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上自己创造的人——塞耶斯和她的彼得·温西爵爷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诺 本章:她爱上自己创造的人——塞耶斯和她的彼得·温西爵爷

    “彼得·温西爵爷,三十二岁,未婚;无业;住址:一楼;嗜好:管别人闲事。”

    这个气死人的耍帅简介,说的当然不是多萝西·塞耶斯,但如假包换是她亲笔写的,讲的是她所创造的最重要神探彼得·温西。

    我们看,这个简介里清清楚楚交代了年纪,三十二岁,这是很有意思的。仔细回想一下,福尔摩斯几岁?赫尔克里·波洛几岁?埃勒里·奎因几岁?还有〇〇七情报员詹姆斯·邦德几岁?我们都不记得有说过对不对?只晓得老的一直很老,年轻的一直很年轻,中年的一直很中年,而帅的一直很帅,当然,这里不排除也许在他们哪部小说的一角不意透露过(比方说《俄罗斯情书》一开始,有KGB调阅詹姆斯·邦德个人档案这一幕),偶尔,书写者自己也会意识到甚至利用到时光流逝人会衰老这事来讲成情节增添风情,但大体上,这些类型小说中的天神人物是逃逸出时间大神统治的特权者,尤其是最成功从书籍跨进电影圈的邦德,他足足拯救了我们所有人达半世纪之久,其报酬便是永不衰老加上永不消褪的旺盛性能力。

    之所以能够这样,答案不在于书写侧,倒是应该问问我们阅读侧这边,或至少是两厢情愿的事。是我们不要他们衰老,不要他们变得陌生形容难识,毕竟,现实人生之中,我们迎来送往日升日没,这是我们永恒的哀伤之一,而且很可能还是其中最严重最宿命的那个之一,因此,“你真美好,请你驻留”,我们事实上一直在寻求这非时间的珍稀之物,不管它究竟是否幻觉,不管它的代价总昂贵到我们难以支付,像整容、注射胎盘素、谈恋爱、买钻石到请那几个聚敛的法师开示大智慧云云。《浮士德》书里,歌德告诉我们,当浮士德忍不住如此呼唤时间中止,这一刹那就是魔鬼靡菲斯特现身的时刻了,也是他依约来带走浮士德灵魂的时刻了。

    所以让福尔摩斯、波洛、奎因和邦德永远是那样子的福尔摩斯、波洛、奎因和邦德,这是我们最安全最便宜的补偿。

    然而,多萝西·塞耶斯却把她的迷人神探给重新掷入时间大河之中沉浮——三十二岁的彼得·温西,这只是他在《老鼠洞》一案时的年纪,之前他曾更年轻血气过,日后他也会苍老收敛下来,意思是,他随时间改变的不仅仅是年纪外貌,他的生活景况也会跟着变,心思情性也会跟着变,以至于到了四十不惑之后的彼得·温西爵爷时,塞耶斯本人会收到某位迷恋昔日奶油小生的愤怒妇人来信抗议,说彼得·温西怎么可以再没以前那种鬼灵精的、小淘气鬼的魅力,塞耶斯只淡淡地回答,“如果有谁年到四十五,还保持着所谓的那种鬼灵精的、小淘气鬼的魅力,那该把他给送入毒气室里”。

    塞耶斯这段话,我们送给那些以为自己永远不到三十岁的可怕人们。

    而且,马普尔和波洛俱是外来者闯入者,对彼时上流阶级统治的推理侦探而言。波洛是比利时人,马普尔则来自下阶层的另一个世界。

    彼得·温西爵爷,显现了塞耶斯坚强理性铠甲上的情感隙缝,她的阿喀琉斯脚跟。她绝望地爱上自己创造的人,如此宛如神话故事的现实情节,我们很容易嗅出其中的危险,甚或呼之欲出的悲剧。这里,让我们先停在此处,我们得先随塞耶斯进入她当时的现实世界,进入她不可能再伸脚两次的时间河流之中,我们得多少先知道些比较生硬无趣的事。

    用自己独特方式踢球的推理天才<\h3>

    我们先看一桩几近已成永恒的事实——评论者总喜欢分类,牺牲一部分特殊性来成就共相或通则;相对的,创作者则一般痛恶被这样和谁谁归为一堆,共同代表某一个时代、某一块地理空间、或某一种技艺流派云云,以为正是那些不能归类的、不该删除的,才是他的签名,才是他独特的印记。由于这个矛盾不仅仅是事后才跑出来的私人意气和恩怨,而是根本性的源自内在思考方式的歧异,以及因之衍生的职业性讨论问题方式的不同,因此矛盾只好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哪天世界末日,毫无和解的希望,亦不会有终结的一天。

