长脸,小眼睛,眯起来两条缝,头发短短地削上去,整个人精神利落,望之只有三十许人,次次见面都要和致寒斗嘴。

    闻言把自己头发摸了摸,金灿灿一根一根,好似黑油画布上太阳下的谷子地,他笑嘻嘻:“是啊,失恋失恋,你赶紧给我介绍一个。”致寒煞有介事想了想,摇摇头,“不要了,好姑娘舍不得给你糟蹋,坏姑娘我估计你那身子骨也顶不住。”

    麦子勤不服气,拍拍自己的肚子叫致寒来看:“胡说,我每个礼拜都去打高尔夫,昨天还打了二十七洞回来,看我一点赘肉没有,沈庆平的身子骨才顶你不住呢。”

    致寒落座,接过服务员递来的热毛巾擦了手,慢条斯理白了麦子勤一眼,挡开服务员叫沈庆平亲自给她斟茶,说,“你又知道?他跟你哭诉过吗?”

    沈庆平听他们言来语去,笑眯眯也不搭腔,倒了茶,转头问另外一个人,“东亭,听光华说你去了一趟意大利?”

    东亭是个胖子,而且是个很不起眼的中年死胖子,骚眉搭眼,厚厚的嘴唇呈紫红色,显得周身氧气不继。

    “嗯……去了……刚去,就给人摸了……”

    致寒扑哧一声,“东亭,连你也有人摸?”

    东亭眼睛转过去,对她看一看,把含在嘴里那个字吐出来:“包……”

    原来是在意大利给人摸了包包,意大利小偷之多,技术之好,态度之嚣张,贯欧盟之首。在意大利给人摸了包包,就好像在中国吃一碗牛肉面一样,乃是街头巷尾之景,司空见惯之事。

    李东亭的脾气,和旧小说中的慢郎中一模一样,一句话要分两截说。偏生致寒又嘴快,插科打诨,逗他乐子最寻常。麦子勤笑得几乎把一口汤喷出来,抓起毛巾擦两把,对致寒竖大拇指,“你牛,每次都接得准。”

    致寒抿嘴笑,靠过去悄悄对沈庆平说:“不是说小麦离了婚,怎么活蹦乱跳的挺好啊。”庆平捏捏她下巴,不动声色。致寒知道他向来不八卦人家私事,一笑抽身。

    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十点半大家兴尽。招呼买单,麦子勤强烈要求再去泡一泡,“咱们去哪儿坐坐吧,致寒你不在,我见不着你,顺带也没见到沈哥,一起一起。”

    致寒悠闲地看看他:“我没在你见不到沈哥?不对吧,是我不在你才天天见沈哥吧。”

    沈庆平看起来八风不动,多稳稳当当的一个人,其实骨子里最怕冷清。有她在一边陪着还好,一旦下班没地方去,八竿子打不到的应酬也要去插一腿。他和麦子勤多少年的交情了,向来一起泡夜总会的兄弟。经常一个人喝醉了要回家,起身给公主小姐部长统统发一遍小费;一会儿另一个也差不多了要回家,也起身给公主小姐部长再发一遍小费。妈咪们当他们是菩萨一样供着,三天不来就拼命打电话。

    现在麦子勤还是照样去,沈庆平却江湖兴罢,改泡私人会所喝茶了。因此听到致寒调侃他就喊冤,“天地良心,沈哥如今都不跟我们混了。”

    “是不是?那沈哥现在和谁混啊?”

    “那我不知道,反正致寒你看紧点得好。”

    周致寒听到这句话,秋波一转,向沈庆平上上下下看了两眼,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脸色阴晴不定,一闪却又过了。这番对仗落在沈庆平耳里,终于忍不住来打岔,“别胡说了,致寒今天刚回来,让她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咱们改天见。”

    下到停车场,各自驱车离开,致寒望着窗外,一言不发,沈庆平逗她,“六月的账还得快啊,这会儿轮到你板脸了。”

    致寒调整了一下坐姿,冷冷说:“有人打电话给你。”

    “电话?”

