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宋鱼水——为民鼓呼 执法为民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张明林 本章:46、宋鱼水——为民鼓呼 执法为民

    我总是感到背后有亿万群众审视的目光!

    宋鱼水,女,汉族,山东省蓬莱市人,中共党员。1966年出生,1989年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宋鱼水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她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尽管案情复杂,但经过认真做工作,仍然依法为一位菜农讨回了血汗钱,那位菜农捧着讨回的钞票痛哭流涕,连连向她表示谢意。她坚持“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职业追求,独立办案十余年来,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500余件,其中5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同时作为庭长,她带领全庭同志审结案件4643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视为信得过的好法官。她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探索出一套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确立了“准确把握公正尺度,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鼓励和促进交易,确保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办案思路,并成功运用于实践,成为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她是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一、让所有当事人“满意”的法官

    “辩法析理,胜败皆服”,这是败诉方送的锦旗。

    三次官司,宋鱼水判了一胜一败一平。为这一平,代理人拿着法条找她理论。两个多小时,宋鱼水从容应答。

    代理人心服口服:“在你这儿打官司不是一次两次,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两天后,“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大红锦旗送到海淀区法院。

    在宋鱼水眼中,公正,沉甸甸。

    一件案子,对法官普普通通;对当事人,一生可能就一次。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就增加一分;伤害一个当事人,就会多一群怀疑法律的人。

    让所有当事人都满意,难;一名法官,却不能停止努力。

    认定事实不能有误,适用法律不能偏颇,判决书不能有纰漏……宋鱼水时刻警醒自己:“案件任何差错都不可原谅!”

    要让当事人认可公正,不能一判了之。宋鱼水说:“法官应当是‘传道者’,不但要判,还要释理,把法律的理念传递给当事人。”

    给当事人看的判决书,也成了释理的“平台”。

    随手翻开一份,苦涩的法律条文,都被精心转化成生活规则,通俗易懂。宋鱼水说:“既要回答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还要让他们看明白。”

    曾经恨过她的当事人,专门写来贺年卡:“是您启发了我怎样做人。”

    “法官能得到这样的‘待遇’,不容易。”海淀区法院副院长陈琦十分感慨。

    二、组织与领导心目中的“免检”法官

    “小宋这人,我敢打保票。”

    在海淀法院领导的眼中,宋鱼水属“免检”。

    法官有权。一纸判决,能令公司倒闭,也能使人命运改辙。更何况身为庭长,她的意见多少可能“左右”判决。

    法官无权。找过宋鱼水的人都知道她的“名言”———法官有权又无权。法官行使国家权力,只能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和正义。如果不能保证“天平”平衡,就没有资格当法官。

    认为法官有权,找上门来的不少。

    那一年,宋鱼水刚当上经济庭副庭长,老家就来人了。亲戚说情的这起案子,恰恰就在经济庭。但她却不能开这个口……

    “我不怪你!”听到善良的亲戚理解自己,她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这些年,教过她的老师、共患难的同学,都做过她的当事人。发现需要回避的,她主动申请;经手的案件,她也“不近人情”。

    十余年来,宋鱼水紧紧守住公正的底线:没有一件案子因裁判不公被投诉被举报;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也没有利用庭长职务,向审判人员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法律忠诚,这是宋鱼水的品格。正是这种品格,造就了她追求公正、维护公正、代表公正的意志。

    让百姓相信法律,让社会拥有公平。这就是公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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