    巴西的一代足球王贝利,当然隶属于创作者这一侧的,一生得不断应付谁是下一个他的烦人问题,有回又被问到荷兰的不世名将克鲁伊夫是否可称为“白色贝利”时,贝利的回答是:“他是克鲁伊夫,一个以他自己方式踢球的天才。”

    爱情的尽头<\h3>

    古典推理的正统传人一个拼法himsy,意思是幻想,一个绝对的幻想。

    多萝西·塞耶斯,比克里斯蒂小三岁,在文学史时间鉴定的误差范围之内,成名时间也差不多同时,皆在一九二〇年代中,惟塞耶斯只活了六十几岁,这上头她输长寿的克里斯蒂最多。

    创作者不高兴人家分类简并,但有趣的是,有时候他们倒不反对自己来,自己拉党结派呼群保义,甚至发表共同声明或宣言什么的,以对抗某种共同的危机,标示或确认某种创作形式、意图或身份,乃至于遂行夺权云云——一九二〇年代的所谓推理小说第二黄金期正是走到了这样一种年代,一个推理小说得自我反思、整理并确认自己是谁想干什么的关键年代。从创作的外表形式来看,这是确立以长篇小说作为书写主体形式的年代,但由短篇而长篇,这可不仅仅是字写得多的物理性变动而已,其更根本的意思是,这代表着推理小说经历了半世纪以上的自发性书写,由过往那样半谜题半文学的短篇,正式汇入小说主流以取得一席之地,书写者亦由过往那种半游戏半志业的暧昧身份,寻求正式登录为小说作家。因此,彼时的推理作家遂变得比较忙,除了关起门来阴谋设计怎么杀人,还要热情充满地公开谈论,身兼创作者和评论者二职,外带客串传教士。我们最熟悉的实例便是同时代美国的首席推理大师S.S.范达因和他的《推理小说二十守则》,这方面,有巾帼气又有正式高等教育学历的塞耶斯亦复如此,她写小说、写评论还编辑,有趣但不全然巧合的是,范达因小说中的大侦探菲洛·凡斯,和塞耶斯笔下的彼得·温西爵爷的原初模样亦惊人的相似,一样的优雅,一样的充满贵族气息而且装腔作势,一样的爱讲话没个完,尤其碰到和案情并没关系的文学艺术话题时,我们这些心悬凶案的读者总得耐着性子等他好几页,也因此,著名的推理小说史家朱利安·西蒙斯说这两人是“表兄弟”——只除了美国表哥菲洛·凡斯是一座理性雕像,永远那副模样而已。

    反而是克里斯蒂安静多了,这位没正式学历又有南鱼座海王星羞怯本性的女作家,尽管和塞耶斯同样跻身彼时的推理俱乐部(第一任主席是却斯特顿,推理身份是布朗神父的作者,正统文学身份则是彼时英国文坛的祭酒),基本上,克里斯蒂只写自己的小说,过着颇隔绝到带点神秘的人生。而她笔下的乡居老太太简·马普尔亦是个倾听者,一个不太让周遭之人感到她存在,几近透明溶入背景因此让别人畅所欲言的倾听者;大胡子波洛比较多话,但他会先跟大家道歉,“你们真好,我是一个啰嗦的小老头”。

    一九三七年,塞耶斯把她那出成功的剧作回头写成小说并出版,这是她和彼得·温西爵爷的甜美尽头,happy Ending。

    从这里,我们就被引入了一个“塞耶斯/克里斯蒂”的小小争议公案里了。在广大世俗的推理享乐阅读世界中,一般总简单把克里斯蒂这个巨大名字和她那个黄金年代等同起来,但也有相当一批人并不简单震慑于克里斯蒂的威名和各种骇人数据(包括近百部小说本数和总数好几亿、号称仅次于《圣经》的营销量),他们讲点学问、讲点道理,实际进入小说内容中就事论事,坚信塞耶斯的小说无疑更准确传达了那个时代的真正形貌和讯息,包括从维多利亚时期一路贯穿下来那种守礼的、典雅的、有点硬充派头的、不好好讲话总披披挂挂一堆诗句掌故再夹个冷笑话的老英国气味,还有对推理小说本身无疑更该计较的,某种英式古典推理的真正典型。

