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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
    张琦翔回忆,抗战胜利后,华北逮捕汉奸,用的是请客的方式。戴笠让汪时璟出面在汪家宴请汉奸们,吃过饭,当场宣布拘留他们。周作人、钱稻荪与汪素无往来,故没有敷衍。二人是在当夜,军警以查户口为名,从家中带走的。当军警用枪械指着周要逮捕他时,周说:“我是读书人,用不着这样子。”

    周作人被捕后,先被关押在北平炮局胡同的陆军监狱。周晚年回忆道:“在北京的炮局是归中统的特务管理的,诸事要严格一点,各人编一个号码,晚上要分房按号点呼,年过六十的云予优待,聚居东西大监,特许用火炉取暖,但煤须自己购备,吃饭六人一桌,本来有菜两钵,亦特予倍给。”狱中规定家人每月可会间一次,送钱一次;据说,送钱最多的高达二十万元,周作人最少,每次仅五千元。

    徐淦记载:“风闻在蒋(介石)的寿辰上,有三位国民党的要员趁庆贺之机,联名上书,求蒋给予周作人特赦,但蒋说:‘别人可赦,周作人不可赦,因为他亲共。’据传那三位要员当中为首的是张群,话是从张群的机要秘书口中传出的。”

    1946年春,北平一些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联名上书国民政府,为周作人说情。他们请郑天挺在请求书上签字,遭到郑的拒绝,郑说:“在周任敌伪北大文学院长时,也确实为学校图书馆弄来不少善本珍籍。但我觉得,一个教授应当有起码的民族气节。周曾任伪教育总署督办,这是不能原谅的。”

    在炮局胡同关押半年后,周作人等十四人被押解往南京受审。《申报》发表标题为《巨奸王荫泰等十四人,昨由平解京审理,古城观者如堵,呼骂声不绝》的文章,说:“群奸今晨五时被检查血压时,方知解京受审,乃慌忙写下‘遗书’,招致家人,语多劝家人勿忧,而有恋恋不舍之意。……周作人光头衣着最为陈旧……上车前记者逐一问感想……周作人说:‘我始终等待被捕,无感想。’周瘦得多了,态度仍很‘冷淡’……上机前逐一衡量体重……书生周作人最轻,52公斤。每人许携物15公斤,大多为衣被书籍及针线,周携其自著之《谈龙集》……”

    据说,周作人在上飞机前曾抄旧诗一首示人:“年年乞巧徒成拙,乌鹊填桥事大难。犹是世尊悲悯意,不如市井闹盂兰。”其在押解途中写有诗二首:“羼提未足檀施薄,日暮途穷究可哀。誓愿不随形寿尽,但凭一苇渡江来。”“东望浙江白日斜,故园虽好已无家。贪痴灭尽余嗔在,卖却黄牛入若耶。”

    周作人在“自白书”中为自己辩护道:“初拟卖文为主,嗣因环境恶劣,于1938年1月1日在家遇刺,幸未致命,从此大受威胁……以汤尔和再三怂恿,始出任伪北京大学教授兼该伪校文学院院长,以为学校可伪学生不伪,政府虽伪,教育不可使伪,参加伪组织之动机完全在于维持教育,抵抗奴化……”

    1946年7月19日,南京高等法院对周作人案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申报》报道了此次审理过程:“周逆作人十九日晨十时,在首都高院受审,历时二旬钟,以证据尚待调查,庭谕定八月九日再审。周逆昔日小有文名,今日旁听席上,特多男女青年。审讯前段,被告答复从逆前之经历,颇以二十年北大文科教授之任自傲。述其附逆动机;狡称:旨在‘维持教育,抵抗奴化’。庭长当斥以身为人师,岂可失节。周逆答辩谓:‘头二等的教育家都走了,像我这样三四等的人,不出来勉为其难,不致让五六等的坏人,愈弄愈糟。’并称,二十六年秋,留平不去,系因年迈,奉北大校长蒋梦麟之嘱为‘留平四教授’之一,照料北大者,惟对其二十八年之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委兼教育总署督办,以及东亚文化协议会会长,华北综合研究所副理事长,伪新民会委员,伪华北新报社理事等职,则期期艾艾,对答之间颇感尴尬,但仍东拉西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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