    一只手抓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沈庆平瞥了一眼,果然在震啊震,是许臻的号码。他都没反应过来,天晓得致寒是怎么察觉的,他也懒得戴耳机,直接接起来,“喂。”

    许臻知道致寒一定在旁边,声音刻意压得很低,“沈先生,胡小姐这里很麻烦。”

    许臻送完周致寒出来,一路驱车到环市东路丽柏商场,进大门右边就是普拉达的专卖店。他走进去,售货员抬起头,慧眼如炬,对他做了一个简单的价值评估,当即自顾自忙,任他自生自灭。

    对类似的遭遇许臻早已习惯,他拿出口袋里的小纸条,径直到架子上对了一圈,果然看到一个好大的渐变金色包,无比矜贵地摆在聚光灯下,闪耀幽幽暗光,召唤着世上那些冤大头们。

    “小姐,帮我把这个包起来。”

    服务台后穿黑色精致制服的导购小姐明显迟疑了一下,但职业操守还是战胜了把价钱报出来吓死这个乡巴佬的冲动。取货,打单,收银。许臻从钱包里取出一张招商银行的白金卡,刷卡,顺利刷出来了,签字,对数目看都没有看。临场脱逃的可能性都一一消灭了,导购小姐悄悄松了一口气,笑容甜美起来,对许臻刮目相看。送到门口,对方的身影一消失,她便对同事摇摇头,“人不可貌相吧,怎么看得出这种人有白金卡。”

    许臻当然用不起最低额度十五万的白金卡,但是他老板用得起。许臻也招惹不起要买普拉达包包的女人,但招惹他老板的女人喜欢的品牌都差不多。

    他刚才一时冲动,撒谎说这个包是沈庆平买给周致寒的,车子一开出来他就后悔得想去撞墙,原因很简单——他跟了沈庆平那么多年,从来没见过周致寒用普拉达。考虑到她没有买不起的问题,显然这个牌子不是她那杯茶。

    连他都知道,沈庆平怎么会不知道。

    一路越想越多,许臻就越觉得自己愚笨透顶,这样多生枝节,是明明白白在致寒面前说你的男人有其他女人,而且连我这个司机都知道。

    亏得致寒还对他微笑,说谢谢,越发让许臻惭愧,感觉自己没劲透了。

    这种懊恼感伴随着许臻,一直到开出丽柏停车场的门,开上了去美院的路,都挥之不去。但是他终于打起精神来,因为还有更麻烦的事要去对付。

    他要去见胡蔚。

    单独见胡蔚。

    按道理说是一桩快事,美人如玉,笑靥如花,那怕不能亵玩只可交谈,也是寻常人绞尽脑汁寻求的艳遇,偏生许臻最怕。

    要他单独去见胡蔚,必定是沈庆平无论如何抽不开身,而胡蔚却无论如何要见面的结果。两人电话里谈不拢,沈庆平只好应下来,却差遣许臻去赴约,带一件不大不小的礼物,也是许臻去买。只要胡蔚一接下礼物,许臻便算大功告成。

    也不仅仅是胡蔚,所有沈庆平另外的女朋友,或多或少,都有和许臻举办交接仪式的时候。许臻手里为什么会有一张附属于沈庆平的白金卡,一半原因在此。干来干去,无他,唯手熟耳,但始终难以坦然面对那些女人们脸上极力压抑的失望、伤感,以及无可奈何。

    而一切女人中,许臻私下评选,胡蔚乃是有史以来最难对付的那一个。

    事先通过电话,十分钟后到达美院门口,许臻选了一个可以直接观察大门口的地方停好车,而后偷空发起愁来。胡蔚在电话里声音很冷静,真见到了就难说了。女人都是不可理喻之辈,上一秒犹自海晏河清,下一秒却又地动山摇,绝无规律可言。

    不到一根烟的功夫,他就看到胡蔚高挑健美的身影从学校里面走出来,极短、但修剪精心的头发,铅笔牛仔裤,简单的V领黑上衣,干脆利落,艳光四射,站在门口四处张望。今天那么守时,估计是心有点慌了。以前许臻送沈庆平过来找她,常常要在门口耗上十多二十分钟空等。那时候沈庆平就会说:“我这辈子,还真只认识一个守时的女人。”

    那唯一一个守时的女人,就是周致寒。但据她自己说,她年轻的时候其实比谁都要糊涂。人家是不尊重时间安排,她根本不知道时间安排为何物。

    沈庆平评论道,因此人家是轻浮,她却变成了矜贵。偏心昭然若揭。

    不管怎么样,轻浮是大部分人共享的标签,胡蔚也不例外,走出来看了几眼没有发现许臻,打电话过来,“你在哪儿?”