    我个人以为,这个分辨基本上是公允的,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醒意义——我们看,在同样用一堆文字、用女性更能掌握的生活细节布置起来的杀人大迷宫中,塞耶斯的凶手诡计和破案推理过程无疑是比较“硬”的,甚至是科学的,如并没那么拥护她的朱利安·西蒙斯指出的,她的诡计比较原创,而且事先通过知识性的研究锤打(抱歉这里我们无法像西蒙斯那样举实例说明),承接着原来古典推理那种发明的、拓荒的、发现新世界新事物新性质的特质;相对的,克里斯蒂很少物理性,她最好的诡计总是情境的,躲藏在人习惯的、生活的、常识的盲点隙缝之中,这一方面令她的小说呈现了不同以往的智慧风貌,把原先那种由知识云端贵族所独占的睿智,往下拉到平民的广大生活洞视和世故层面,另一方面她的小说亦因此由外转内,有着某种心理剧的舞台况味。一如马普尔小姐可以用她村子里那寥寥几个邻居函数般一一对应外面世界数以亿计但说穿了就那么几个类型的所有人,克里斯蒂自己在小说书写中亦服膺相同的认知创造出一个她独有的封闭人性模式来,这个模式或彰或隐地几乎贯穿她的全部小说,但更多时候他们只换了名字和服装地原班人马一再上场,比方说带点叛逆、有点野马感觉的聪明女郎、充满魅力的浪子型帅哥、老实无趣的特殊职业中年男子(律师、药剂师、会计师、农夫等)、中性化但带着某种母爱或性欲的妇人、满脸雀斑或一头稻草乱发老是受骗的馋嘴笨女孩云云,每一种类型皆可善可恶,轮流出任凶手。这个模式让克里斯蒂可套公式般大量快速地生产,但若只把它看成职业作家的书写伎俩可就太小看也太委屈克里斯蒂了,这是她独特的世界观,她独特的人种分类学,之前的推理传统不这样,往后也没人真正继承。

    纯粹就古典推理书写传统而言,塞耶斯的确比克里斯蒂“守规矩”,甚至理性上或说带点自我警示意味的,她还强调过推理小说中不该置放爱情这个元素,惟她和她那位Fairand May fair的彼得·温西爵爷例外,这是她小说情节之外隐藏的“犯罪”,最终还让温西提前离开了我们。

    话说塞耶斯究竟什么时候正式爱上她的侦探?这很难准准讲出个确切的数学点时间,大致上,我们可以把一九三〇年的《强力毒药》当一个较正式的转折点,理由是她自己魔法般地跳入小说世界来了,这部杰作她让自己直接上到谋杀被告席,也就是书中被控以砒霜毒杀昔日同居男友的推理女作家哈莉叶·范恩。塞耶斯置自己死地地因此和温西会了面,疯疯癫癫的温西决定找出真凶为她洗刷嫌疑,并第一次见面就向她求婚(感情的事,别问为什么),只是塞耶斯自己仍满心创伤未及平复,某种负疚心理也尚未去除,当然,也可能她还不确定温西想干什么,于是她“暂时”婉拒了他。

    我们有理由相信,是塞耶斯把他藏起来的,她已雕塑完他并拥有了他,不再乐意将他和世人分享。

    彼得·温西诞生时三十三岁,塞耶斯自己则是三十岁,这对奇特的情侣就一路保持三岁差距携手偕行,到一九四三年温西五十三岁塞耶斯迈向五十岁为止。

    Lord不是正式爵位,而是社会尊称,尤其习惯用来称呼贵族家不继承也未另外封爵的子弟,爵家少爷之类的。塞耶斯巧妙地用这个特殊时代、特殊国度的暧昧身份赋予温西推理小说中侦探所需要或所能想像的全部自由——经济上,他什么也不用做;地位上,他人人得敬重买账,随时进出一般人立入禁止之处,尤其是命案现场和各级司法机构;时间上,他一天二十四小时只嫌多;知识上,他受过大英帝国彼时所能提供最完整高尚的教育;而且,有这些贵族身份的全部优势,最终却没有他父亲和长兄相应而来的贵族义务和拘束。彼得·温西爵爷正是人类推理史上最自由的神探,流体一般,或甚至说空气一般,无处不可在。

    好回答,我们记得这句话来读多萝西·塞耶斯的小说。一般推理小说的评论者总把她的名字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紧紧黏在一起扒不开来(谁愿意试着帮我们找到一篇谈论塞耶斯而没提到克里斯蒂的文章?),一个第一名一个第二名共同代表推理小说那个梦一样的、永远不会再来的黄金时代,这种说法我们局外人当然知道这是荣耀是无上推崇,但克里斯蒂不见得领情,塞耶斯更不会高兴,所以我们借用贝利这句话放前头,在我们也不得不提起克里斯蒂的情况下——多萝西·塞耶斯,在那个失乐园似的黄金年代一个黄金一样的名字,一个以她自己独特方式写推理小说的天才。

