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实践论》的前前后后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叶永烈 本章:发表《实践论》的前前后后

    毛泽东在1950年11月22日写给胡乔木的信中,要他起草一个关于如何正确地写电报的文件,颇有意思——

    请你负责用中央名义起草一个指示,纠正写电报的缺点,例如:不要用子丑寅卯、东冬江支等字代替月、日,要写完全的月、日,例如11月22日;署名一般要用完全的姓名,不要只写姓不写名,只在看报的人完全明了其人者允许写姓不写名,便如刘邓(引者注:指刘伯承、邓小平),陈饶(引者注:指陈毅、饶漱石)等;地名、机关名一般必须写完全,只在极少数情况下允用京津沪汉等省称;还有文字结构必须学会合乎文法,禁止省略主词、宾词及其他必要的名词,形容词和副词要能区别其性质,等等。请你为主,起草一个初稿,再邀杨尚昆、李涛、齐燕铭、薛暮桥及其他你认为有必要邀请的同志开会一次或两次,加以修改充实,然后送交我阅。

    信中提及的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李涛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战部部长,刘燕铭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薛暮桥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秘书长。

    毛泽东要胡乔木起草这样的文件,是知道胡乔木写文章很注意语法、用词。大抵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毛泽东让胡乔木代表中央参与语言文字工作,担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委员、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副主任。

    1950年12月28日,毛泽东写给胡乔木的信,则是关于发表《实践论》一事:

    第一天发表《实践论》。第二天发表真理报的评论。分两天登报。

    可先在人民日报发表,然后新华社再用文字广播。

    毛泽东信中提及的《真理报》的评论,是指1950年12月18日《真理报》所发表的编辑部评论《论毛泽东的着作〈实践论〉》。

    胡乔木遵照毛泽东的嘱咐,先在1950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实践论》,翌日刊出《真理报》文章。

    毛泽东的《实践论》,写于1937年7月。

    1950年2月,当毛泽东要从苏联回国时,斯大林提议出版毛泽东的选集,以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为了协助毛泽东编辑选集,斯大林指派了尤金来华。

    毛泽东回国后,由他的俄语翻译以及苏联汉学家费德林着手翻译。尤金读了俄文稿,对《实践论》极为推崇,建议送往苏联发表。毛泽东同意了。

    尤金把《实践论》俄文稿交人呈送斯大林。斯大林阅毕,交由苏共中央理论刊物《布尔什维克》于1950年第二十三期(1950年12月出版)全文发表。1950年12月18日,《真理报》配发了评论文章。

    于是,毛泽东给胡乔木写了那封信,决定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实践论》,翌日发表《真理报》评论。

    也就在写那封信的同一天,毛泽东又给胡乔木写了一信——

    (一)可将胡佛演说以资料名义利于人民日报第四版及世界知识上。(二)不但“领导方法决定”,而且有许多其他文件,都有在报上重新发表一次的必要。此事请与陈伯达商量一下,开出一个文件单,加以审查,然后发表。

    这里提及的胡佛,是美国前总统。“胡佛演说”,是指胡佛1950年12月20日在纽约发表的关于国际形势及美国对外政策的广播演说。毛泽东看了演说稿,非常仔细地考虑了在中国加以发表的形式——以什么名义,在什么报第几版,在什么杂志上同时登,都作了很具体的安排。

    至于“领导方法决定”,是指毛泽东在1943年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这显然是由于《实践论》的发表,使毛泽东想及,“有许多其他文件,都有在报上重新发表一次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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