    许臻告诉她位置,对方立刻收线,多一句都没有。须臾走过来,拉开车门坐下,看了许臻一眼,“他呢?”

    许臻把普拉达的包装袋子递过去,照沈庆平吩咐过的台词说:“沈先生很忙。他叫我把你要的东西拿给你,说过两天再见。”

    胡蔚看着那个袋子,良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忙?他今天在哪儿?”

    “一直在公司,没有出去,晚上应酬去了。”

    女孩子又哼一声,“应酬?他以前有应酬都带我去的。”

    许臻心想那要看什么样的应酬。沈庆平的圈子杂,酒肉朋友的应酬,大家带女孩子出去本来就是晒命。胡蔚每次PK,赢多输少。胜在是搞艺术的,精神层次上比模特和小歌星的好像来得更奇货可居。但真正和生意人情有关的场合,沈庆平从来没让第二个女人露过面。

    这话当然不能跟胡蔚说。不想变成替罪羊,许臻只能保持沉默。

    见他不再出声,胡蔚越发气恼,劈手把包拿过去,看都没打开看,硬邦邦地说:“他还有什么要给我吗?”

    许臻忙点头:“有的。”

    从夹克内袋里拿出装了五千块现金的信封,递过去。胡蔚吃惊地看了一眼,等明白过来那是什么,猛然就变了脸,尖叫一声:“他当我是什么?”

    把那个袋子当头就对许臻砸过去。许臻偏头让开,看她还想来第二下,急忙抓住她手腕,没奈何地说:“胡小姐,你有什么事,等沈先生有空再和他说,我只是代他送东西给你。”

    胡蔚恶狠狠瞪着许臻,想必是怀了见沈庆平的侥幸,化了精心的妆。深紫淡紫交叠的眼影衬得她的眼睛又深邃又明艳,却一点一点濡湿了。抽开手坐正身子,哽咽着喃喃:“我觉得他永远都不会有空来见我了。”

    许臻不怕女人泼辣,所谓恶狗怕粗蛮,他乃是粗蛮的代言人。唯独看不得对方梨花带雨,一下就慌了手脚,四处找了一圈,纸巾盒已经空了,总不能拿座椅垫去给人家擦眼泪,只好呆着脸,一叠声说:“别哭,别哭,不要哭。”

    胡蔚的眼泪收不住,一点点滑下俊俏的脸庞。良久,抽噎了一下,忽然拉过许臻的衣袖,硬拽出里层全棉的t恤,把自己的鼻涕眼泪轻轻沾去。许臻哭笑不得,只好由她去。眼泪沾完了,胡蔚又瞪他一眼,说:“他不陪我,你陪。”

    沈庆平和胡蔚每次见面的时间都不会太久。他已经过了生理上的高峰期,既无体力也无兴趣坚持长时间的卿卿我我。通常是吃饭,到某个安静场所坐一下,送她回租住的公寓。有时他上楼,大多数时候他不,尽管她每次都盛情邀请。

    “你知道吗?”又一次他说“不了,明天还要工作”之后,胡蔚娇嗔地说,“其他男人,从来都是求我要留下的。”

    其时她喝了一点点酒,面如桃花,眼如秋水,在沈庆平的车边垂手而立,分寸皆火辣。

    沈庆平出神地望着她,许久微微一笑,说:“是啊,所以你不和他们在一起。”

    随后他叮嘱胡蔚早点睡,驱车离开。

    胡蔚对许臻说:“你相信吗?他就是这样对我的!你说他找女人是为了什么呢?”

    许臻窘迫地摇头,低头喝啤酒,从老板的女朋友那里听老板的八卦,于他并不是一件可以坦然以对的事情。他开始后悔没有坚持赶胡蔚下车,而是被她“押”到了这个闹哄哄名叫喜窝的古怪酒吧。

    一个大屋子,没什么格局可言,不过一个简单的Loft,进门右手走进去有一个小乐池,其他地方就乱七八糟地放着各色木头桌子,没什么秩序,长的短的圆的,看上去一点都不舒服,偏就有那么多顾客,填满了每个角落。

    他们坐在最靠门一个圆木台子两边,许臻要了啤酒,胡蔚喝长岛冰茶,说是茶,却有百分之七十是纯的伏特加烈酒。她仰头就是半杯,面不改色,要么心头有事,要么酒量过人,一面喝一面呱呱讲些琐事趣事给许臻听,都是学校张三老师李四同学,一派天真,风清月白,青涩明净,许臻几乎都恍惚起来,觉得自己今天晚上是不是找错了人。