    偷偷引进一整个世界<\h3>

    中国大陆有小说家讲得很好,说动词是文字,语言是“骨头”,带给文字语言劲道力量,让文字语言站起来甚至生龙活虎动起来。温西手下这支奇怪大军正是她小说中的动词,他们弥补了古典推理崇尚思考,四体不勤以至于往往流于静物画的缺憾,赋予小说必要的具象行动和速度感,并一并引入惊悚小说特有的时间性惊险效果,以及人的机敏和随机应对。

    博尔赫斯曾在一篇谈经典的文章中有趣地指出,奇怪日后被某个国族视为代表性经典的作品和书写人,反而总不太符合这一国族的普遍性格、气质或说印象。像德国这么沉郁到有些无趣的国族,他们的民族诗人却是天真烂漫到往往失控的歌德;而英国如此拘谨守礼的国族,他们的代表诗人则是火杂杂的、辛辣如狐狸的莎士比亚。

    有一部很好的电影应该看,那就是美国世故老导演奥特曼的《高斯福德庄园》,奥特曼用两个世界看一桩上流社会的谋杀案,一半是贵族的餐室起居室,另一半则是宛如对照组的厨房和佣人房。你猜对了,更好看的是后者,真正的事都这里发生,驱散谜雾的关键也全在这里。

    推理黄金时代的这两位可敬女士,克里斯蒂创造了马普尔,塞耶斯则偷渡了一整排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的马普尔们,就严谨的古典推理传统而言,这是破坏行为,但怎么可以不审慎地、合理地破坏呢?正因为有这些异质东西加进来,才有彼时陡然拔起黄金时代,否则一九二〇年代将只是所谓的黄铁矿时代而已不是吗?黄铁矿之于黄金,一如锆石之于钻石,很像但是赝品,它另一个骂人的名字叫“傻瓜的黄金”。

    彼得·温西爵爷,真实时间,诞生于一九二三年,那是塞耶斯的第一部小说hose Body,惟当时爱情并未发生,温西也还不是该案的主角。意思是,除了是一名高雅、聪明、不愁吃穿的公爵幼子之外,他还得静静等待现实中塞耶斯的种种情感挫折和漂流,用这些刻骨铭心的痛苦一点一点转换成他的美好内容。

    但无论如何事情开始了,有某些东西自己暗中在生长,这无可避免地改变了血气未定的彼得·温西,也改变了塞耶斯自己。

    我们先直接跳到第二个转折点的,一九三五年。推理史上,这是塞耶斯争议最大、反应最两极的一部书,原因是它不像一本推理小说,或正确地说,它挟泥沙俱下地不仅仅只是一本推理小说——在这本书里,哈莉叶·范恩回到塞耶斯的母校牛津大学,案件就在这里展开,但对哈莉叶·范恩而言,更重要的毋宁是牛津这趟生命之旅本身,表面上是再造,让她相信在心智上乃至于某种意义的身份气息上可以和温西比肩而立,但对塞耶斯本人而言,这却是回归,是反省和洗涤,以及,重来。通过小说的奇异魔术,让自己站回这一趟恋爱苦旅的起点之前,一切一切事情发生之前,仿佛自己仍是那个用热切干净眼睛看外面广大世界的女孩,不可逆转地逆转了,奥玛·海亚姆《饮酒歌》里所言“任世间全部泪水也洗不去一行”的生命历历白纸黑字如今重又擦拭如新。冗长杂沓、让不容情推理迷愤怒不耐的外表之下,有着塞耶斯如此异想天开到接近痴呆但真的很勇敢的恋爱之心,理性上,她完全晓得自己在冒险,在拿自己彼时的辉煌声名和已铺好的未来好日子开玩笑,但这位年轻时就为爱甘犯彼时社会和自己宗教家庭不讳的可敬女士说:“这是我想写的,我也就写出来了……”

