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个夜晚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谭恩美 本章:2、第一个夜晚

    为帮助我的朋友们真正理解丽江,我在旅行指南里加上了一位建筑师的译文:“在过去八个世纪里,此地频繁发生地震,有的达到七级,震得居民们的牙齿格格作响,橱柜里的食物都摇摇欲坠,但是震不碎我们留下来的决心。因为丽江太美了,没人愿意离开此地。但如果你必须离开,撒手尘寰升天后,或从飞机上往下看时,会注意到:丽江就像使用了几个世纪的砚台,写出了歌颂它古老和自然的诗篇。”

    这段描述故乡的文字很优美。当然,我的多数朋友们懒得去读。

    按照我的计划,他们将住进丽江最好的酒店。酒店坐落于小镇新区,就在古镇入口的正对面,那里有林阴小道和小水渠,还有古老的,用晒泥砖砌成的乡村院落。

    丽江的新酒店有大理石地面的大厅,有穿着统一制服的服务员,他们都接受过笑脸迎客的训练。

    新酒店的房间有两张床,还有床单,浴巾也比其他酒店要干净些。每天都有小卷厕纸发放,如果人们的肠胃能忍得住,这些厕纸也就够用了。这里是纳西族自治县最好的酒店,但对于住惯了五星级四季酒店的美国游客来说,“最好”只是此时此地的狭义相对论。

    由于丽江被描述为“历史的”、“悠久的”、“靠近青藏高原的”,所以马塞太太曾以为他们会住进游牧民族的帐篷里,地面是压实的土地,铺着牦牛皮,墙上装饰着挂毯,备好鞍喘着粗气的骆驼在门外等候……

    此时只有她的老公德怀特在喘气,他趴在妻子怀里,他俩都想趁着年轻要个孩子。这次旅行,马塞太太带了体温计,最新读数显示这几天是要孩子的好时机。但她却心不在焉,似乎纯粹只是完成个工作项目。

    在大厅对面的房间里,柏哈利一个人呆着,回味着他同朱玛琳的对话。他确信玛琳在挑逗自己。

    他该怎样更进一步呢?她的女儿该怎么对付?还好旅行有三个星期,有足够的时间想出办法来。真不敢相信埃斯米已经十二岁了,她看起来只有八岁,一点儿都没发育。青春期到来之前的快乐时光,可以让她不需要妈妈的陪伴。“埃斯米,小可爱,这儿有十块钱,你去丛林里,见一只猴子就给它一块钱。好主意吧?”

    柏哈利又想到了旅行团的另一个单身女子:马塞夫人的妹妹海蒂。她金发斜梳,明眸善睐,脚步轻盈。还有,在如此娇小的骨架上,她的胸真大,看起来感觉是假的(我保证实际上确实如此)。柏哈利是动物体型结构方面的专家,他确信自己的看法。

    虽然朱玛琳的胸要小一些,但肯定会对触摸有甜蜜的反应。同时,玛琳更好的地方是,她比海蒂年龄大也更成熟,正对柏哈利的口味。海蒂年轻可爱,但有点神经兮兮,而且很快就会变得不再年轻。她总是太挑剔——这个不干净吧,那个不安全吧?如果她要找毛病,那铁定能找到。

    如果你总想着对付坏处,那你的生活样样都是坏处。而当狗做得好时给它们奖赏,它们就会一直做你认为好的事。如果更多的人知道狗的行为就好了,那样世界多棒啊!

    玛琳的女儿埃斯米,也在琢磨着狗狗,尤其是那只小西施犬:水汪汪的眼睛,有点咳嗽。她在酒店大厅里看到了它,狗狗是酒店里一个女孩的,她说还有其他的狗——伸出七个手指头,开价七百块钱。这只狗狗也许只有三个月大,埃斯米觉得它是一只“非常好的狗狗”。那女孩儿毫不犹豫地说:“便宜点,给二百块吧。”大约是二十五美元。

    “狗妈妈在哪儿?”埃斯米问。

    “不在这儿。”女孩回答。

    “它是孤儿吗?”