    时间渐渐流逝,许臻觉得该走了,但每次起身,都被胡蔚拦下来,不容分说,许臻想此情此景,万一必要,怎么去和老板解释,紧张起来就有点幻觉,手机在他的口袋里好像不时嗡嗡响动,掏出来却没有。

    看着许臻不自在的样子,胡蔚有些恶作剧般的快感,她好笑地看着许臻一口一口把满杯啤酒喝到了底,扬手又叫了一杯,许臻第四次阻止,“不喝了,我送你回去吧。”

    胡蔚耸耸肩,“我不回去,你也不准走,来,啤酒来了,咱们干杯哦。”

    一模一样的对话,也是第四次。

    她也不管许臻喝不喝,自己干了,脸上渐渐沁出红霞,忽然问:“他是不是真的没结婚?”

    这个他,自然是沈庆平。许臻嗯了一声,胡蔚露出怀疑的表情,“真的?”

    许臻点点头。胡蔚大力把杯子往桌子上一放,当当响,吓了旁边酒客一跳,胡蔚瞪眼,“他没结婚,为什么晚上一到十二点就跑回去?难道他是灰姑娘,到时候要变形么?”

    许臻苦笑,“胡小姐,你真不要问我,我就是个司机,老板的私事,我是不知道的。”

    胡蔚直愣愣盯住他,扬头一声冷笑,笑得许臻毛骨悚然,不知道这个姑娘又要出什么古怪。

    历次他来奉旨办事,其他人都当他快递,拿了东西就走,说声谢谢的已经算很客气。唯独胡蔚,定要缠着他问长问短,甚至于差遣他做东做西,态度介于亲昵和挑衅之间,口气却不容质疑。好在胡蔚要他做的事情都不算困难,无非是到番禺接两个朋友,到上下九宝华面店打包一个云吞面,带她到机场高速上去兜个风。做得到的时候,许臻都依她——慢说要看老板面子应付,就身为一个正常男人,美人当前,软语相求,也断无拒绝之理。

    果然胡蔚这一笑后面有名堂,“你说他没老婆,那他的房子里为什么有女人的东西?而且不是一点点,是满坑满谷?”

    许臻吃了一惊,“沈先生带你回家了?”

    胡蔚唇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你别管,总之我知道,你说吧,他是不是有老婆?”

    许臻迟疑了一下,躲闪着胡蔚热切而微带恳求的眼神,情不自禁冒出一句:“女朋友啦。”立刻就后悔,站起身来,“胡小姐,我真的要走了,你有什么事,直接去和沈先生说吧。”

    胡蔚得到自己所要的答案,脸上发亮,却还不准备就此彻底放过他,隔着台子,她拉过他的手,许臻一抖,本能地往回缩,却被牢牢抓住,缓缓贴在脸上,她微微仰起头,深深地望着许臻,这个角度下她脸庞的轮廓如雕刻过般精美动人,望着后者几乎要冒出汗来的脸,一字字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和他在一起,贪的就是他的钱?”

    许臻紧紧闭着嘴,手心贴住胡蔚吹弹欲破的皮肤,心脏紧跳慢跳,几乎要跳出胸口,怔了许久,叹口气,“胡小姐,你冷静点。”

    胡蔚轻轻摇头,腾出一只手,把剩下的大半杯长岛冰茶一饮而尽,显然醉意袭来,喝得太猛,身子还摇晃了一下,许臻忙扶她,“来,我送你回去。”

    女孩身体软软地靠住他,垂下眼,纹丝不动,忽然言语轻轻,却斩钉截铁地说:“麻烦你去告诉你们家沈先生,要把我甩掉没那么容易,何况,他要甩的,可不只是我一个人而已。”

    说罢拂袖而去,摇摇晃晃,却坚决不要许臻送,走出去打一辆车,绝尘不见,堪称坐言起行。

    许臻目送她的车远走,心里掂量了一下,眼前晃动着胡蔚完全不像是说着玩的决绝神情,一咬牙一跺脚,顾不得周致寒可能和沈庆平在一起,急忙打电话过去。

    沈庆平在电话里颇不耐烦,“那么晚什么事?我明天处理。”

    许臻知道他意思,但心里藏不住,顿了一下,把胡蔚丢下的最后一句话原样画葫芦转告了,沈庆平在那边听完,啪地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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