    这样的勇气当然得有一个培养过程,一个像为气球打气的时间加压过程,这正是《强力毒药》到中间这六年她所做的事。这段日子她果然首次尝试写自传,并交出三年温西的书,其中最好的毫无争议是,不仅被誉为塞耶斯的毕生巅峰一书,甚至是代表整个第二黄金期、不读此书不足以窥见推理黄金年代真正美丽奥秘的杰作。而比较特别的是,这也是四书中哈莉叶·范恩惟一没出场的一部,因此它又像是温西这一侧的巡游和整理,在哈莉叶·范恩(或说塞耶斯)的爱情力场作用下,书中的温西呈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成熟感,看来他已缓缓做好准备了;更有人眼尖看出来,书里写得更出色的Revereus theodore Venables夫妇,正是塞耶斯自己的父母亲——“你若不回转小孩的样式,断不得进入天国。”面对爱情的震颤的效应之一,便是让人回忆童年讲童年。种种蛛丝马迹都同一指向告诉我们,塞耶斯这场最奇怪的恋爱是玩真的(她甚至因此毁损了自己现实的夫妻生活),惟这场终究不会有现实形体的爱情只能全面开向形而上的世界,它成了人自身全面的忏悟、净化和救赎,并不得不演化成某种完美天国式的动人旅程,但不是《启示录》那种的,而是《雅歌》那样的篇章,未知、畏怯、心碎但甜蜜,又很难告诉世间里任何人的孤寂。

    绝大部分人认定这是以私害公,塞耶斯的古怪爱情执念会妨碍了她的理性推理书写,但这里我们真正要说的是,这最终反而救了塞耶斯的书写,让她不仅仅是推理书写接力赛跑中尽职而理所当然的其中一棒而已——我们讲过。塞耶斯远比克里斯蒂在当时的推理正统气氛里,也比较守规矩,这使她给了自己较多的书写限制,牺牲了特殊性,因此不免会流于平庸(博尔赫斯曾指出,塞耶斯作为一个评论者和推理史家比作为一个创作者出色)。即便在这种约定好的、书写者和阅读者只有限交心的类型文学里,真要写出某种高度、某种令人难忘乃至于日后被承认为新里程碑的作品,书写者仍得拿出自己相信为真、并用自己生命长期相处的特别东西,不怕显露如此锋芒,这势必逼他走到既成规矩之外的暧昧不明地带,因此先得到的总是危险。而且危险有两种:一是失败,抛开规矩的安全护网,失败的机率如海明威所说总远高于成功,因此甚至需要运气;一是暂时没被看出成功,因为习惯活在约定俗成世界里昏昏欲睡的读者大爷们没那么敏锐,也没那么勇敢,他们需要或长或短一段时间习惯并学习,还需要有足够的人先行并且壮胆。书写和阅读两造都得等。

    温西的特工其实还不止邦特一个,他另外出钱(钱不是问题)建造一处秘密基地,由老小姐凯瑟琳·柯林森主持,表面上是一家打字间,真正打的却是各式罪犯。柯林森小姐麾下的女性大军工作幅度比邦特还大,从家庭到公司,举凡打字员、雇员、秘书、帮佣等任何职位无孔不入,温西称之为“我的爱猫园”;如果这仍不敷所需,温西还有一堆朋友可调用,五湖四海引车卖浆鸡鸣狗盗的各种奇怪技艺朋友,担当一次性使用的特殊任务。

    其实普希金之于俄罗斯亦复如是。

    事未易明,理未易察,某种程度上,创作者遂得相信人性的普遍和完整(即便历史的偶然使某个国族、某一特定时空的人强调了某一面向,压制了其他面向),并信任时间的善意和公义,就算他没宗教信仰形式,也得勉强用诸如某种生命终极信念来保卫这个可疑的乐观,好敢于冒犯当下的那个社会。

    没有这样的冒犯,彼得·温西将只是永远鬼头鬼脑的纨绔样子,只是另一个不动雕像般的菲洛·凡斯,我们将永远看不到这部终究被承认代表黄金年代的秀异之作,我们更无缘目睹这长达二十年的惊心动魄爱情。

    温西也有他的华生医生,但远比华生有用多了,只除了没帮他记录侦探犯罪的丰功伟业——这是他的管家邦特,一个恭谨、忠诚、各式仆佣专业技艺已臻完美之境的仆人,他随时可衔命出发,任何家庭都抗拒不了这么棒的仆人,因此,温西想探知哪家的秘密,邦特便像我们所熟知的特工人员般打入卧底,只是比较特别的是,他的致命武器没任何高科技成分,而是咖啡、洗澡水、领带袜子还有厨房里的刀叉杯盘云云,像武侠小说里的绝顶高手,化腐朽为神奇。

    四十岁以后的温西,仍有两次静极思动的复出,但都是短篇而已,因此不那么正式。第一次就在他和范恩的长子诞生之际;第二次则是婚后七年发痒之时,小孩已增加到三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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