    女孩马上稳住她:“如果不满意的话,保证给你退款。”

    终于,埃斯米成为了这条小狗的主人。它将伴随着我的朋友们,度过今后几十天疯狂的旅程。

    本尼的房间本来是为我安排的,就在走廊的尽头,薇拉房间的对面。这家酒店喜欢讨好旅行团领队,给领队安排在能看到玉龙雪山的房间。那些起伏的山峰确实像一条睡龙的背。

    上次我在这里时,酒店说给我一间山景房。我当时还怀疑,因为在其他酒店里,说有全景而实际只有一个角落。这个山景房间只有一点不好,景观的确是山,但正对着窗口,大山挡住了所有的光,并且散发出阴暗潮湿的味道。

    本尼深呼吸了一口,吸进所有的山中灵气。旅行团起初想邀请比尔·吴博士做领队,那是个明智的选择,我和比尔·吴在密尔斯大学教书时就是好朋友。但他要去带另一个研究敦煌莫高窟的旅行团。

    虽然,本尼也有过几年讲解经验,但他与我不一样,他从没到过中国和兰那王国,对两国及其艺术都知之甚少。我的葬礼之后,他被告知成为新领队,他激动得大呼大叫。受命于危难,他发誓要竭尽所能——组织行李收集托运,确认机票、护照,酒店入住登记,与旅游局安排的导游接洽……

    他喜欢说:让人们开心是他最大的快乐。很不幸,他常常许诺自己办不到的事,因此当希望被现实取代后,本尼便成为众矢之的。他的生意也是如此。他是个图形艺术家,总是向客户承诺不可能实现的快速转折点,特别设计元素,还有免费派送材料,预算比其他公司低百分之二十,可最终花销却比其他公司高出百分之二十五。他总能找到理直气壮的事由超支,当然他也能赢得客户的最终感激。因为客户们总会对他的产品痴迷,他是个非常有天赋的设计师。但在中国和兰那王国的三个星期,他冒失过头了。

    本尼说服了自己:已经升天了的我——璧璧,一直在给他暗示,要他来领导全队。例如,他从一块饼干上看到一句话“跟着感觉走”;他在书店里,一本有关兰那王国的书“砰”地一下掉到他手上;还有在同一天,当他整理文件时,接到一份亚洲基金会的请柬,我的名字列入资助人名单中,他由于曾有捐助也名列其中……相信我,我可发不出这种情书。如果我有此能力,我就会建议本尼待在家里。

    值得表扬的是,本尼认真学习我所准备的材料。出发前夕,他曾打电话给旅游局确认一切是否就绪。他不停地吃腰果,好让自己镇静下来。后来他又吃开心果和瓜子,因为剥壳能减轻焦虑。他的体重还涨了几磅,这意味着他出发前减肥二十磅的目标又得修改了。他认为去兰那王国就应该这样:因为天气炎热,又不得不跑前跑后,脂肪在那里会像戈壁的冰川一样融化掉。

    住进丽江的第一晚,本尼确信一切将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就像他手腕上劳力士的秒针一样丝毫不差。在飞机上,他得醒着,因为找不着电源来给他那防止睡眠休克的持续正压呼吸机充电。他怕睡着了会大声打鼾,或者更糟——可能飞行在距离太平洋面三万五千英尺的高空时停止呼吸。在上海转机时,他就像几年没睡了一样,飞机在丽江着陆时,他竟然产生幻觉:在旧金山机场,迟到了,没赶上飞机。

    在酒店的房间里,他安全地戴上了睡觉面罩,把睡眠呼吸机调到高原设置,压力调到十五,戴着马蹄形项圈充气枕躺下了。他默默地感谢我,因为我聪明地建议旅行团第二天早上多睡一会儿,然后放松地起床在当地一家饭馆品味“冬日美味”。我已经点好了菜:炒羊齿菜,辣汁松针,北风小盖蘑菇,牛肝蘑菇,喔,最好的一道菜是可爱的炖白苇,其纤维与竹笋和菊苣差不多嫩。

    这是我的朋友们在丽江的第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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